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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安群:“基因”理论具有根本性错误

宋安群:“基因”理论具有根本性错误

(《新疆中医药》2005年第6期发表)

《宋安群“新生物进化论”专栏网站》:http://sea3000.net/songanq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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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文顾问按:

cheniwan@263.nethttp://sea3000.net/cheniwan

有人提出,孟山都公司及其“转基因”农作物无论存在什么问题,也不能证明中国人“自主”研究的“转基因”主粮、“转基因”农作物一定也有问题。这种看法完全错误。

“转基因”农作物问题首先是学术基础理论依据问题、科学哲学问题、科学研究方向与科学实践问题,而后才是是社会学问题,当然必须首先从学术基本理论上、科学哲学上、科学研究方向上与科学实践上评判。

限于篇幅,本按语仅涉及“转基因”工程的学术基础理论依据问题,即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

百度词条介绍:转基因工程又叫重组DNA技术,重组是指在体外将分离到的或合成的目的基因(object gene),通过与质粒、病毒等载体(vector)重组连接,然后将其导入不含该基因的受体细胞(host cell),使受体细胞产生新的基因产物或获得新的遗传特性。

http://baike.baidu.com/view/1002041.htm?fr=ala0_1

有学者用科普语言介绍:“植物转基因技术是指把从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中分离到的目的基因,通过各种方法转移到植物的基因组中,使之稳定遗传并赋予植物新的农艺性状,如抗虫、抗病、抗逆、高产、优质等。”

http://syfxmcdong.blog.163.com/blog/static/71637597200992654314988/

“转基因”工程的首位关键问题是,“把从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中分离到的目的基因,通过各种方法转移到植物的基因组中”能否确保仅产生对人类有益的确定性“植物新的农艺性状,如抗虫、抗病、抗逆、高产、优质等”,而不会在转基因第一代以至以后某代产生对当代人类或者其子孙后代有害的其他“性状”?

第二位关键问题是,通过转基因在转基因第一代出现的“植物新的农艺性状,如抗虫、抗病、抗逆、高产、优质等”,是否是代代相传的“稳定遗传”?

但是,这些问题更为基础性理论的核心问题是,生物进化过程中的“稳定遗传性状”由生物DNA某些基因片段造成,还是由生物体包括其各个微小部分及其物质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系统整体的运动造成?

中国科学院《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9年第3期(43-50页)发表陈一文顾问《环境污染尚未遏制何来“极端的环保是很反动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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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强调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提出的“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是“优胜劣汰是基本规律”的依据,殊不知达尔文本人《物种起源》的原著并没有将“物种的变异完全归因于自然选择”,反倒是后来自称为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继承者”的某些学者将“物种的变异完全归因于自然选择”绝对化,阻碍并拒绝对“物种的变异”更深层的原因进行任何原始创新的研究。

--  在人们纪念达尔文《物种起源》200周年之际,人们有必要重温达尔文《物种起源》原著中特别强调的如下一段话:

--  “但是因为我的结论最近曾被严重地歪曲,并且说我把物种的变异完全归因于自然选择,所以请让我指出,在本书的第一版中,以及在以后的几版中,我曾把下面的话放在最显著的地位——即《绪论》的结尾处:‘我相信‘自然选择’是变异的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话并没有发生什么效果。根深柢固的误解力量是大的;但是科学的历史示明,这种力量幸而不会长久延续。”

--  自称为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继承者”的某些学者有意“忽略”的这一段话证明,达尔文无疑是一位伟大的实事求是的科学家,他由衷欢迎(不是“假惺惺欢迎”,更不是反对、阻碍、拒绝)后来科学探索研究者能够发现和证明“自然选择”以外可能存在的“物种的变异”的原因。

      [(英)达尔文,周建人/叶笃庄/方宗熙翻译,物种起源:进化与遗传的全面考察与经典阐述,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01]

*          *          *

宋安群研究员1982年发表的《生物进化的根本原因之我见》为她创立的《新生物进化论》的奠基之作,不仅揭示了达尔文200年前宣告“我相信‘自然选择’是变异的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之外的原因,而且实际上揭示了达尔文200年前没有能够发现的所有生物“变异的最主要的”的根本原因不是“自然选择”!

      宋安群揭示:

*          *          *

--  “要认识生物的运动规律该从哪里去认识?是先从生物个体,还是先从组成它的细胞或是细胞内的分子去认识?生物体是以个体形式存在,以个体形式运动的。虽然个体由细胞组成,细胞由许许多多有机物大分子组成。但个体、细胞、分子,是生物物质组成的不同层次。在不同层次里有本质不同的运动规律,它们不能互相混淆,互相取代。它们之间并非是简单的大包小的包含关系,而是有极严密的制约关系。如果我们不看到这不同层次的不同运动规律和彼此的制约关系,而是孤立地研究生物分子,那就必然无法看到生物的运动规律。“现代生物学”之所心会在分子水平内看到遗传物质(基因)的变异是无规律的,其原因就在这里。生物体既然是以个体存在与运动的,那么研究生物的运动规律就应首先研究个体这一层次的运动规律,进而研究个体与细胞与分子之间的制约关系。”

--  “当我们从个体这层次去认识生物的运动规律的时候,我们就会看到有无数事实清楚地表明,生物有自身的运动规律,有发展、进化规律。”

--  “每一生物个体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有整体的统一运动。这统一运动的功能首先是表现在随时调节体内的平衡、稳定。外界的任何刺激作用于生物体时,都打乱了它内部的平衡、稳定,出现“反抗性”运动,正是调节内部平衡,保持内部稳定所产生的必然运动。”

--  “正由于整体有统一的平衡运动,因而生物体对外界刺激所作的“反抗性”变化也就不是表现在局部,而是表现在整体的有关各部。”

--  “正由于生物体有随时调节体内平衡的能力,才使得生物体有强大的运动能力、工作能力和自我修复(治疗)的能力,使任何机器无可比拟。”

--  “正由于生物个体局部的发展(各个方面的发展),是在整体平衡运动下进行的,是和外界环境作斗争中发展的,因而各个局部不会畸形发展,而是有整体与局部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协调统一。”

