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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民主:一些国家的民主化计划为什么面临失败

  从20世纪70年代葡萄牙的“尉官运动”至苏东剧变,共有33个国家实现了民主化转型,这一场民主化浪潮被塞缪尔•亨廷顿称为民主化的“第三波”。

  本文将“第三波”拉长到现在,试图提供更多的相关案例。在“第三波”中,倚重政治精英和寡头集团的政治力量以最短时间迅速推行民主化计划的做法抢尽了风头,成为这一个阶段民主化的显著特点。我们试图把这种自上而下有计划地推行民主化的政治转型模式称为“建造民主(buildingdemocracy)”。十分遗憾的是,在关于第三波民主化的研究中,“建造民主”并未被当作一种“类型”或者“模式”来认真对待。在现有文献中,“建造民主”更多的是被当作一个哗众取宠、夺人眼球的修辞,而不是作为一个别有深意的专门术语来使用。本文要指出的是,“建造民主”一词并非毫无意义,相反,将“建造民主”笼统地与其他民主化过程混为一谈,是一个严重的理论失误。

  一、“建造民主”:修辞还是理论?

  在民主化的“第三波”中,仔细区分,就会发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民主化模式。第一种民主化模式,是拉里•戴蒙德所指称的“准民主体制”(pseudo-democracies)的转型。

  所谓“准民主”,是指该国存在合法的反对政党,也有竞争性的选举,只是由于执政党过于强大,反对党根本无力与之竞争政权,以至于一党长期垄断执政地位,从而形成实质性的威权统治。在准民主体制中,议会民主、开放政党、竞争性选举等自由民主的外壳一应俱全,因此其民主化转型较温和,反对派在大选中一举获胜,便可宣告终结一党的政治垄断。如墨西哥长期由革命制度党一党把持政权,1988年执政党仅以微弱优势勉强赢得总统选举,至2000年反对党国家行动党和绿党组成的“变革联盟”赢得总统选举,终结了革命制度党长达60年的威权统治。我们把这种民主化模式称为“开发模式”,是指通过充分开发一国业已长期存在的民主化资源而实现民主化转型的模式。

  另一种民主化模式在第一波、第二波民主化中并不是没有,只是没有在第三波中那么夺目。我们称之为“建造民主”。什么是“建造民主”呢?我们用这个术语,专门指在那些原来不存在合法反对派的国家,政治精英(反对派领袖或者威权当局)以一种自上而下的方式强制推进国家的民主化。“建造”隐喻从无到有的工程。民主的建筑师们先有一份民主化的蓝图,然后有计划地堆砖砌瓦,修建一座民主大厦。民主化的巨大工程在这些国家并没有坚实的基础。很多时候,民主大厦根本来不及好好地打地基,而是由工程师们灌注“水泥”来建成。“建造民主”便不可避免地带有外部移植、精英主导的烙印。一些前苏东国家和军人独裁政权的民主化转型,都带有浓厚的“建造民主”色彩,转型过程常常伴随着国家崩溃、政权倒台和社会混乱。

  作为民主化“第三波”理论的提出者,塞缪尔•亨廷顿不可避免提及类似于“建造民主”的模式。亨廷顿所提出的民主化中的“置换”(replacement)方式就十分接近“建造民主”:在政权内部的改革派太弱,或根本不存在。政府中占主流的是保守派,他们坚决反对任何政权上的变革。因此,反对派力量增加,而政府力量削弱,直到政府崩溃,或被推翻,这样才会实现民主化。以前的反对派掌权之后,冲突常常随着新政府内部各群体就他们应该建立的政权的性质发生争执而进入新的阶段。

  马克•奥尔金(MarkOrkin)是较早使用“建造民主”一词的学者,不过是在错误的意义上使用的。奥尔金的研究对象是南非,他所忽略的是,如果南非民主化的条件是市民社会的成熟,那南非的民主化与“建造民主”模式恰恰是不相干的。无独有偶,库珀鲁斯比较了南非和津巴布韦的民主化,同样强调市民社会在“建造民主”中的作用,当然也陷入了同样的理论失误。使“建造民主”一词产生较大影响的是约翰•皮勒。皮勒在研究拉丁美洲民主化转型的著作《在拉丁美洲建造民主》中冠以“建造民主”的标题,旨在强调拉丁美洲民主化过程的“艰巨性”,因为这个地区具有非民主体制的几乎一切政治弊端。但是,皮勒忽视了一点,那就是在拉丁美洲的民主化过程中,长期存在合法的反对派,是戴蒙德的“准民主国家”,而非真正意义的从无到有过程。

