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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国家粮仓何以“硕鼠”成群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110人涉案的系列案件,揭开了中储粮系统运营监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如何改进完善我国粮食储备制度,仍需各方认真研究探讨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郭久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近期检察机关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挖出110名“硕鼠”,查出利用国家“托市粮”收购政策,以空买空卖“转圈粮”28亿斤,骗取国家粮食资金7亿多元,收受贿赂、贪污挪用粮食资金等系列案件,揭开了中储粮系统运营监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

  2011年11月,中储粮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携款3亿多元外逃,河南省检察机关立即介入侦查,查明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乔建军与粮商勾结,让粮商销售粮库中的储备转换粮,或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和差价补贴。卖粮款和收购资金五笔共计2.37亿元未入粮库账户,而是直接转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经地下钱庄流出境外。

  在查办乔建军案件的过程中,河南省检察院不断收到有关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举报材料,越查线索越多,目前已立案查办110人。其中涉及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干部员工81人,包括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原副总经理杨宏杰,以及26名直属粮库主任等处级干部。目前,系列案件中,有一部分已经法院审理判决,例如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近日以受贿1407.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3.6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多起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据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介绍,查办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列案件有五个显著特征。一是犯罪主体集中,81人中,粮库主任和财务人员占九成;二是犯罪主要环节是在“托市粮”收储和储备粮轮换销售、建库收库、亏库涨库过程中贪污、挪用粮食资金;三是作案隐蔽、专业性强,粮库主任与财务人员直接操作,不通过专业化侦查手段很难查获;四是窝案串案居多,几乎全都是家族犯罪、关联犯罪的窝案串案;五是涉案金额巨大,5人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10人超过500万元。

  国家粮库变成“家天下”

  按照2000年中储粮总公司组建时国务院的批复意见,省级分公司作为中储粮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对下属粮库的人、财、物实施管理。剖析这一系列案件可见,这种相对独立、缺少外部地方横向监督的“垂直管理”,一旦“一把手”出问题,上行下效,造成的管理混乱极其严重。

  从2000年9月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组建,到2012年12月9日被检察机关查处,李长轩担任河南分公司总经理长达12年,河南分公司已经成为李长轩的“家天下”。据检察机关查证,李长轩受贿贪污1407.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3.6万元。其妻子及一名情妇也成为其同案犯,分别被判处七年和八年有期徒刑。其另一名情妇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宏杰因涉嫌贪污、受贿上千万元正等待审判。

  判决书中列举了李长轩收受65人贿赂的事实,其中最醒目的是,25个行贿人是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的各市、县直属粮库的负责人,逢年过节,他们以公款行贿,行贿总额超过300万元。

  如漯河、信阳、南阳、周口、濮阳、邓州、延津、夏邑等直属库负责人行贿都在6次以上;最多的沈丘直属库原主任张怀君23次向李行贿190.3万元。一个十余次向李长轩行贿的粮库主任说:“人事提拔、调动,资金划拨等大权都在他手上。为了得到关照,送‘过节费’已是家常便饭。前些年是一次三五千,这几年都是一次一万元。”

  接受“过节费”习以为常的李长轩,从下属粮库“借”钱也如同拿自家的钱。卷宗显示,2002年、2007年,李长轩两次个人用钱向张怀君借80万元。李长轩只还了20万元,其余60万元都由张怀君从下属公司走账报销。

  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各粮库主任纷纷效仿李长轩,并有过之而无不及,粮库基本上都成了粮库主任的“家天下”。目前已有16名粮库主任落马。漯河直属库原主任李某涉嫌贪污700多万元、受贿1000多万元、挪用上亿元;许昌直属库原主任何某,两年内,仅其个人用公款开支消费就达2000万元,日均超过3万元,造成粮库巨额亏损; 沈丘直属库原主任张怀君贪污受贿数百万元……

  “制度就像一个笼子,但是拿钥匙的人不管事,再好的笼子也形同虚设。”一位涉嫌贪污的粮库主任在接受调查时这样反思和供述。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指出,对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一把手”缺乏监督,制度不健全,是导致领导层蜕化变质,形成窝案串案的重要原因。