--  “生物的这种平衡运动,是极特殊的平衡运动,它在建立新平衡的过程中,有自身物质的发展。”

--  “生物体自身物质上的变化、发展会影响后代。”

--  “引起生物变化、进化的外因是环境的变化对生物的刺激。也就是说,外因是环境刺激作用,而不是环境的什么‘选择’作用。”

--  “如果不看到生物物质的发展与生物运动的关系,不看到个体发展与种系发展的关系,而是把彼此孤立起来,对立起来。这种认识不仅不能很好地对人类聪明、才智的健康发展进行指导与推促,反而会在生物学、人类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有关理论上造成一系列的矛盾与紊乱。”

*          *          *

   人们都知道,优秀的运动员与特种兵必须通过艰巨的有所侧重的整体综合训练培养,不能依靠违反自然生物发展规律外科手术或注射激素方式“创造”,因为这样做将造成运动员违反自然规律的畸形发展。即便某方面一时的“出众表现”,违反自然规律的外科手术或注射激素损害了人体健康余生整体系统的损害,还可能损害下一代。

类似的道理,“转基因”工程实质性的错误在于,它不是从“每一生物个体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有整体的统一运动”的正确认识出发寻求“赋予植物新的农艺性状”,而企图从违反自然生物发展规律的“把从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中分离到的目的基因,通过各种方法转移到植物的基因组中”寻求“赋予植物新的农艺性状”。

“转基因”农作物至少造成三项恶果:

(1)“把从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中分离到的目的基因,通过各种方法转移到植物的基因组中”“赋予植物新的农艺性状”不是稳定的,而是不稳定的。

(2)“把从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中分离到的目的基因,通过各种方法转移到植物的基因组中”可能产生一时的对人类有益的“赋予植物新的农艺性状”,除了通过几十年多代试验外无法确定绝对没有造成对当代人类及其后代有害的其他“性状”!

据《中国经营》报道:“对此,袁隆平也承认,对于转基因作物之所以存在安全性顾虑,主要是有些转基因作物特别是抗虫的转基因品种,含有一种物质叫做BT毒蛋白。由于虫子吃了BT毒蛋白可以被毒死,因此长期摄入该物质对人是否有害很难说。”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116/10597256310.shtml

   (3)长期种植转基因农作物对于自然界同类农作物的“污染”作用!

但是,上述《中国经营》同时报道:

--  据袁隆平介绍,水稻的亩产量提升还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从理论上讲,太阳晒到地球上的能量,5%能够转化为有机物。按照长沙市的气象记录,据5%的转化估算,长沙市水稻的亩产量理论上可以达到早稻2000公斤、晚稻2300公斤、中稻3000公斤。”

--  “但是实际的研发中,由于自然环境的限制,特别是温度等因素影响,如果按常规方法,要实现大面积亩产900公斤目标已不太可能。”袁隆平坦言,“我们的‘常规武器’全身解数已经使得差不多了,第三期超级杂交稻的研发必须依靠转基因手段。”

   这就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除了走明知有问题的“转基因”农作物发展研究方向外,是否没有更为可靠、安全、经济、有效、适合于推广普及(而非垄断)的农作物优良品种发展研究道路?1501-799-9514

   大家了解的“航天育种工程”是发挥植物种子“整体系统、整体运动”宇宙射线作用下发生变异的科学研究途径,但是过于昂贵,不适合于推广普及。

   宋安群研究员生物学领域杰出贡献之处在于,她不仅实现了生物学基础理论领域的重大革命性突破,而且付诸科学实践另辟蹊径开拓了具有世界科学意义的“定向改造”培养农作物、微生物新品种更为可靠、安全、经济、有效、适合于推广普及的原始创新发展道路。

   在另外一篇《“基因”理论具有根本性错误》中,宋安群研究员对其科学实践介绍如下:

*          *          *

--  我通过二十多年的探索,通过收集大量的资料,通过实地考察及多年的试验等等,逐渐看到生物的进化并非由“自然选择”造成。生物本有自身的运动(变化)发展,进化规律,并总结出了十多条生物所共有的基本的运动规律与多条遗传规律。应用这些规律不仅能较好地解释生物的进化,能解释许多重要而复杂的生物现象的形成及其演变(如本能、生物钟,各种动植物各不相同的体型、体色等的形成及其演变),更重要的是遵循其规律能定向改造生物。

--  如我使试验田小麦增产20-30%;使棉花的植株结棉桃数增加1-2倍;

--  使辣椒抗病性显著提高:在同一块地里经处理的辣椒全长得很好,未处理的全因病害死光了,两者对比鲜明。

--  在微生物上尤为显著(因微生物繁殖周期短、发展快),如我在重庆制药五厂,河北省高碑店生化制品厂,大港油田,北京美的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其多种生产上的菌种进行定向改造,在短期内(半月——两个多月内),使其菌种的生产能力(效价)成倍提高,繁殖周期缩短,抗杂菌污染能力显著增强,且改造后的菌种稳定性好等等。

--  2000年4月我到新疆农科院微生物所,对该所嗜热芽孢杆菌XJT-9503进行定向改造,只用了半月时间,使该菌的产酶率由4000u/ml左右,提高到10000u/ml以上,而且很稳定,多次测量均稳定在10000u/ml以上(此为国家863项目)。

--  在多种应用微生物上均产生如此快捷稳定显著的效果,是应用传统理论(包括”基因”理论),在当今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能作得出来的。(这些微生物试验结果均有本厂家、单位所开证明。)

--  通过试验我们清楚看到,作为生物的遗传物质并非细胞内的某一孤立物质,而是细胞本身是一个整体,有整体统一的运动规律,它制约着里面所有物质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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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安群研究员创立的“新生物进化论”对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为基础的生物学基础理论领域存在的实质性错误实现了原始创新重大突破,她的“定性改造”农作物与微生物的科学实践对当代风行世界的“转基因”工程形成致命性挑战。

本顾问可以丝毫不夸大的讲,宋安群研究员“新生物进化论”的原始创新理论突破与革命性科学实践一旦获得中国科技界、产业界、新闻界、公众与官方的认识,中国目前投入到“转基因”工程巨额资金的90%必将迅速转向支持发展宋安群研究员“新生物进化论”的原始创新理论突破与革命性科学实践!