  总而言之,在仅有的为数不多的关于“建造民主”的研究中,对这个术语的使用是较为随意的,迄今没有哪位政治学者将“建造民主”当作一种民主化类型来认真对待,而仅仅把它当作一种“修辞”。正如塞缪尔•瓦伦苏拉批评皮勒的著作那样,认为该书唯一可取之处就是拥有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标题。

  如果“建造民主”真的只是一种修辞的话,那我们用哪一个术语来描述那些企图在一夜之间通过“政治休克疗法”,来实现民主化转型的模式呢?还有什么比“建造民主”更适合修饰这一自上而下的民主化计划的呢?

  对“建造民主”理论贡献最巨者首推哈瑞•艾肯斯坦。冷战终结之后,那些原来研究苏东国家体制的学者也纷纷“转型”,主动融入到民主化理论的主流之中,对前苏东体制转型的研究因此得以与其他比较政治学理论进行严肃对话。艾肯斯坦与前苏东体制研究者合著的《民主可以在后苏联的俄罗斯扎根吗?》就是“建造民主”的代表作。

  如何让民主在一个威权主义的社会体制中扎根,正是本书讨论“建造民主”的核心内容。艾肯斯坦等人认为,一个好的、稳定的民主体制,一定是经过漫长的、持续的渐进变革进程建立起来的,“就恍如是自发内生的一样”。

  成功的民主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追求民主化的“速度”恰恰是“建造民主”的大忌。在艾肯斯坦看来,民主的大厦要建立在牢固的政治文化基础之上。尽管他一再回避政治文化作为一种必要条件在分析上的“优先性”,但是他始终坚持,政治文化因素在“建造民主”的研究中确实具有一种独立于其他分析变量的独特价值。

  与艾肯斯坦等人讨论的“民主扎根”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亨廷顿等西方学者讨论的所谓“民主的巩固”理论。对于“民主的巩固”,亨廷顿给出了一个标准:反对党第二次合法上台。亨廷顿指出:“(政权)第二次易手可以说明两件事情。第一,一个社会中两个主要的政治领袖集团充分忠于民主,而且愿意在选举失败之后交出职位和权力。其次,精英和公众都在民主的体制内运作;当出了差错以后,你可以改变统治者,而不是改变政权。”

  这符合亨廷顿一直坚持的“文化决定论”,也即民主的巩固取决于是否形成了一种认同民主规则的、轮流执政的政治文化。林茨与斯蒂潘所提供的标准则更为人们津津乐道:所谓巩固,就是民主在社会、制度甚至心理生活中,还有在利弊的权衡中,都成为一种惯例并且内在化。

  林茨与斯蒂潘强调的是转型中的政治体是否为民主化做好了充分准备。反观,如果一个国家根本不具有民主化的条件而在一夜之间“建造”了民主,民主化的后果可能不是政治的发展,而是政治的危机。不过,与“民主巩固”所讨论的那种“民主化挫败”或是“民主的质量”不同,“建造民主”最根本的弊端倒不是“民主化”政权直接被倾覆,而恰恰是“建造民主”既使民主化计划受挫,却又始终维持其政体稳定,从而给民主化蒙上污点。它的失败不在于挫败民主,而是污损民主。

  二、一蹴而就的民主化

  怀抱“建造民主”之宏愿的政治家们,往往热衷于在一夜之间将民主大厦筑就。原有政治体制中与民主体制格格不入的制度和文化因素,均被民主计划所忽略,更有甚者是企图通过政治强制的手段将之抹平。或许这正是“建造民主”诸多症候的根源。

