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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成事件签名变法律党站队“投名状”

  就陈宝成事件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先生商榷

  ——匆匆呼吁书挟名望以令司法?洋洋自辩信结朋党“血统”为盟?

  “后续大签名”疑变站队“投名状”

  ——

  题记: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亚里士多德

  8月11日18:45,新浪微博@平度公安发出微博:“8月11日,平度市东阁街道金沟子村陈某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这是该案陈宝成等涉嫌什么罪名被拘的最权威信源。

  8月13日,《京华时报》17版发表整版文章《陈宝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其律师称涉事司机有主动被扣造成“被拘禁”的嫌疑》。

  同日晚,《江平、贺卫方、程汉大、孙新强、孙国栋、徐昕、李有华、宋绍富、张成明、杨玉圣:就陈宝成记者等被平度警方刑拘事件致青岛市委李群书记暨张新起市长的呼吁书》通过学术批评网、新浪、腾讯微博蔓延传播。

  此时,距《京华时报》报纸出街,不到20个小时。距南方都市报未发新闻,先发预设立场性社论,也不足48小时。(关于对南都评论的专业分析,详见博文《一句“传真机坏了”,是如何演变为平度“传真机坏了式”推诿的》)

  在不到20个小时的时间里,10位来自2个省、2个直辖市的法学专家,是如何完成“事实求证、统一思想、撰文并发布”全过程的?

  从呼吁书中看,10位法学大家对陈宝成“因在故乡维护其祖宅不被强拆而被山东省平度市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的事实认定,均据北京《京华时报》记者雷军先生报道。而雷军先生的报道,又主要是根据陈宝成的代理律师李会清的描述。文章所列五大疑点:警方25小时后解救人质是不是故意设局?司机是否自愿留下?网传视频从何而来?警方是否出警?是否向司机浇汽油?本网均于当日发表多篇求证类新闻调查,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全媒体手段一一予以了澄清。最为关键的是,本网记者之后又在网上晒出了对李会清律师采访的全程录音。在这个录音中,李会清律师坦诚自己还 “没有去(事发)现场”。很多见诸于多地报章、网络的关于陈宝成一方的说法,居然都是凭该律师的“判断”、“感觉”、“宝成说”。(大众网23篇系列求证文章见独立调查专题)

  一两家媒体新闻中所描述的“事实”并不等于现实社会里客观存在的事实;一个相关利益个体的代理人所言并不等于“说一就是一”。这无关任何法学知识,是常识。

  遗憾的是,10位法学大家并没有对新闻中描述的事实进行求证,对一个相关利益个体的代理人所言并没有应有的怀疑精神,对更多的媒体报道并没有以兼听的态度进行缜密的综合分析、逻辑判断。这不符合法律人讲求证据的基本素养。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律工作者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那么,是不是如果呼吁书不立即发出,陈宝成等犯罪嫌疑人就会立即遭受枉法裁判,就会陷入万劫而不复?

  实际上,任何人都清楚,陈等人目前只是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公安侦查阶段才刚刚开始,一名犯罪嫌疑人仍然在逃。公安根据案情实际做出批捕与不批捕的可能,基于法理都有可能发生,陈等人的罪与非罪都有待于侦查阶段的完成后才可能进入下一个司法程序进行。

  为什么不能等一等,等事实更清楚,证据更确凿,案情更明晰之后,如果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环节,哪个环节出现罔顾事实、枉法陷害,再联名呼吁、坚决监督不是更实事求是?更具说服力、感召力,不是才能更切实推动当今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建设之大局“吗?

  令人遗憾的是,杨玉圣等法学大家感性左右了理性,人情大于了法理。

  呼吁书中说:“据我们所知,陈宝成抱持赤子之心,一向热爱家乡。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法治记者,陈宝成热心公益,奔走呼号。最近七年来,为其祖宅房产权益保护问题,一直依法维权,理性抗争,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陈宝成的老师和朋友,对其因此而被刑拘事态的恶性发展,我们深表关切。”

  “鉴于当地有可能存在地方利益之嫌,为了依法、公平解决问题,我们殷切期望李书记、张市长认真关注此一引起海内外广泛反响的事件,妥善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让美丽的青岛市更加美丽,让包括平度在内的青岛人民安居乐业,共享习总书记倡导的‘中国梦’之福”。

  这是什么逻辑?难道上过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做出任何事情就都“无可挑剔”、“天然正义”?