坚持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以及“转基因”工程实质性致命错误的学术界理所当然对宋安群研究员“新生物进化论”的原始创新理论突破与革命性科学实践予以排斥、拒绝、压制与扼杀!

2007年11月在成都举行《第二届全国民间科技发展研讨会暨首届四川省民间科技创新论坛》四天会议期间,有机会全面深入详细了解宋安平研究员的“新生物进化论”理论与科学实验原始创新研究成果。

在笔者一系列领域“科技创新社会学”研究基础上,了解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当代权威学者实际上违背了达尔文的批评僵化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事实,使我对于宋安群老师的“新生物进化论”理论与科学实验原始创新研究成果评价极高。

科技日报记者记录我在成都会议上所做的公开评价如下:

--  宋安群女士及其“新进化论”对人类的潜在贡献,将超过居里夫人及其对于放射性镭的科学发现,因为宋安群女士的“新进化论”对于人类的贡献涉及更加宽广的多的领域,从微生物(医药工业等)、植物(所有农作物)、动物(所有家禽、畜牧业等)以及人类健康、保健、养生(医学与中医理论)、生命科学等。

   宋安群老师1982年发表《生物进化的根本原因之我见》,1998年出版《新生物进化论》专著,近十多年在《新疆中医药》等刊物上发表《“基因”理论具有根本性错误》等论证其原始创新理论研究与科学实践研究成果的了一系列论文,中国科技界与生物界不可谓“不了解”。

中国科技界与生物界至今对宋安群研究员原始创新的杰出成就没有认识丝毫不损害她的杰出成就的世界性科学意义,但是成为中国科技界与生物学界的重大耻辱,推迟中国相关科技领域跃居世界领先地位几十年!

笔者清楚,中国科技界需要经历更多的惨痛的教训才可能逐渐认识宋安群研究员及其“新进化论”对人类杰出的潜在贡献。但是,宋安群老师1982年发表的《生物进化的根本原因之我见》到2005年发表的《“基因”理论具有根本性错误》及其《宋安群“新生物进化论”专栏网站》上全文转载的1998年出版的《新生物进化论》专著可能让某些有远见的学者有机会对此略见一斑有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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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实践与理论两方面看基因理论的错误。在实践方面:从三十年“基因工程”的实践以及我们改造多种生物的实践等方面看基因理论的错误。在理论方面:从孟德尔规律到人类基因组测序等方面分析基因理论的错误以及错误产生的根源。

关键词    基因理论     错误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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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由于生物进化原因与规律这一生物学上最根本性的大问题,它不仅直接影响着生物学各分支科学的研究与发展,而且也直接影响着农学、医学等等学科的研究与发展.,因而《新疆中医药》杂志在2005年就宋安群所提出的“新理论”,开辟了“争鸣园地”,巳陆续发表宋安群五篇论文(另有两篇待发),本篇为其中第五篇。《“基因”理论具有根本性错误》(2005年第6期发表),已为“中国当代思想宝库”选入,“荣获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此文曾用题目为“‘基因’理论带有根本性错误”)。新华社新疆分社与中新社新疆分社均在网上全文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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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理论,不仅严重影响着生物学各分支科学的研究与发展,也严重影响农学、医学等相关科学的发展。因而对这一理论所具有的根本性错误不能不指出,下面将对其错误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进行具体分析与讨论:

一、从实践方面看

(一) 从 “基因工程” 三十年的实践看。

“基因”理论认为:基因是生物的遗传物质,生物的各种不同的性状,都是由各种不同的基因所操纵,它有忠实的复制性,因而能够解释“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正由于它有忠实的复制性,故它稳定不变。若说变,只有复制发生了差错,产生基因“突变”,这突变自然是无规律且极稀少的。这无规律的“突变”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将其中偶然变得有利于生存的个体保存下来,不利的淘汰掉,才有了生物的进化。由于基因变异无规律,人则无从遵循规律改造生物,只有通过“基因工程”将操纵所需性状的基因切割下来,进行重组与拼接,从而可人为地创造出(拼接出)新的生物物种或品种来。

于是就有了蓬勃发展的“基因工程”。对这一工程设计者们寄予了种种美好设想,如许多书里所述:把控制牛、猪、羊等产蛋白质的基因整合到水稻、小麦的基因组里,那么就可培养出含高蛋白的,味道鲜美的水稻,小麦新品种;把控制绿色植物进行光合作用的基因,整合到人类的基因组里,人类就可变成自身能制造营养物质的“绿色人”;把控制马的身子及四肢的基因与人的头、手的基因整合到一起,就可创造出人头、马身的新物种了。可是,这一“工程”从20世纪70年代初到现在已整整三十多年,却未见任何结果。倒是在有些情况下导入(转入)“基因”(实际是脱氧核糖核酸,即DNA)后,子代会出现一些人们意想不到的良好性状,但这些新性状不仅不能用“基因”理论解释,相反却否定了基因理论,例如哈尔滨师大的科研人员,将美洲一种鱼的“基因”转入番茄中,结果获得许多新性状:(1)抗寒性提高。(2)生育期大大延长。(3)植株的茎增粗1倍,株高增加1/3。(4)产量增加7成。等等。获得的这些新性状,显然与美洲鱼的“基因”无关,因在美洲鱼里并没有能使番茄茎增粗、增高,产量增加等的性状,也就没有控制这些性状的“基因”,而美洲鱼所特有的性状在这新番茄的植株中却又丝毫没有表现,连鱼的腥味都没有。正因为转入“新基因”后的动、植物出现许多良好的新性状,却无法用基因理论解释,因而不把这些动、植物称作由“基因工程”创造的新品种、新物种,只称为“转基因动、植物”。还有,这“转基因动植物”的优良性状,按基因的忠实复制性理应代代相传,可事实也不如此,而是一代代衰退,这从我国大量种植的“转基因抗虫棉”(占我国转基因作物的70%)可以清楚看到,它的抗虫性、品质、产量都呈逐年衰退的景况。然而,由基因理论解释不了的这些“新性状”及其衰退,用我们所看到的生物的运动(变化)发展规律性,却能得到较好地解释与掌握。这一问题我在《新生物进化论》(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 1998年)一书(此书以下简称《新论》)中已作了具体讨论。