  首先,“建造民主”通常是由某些强势的政治领袖或者政治集团来发动的。这些政治人物,要么是长期处于非法状态的反对派领袖,要么是长期执掌政权的权威当局独裁领袖。反对派领袖通常都要具备克里斯玛人物的超凡魅力,来对其追随者进行动员,他们拥有长期的斗争经验,相反却缺乏真正的执政经验。亨廷顿这样来形容民主化转型中魅力领袖的产生:“当威权政权垮台时,尽快做好准备,填补由此而产生的权威真空。做到这一点的途径可以是:把一个受欢迎的、有魅力的并倾向于民主的领袖推到前台;迅速组织选举,以便为新政府提供民众的合法性;通过获得跨国势力的支持来树立国际合法性。”

  这样的政治领袖一旦上台执政,就会使民主政治演化为由魅力领袖主导的民粹政治;他们会过度依赖于自身的超凡魅力而在建立制度化政治上犹豫不决,认为后者将有损于自己的威权;他们过度依赖于民粹的力量,将民主当作一种意识形态霸权来运用,而不是真正的理性化制度。

  比如,由叶利钦主导的俄罗斯民主化过程,就充满了政治精英的个人化色彩,“建造民主”仿佛就是在“重建威权主义”。在前苏东国家,俄罗斯的例子并不是孤立的。那些脱胎于前苏东体制的新兴“民主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具有“威权依赖症”,其中,有4位前独联体国家总统在宣布独立之后一直连任至今;1位总统连任15年后在任内去世;捷克和罗马尼亚颠覆原来体制后的第一任总统,都经历了3个任期。

  在另一种情况下,较开明的权威当局独裁领袖主动开放党禁,从而开启民主化大门,则容易形成当权者与反对派之间的“魅力化竞争”。执政者倾向于实施简单多数决,以此分化反对派的力量而渔翁得利。但是在下一个竞选年度,政权一般都旁落到反对派手中。另一方面,威权领袖落选之后,极有可能要面对“转型正义”,被上台的反对派送上审判席,韩国前总统卢泰愚就提供了一个案例。这些因素将严重阻碍威权当局的决心。

  其次,“建造民主”通常发生在国家治理危机的时刻,克服危机成为民主派的合法性来源之一,但这也蕴藏了某种危险。“建造民主”的危机转型,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国家崩溃后重建。原来的国家政权被外部力量摧毁,国外势力支持流亡反对派建立新政权。美国逮捕巴拿马总统诺列加,出兵格林纳达,就属这种情况。“第三波”之后的伊拉克、阿富汗,也都是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入侵,将原来的统治集团赶跑之后,扶植流亡的反对派来“建造”所谓的民主体制的。这几乎已经成为一种定律。但是这种强加给当地人民的民主制度,由于傀儡政权的声名狼藉,很难承担起真正重建国家的任务。国家崩溃后“建造民主”,首先要“建造国家”,将分散化的暴力重新集中到国家机器手中,这不仅是民主化的第一步,而且是充满艰险和不确定性的一步。被扶植的反对派通常更倾向于先“建造”民主而不是国家,这使国家机器根本无力去支撑民主化的过程。

  第二种情况是经济危机导致威权政府倒台,给了民主派大好机会。当国家面临经济衰退的时候,通过“外科手术”的方式来解决危机,便成为一种共识。关于经济发展水平与民主化的关系,普沃斯基的研究最具代表性。他的经典论断就是:“没有理由相信经济发展一定带来民主。”根据普沃斯基的观点,民主在穷国容易被倾覆;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持已经建立的民主;民主之所以与经济发展联系在一起,是由于民主在发达的国家更容易存活。

  正如鲍什等所指出的那样,普沃斯基的真正贡献不在于人均收入多少美元会导致民主转型或者倒退,而在于指出经济发展对于建立民主和维持民主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普沃斯基的这一理论侧重于经济的“发展”,哈格德、考夫曼的危机转型理论则力图解释经济“危机”与民主化转型的关系,指出威权政体特别依赖经济发展来维持稳定,经济危机则引致威权体制的退出。

  然而,哈格德与考夫曼也同时指出,经济危机给民主化带来契机,也是民主化转型的挑战:“不达到稳定的增长,就会给民主的巩固造成灾难性后果。”造成经济危机的原因是如此复杂,民主派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办法来解决危机,极端地说,民主化其实更不利于危机的解决,因为民主化更注重分配而不是投资。