  难道就因为他是江平老校长的学生,就必须“法外开恩”?

  难道你相信自己一名涉嫌犯罪的学生更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合法政府?

  难道不按照呼吁书意思办,青岛、平度就无法实现“中国梦”?

  遗憾的是,这种法学家不讲法的事情已经公开化并越演越烈,甚至扭曲为一种“山头血统论”!

  8月18日,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组织的陈宝成案研讨会上,@周泽律师竟有如此表态:“对于负面言论,应进行回应,应进行正面的引导。由于陈宝成身份的特殊性,既是政法大学的学生,又是政法记者,大家判断他的行为一定有法律的底线,这也是大家参与此案的原因之一,这具有一种天然的正当性。对于这种正当性,大家要多发言、多回应、多引导。”

  天啊,难道陈宝成身份的特殊性,既是政法大学的学生,又是政法记者,大家判断他的行为一定有法律的底线,就一定具有一种天然的正当性,而那名被劫持,浑身被浇汽油,险些送命的老实巴交的农村孩子就一定不是受害者,就一定是犯罪嫌疑人?

  “山头血统论”至上?天理何在?国法何在?事实何在?真相何在?

  笔者曾在个人微博所涉开门办博的听涛阁专栏里,聚合了各类观点和证据,以人性相对论为题进行了四个方面的追问。

  有些法律专家不讲事实,有些新闻记者不讲真实。这正是陈宝成事件法学界、舆论场乱象的根源所在。

  难道还不讲人性吗?难道连是汽油还是水、郭晓刚是身上是不是汽油烧伤(化学伤的一种)都成了可以翻云覆雨的狡辩?

  难怪越来越多的网友站出来“不平则鸣”:

  @张鹤慈对此评价说:“进去前惟恐别人认为他手里的汽油是水,进去后惟恐汽油不是水”你低估了陈宝成和他律师的智商了。他们知道汽油是不可能赖掉的,现在不是惟恐汽油不是水,是说陈宝成不知道张鹏珂用的是汽油而认为是水,他们为的是救自己人,把责任推给村民了。

  @环球时报评论坦言:法学教授在这封信上的签名,是他们专业生涯的耻辱。连法学教授都不讲法,不讲证据,这也是整个中国法学界的耻辱。中国司法缺权威,不够独立,跟司法专业人士(法官、律师、法学教授)的平均低素质有直接关系。这封信让人很担心,就算司法完全独立,凭这些人也保障不了司法公正。

  @方舟子从呼吁书一面世就不断发表微博评论,在8月20日又发表长篇博文称:“江平、贺卫方等人一直在批评中国司法不独立,结果碰到自己圈子的人涉嫌犯罪被刑拘,不是走法律途径维护其权利,而是写公开信呼吁当地市委书记、市长干预司法,这不是很讽刺吗?

  作为著名的法学家、法学教授、律师,面对自己圈内人涉嫌犯罪的行为,不是揭示事实真相、秉公直言,而是利用普通公众对强拆的不满,迫不及待地出来歪曲事实,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乃至要求地方长官干预司法,这不是很可悲吗?”

  面对“不平则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8月17日在其学术批评网发表《我为什么关注和支持陈宝成先生抗拆维权?——关注陈宝成抗拆维权案之三十六》,列出十大理由。终于坦陈:是出自他的手笔。并称鉴于网路上出现了以方舟子、司马南、孔庆东、吴丹红等“大五毛”丧心病狂地攻击、抹黑江平教授、贺卫方教授等签名的法学家和律师的现象,故才坦诚此点。

  那么请问杨玉圣教授,请您告诉网友及海内外人文社科学界师友:

  在不到20个小时的时间里,您和另9位来自2个省、2个直辖市的法学专家,是如何完成“事实求证、统一思想、撰文并发布”全过程的?

  您主笔的呼吁书是不是感性左右了理性,人情大于了法理?主观压倒了客观?

  您的十大理由,哪一条是基于对金沟子村“强拆”事实的调查,哪一条是基于对中国拆迁问题的法学之问,理性发声?