不过,这里需说明:我所指的仅仅是“基因”理论(包括基因工程)的错误,而不涉及“细胞工程”,像“克隆羊”是属细胞工程。再说,由体细胞能克隆出新的个体,这从理论上讲,也正好是对基因理论的否定,在《新论》中对其也作了具体分析,这里不多述。 [ 我们平时所说的“生物工程”,它包括基因工程(又称“遗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等等。 ]

“基因工程”三十年经全世界的实践,没取得多大结果,而“转基因动植物”优良性状的出现又难以用基因理论解释,且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难以掌握也难在后代保持等等。这些情况,一般事实求是的学者也都是认同的,如在《生物进化的新探索》(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一书,第319页中写道:“虽然现代基因工程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投入的研究力量和资金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现在的基因工程带有很大的盲目性。”“有点像买彩票那样靠碰运气。”

“基因”理论之错误表现的另一个方面,是由该理论导出了种种人们普遍不能接受的荒谬的且极有害的结论。

(二)  由”基因”理论导出种种荒谬结论

在这里仅举几方面的例子:

(1)“人的命运由基因决定”:

一个人出生时,基因“程序”就已编好,这人一辈子的能力、才干、能作什么事,能生什么病(包括最终得什么病而死)等均由基因决定,甚至是否犯罪也由基因决定(有所谓“犯罪基因”),人成了“没有个人意志自由的遗传学机器人”。现基因决定论在国内外都遭到了普遍的反对。我国科学家在2001年4月2日于杭州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与生物技术及生物安全研讨会”上,明确指出,必须坚决反对“基因决定论”。

(2)“人类的进化趋于停止”:

这是美国科学家根据“基因”的性质等所作的“科学论断”(《中国科学报》、《文汇报》等几家报纸都先后刊载了这一“科学论断”)。这一“论断”也是人们所完全不能接受的,人类的进化不仅不会趋于停止,相反,当人们认识与遵循自身的运动发展规律后,将可获得更快、更大、更好的进化,人类的进化永远不会停止(《新论》中对其作了具体讨论)。

(3)“证明了上帝存在”:

许多西方学者根据分子生物学,”基因”理论,认为证明了上帝确实存在。如美国分子生物学家斯登特发表论文说:“分子生物学的成就,就是上帝存在的真实证明。”又回到了“神创论”。

(4)“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破产了”:

法国分子生物学家雅克·莫诺根据基因有忠实的复制性,而变化无规律性等特点,在他的《偶然性与必然性》一书中称“现代生物学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破产了’。”

(三)  从我们的实践看

我通过二十多年的探索,通过收集大量的资料,通过实地考察及多年的试验等等,逐渐看到生物的进化并非由“自然选择”造成。生物本有自身的运动(变化)发展,进化规律,并总结出了十多条生物所共有的基本的运动规律与多条遗传规律。应用这些规律不仅能较好地解释生物的进化,能解释许多重要而复杂的生物现象的形成及其演变(如本能、生物钟,各种动植物各不相同的体型、体色等的形成及其演变),更重要的是遵循其规律能定向改造生物。如我使试验田小麦增产20-30%;使棉花的植株结棉桃数增加1-2倍;使辣椒抗病性显著提高:在同一块地里经处理的辣椒全长得很好,未处理的全因病害死光了,两者对比鲜明。在微生物上尤为显著(因微生物繁殖周期短、发展快),如我在重庆制药五厂,河北省高碑店生化制品厂,大港油田,北京美的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其多种生产上的菌种进行定向改造,在短期内(半月——两个多月内),使其菌种的生产能力(效价)成倍提高,繁殖周期缩短,抗杂菌污染能力显著增强,且改造后的菌种稳定性好等等。2000年4月我到新疆农科院微生物所,对该所嗜热芽孢杆菌XJT-9503进行定向改造,只用了半月时间,使该菌的产酶率由4000u/ml左右,提高到10000u/ml以上,而且很稳定,多次测量均稳定在10000u/ml以上(此为国家863项目)。在多种应用微生物上均产生如此快捷稳定显著的效果,是应用传统理论(包括”基因”理论),在当今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能作得出来的。(这些微生物试验结果均有本厂家、单位所开证明。)

通过试验我们清楚看到,作为生物的遗传物质并非细胞内的某一孤立物质,而是细胞本身是一个整体,有整体统一的运动规律,它制约着里面所有物质的运动(这在后面还要进一步讨论)。

二、从理论上分析”基因”理论的错误

本来,在前面《“获得性状”的遗传》一文中,我们用事实充分证明了获得性状能够遗传,并有其遗传规律后,就可对”基因”理论能否成立下结论。因为从遗传学角度看,若证明了“获得性遗传”是客观存在,“基因”理论就不能成立。但是,对非专业的一般读者来说,不会相信就这么简单地能否定“基因”理论。所以为了让大家都能看清与理解“基因”理论的错误所在,本文则从该理论的源头讨论起,即从孟德尔的豌豆杂交试验以及他所作的“基因”假设谈起。

