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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房产新政”向何处去?

“房产新政”向何处去?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  

地球人已不再怀疑,无论房地产泡沫膨胀多大,最终命运只有一个:爆炸。走向这个命运的途径有两个:一是自我爆炸,二是人为戳爆。其实,“人为”的初衷并不是要“戳爆”,而只是想“放点气”。问题是,泡沫并不是“乖乖女”,调控难度相当大:力量小了没反应,力量大了就爆炸。从历史经验看,还没有哪个市场经济国家,成功地给泡沫“放了点气”的。所以,现代经济学干脆警告:让泡沫自己爆炸吧,别去招它惹它!  

然而,中国政府终于忍无可忍了。《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出台,被人们称为“房产新政”,其基本内容是“差别利率”加“提高首付”,发力点直指需求。叶檀说:新政“相当于单独对房地产市场加息”——这个比喻是准确的。新政目的何在?新政效果如何?新政今后将走向何方?本人就这三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新政的目的  

 “目的”者,意志也;“意志”者,主观意愿也。虽然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乏“心想事成”的牛人,间或还会诞生个把能够“境由心生”的思想者,但是,我们评价一个人的“主观意愿”,并不是听他“说什么”,而是看他“做什么”。否则,单凭文强在台上慷慨激昂作的反腐报告,我们就该给他送N个“廉政楷模”的大匾了。  

那么,“目的”或“意志”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是由“立场”决定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说法:一个人的立场,取决于他赖以生存的阶级关系——这叫做“屁股决定脑袋”;而一个政府的立场,则取决于它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这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按官方的说法(国发2010-10号文件),新政的目的,是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我并不怀疑这个目的是“真诚”和“善良”的,但我很清楚,新政并不能摆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法则的支配。如果说,“新政”属于上层建筑,那么,制约它的经济基础又是什么呢?  

今天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到底是什么?这是一个地球人都知道的问题,我就不多说了。至于这个经济基础在理论上如何表述,倒是一个颇让人为难的问题。官方的表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虽然具有“政治正确性”,却过于“形而上”了。  

反复斟酌后,我认为,用“资本关系”这个关键词来概括,比较符合这种经济基础的性质。我知道,这个表述既不“特色”,也不“经典”。但“人在组织,身不由己”,为了与官方表述的距离保持合法限度——屁股决定脑袋嘛,只好这样啦。  

不论新政的目的在文件上是如何声明的,新政的目的在现实中都必然被“资本关系”所左右。从本质上看,新政并不是要“终结资本的统治”,而是为了维护资本关系稳定所作出的“让步政策”,也就是说,给泡沫“放点气”。这个“让步政策”以维护“资本关系”为出发点,其目标所指,既不会改变资本关系的基本格局,也不能有损于资本的根本利益。  

二、新政的效果  

短期效果:各地成交量普遍下降,但成交价有涨有跌,观望气氛浓厚。人们普遍用八个字来形容目前的状况:观望、迷茫、徘徊、混沌。应当说,短期效果已经显现。  

长期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综合理论与经验两方面的因素考虑,未来房价的走势有以下六种可能性:  

第一,岿然不动:房地产一旦成为炒做对象,其价格不涨就跌,短期有可能“横盘”徘徊,但随着成交量的进一步萎缩,长期维持岿然不动的局面不太可能。  

第二,逆势上涨:这种情形存在于个别楼市之中,但就全国来看,面对强劲的压力,逆势上涨不仅不可理喻,而且在经验上也很难得到支持。  

第三,崩盘:房价跌破50%以上,导致崩盘,开发商和资本家肯定要排着队跳楼。即使房价没有跌破成本价,且不说零利润有悖于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规律,一旦崩盘殃及银行,可能引发金融危机,政府能袖手旁观吗?  