  请看杨玉圣先生的关注理由:

  1、“(对此事的关注)首先是因为我和宝成是多年的好友,情同手足,志同道合,尽管我痴长年龄若干”。

  这是不是朋党之间,先入为主?

  2、“我了解宝成的为人做事风格。和我一样,这是一位有点儿“认死理”、宁折不弯的山东汉子;作为一位在业内盛名远播的资深法治记者,宝成多年来,始终如一,为公平正义而呐喊,不遗余力。无论是在《新京报》和《南方都市报》,还是在《财经新世纪》周刊,作为法大的优秀学子,宝成一向秉持老校长江平先生的“法治天下”理念,奔走呼号”。

  请问,您现在还在坚持只要是政法大学的,只要是干过几个报社的记者,只要是聆听过您特别是江平老校长教诲的学生就一定不会出问题?这和“白头山领袖血统论”有什么区别?

  恕我坦言,我也是位土生土长的山东汉子,但不会“认死理,”,只会“死认理”,宁折不弯。这个理,是道理,是真相,是事实。如果您不同意我对这个理的内涵认识,请告诉我你认准的那个理,道理何在?事实何在?真相何在?

  3、“宝成维权,并非为己一家之私利,而是为了其故乡的父老乡亲的整体利益,是为了其故乡免于被彻底‘沦陷’……”

  这个问题,最有发言权的是金沟子村99%的老百姓。99%的老百姓并不是“水深火热”,相反,都过上了幸福生活。这一点,可以参见本网《请让我们在网声喧哗中回到真实的现场》及青岛新闻网相关报道。

  如果你不信任我们对真实现场的描述,请您亲自到金沟子村99%的老百姓家做做客,听听他们的心声。作为一名学者,田野调查是为学立论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4、“究竟是什么把宝成这样一个法科书生倒逼成为维权的战士?”“大约只有据说和我同一年毕业于青州一中(益都一中)的校友、现任平度市委书记兼平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先生能给出一个标准答案”。

  我实在看不出这个问题为什么断言只有你的老校友王忠才能给出标准的答案?我实在也无法认同,您及相关法学大家、微博大v们,是怎么认定陈宝成就是个“维权战士”的?

  您口口声声说他一直理性维权,又赋予他“战士”称号,结果果然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难道是您看到陈宝成在之前个人微博上苍天已死,杀!”(8月10日11:11)“兔仔子们,来吧,这里只有战死的英雄!”(8月10日11:28)?

  果然,之后律师团诸位男女开始纷纷放话要决战平度,制造各地律师纷纷带螃蟹、送大虾慰问前线律师的话题。

  请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的天空下,平度怎么就成了前线,律师团是去打官司还是打仗?

  我看,成百律师下平度,人再多,失道也寡助。律师团居然还直播秀行程、亮分工。这么严肃的事,怎么可以当行为艺术玩?律师不是演员。请求李会清们,先别撒谎,守住这个底线。安心取证,乃对当事人最大的负责。先要打的是“涉嫌非法拘禁官司”,折腾别的,看似调动舆论,实际对该案作用有多大?

  实际上,我更认同@戴假发的南瓜ST博文《陈宝成抗拆记》中的论述,他说:如何看待陈宝成事件,取决于你如何看待变革中的中国。如果以完美的理论架构为基准,脱离现实语境,那一切都是混乱、黑暗和无解的。我仍然坚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近十几年来的征地和拆迁乱象,在不断完善的法律规范下,已逐步走上正轨,同时每次法规的修正都造成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都有待于在一个理性、健康的议事环境下去逐步完善解决,戾气、对抗都是于事无补的。

  十几年来的拆迁乱象,农村集体所有制下的产权不明晰,小产权房规整,私产保护与公益征收之间的平衡,土地转让二元制及招拍挂的弊端,这些真正有价值的议题,在剑拔弩张的‘推墙’及‘维稳’的政治对抗和情绪化的网络口水中,统统被虚化掉了”。

  5、“为了祖宅不被强拆,七年来,宝成和他年迈的父母及其他家人为之付出了无尽的代价和巨大的精神压力。赶走日本鬼子,也不过‘八年抗战’,单是为了抗拆维权,宝成及其父老乡亲就为此付出了长达七年之久的代价;何况,‘八年抗战’,中国是赢了的;而‘七年抗拆’,却是以宝成等‘金沟子村七君子’以莫须有的所谓‘非法拘禁罪’而被平度警方羁押”。

  请问,个别问题标签化,具体事件政治化,这种情绪化的戾气传导,怎么会成为法学教授理性判断的依据?