孟德尔对碗豆的7对相对性状(如高茎与矮茎,开红花与开白花等相对性状),进行了8年的杂交试验,看到杂交子代有似带规律性的变异,如将高(茎)碗豆与矮碗豆杂交,子一代都为高茎。子一代自交(自花授粉)所得子二代,则有高茎也有矮茎,其比近于3:1。如何解释这些现象?他作了假想:控制生物性状的是生殖细胞内一个一个的遗传因子(基因),一个基因控制一个性状,豌豆的高矮性状,就是由分别控制高矮的基因所决定。为便于讨论与说明,可用同一字母的大小写来分别表示,若以D表示高(茎)基因,则d表矮(茎)基因。并假设在个体内基因成双存在:高豌豆内为DD,矮豌豆内为dd,而在产生配子(生殖细胞)时,每个配子只能得到其中一个(或D或d)。当高、矮豌豆杂交,即D、d配子结合,产生的子一代个体则为Dd,由于子一代表现为高豌豆性状,则称这“高”性状为“显性”,控制它的基因D称“显性基因”,d称“隐性基因”(假设有D存在时,由d控制的性状不能显现,故称“隐性”,只有dd同时存在时才显d的性状)。当子一代(Dd)再产生配子时,Dd分离,一半配子得到D,一半得到d(假设基因的分离是彼此独立,互不牵连的)。当子一代自交——D、d两种精子与D、d两种卵子随机相遇,其组合型有:DD、Dd、dd(比数是1:2:1)。DD型为高豌豆,dd为矮豌豆,而Dd显高豌豆性状,那么高矮豌豆之比正好为3:1,这样孟德尔的上述试验用他的假设可以得到解释。

孟德尔又进行了两对相对性状的杂交试验,例如将黄色园粒豌豆与绿色皱粒豌豆杂交,子一代均为黄色园粒。让子一代自交得到的子二代,则有4种类型:黄色园粒、黄色皱粒、绿色园粒、绿色皱粒,其比近于9:3:3:1。对于这种现象,孟德尔认为也可按上述假设进行解释,只不过还需假设基因的组合是完全自由的、互不影响的。为便于表述可以Y、R分别代表黄色、园粒(基因),以y、r代表绿色、皱粒(基因),两者杂交所得子一代为YRyr,子一代可产生4种配子:YR、Yr、yR、yr,当这4种雌雄配子两两结合时,由于基因的组合是自由的、随机的,那么就可按纯数学的组合关系推导出16种组合来,在这16种中,又按显隐性关系,则子二代性状数量比正好为9:3:3:1。

孟德尔所作的基因决定性状,且能独立分离与自由组合的假设由于能解释他的试验中所出现的现象,则被人们认可,并称之为孟德尔两规律(法则)——“分离规律”、“自由组合规律”。同时被当成是“现代遗传学”的基本规律。

不过,孟德尔的试验及其假想在当时并没引起人们注意,后来是因“自然选择学说”发生了危机,才重新引起人们重视。这在吴仲贤所写的《遗传学与进化论关系》一文里说得很清楚:“在19世纪60年代,有一位名叫詹金的工程师写了一篇文章来反对自然选择,他用的是数学。他认为由于遗传性融合的缘故,自然选择不能成为进化的动力。如果在一个物种中,出现了少数个体的变种,由于个数很少,这些个体就得和没有改变的个体交配,于是在下一代,所表现的变种性状,只有亲代变种性状变异范围的一半。这样几代下去,变种性状的变异岂不就消失了吗?自然选择何以下手把这种变异保留下来呢?因此,如果想保留自然选择学说,必须寻找融合遗传以外的答案。孟德尔的遗传因子说及其分离与自由组合的机制显然是符合条件的,即由于决定性状的是一些遗传因子,它们在杂交后并不消失,而是一代代地保留着,自然选择就可以把它们积累起来造成新种。因此生物学家对这些遗传因子的行为和传递就必须作进一步探讨,并逐渐使之具体化,这样就形成了20世纪所特有的日益发扬蓬勃的遗传学。”而当人们深入到细胞及分子水平研究,看到细胞核内染色体上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分子有忠实的复制性,在后代能保持。又看到个体在产生生殖细胞时,细胞作减数分裂,其染色体数正好为体细胞的一半,这与孟德尔所假想的“基因”在个体内成双,在产生配子时,只能得到其中一个的假设也很相符。于是认为“基因”的物质实体已经找到了,它就在DNA分子上。

现在,我们要问由此能否认为“基因”确实存在,且已找到?我们来分析几个方面的问题:

(1)拿人体来说,其生殖细胞中有23条染色体,从现在的研究看到,每条染色体上就是一个DNA大分子,可在这大分子上并没看到有孟德尔所假想的那样的“基因”。如果定要认为“基因”就在DNA分子上,那么细胞核内的23个DNA分子如何能控制人体各种各样数不胜数的性状呢?学者们设想DNA分子能分成许许多多的片段,每个片段就是一个基因(所以把“基因”称为DNA片段),由每个“片段”分别去控制人体各种各样性状。那么,人体上应有多少不同的性状?应分出多少不同的DNA“片段”(基因)呢?现在学者们正在对此进行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有10万个基因,有人认为6万个,有人认为3万个,有人认为至少有12万个。不管怎么说,这“基因”数大家都会认为至少是在2万个以上,而每个DNA分子上至少有上千个基因。这就是说,每个DNA分子至少要分成上千个“片段”。那么,这种假设能否成立?让我们来思考一些最具体最起码的问题。

①、从人们的研究看到DNA分子本身排列有序,分子中的各原子都有化学键相连,结合紧密,并未分成天然的“片段”,那么要把它们分成上千个片段,且彼此间互不牵连,能独立分离,自由组合,这分开它们,克服化学键作用的力在哪儿?

②、即便DNA能分成“片段”,那么当DNA分子分成上千个片段后,它还是不是一个完整的分子?它到底是以一个完整的分子发挥作用,产生功能,还是它本身没有功能,只让它上面的“片段”各行其是,各自将各不相同的所谓遗传信息“转录”给RNA,再“转译”给蛋白质,从而各自操纵生物五花八门的性状?从常识看,任何一个分子(无论有机物或无机物分子)都有作为分子的特有功能,而不可能分成“片段”,若要在外力的作用下,强行分成“片段”,其性质也完全变了,DNA分子能例外吗?