  一旦民主派不能在短期内兑现他们上台的承诺(committment),较差的经济绩效将严重削弱民主的基础。

  总的来看,民主化转型之后的国家经济表现欠佳。正如瑞彻迈耶等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与民主》一书中所证明的那样,从1920年到1970年中叶,除了1948年的委内瑞拉和1949年的哥伦比亚之外,其他崩溃的民主体制都是遇到了严重的经济问题。

  前苏东国家,除波兰获得了比转型前更高的GDP,斯洛文尼亚在第二个民主政府任期达到了转型前的水平之外,其余均无法回到转型前的水平。第三种情况:由于国内发生政治危机,包括长期执政的统治者去世,而继任者来不及建立同等的威权,或者发生大规模骚乱危及政权,从而为民主提供契机。政治危机当然不可能与经济发展毫无关系,但它与经济危机不一样,具有很大的偶然性,难以预期。经济危机不一定会引发政治危机,只有当经济危机与对当权者腐败、无能和滥用权力的义愤结合在一起,才会引发政治危机。由于独裁领袖几乎是一夜之间倒台的,无论是独裁者本人还是反对派都没有做好准备,同样手足无措。如何审判独裁者及其家人、如何处置独裁者的财产、如何评价独裁政治的遗产以及如何重新整合业已分裂的社群,成为比民主化本身更为迫切的任务。正是在这些问题上,民主派极易陷入分歧,因而拖了民主的后腿。

  总而言之,“建造民主”是政治上的“休克疗法”,但是民主化方案的疗效成为民主派的最大考验,迄今仍难以看出在“第三波”中民主化转型能够有效解决威权政治遗留的难题的例子。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处于地下状态,主张民主的反对派拥有的是地下斗争的经验,根本不具备任何执政经验,他们更倾向于以动员民众的方式来解决政治上的僵局,颇为政治理论家所诟病的全民公决是他们能够找到的最制度化的合法性工具,这种方式一直被独联体国家所滥用。

  第三,在“建造民主”的国家,民主化计划几乎是千篇一律的。用林茨的话来说,“当社会中就如何产生一个选举政府的程序达成了充分的一致,当政府是由自由、广泛的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当政府有权威直接制定政策,当新民主政府中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各自享有独立的权力的时候,民主转型就宣告终结”。

  民主化转型的过程是如此短暂,民主计划显然无法深思熟虑,而只能根据政治精英的主观意愿,从自由民主国家现存制度的菜单中随心所欲点菜,不过菜就只有那么多。一个典型的“点菜”例子就是,“建造民主”的国家大多倾向于采取总统制。选择总统制主要是为了给克里斯玛领袖充分权力来推进民主化计划,避免议会党派力量对民主化计划的干扰。由于总统制极易滑向个人威权政治,林茨指出总统制对于民主的巩固是一种“危险”。

  但是,霍洛维茨和李普塞则持不同的观点。霍洛维茨认为林茨挑选的个案是有选择性的,事实上议会制在非洲也极其不稳定,议会制虽然可以避免个人独裁,却更有利于一党独裁。与之相反,一些强硬的总统却成为强有力的民主看护者。

  李普塞也指出,政体不是“民主巩固”的要件,民主的巩固取决于一国的政治文化和历史,比如在撒哈拉以南,原来是法国殖民地的新兴国家,其民主就更加巩固些。哈格德与考夫曼根据具体数据发现,至少在经济绩效方面,总统制与议会制旗鼓相当,并无孰优孰劣的问题。应该说,总统制固然有利于“民主的建立”,但总统制却不那么有利于“民主的巩固”。由于突出了总统个人的权威,总统制在推进民主化计划上更有效率,但同样道理,它也易于使民主化向威权主义倒退。正如诺格德针对后共体制转型所指出的那样,“当一位强力总统把经济改革强加给一个缺乏政治—行政基础的社会时,这位总统本身可能成为问题的一部分,而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议会制民主纵然令改革放缓,也比总统制要好得多。