  7年抗拆和八年抗战如何类比?

  金沟子7君子和抗战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事件如何相提并论?

  您认为金沟子村不愿意拆迁的47个人是君子了,那378户善良的老百姓是什么?

  我曾在一篇微博里,对一位多次诋毁大众网的律师团成员说过这样的话:“把心摆正,安心取证,这才是对当事人最大负责。别再弄概念,贴标签,编故事了,你把他们都包装成七君子了,这是想干什么,人家到这一步己不容易了,求你别再消费他们了。”

  不知道杨玉圣教授以为然否?

  6、“大约五年前的春节,我去过宝成在平度金沟子村的老家。宝成乃书香门第出身;和我一样,宝成的父亲、哥哥、姑父、姑姑、表哥都是做教师的。这养成了宝成一身正气的同时,也养成了他与人为善的优良品性;又加之法大科班出身,故其七年维权,一向依法依规,理性抗争”。

  依然是“白头山伟大血统论”的观点,大家都能分辨明白是非,就不在赘述点评。需要告诉杨玉圣教授和诸位网友的是,本网的深入调查让再继续。到底围绕陈宝成7年来发生的一个个热门话题真伪,我们保留继续调查的权利。

  7、“……在某种意义上,除了习总、李总外,几乎我们每一个人都面临着强拆、且以所谓的‘非法拘禁’罪为名而被羁押的现实可能性。在这种语境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陈宝成’。关注陈宝成,就是关注我们自己。 ”

  “关注陈宝成,就是关注我们自己”,这极具鼓动性、让人未经思索就血脉喷张的句式太熟悉、太屡试不爽了。

  在这里,我想把825日,薛蛮子因嫖娼被抓,微博上流传的一个概括与杨玉圣教授分享:“公知们,当吴虹飞被抓的时候,你们说,关注吴虹飞,就是关注我们自己。今天,我们都是吴虹飞!当陈宝成被抓的时候,你们说,关注陈宝成,就是关注我们自己。今天,我们都是陈宝成!今天,薛蛮子因为嫖娼被抓了,再也没有人敢这样喊:关注薛蛮子,就是关注我们自己。今天,我们都是薛蛮子”。

  他们,个人的行为,和广大网友有一毛钱关系吗?太多的网友已经不愿意这样“被公知绑架”、“被公知代表”了。

  8、大意是承认呼吁书为其所写,并为这么写不是干预司法而是更懂中国国情辩解。前文对此已予以商榷,不再赘述。在此,恳请杨教授不要把“大五毛”丧心病狂地攻击、抹黑(江平教授、贺卫方教授)帽子扣到我头上。

  首先,我承认自己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对陈宝成人生此选择表示惋惜、遗憾;对被扣司机遭遇深表同情;支持任何依法维权行为;反对律师团某些人欺世盗名,消费当事人。我和我的同事们一直坚持用事实说话,用理性发声。不站队,只站对!

  9、“我本人愿意再次重申:我既是《呼吁书》的起草人,也是《呼吁书》的联署发起人。不过,我还要申明:本人拒绝包括平度在内的青岛地区任何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以及济南《大众日报》及其大众网的任何采访要求”。

  10、“我对于《呼吁书》的其他九位签署人之仗义联署,深表敬意和谢忱。同时,我也在内心深处对于因《呼吁书》而客观上给恩师江平先生以及友人贺卫方教授等因签署《呼吁书》而在网路上遭到的无端谩骂、人格侮辱而深怀歉疚之意。在此,郑重呼吁那些死心塌地、颠倒黑白的无良‘五毛’,若再对《呼吁书》签署人有仇解恨,那么,请‘向我开炮’罢!”