③、退一万步说,即便DNA分子不仅能自由地分成上千个片段,而且每个片段也能独自操纵蛋白质,那么在受精卵细胞内有上万的片段(基因),当它们各自发挥“功能”而又共同操纵一个个体的发育时,彼此不“打架”,不相互干扰吗?如何能使个体有条不紊的发育?仅靠几个“调节基因”、“操纵基因”或别的什么特殊“基因”来起作用能行吗?再说它们本身又受谁调节、操纵?

④、我们再来看生物的性状。每一个活的生物个体,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机体的各部之间,即所有的“性状”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拿人来说,人的力气大小,跑步的快慢等性状,可直接看到它们与全身的健康情况、平时的锻炼情况等直接相关,不是由某一“基因”能单独控制得了的。即便有些性状看起来似乎只由某一器官控制,譬如人的嗓音,有的尖(锐),有的钝,这似乎只与声带有关,但实际它却与体内的雌雄激素等都有关,以前的太监,作了阉割手术后,其嗓音也会起变化。再有,各种性状也是随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人的皮肤颜色不仅受阳光照射的影响,也受自身内在状况的影响,有的病人脸色发青、发黄或苍白等。尤其是人的舌,其舌质与舌苔随时随身体状况的变化而有明显变化(中医由此而查知人体的疾病与健康状况),从这里更可直接看到人体的局部与整体是息息相关的,不是彼此独立互不影响的。

只怕正是这无数的事实与种种的问题也促使基因理论的学者们思考,因而对基因概念不断进行修改(称其为“发展”),只是,发展到后来的基因概念是怎样的呢?在《基因概念的发展》(自然杂志,1979,2)一文中所述的概念却与孟德尔所假设的概念完全不同了。孟德尔假设的基因概念是:基因间互不牵连,能独立分离,自由组合。一个基因控制一个性状,且不因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即能稳定的遗传。而文中所述发展了的概念却是:“基因间形成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每个基因是这个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基因可以影响许多性状,许多基因影响同一性状”。并且“是与内外环境相互作用的”。我们看,这发展了的概念却正好是对孟德尔两规律进行否定:既然称“基因间形成为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那它就不可能互不牵连,独立分离,自由组合。尤其是“一个基因可以影响许多性状,许多基因影响同一性状。”这就更不可能按纯数学的排列组合关系推导出后代的性状及数量比。

“基因”概念的发展不仅直接否定了遗传学的“两基本规律”,而且从理论上讲也使“基因工程”无法下手操作,因为按原有的基因概念:一个基因控制一个性状,且互不牵连,那么通过对“基因”的剪接、重组,就可创造出新物种来。而发展了的概念却说“一个基因可以影响许多性状,许多基因影响同一性状”,那么如何能下手将控制所需性状的基因切割下来,而不影响其它性状呢?

其实,不仅发展后的基因概念使“基因工程”无法下手操作,就是原有的基因概念,要下手切割基因,从逻辑上也说不过去,我们就拿孟德尔假设的控制碗豆(茎)高矮的基因来说,如果真有高、矮基因,它们又可以被切割出来,那么当人们把它们切割下来后,这碗豆还有没有高矮?若没有了高矮,这会是什么东西?若变成了别的东西,那这基因控制的就不仅仅是高矮,而是整个植株的状况!若说还有另一种情况:出现了新高矮,那这控制新高矮的基因又从何来?

自然,在这方面我们还可以提出许多基因理论无法解释、无法自圆其说的问题来,但无需再多提,下面我们从另外的角度来分析。

(2)由于DNA有忠实的复制性,因而确定“基因”在DNA上,DNA是遗传物质。可是人们不仅看到DNA与RNA都有忠实的复制性,近年来,还看到蛋白质也有忠实的复制性。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刘次全,还作出了蛋白质复制,氨基酸配对模型。那么当它们几者都有复制性时,这“基因”该确定在何处?再有,原来以为蛋白质没有复制性,因而认为需听从DNA的遗传指令,现在蛋白质自身有复制性时,它还听不听DNA指令?

还有,现在人们还看到一些无机物小分子也有复制性,也就是说复制性并不是生物的特有性质,决定生物与非生物有不同本质的地方并不在这儿。

(3)从世界六国科学家联手合作的“人类基因组计划”所公布的一些资料看,也显示了“基因”理论的种种矛盾与自我否定。例如,按照基因决定性状的理论,人与人之间各种“性状”的明显差异,尤其是不同人种之间的巨大差异,应该在DNA上能直接反映出来。然而,资料上显示的却相反:“地球上的每个人与所有的其他人共享99.99%的相同的基因密码。来自不同人种的人,比来自同一人种的人,在基因上有更多的相似之处。”

现在科学家们也在进一步反思与修改“基因”理论:“一个基因等于一个疾病或一个基因制造一个关键蛋白质的概念正在消失。”“停止一次只考虑一个基因的习惯,开始试图把集合作为一个复杂系统来一起思考。”的确,科学家们通过对“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实施,其认识又进了一步,但要真正走出误区,还必须认识错误之根源。

(4)认为DNA揭示了生命的本质及奥秘,那么,DNA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即是忠实的复制性(不变性)与变异无规律性。由此会得出什么结论?前面提到的雅克·莫诺,他在书中说:这忠实的复制性是“最根本的生物不变量”,“生物的一切属性都是以这种基本的分子不变性为基础”,它“抵制一切变革,一切进化。”这难道就是生物的本质与奥秘?由此怎不会得出我们前面所例举的那些荒谬结论?

这“忠实的复制性”,实际是一种机械的、死的,连非生物也具有的特性,生物所具有的强大的生命活力,不断变化发展的特性,尤其是人所具有的无限的学习、认知、应变、创造等等能力,从DNA里丝毫体现不出来,也没任何“基因”能操纵得了。

“变异无规律性”,这不仅不是生物的特性,在非生物物质里也找不到,宇宙万事万物都有其变化的规律性,我们研究任何学问都是研究那门学问中物质的运动变化规律性。

这DNA所具有的“基本特性”,是与生物所具有的最本质的特性完全相反的。

人们会问:孟德尔试验中所出现的性状变化,难道不是事实?难道没有它的物质基础?难道不需要人们去寻找与认识其物质基础(实体)?