  28亿斤“转圈粮”骗取7亿元国家粮食资金

  案件侦办中,河南省检察院组织了24名专业审计人员,对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部分直属库的账目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审计,一举揭开了利用“转圈粮”骗取国家巨额粮食资金的内幕。

  从2006年起,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出台了“托市粮”收购政策,即在市场粮价偏低时,国家以高于市场价的“托市价”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

  肩负国家粮食战略储备和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两项重任的中储粮系统,承担托市粮收购任务,同时也享有国家专项的政策优惠。即每收购一吨“托市粮”可获得收购手续费50元、保管费86元,陈粮轮换销售手续费30元,还有差价补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些人把这种优惠政策当成了个人谋利的工具。

  为方便农民售粮,中储粮总公司允许有资质的民营粮食企业参与“托市粮”收购。为了进入“托市粮收储企业名单”,赚取国家的补贴和粮食保管费,很多民营粮商不惜重金向李长轩及各直属库主任等关键人物行贿。李长轩受贿金额中就有300多万元来自几十名各类粮商。最多时,河南小麦托市收购的企业粮库库点增加到4200多个。

  而粮库负责人与粮商勾结,玩起“转圈粮”游戏,骗取国家粮食资金。手段之隐蔽,数额之大,更令人震惊。

  按惯例,每年收购新粮前,粮库要进行陈粮轮换,卖出陈粮,腾出库容收储新粮。一些粮库负责人与粮商串通,由粮商办理购买陈粮手续,实质上并非真正买;“托市粮”收购时,粮库伪造收购农民粮食的单据。检察机关侦查中发现,有的粮库存有成箱的农民身份证复印件,专门用来伪造收购凭证。这样,账目报表上一出一进,粮库赚到了国家每吨166元的手续费和巨额粮食差价补贴,而实际上,在这样的虚假交易中,粮库的陈粮原地未动,“托市粮”也没有收购。

  据河南省检察机关调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51个下属粮库,至少有35个存在“转圈粮”。最多的宁陵县直属库4年“转圈粮”3.6亿斤,邓州和滑县直属库3年各“转”了2亿多斤。已查出河南各直属粮库“转圈粮”28亿斤,总价值28亿多元,直接骗取的国家粮食资金超过7亿元。

  更深层的隐患是,“转圈粮”使国家粮食储备的家底变得扑朔迷离,直接危害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中储粮河南分公司2009年、2010年账面显示,当年从农民手中收购了全省80%以上的粮食,而实际收购量不到50%。据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业内人士估计,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每年存储的粮食至少有1/6是“转圈粮”。

  建库收库、亏库涨库成惯用伎俩

  据调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此前的粮食存储点70%是租用企业和民营粮商的库房。一些粮商大肆行贿,使自己的粮库能参与“托市粮”收购代储业务,赚取国家的粮食收储补贴。张怀君从直属库挪用公款230万元作为他和李长轩建仓库的个人入股资金,每年分红20万元。至案发时,两人各获红利120万元。

  比赚取国家粮食保管费更快的赚“黑钱”的办法,则是在建粮库和收购粮库等环节上“啃”国家一口。调查发现,有的粮库在自建粮库过程中,偷工减料,虚报库容,甚至虚报根本不存在的粮库,骗取国家建库资金。周口一家企业自建一座粮库,后来高价卖给中储粮。在这个“收库”过程中,李长轩从这一企业获得贿赂400多万元。其中的漏洞有多大,可想而知。

  调查中,不少粮库还通过亏库和涨库,蚕食国家粮食资金。河南中储粮系统曾有4200多个企业代储粮库,由于监管不严,有的粮库粮食收购入库时缺斤短两,存储中被盗卖等导致的亏库非常普遍。如漯河直属库下属的一个代储库,2010年就被偷卖掉3万吨价值6000万元的小麦。据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掌握的情况,2011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各粮库亏库总数达26万吨。

  更有甚者,通过往库存粮食中加沙土等杂质,制造涨库,从中谋利。临颍县一个代储库点为弥补盗卖粮食形成的亏库,向库存粮食中掺杂使假,因掺沙数量过多,形成“涨库”,即出库数量超过了入库数量。临颍分库原主任竟将多出的400吨变卖80万元,据为己有。这样的案例,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粮库并非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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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8-18 关键字:中储粮  腐败  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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