第四,微利时代:房价跌至成本以上的微利水平,并大致稳定在相当于实体经济的平均利润率上,也就是说,投资房地产与投资方便面所获得的利润率是一样的。这种情形,老百姓当然会奔走相告,开发商好象也没有理由拒绝接受,似乎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但是且慢:资本并不是“知足长乐”的庄子,资本决不会满足于“方便面”的利润率。在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在实体经济严重过剩的背景下,过剩资本一定会用脚投票,从房地产中逃出,涌进证券市场,最终吹大股市泡沫。  

第五,报复性反弹:“微利时代”并不是长治久安的太平光景,在实体经济产能严重过剩的背景下,过剩资本重返房地产,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股市泡沫也稀释不了资本重返房地产的决心。因为,房地产泡沫虽然也属于虚拟经济范畴,但与股市泡沫相比,前者毕竟要“实体”一些,加之住房是人们的“基本需求”,从投资的安全性考虑,房地产成为炒作对象的理由更为充分。因此,一旦资本出逃打破楼市的供求均衡,新一轮的“炒房热”死灰复燃,也就指日可待了。  

第六,波浪前进:一旦房价跌到微利水平,新政见好就收;在这之后,房价的“报复性反弹”将不会有任何悬念。这种“反弹”的必然性在于:在没有找到更为有利可图的“项目”之前,资本一定会纠结于房地产,通过制造泡沫来创造利润。可以预期的是,一旦房价上涨再次危及“资本关系”的稳定,政府或将再次打压楼市。这种情形循环往复,形成波浪式推进;而每一次“报复”,都总会使房价的下一个波峰高于上一个波峰。

三、政策走向  

新政的效果将决定政府的下一步选择。新政既然是以维护“资本关系”为出发点的,那么,新政的效果,就必然以不损害资本的根本利益为底线。以此判断,未来政策将在以下范围作出选择:  

——“岿然不动”或“逆势上涨”,这种情形短期或存在于个别楼市,若长期如此,就不能排除政府将再次加大政策力度了。不过,就全国楼市的整体变化情况来看,政府再次加大政策打击力度,可能性并不大。  

——“崩盘”的情形一旦发生,政府不会坐视不管,一定会出面救市。虽然有人断言楼市已经“崩盘”,但以目前开发商的抗打击实力来看,“崩盘”之说未免言过其实。至少半年之内,政府出面“救市”的动力为零。  

——“微利时代”不可持续,因为在实体经济过剩与虚拟经济泡沫的二元结构下,“微利”很难“时代”。随着“炒房热”的死灰复燃,即使本轮新政能够全身而退,政府也会再次面临“放”还是“收”的两难选择。不过在短暂的间歇期内,政府多半会“顺其自然”,无为而治。  

——“报复性反弹”是最让政府丢面子的,但也是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形。这实在没有什么法子可想,既然是市场经济嘛,除了总是“慢半拍”的被动跟进之外,政府很难主动自觉地做点什么了。  

——“波浪前进”,很可能是政府“不得不”接受的次优选择。因为不论是“自觉”还是“被迫”,应对“报复性反弹”的宿命,基本上锁定了政府未来的政策取向。对于建立在“资本关系”之上的政府来说,这已经是尽力而为了,所以,直到楼市积累的泡沫最终引爆一场经济危机,我估计未来政策很难再有什么大的出息。  

四、补充三点  

(1)“人民公敌”任志强最近预言:“用不了多长时间,房价还会象前一次一样,出现‘报复性反弹’”。于是有人说,这是“开发商谢幕前一声刺耳的高音而已”。任志强的话,很有点胡汉三老爷的自信,太刺耳了,但的确是实情。因为主导当今社会经济趋势的,不是“公平”和“正义”之类的动人口号,而是冷冰冰的资本意志——尽管这终究是暂时的。  

(2)牛刀同志说:楼市新政后,“从此,中国住宅的民生化趋势确立,未来的中国社会不可能再产生房价暴涨的情况,无论多少年。”这话很可爱,但实在是天真的可以。我想和牛刀打个赌:别说“无论多少年”,就三年之内吧,我断定“炒房热”必将死灰复燃。  

(3)房产业内人士杨少锋说:“股市、楼市不景气,信贷资金才能真正进入实体经济”。好像实体经济被冷落的原因,在于虚拟经济太火爆了。这是一个误导了很多人的说法。其实,信贷资金之所以拒绝进入实体经济,根源在于实体经济已经无利可图!资本不是雷锋叔叔,即使股市、楼市被“不景气”了,过剩资本也决不会敲锣打鼓地进入实体经济,去做无利可图的傻事。为什么实体经济无利可图?因为产能严重过剩嘛;为什么严重过剩?因为两极分化嘛。所以,与其眼巴巴地盼着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不如在缓解“两极分化”上做点实事。这才是正道,这才能让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  

( 201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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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房地产  新政  经济基础  上层建筑  资本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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