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对其物质实体的认识及其变化规律性的研究要有正确的途径,首先必须了解物质世界最基本的物质关系,否则将走入岐途。第二、孟德尔所看到的现象是很局限很个别的,由此而得到的“两规律”要作为遗传学的基本“规律”不能成立。对这两方面下面将具体讨论。

三、”基因”理论的错误根源

(一) “基因”理论忽略了物质世界最基本的物质关系。

深入生物物质世界,对其物质实体进行研究,必须首先了解物质世界最基本的物质关系,从而才有正确的研究方向、途径与着眼点(在《新论》中对此已作了具体讨论)。”基因”理论正由于忽略了最基本的物质关系而出现严重问题:

(1)忽略了宏观与微观(物质)的相互关系。

一幢楼房虽由墙壁、门窗等组成,墙壁由砖头组成,砖头由泥、沙等组成,沙子由SiO2等分子组成。楼房、墙壁、砖头、沙子、SiO2,这是组成楼房的不同的物质层次,在不同层次有本质不同的结构、功能与建造规律,不能混为一谈。当人们研究SiO2分子的时候,只能说是在研究SiO2分子,却不能说是在研究楼房,因楼房的建造规律、用途、特征等都无法从SiO2分子里看到。同样的道理,生物个体,如我们人体,虽由各种组织、器官、脏腑组成,组织由细胞组成,细胞由DNA等等有机物大分子组成。但当人们研究DNA分子的时候,也只能说是在研究有机物大分子,却不能说在研究生物,更不能说在研究人。因生物所具有的,人所具有的结构、功能及其特有的运动规律(如我们所看到并总结出的十多条生物所共有的基本的运动规律),在DNA分子里都无法看到。

不断地,孤立地向微观世界深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我们看到的是物质世界所具有的共性(与共有组成)。在生物分子水平,我们看到生物(或说绝大多数生物)都有DNA分子。再深入到DNA分子内部,看到有C、H、O、N、P等原子,然这些原子也广泛地存在于无机界,即在原子水平看到生物与非生物有共有的组成。再深入到原子内部,更看到地球上所有元素的原子都由原子核和核外电子组成,原子核内都有质子和中子。然而物质世界形形色色,千差万别的物质的不同本质,不是在这共有的组成中。而是物质不断运动,而有不同的结合,形成不同的结构,从而表现出不同的功能与不同的运动规律之中。若脱离物质本身的结构、功能与运动规律,孤立地向微观深入,那么对物质本质的认识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

“基因”理论正是走上了一条孤立地向微观深入的道路。

(2)忽略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任何一个具有复杂结构与功能的物体,无论是生物还是非生物,它都是由各个部分组成为一个整体后,由整体体现其功能的。而且结构、功能越复杂,整体性越强。例如电脑、电视机等,它们能表现出各种各样的图像、色彩、音响。电脑更具有计算、绘画等更多功能。然这些功能都是“整体”所具有的功能,而决非里面的元件(或是分子)互不牵连,各自分别控制某一图像,某一颜色,某一声音,决定某一功能。一个非生物体尚且如此,而极其复杂的生物体,特别是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他所具有的极其复杂的结构与功能(性状),哪能设想是由上万个DNA分子上的片段(基因)来分别地,独立地操纵?

(3)忽略了活的生物体与死的非生物体的区别。

生物体只有“活”着的时候才具有生物(生命)的本质特征,才与非生物体有本质的不同,活的生物体有非生物体所没有的整体运动功能(这在前面的文章里已阐述),这里仅举一点:生物体具有自我调节、自我修复、自我再生以及自身能制造新物质供自身发展等功能。孤立的研究DNA分子哪能看到“死”与“活”的区别?

生物个体,有个体(整体)统一的运动规律,它制约着组成它的所有细胞的运动,每个细胞,也是一个小整体,也有小整体统一的运动规律,它制约着内部所有物质(包括DNA)的运动。

 “基因”理论不仅忽略了物质世界一些最基本的关系,而且把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制约关系,完全颠倒过来了。认为“人的一切疾病都由基因决定”,“人的命运由基因决定”等等。这就不仅仅是学术界的问题,理论上的问题,而是会使整个人类对自身(以及与此有关的一系列问题)的认识陷入到最大的误区之中,由此引出错误的行动,因而必须尽快澄清这些认识。

(二) “孟德尔规律(法则)”不能成立。

前面说孟德尔的“两规律”已被“基因概念的发展”否定了,然真正否定它的是无数的事实。在广泛的杂交试验与生产实践中,人们看到能符合孟德尔“两规律”的情况是很少的,绝大部分情况都是不相符的。例如开红花与开白花的同种植物杂交,子一代不是都开红花(或白花),而是有开红花、开白花,还有居两色之间深浅不同的各种粉红色花等等多种情况,即便产生的子一代有均为开红花(或白花)的情况,但子一代自交所得子二代也会出现种种不符合孟德尔两规律的情况。就连“显性”、“隐性”性状本身也会在环境变化的情况下互换或有其它的变化,再说为何有“显性”、“隐性”之分,“两规律”也无法解释。另外,有许许多多与杂交有关的情况,也是用“两规律”无法解释的,例如“杂种优势”,杂交子一代的许多性状比两亲本都“高”,而这“高”的性状又无法保持,会一代代衰退。同时“杂种优势”一般只存在于同种内的不同品种间所进行的杂交,若是在种间、属间等,其亲缘关系越远,情况则越相反:不是产生不了子代,就是子代羸弱多病,畸形,易早亡等等。这些都无法用“两规律”解释。

再有,摩尔根从果蝇试验中所看到的一些现象也是不能用“两规律”解释的。但是,他却认为可再建立“连锁”、“互换”规律(法则),对“孟德尔规律”进行补充与发展。然而这连锁互换规律本身的内容,却正好是对孟德尔规律的否定。因为,按“孟德尔规律”,基因间是完全独立,互不牵连的,而按“连锁法则”,同一染色体上的基因是“连锁”在一起,不能自由分离。可是染色体数相对基因数来说又极少,极少,人的生殖细胞内的染色体只有23条,而基因数却被认为有几万,甚至十几万个,这染色体是大大的“锁住”了基因,“孟德尔规律”自然无法成立。而“连锁”、“互换”规律本身也矛盾重重,这里就不多说了。