  不过事与愿违,议会制之所以不被民主的“建筑师”们看好,恰恰是因为议会制强化了党派斗争,这种斗争不仅给旧的、拥有长期执政经验的保守政党或者势力集团提供了反戈一击的机会,导致民主化计划流产,也会在民主化的支持者之间制造出分裂,从而削弱民主派的力量。民主派之间的争斗不仅不利于推进民主计划,反而使民主声名狼藉。

  总而言之,“建造民主”的民主化计划的要害在于,民主派是以民主的口号上台的,但是他们小心翼翼地在民主菜单中选择了最有利于维护魅力领袖威权的制度,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以民主为名义的政体不至于在经济绩效不佳的条件下破产,但是也正因为如此,这种政体披着民主的合法性外衣,而往往以民主之名,行威权之实,从而使民主化蒙羞。

  三、民主化:准备好了吗?

  “建造民主”是一种“没有准备好的民主”:旧体制中并不具备民主的种子,即便存在一些有利于民主化的因素,也不是显著的,不足以满足民主化转型的任何一个要求。必要条件的阙如拉长了民主的“适应期”,在适应期中,新旧体制之间的冲突固然不可避免,甚至会出现民主化和反民主化的反复。

  对于民主体制与社会基础之间反复磨合的过程,政治文化理论提供了一种似乎是强有力的解释。在政治文化理论看来,民主化的首要问题是“扎根”,是民主的制度和观念能否有效嵌入到原来非民主的社会结构、人际网络和意识观念之中。阿尔蒙德和维巴提供了“公民文化”的解释。根据这种解释,只有形成了成熟的“公民文化”,民主化才有可能扎根。在“臣民文化”中,威权主义占了上风;在非现代化体制中,地方性认同超越了国家认同。这些文化因素都构成了民主化的严重障碍。基于对“扎根”的理解,艾肯斯坦指出,所谓威权主义的政治文化不能作片面理解,而应作“趋同论”的理解。他的理由在于,威权主义文化是一种“总体文化”,政治文化是嵌入到其中的。换言之,威权主义作为一种文化,渗透到社会人际网络之中,成为一种汤普森意义上的“生活方式”,而不仅仅停留在政治层面。从政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形成了一种“趋同”的权威主义文化,这就是所谓的“扎根”。

  要让民主“扎根”,民主化转型就绝非政权替换那么简单,它的使命是将威权主义“连根拔起”。艾肯斯坦不太同意对民主化做“内生”和“外生”的区分,认为只要通过政治文化的渐进变革,民主化本身会形成一个“内化的”过程。

  只有当“民主的文化”逐渐趋同,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都占了上风,成为人们的一种基本的“生活方式”之时,民主就在一个社会中“扎根”了。对政治文化解释的最大挑战无疑来自于印度。这个在文化上仍然坚持种姓制度的国家,似乎与自由民主格格不入,却成为非西方国家民主化的典范。另一个挑战来自于东亚。东亚的儒家文化被认为包含了现代性和民主的因子,经过“创造性转化”可以与现代民主体制相得益彰。虽然理论上很难说是否达到了对威权主义文化的彻底置换,但是民主化在日本、韩国都取得了成效。从政治文化角度,对“建造民主”外生移植的忧虑不仅在于引发新旧政治文化的冲突,更在于民主化可能引发民族国家内部的族群分裂。如果说民主国家存在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的话,那么这种政治文化的精髓就是能够使不同文化、不同宗教等不同类属(categories)的族群可以包容差异、和平共处,并保持对共同体的忠诚。而在一些非民主的、多族群的民族国家内部,族群之间能够生活在一起相安无事,往往是依赖威权体制的高压维系。在这些国家“建造民主”,随着威权体制解体,将多族群绑在一起的政治强制也走向松弛,从而引发大规模的、频繁的族群冲突,给新兴的民主体制构成严重挑战。换言之,“建造民主”缺乏一种在民主体制下整合不同族群利益的机制。正如蔡美儿所指出的那样,移植民主的后果就是将市场体制和民主体制一起移植进新兴国家,那些经济上处于弱势的多数族群,就利用民主制度,从政治、法律上压制在市场体制上居于支配地位的少数族群,将一些国家原本就存在的族群矛盾进一步挑拨起来。

