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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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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之:富士康打官司与王熙凤打官司

《红楼梦》68回写了一个精彩的“法制”故事:王熙凤打官司。起因是家庭矛盾,凤姐因为贾琏偷娶尤二姐而兴师泼醋,为壮大声势收服对方,玩了一次司法游戏,掀起了这场不大不小的官司风波。贾琏偷娶是有“不合法”之处,不过因张华不务正业,尤二姐倒是退了婚的。有意思的是,凤姐居然主动派人挑唆张华告状,状告荣国府贾琏二爷“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张华深知富豪的炎势,自然不敢贸然行事。凤姐的反映极有意思:“癞狗扶不上墙的种子!你细细地说与他,便告我们家谋反也没事的。不过是借他一闹,大家没脸。若告大了,我这里自然能够平息的。”于是,一场司法游戏就有声有色地上演了:张华起诉,旺儿指挥,都察院按照贾府意志行事,官司一路顺风,严格本着“只虚张声势警唬”的原则,恰到好处地以传唤贾蓉而圆满收场。——一场大动干戈的司法风波,不过是为“酸凤姐大闹宁国府”作点铺垫而已。

富士康与“第一财经”的官司风波使人生出似曾相识之感。先是富士康大老板起诉,向两名记者索赔3000万,接着是深圳中院迅即立案、立马查封两名被告记者的财产以“保全”。告非所当的对象与天文数字的标的一下子引起举世关注,冲淡了血汗劳动的报道。孰料,正当公众的期待被吊高的时候,导演大手笔突然一挥,一场声势不凡的司法正剧刚刚上演还未进入高潮,就以喜剧结局落幕:原告索赔由3000万降至1元、再降为撤诉,而且不打不成相识,原被告双方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建设和谐社会”“互相尊重”云,终结是大团圆皆大欢喜。

事隔三个世纪的两场官司,一个是封建末世的“大宅门”,一个是“世纪终结”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先进生产力,本该肝胆楚越,不料却使人产生相似联想。

当代富豪的炎势,有司被财势玩弄于股掌之上的可叹,媒体精英的屈于炎势反复无常的表演,真正受害者血汗劳工的可怜……均令人抚掌长长为之太息。

“我是商人,我不为穷人盖房!”——富士康作为企业,一切为了自己的“利润最大化”,自然无可深责。而深圳中院公然无视司法程序受理立案并迅即查封两记者的财产,在诉讼对象、诉讼管辖及保全前提上毫无顾忌地违法操作,则严重地亵渎了司法尊严。比起该处劳工索薪与工伤索赔的艰难历程来,比起他们数年不得立案和判决的若许案例来,嫌贫爱富反差未免太大了。这不能不使人联想到王熙凤打官司过程中“都察院”被豪门贵族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窘相。而《第一财经日报》始则气势汹汹,刚接一招即满脸陪笑接受“和解”,“双方对该事件给对方所造成的困扰互致歉意”,对原告表示“尊敬”,愿以后“建立良性沟通机制”,“携手合作创建和谐社会”,悲剧英雄一下子转换为喜剧角色。什么媒体监督、“自由思想”、“独立人格”、业者良知等等之类,在“和解”面前均黯然失色。

从结局看他们都是利好赢家。当然,如同王熙凤一样, 最大的赢家还是原告富士康。本来是很丢脸的事,本来是引起海内外严重关切的事,包括其上线苹果公司和国际劳工界,特别是中国广大网民,这么以来,招抚了当事媒体,预给以后的胆敢效尤者一个厉害的下马威,又充分显示了驾驭司法的实力,从而轻轻地转移了公众视线,将原题化为乌有,更将广大劳工的怨愤和期望扼杀在一场“和谐”的官司之中。

神圣法制也好,新闻从业者的社会职责舆论监督自由也好,企业的正当权利也好,一场司法游戏收场,他们之间的争吵与误会也已终结,“良性沟通机制”也已建成,“携手合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使命也已完成,强势者是皆大欢喜了——然而,真正地受害者呢?

“你发财,我发展”,“不求所有,但求所在”,“超国民待遇”,“保驾护航”,“人家不来投资怎么办?”……这种思维定势不改变,“科学发展观”难免落空。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工如果反过来让西方的劳工组织为之鸣不平,包括在对外贸易中跨国老板以此作为“反倾销”的借口,那我们这个“中国特色”,就该严峻地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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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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