总之,从理论到实践都证实“孟德尔规律”要作为遗传学的普遍规律是不能成立的。

孟德尔从碗豆试验中所看到的现象,毕竟是很局部、片面的现象。当我们进一步看到生物所共有的运动规律、遗传规律后,则可以解释“孟德尔规律”所能解释的现象,也能解释它所不能解释的许多现象(请见《新论》)。相信孟德尔本人看到这些,也不会再假设有什么“遗传因子”存在了。

(三)  三方面的错误相加到一起。

“基因”理论是从孟德尔的两个不能成立的(错误的)“规律”出发,去证实一个错误的“学说”——“自然选择学说”。而所走的研究道路(孤立地向微观深入的道路),又是一条错误的研究道路。三方面的错误加到了一起,错上加错,必然得出错误的结论,这就是”基因”理论的错误之根。这错上加错,不仅由此得出错误结论,而且三个方面相互支持,使错误的性质更进了一步,使人们对错误的识别更为艰难。例如:“自然选择”学说本身只是意味着认为生物的变异是无规律的。达尔文当时并没有明确地说生物的变异是无规律的。而”基因”理论、“分子生物学”却从理论上“证明了”遗传物质的变异无规律,而且明确地说,为“自然选择”找到了选择的“原材料”——基因突变。同时阐明了无规律变异的实体与机理。由此也就更加强调“自然选择”对生物进化的作用,而人们也更加相信“自然选择”是进化的原因与动力。 

四、分子生物学走出误区,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天地

研究SiO2分子虽然不能认识楼房的用途及建筑规律,但对SiO2分子的研究仍然是必要的,它有分子这一层次上的重要作用。同样,研究生物分子,尤其是人体的DNA分子也仍然是十分必要的。虽然在DNA分子里看不到人体的运动、发展规律,看不到人体的本质特征,但却可以帮助人们从一个侧面认识生物分子层次上的奥秘。人类基因组计划依然是了不起的工作,依然具有伟大的意义。人们需要了解DNA的结构、组成等。人们已知DNA是一种高分子化合物,是两条由四种脱氧核苷酸连接而成的长链,四种脱氧核苷酸之不同在于各含有不同的碱基:腺嘌呤(A)、鸟嘌呤(G)、胞嘧啶(C)、胸腺嘧啶(T)。四种碱基两两配对:A与T、C与G配对,这碱基对组成为两条长链之间的横挡,将盘旋成螺状的两长链构成为一个整体。人类基因组(即指人的细胞核染色体上DNA总和)它的碱基对约有30亿,人类基因组测序就是测这30亿碱基对的全序列,这“30亿”极庞大的数字本身就说明包含有数不清的奥秘,它必与生命的起源、发展、进化等息息相关。对其序列的测定自然有助于人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而测序的另一作用,是检验基因理论是否正确(当然,这一作用可能是人们事前所没有想到的),现在通过测序是更直接证实了基因理论的错误,前面巳说了,这里再作点补充:基因理论在中学的教课书里这样叙述:“组成DNA分子的碱基虽只有四种,但不同的排列顺序,就可构成DNA分子的多样性。”“成千上万的碱基对,它们的排列方式几乎是无限的。”由此人们想象人与人之间性状上的千差万别正是由碱基对的排列方式各不相同造成的。可是,现在通过对人类基因组测序,使人们看到人类DNA上的碱基对排列几乎是相同的,只有极个别的地方有差异,说明碱基对不可能像人们想象的能随意排列,以至无限。同时也清楚说明人类性状上的千差万别不可能是由几近相同的DNA决定,再一次说明基因并不存在。另外,也进一步证明我们前面所说的:越向微观深入,人们见到的越是物质世界所具有的共性(与共有组成)。

今天,人们对DNA的研究若是能从基因理论的桎梏中走出来,不将客观存在的DNA与本不存在(仅仅是假设)的“基因”混为一谈,进而去认识“活”细胞整体的运动规律,去认识DNA受细胞整体制约而有的运动变化规律性;去认识“活”的生物个体的运动规律,以及个体产生细胞,细胞受个体整体运动制约而有的运动规律性。那么人们利用现今所掌握与运用的现代科技和现代设备,对DNA分子和活细胞进行改造,则可有的放矢。由此所作出的成绩必远远超过本文前面说到的我们所作出的那点成绩。分子生物学走出误区,必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最后,对于“基因决定疾病”的基因理论,不能不再说几句,这理论不仅给一般的医务工作者在识病与治病上出了难题,其实也给基因理论的学者们出了难题。因为按照基因理论,基因控制的是性状,人类的所有性状,照理应该都可以在人类基因组上找到控制这些性状的基因,例如:控制人的头、手、足的基因各在哪里?控制头上的眼、耳、鼻、口等的基因又在哪里?而从眼来说,控制眼珠颜色、大小,睫毛长短、粗细、弯曲度等的基因又各在哪里?等等,应该都能够在人类基因组里找到。也就是说,“人类基因组” 测序之后接着要作的事,是给基因定位,只有定位之后才谈得上考虑基因与疾病的关系。因为人体的疾病是在人体具体部位上得的病,如果是头上的病,就应该找控制头的基因,看是在哪里出了问题。足上的病,应找控制足的基因。可是现在基因定位都没作,却单独谈起基因控制疾病来了,是不是现在的基因不控制性状,变为只控制疾病了?基因概念是不是又要大发展了?对于这些问题不知学者们如何回答?当然,说到基因控制疾病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在正常人群中“基因密码”几近相同,无法说明不同的人性状不同是由不同的基因控制。但当人体有病后,有人在染色体、DNA上却看到了异常,因而说基因决定疾病。那么这种异常到底说明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另作专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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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1 关键字:基因理论  基因工程  转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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