  充分理解杨玉圣教授为恩师江平等惹上麻烦的歉意之情。不过您更应该向大家进一步说明的是:

  您动员江平老先生签字的时候,是不是给老先生充分说明了你的主观判断就是事实认定?

  这么一份海内外轰动的联名公开信,没有充分把握就匆匆抛出,是不是像@平正和先生认定的那样,挟名望以令司法?

  在此,我郑重向杨玉圣教授提问,请问,您心目中的“五毛”是什么概念?是不是不同意您观点的,都是“五毛”?

  @平正和评论说:在陈宝成案件尚未完成侦查进程、案情尚未厘清之前,以某法学泰斗为首的法律专家,根据某些记者的采访,向青岛市领导发出公开信对警方进行施压,这显然有违司法独立之精神。我以为,法学泰斗应专注于法学研究以推动中国法治进程,而不应通过消费自身名望来干预司法个案!

  几年前,我曾到中国四大县衙的内江县衙参观过,印象最深的,是其格扇门上方面北悬一匾额,上书“天理、国法、人情”六个金字。这是告诫知县,施政办案必须遵循的基本纲领。即:顺应天理,执行国法,合乎人情。

  我想,无论是我们新闻工作者,还是法律工作者、像您这样有名望的法学大家们,都应该至少坚守住这个底线,尤其不颠倒三者次序!

  因为一个封建社会七品芝麻官都有这样的办事准则,难道我们不应该做到吗?

  最后,我想向杨玉圣教授表达的是:拒绝大众网的采访,是您的权利,我们充分尊重。我们对陈宝成等涉嫌非法拘禁案的所有报道负责。您可以认为我们的报道不真实。文章发表后,任人评说。

  相信随着案情的进展,司法进程的继续,这一事件的真相终将会大白天下。我们每个人都会、也应该为公众、为社会负责。

  到那时候,如果您错了,请给公众一个真诚的道歉!

  但是,杨玉圣教授的学术批评网首页,已经是满屏皆是“窦娥冤”了。

  我始终认为,律师团、律师观察团以及所有关注这一事件的海内外人文社科学界师友,绝大多数都是有政治抱负和理想追求的,他们的作为和努力,都是想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和进步。

  截止2013年8月25日 15:30,在呼吁书上签名者已达151人。

  请问杨教授,您敢担保这151人都了解平度案的事实吗?

  杨教授,作为一位法学专家,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我国学术批评和学术规范建设,众人签署声明,是对于您人品及严谨治学态度的信任。但作为一名法学专家,在事实都没搞清楚的情况下,凭个人好恶及“血统论”,抛出呼吁书,法学家法治置上、司法公正、讲究证据的基本素养何在?

  且您居然要求:“无论是哪位自愿签名的朋友,一旦名单公布,鉴于按序号排列,故不再撤销签名”,如果签名人了解事实真相后,这个呼吁书已非真实意愿的表达,想撤回签名,您仅以因序号排列予以拒绝,这不是赤裸裸的绑架签名的海内外人文社科学界师友吗?

  如果人家拒绝,是不是你们连朋友都没法做了?

  您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会有多少人不愿意撕破脸皮像您再开口了?

  是签名人的真实意愿重要还是序号排列重要?作为法学专家,孰轻孰重,您不可能不清楚吧?

  难道,您要把这些看似排山倒海的大签名,变成一份份“来到绿林就休想有归途”的投名状?!

  (附言:我曾于8月15日,在个人微博@大众网朱德泉里发表第一篇微思录《四问“记律》:平衡报道就是罗列几方观点?客观报道就是有闻必录?法律专家说法都是对的?利益个体方律师要捍卫法律的尊严还是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记者、律师都需内心天平“自由心证”:坚守“天理国法人情”次序。平度陈宝成事件乃难得的新闻学、传播学、社会学、法学之“微观标本”。

  本文就是微思之后的再思考。每一个字都是经过自己独立判断敲出来的,文责自负。欢迎争鸣。敬告诸君不要再虚设“代言论”、“垄断说”等等,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人能让我写下违心的话。欢迎回到理性、建设性的轨道上来,对这一事件折射的新闻学、传播学、社会学、法学,乃至政治学的标本意义进行争鸣、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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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8-27 关键字:陈宝成  拆迁  法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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