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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易风:综合平衡理论没有过时

一、综合平衡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

综合平衡理论是毛泽东和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留下的宝贵理论遗产和思想财富。西方经济学没有综合平衡理论。苏联当时也没有明确提出过综合平衡的概念。毛泽东、陈云的综合平衡理论源于马克思。尽管马克思没有用过“综合平衡”一语,然而,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和流通理论,特别是其中关于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平衡条件的理论,是综合平衡理论的思想渊源。毛泽东和陈云把马克思的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综合平衡理论。这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

陈云原来所说的财政、信贷、物资三大平衡以及后来所说的财政、信贷、物资、外汇四大平衡,是本来意义上的综合平衡。当前,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五大统筹发展,是对综合平衡理论的新发展。这五大统筹发展可以看做广义的综合平衡。

二、综合平衡理论“过时论”没有根据

目前流行一种说法:综合平衡理论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在已经失去现实意义,不再适用了。

综合平衡“过时论”是一种错误说法,没有根据。

综合平衡是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陈云指出:“所谓综合平衡,就是按比例;按比例,就平衡了。……按比例是客观规律,不按比例就一定搞不好。……搞经济不讲综合平衡,就寸步难移。”

资本主义经济要求按比例,社会主义经济也要求按比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求按比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要求按比例。按比例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共同要求。按比例的客观经济规律不会因为社会经济制度的改变而取消,也不会因为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而取消。马克思把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看做“自然规律”,指出:“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因此,按比例这一客观规律不存在“过时”的问题,反映这一客观规律的综合平衡理论也不存在“过时”的问题。

三、综合平衡理论不仅适用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而且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按比例,综合平衡理论是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的理论依据。现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国民经济的发展仍然要求按比例。综合平衡理论应当成为政府调节市场的理论依据。

西方经济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均衡是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西方微观经济学有供求均衡、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西方宏观经济学有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共同均衡、投资和储蓄均衡、总供给和总需求均衡、国际收支均衡以及同时实现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等。这些均衡概念,实际上是在西方经济学的特殊理论形态上接触到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按比例或平衡问题。

但是,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决定了市场经济本身不可能自觉地保持必要的平衡。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经常造成社会资本再生产过程中的比例关系失调。严重的比例失调是引起周期性经济危机的一个直接原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市场经济,因而也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如果忽视了综合平衡而任其发展,国民经济也有可能出现周期性的大起大落。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只要按照邓小平指出的“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和“始终避免两极分化”,始终坚持政府调节适时适度,就有可能比较自觉地保持平衡,防止或减轻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造成的严重比例失调。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

以综合平衡理论为指导,经常研究、准确把握和适时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种比例关系,国民经济就有可能基本避免经济危机式的大起大落,减少由此造成的巨大损失。

四、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其建议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经济运行中一直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一些行业投资增长过快,新开工项目过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信贷投放增幅过大;煤电油运供应紧张;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上涨。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客观比例关系即综合平衡遭到破坏的结果。

根据综合平衡理论,并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为了更好地将综合平衡理论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预防经济大起大落,有必要研究并建立综合平衡模型和预警系统

国民经济的各种比例关系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每一阶段,都要全面地、动态地、仔细地研究国民经济的各种比例关系,找出部类内和部类间、部门内和部门间或行业内和行业间、产业内和产业间、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平衡条件,找出国内平衡和对外平衡同时实现的条件,找出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总体实现条件。

建立国民经济综合平衡预警系统,按照现实经济状况对综合平衡条件的偏离程度划分预警级别。

(二)为了加强对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现实状况研究和对策研究,有必要成立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研究机构

该机构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和各有关部、委、行、局的研究机构参加。国家发改委可设立综合协调的职能机构。

这一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经常研究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各种比例关系和实际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中央和国务院,并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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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25-12-14 关键字:经济  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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