  进一步而言,“建造民主”有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社会学指向,“建造民主”就是指“上层建筑”的民主化,这个民主的“上层建筑”正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这也正是前述关注“建造民主”的学者不由自主将精力放在民主化与市民社会关系上的原因。林德布洛姆关于市场与民主的关系理论,对“建造民主”是一支强心剂,他宣称:“民主的民族国家不可能不与市场体系联系在一起。”世界上只有不民主的市场体系,却没有缺乏市场体系的民主。

  根据次序论者的观点,“建造民主”并没有严格遵循林德布洛姆的教诲,在这些国家,政治的民主化往往先于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是用政治改革来推进经济改革。通过颠覆旧政权来实施经济改革,实际上是以市场改革之名,行权力重新配置市场资源之实。政治精英究竟是否真心实意在推进市场改革,耶金等提出一个标准,那就是视一国经济的“制高点”,包括能源、铁路交通、金融等领域是否根据市场化的原则来配置,即国家经济的“制高点”到底是垄断的,还是市场化的。

  显然,“建造民主”之后的市场化改革,只不过是“制高点”的垄断权从一个集团转移到另一个集团手中。俄罗斯的市场化改革一度令其民主化改革失色,民主改革也由此走上歧途,改革的后果是塑造了一个沙基耶夫所称的“犯罪化社会”。缺乏成熟的市场体制,就无法形成强大的“市民社会”来有效控制国家权力。用以赛亚•伯林的话来说,政治权力的归属不是最重要的,真正的问题在于政治权力本身是否可以受到控制。戴蒙德的“准民主体制”也指出,在“准民主体制”之下,意味着已经形成了较开放和成熟的市民社会,换言之,民主化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按照亨廷顿的三阶段论,只有在反对党第二次合法上台后,才能称得上形成了轮流执政的文化,反映出民主化条件的成熟。尽管也是基于同样的理解,但斯考特•梅恩瓦宁提出了一个更苛刻的标准。他认为,亨廷顿和戴蒙德的标准还不能真正反映市民社会已经成熟到可以控制国家。梅恩瓦宁的标准是“政党政治的制度化”。在他看来,政权第二次易手之后,民主化的前途依然未卜。

  比如韩国,金大中上台后貌似形成了轮流执政的格局,但是金大中旋即将执政党更名为新千年民主党,金大中下一任总统卢武铉竟然在任内退出执政党,另组政党。这些都足以说明政党政治的不成熟,以及政党竞争缺乏规律性,严重影响了民主的质量。根据梅恩瓦宁的观点,在政党政治制度化的条件下,市民社会通过政党控制国家;而在政党政治制度化水平不够的地方,国家通过政党控制市民社会。在这一意义上,政党政治的制度化水平足以说明市民社会的成熟程度,以及一国是否真正具备了民主的社会基础。

  就此而言,菲力浦•施密特的“局部体系”理论,对于“建造民主”具有很强的反思性。施密特更愿意将民主制度表述为一种“局部体系”,而恰恰是这些“局部体系”,需要长期的准备和完善,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建成。按照施密特的理论,民主化不能指望通过“总体体系”的改造迅速达成,而必须通过“局部体系”来织就。

  四、结论

  一些国家“建造民主”的历史经验表明,在一个缺乏民主基础的国度,企图按照西方国家的民主菜单,在一夜之间推行“计划民主”,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本身也给该国带来巨大的政治风险。伴随“建造民主”而来的是长期的经济衰退、政治腐败和魅力领袖的威权统治,因此,这些国家的民主化计划实际上是一次失败的努力,民主派并未兑现他们的承诺。然而吊诡的是,从亨廷顿等人所采纳的熊彼特的“最低限度”民主定义来看,这些号称民主国家的政权并未被颠覆,反而相当稳定,并且持续地实行“竞争性选举”,在此意义上,它们的“民主化”不算失败,不能归入到民主化倒退的行列,充其量只能算是“民主质量低下”。“建造民主”失败的民主化仍然被一些西方学者固执地当成一种成功经验来加以歌颂,其伤害的恰恰是民主本身,民主作为“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政体”的名声被污损了,或许这才是“建造民主”最大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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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4-01-24 关键字:建造民主  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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