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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海:两年前我严厉批评过稳定房价政策

原文:http://622006185.qzone.qq.com/blog/1264298599

“稳定住房价格”实质就是“捍卫高房价”


——历史文章回顾之一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305cc01000bdw.html


  
按语:这篇文章写于2007年9月3日。二年前在网络上曾引起一定的反响,主要在于观点、构思之大胆。今天把这篇文章帖在这里,是要说明我们向高房价宣战,不能“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我认为我自己是一贯如此的。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位研究人员,在理论水平和思想境界上,我从来没有盲目崇拜过任何一位顶头上司、上司之上司、上司之上司之上司的。在我看来,在真理面前,我和一切“高贵者”是平等的;甚至,按照“高贵者最愚蠢”原理,作为一名专注于研究和思考的、长期关注民生的经济研究人员,我相信我的理论观点,在某些方面可能更能反映民众呼声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如果中央高层的一些人自以为聪明,对高房价讳之莫深,或者表面关注,但作秀重于实质,老百姓是有理由批评他们、反对他们的。他们因长期作秀而累积的声望和形象,很有可能在一瞬间土崩瓦解,露出其丑陋的本来面目。


(正文) 

 
(2007年)8月24日至25日,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这之前,(我的好友)沈晓杰先生还跟我联系,让我关注这次会议,争取有参加的机会。我告诉沈晓杰先生丢掉一切幻想,不要对这次会议抱有希望。现在会议过去一个多星期了,我的态度更加明确了,更加坚定了。
这次会议议题被外界称为“中国住房体制第三次变革”,又简称为“房改新政”。
根据一些媒体的报道,“房改新政”有两个亮点:一是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或“保障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重市场轻保障”的住房模式有望得到根本性转变;二是对于商品房的涨价问题,新政将采取不同的调控思路和方式。
会议以落实(2007年)8月13日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又称“24号文”)以及此前出台的“国八条”及“国六条”中住房保障措施为主要议题,决定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关于“国六条”、“国八条”,我实在不想再提了。因为这是一个通篇充满了逻辑上的混乱和理论上错误的政策组合。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是一组“越调控房价越涨”的纲领性文件。说它们毒药,我看丝毫都不过分!
怎么看“24号文”呢?我记得在四川南充调研时正好看到。我对同行的两位国务院老参事(任玉玲、郭廷结)说,这个文件毕竟对最穷的人有好处,我不好直接抨击;否则穷人们会怎么看我?但要我说我的心里话,我认为这个文件的本质属于“鳄鱼的眼泪”——鳄鱼吃了人,挤下两滴眼泪。因为,通篇的东西,根本就没有指向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把老百姓土地高价卖给老百姓这个吃人的魔爪。
我们调研过的很多城市例如宁波,已经把限价房完全列入经济适用房范畴而不再提供真正意义的经济适用房了。这是一个既能保证地方政府和开发商都能赚大钱、又落实了国务院“稳定房价”政治任务的“高智力创新产品”。至于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屋,本身就是在高房价下房地产开发商必选的主打产品。在动辄上万的城市房屋价格下,如果你还认为开发商将主打20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连开发商都会认为你的脑子有问题。这样的掠夺工具(小户型房屋),都差不多被我们的住房政治文件写入了“保障性住房”当中,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同时分享地方政府新增土地供给70%的“保障大餐”当中,房地产开发商的遐想和得意就可想而知了。
在新华社通稿中,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的会议讲话有两方面的内容“并列突出”:一是廉租房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二是
“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两点怎么样呢?第一点我上面已经评论了;第二点是“国六条”的老调重谈。
不过,“稳定住房价格”似乎是一个新的提法。有媒体认为,这个“提法”不仅顺应了民意,更重要的是表明了中央高层在房价调控上的“力道”很可能发生变化。
我不同意上述的臆断,我更不认为“稳定”比“调控”、“抑制”表现出更大“力道”。事实上,迄今为止,没人敢提出哪怕“房价理性回归”的一点点影子的话。这样的话在2007年4月25日的《人民日报》上出现,还是我本人的一篇学习通讯理论文章。请看我在文章中“突破”的一些内容:“调控房价的目的是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通过购房、建房、租房等多种形式,做到‘居者有其屋’。控制房价上涨,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一方面要保持适度的房地产投资规模,扩大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普通商品房的供给;另一方面要通过严格住房消费信贷发放以及实施针对住房投资、投机活动的综合税收政策,降低住房投资、投机的收益预期水平,发挥住房存量在房地产价格调节中的作用。”
2005年8月11日马鞍山住宅房价是2400元到2700元。弹指一回间,两年过去了,马鞍山市的房价已经由2005年的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上涨到2007年6月末的4000元左右,年平均上涨幅度为30%。这个数字肯定大大高于家庭收入增长速度。
政府关注GDP增长,但GDP值的大小取决于国家的生产量,也决定于一个的国家市场化程度,是联合国用于国际比较的一个相对概念,与老百姓的真正幸福并不一致。根据我的研究,在以下两种情况下,GDP增长会损害老百姓生活水平:一是物质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二是GDP增长严重破坏一国的自然资源环境。对照现在的中国,可谓“二毒俱全”了。在老百姓看来,中央关注促进GDP增长的房地产业这个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就是在竭力保护“掠夺者”、“吃人者”、“强奸者”!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房地产价格高升虽然有利于GDP增长,有利于政府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拔高说有利于国力的增强,已经同时符合了“三个有利于”中的两条了。如果一些部委再强奸民意一些,把“人均住房面积提高”,看作“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的第三条“有利于”,那么,房地产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业简直就成了“利国利民”的超级慈善事业!谁反对房地产开发商,谁就是反人民!
表面上看,房价提高赢了政府,赢了房地产开发商这个支柱产业。但是请注意,房地产中的玩家,不是我们教科书上高度简化到只有两个player的game,而是包括政府、企业、农民、城市居民四个玩家的超级游戏。在这个游戏中,政府制定规则又是游戏玩家,房地产开发商有钱有势,他们注定会成为游戏的另一个胜利方。农民也是游戏参与者,不过他们是食物链中的可怜虫。这种对手关系就是掠夺者和被掠夺者、杀人者和被杀人者之间的关系。谁都用不上一秒种的推演,就可以知道了这个超级博弈的最后结果——肯定是市长大胜、农民大败!最后的玩家,就是城市居民出场了,请注意,这是政府贪官、房地产开发商的真正提款机。政府忠告市民:土地是国家的,与你们无关,你们只能和外国居民同等条件购买亲爱的房地产开发商们手中的商品房屋,舍此别无他法,于是“房奴”大规模产生。
可见,房地产业之所以成了支柱产业,不过是以来掠夺农民和城市居民的财产才修成正果的。在这个“双赢双败”的四方博弈中,只有“双赢”的被中央看到了;而“双败”者们的悲惨遭遇被看作“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和问题”!
“稳定住房价格”的本质是什么呢?实际的情况是,我们的一些人确实被美国的次级按揭危机事件吓破了胆,他们要竭尽全力捍卫房价的涨势,硬撑下去。你想想看,美国的房价相对于居民家庭收入来说远没有中国高,而且他们的医疗、教育保障体系也远较中国好,老百姓还购买了主要来自中国的大量廉价工业品,有很大的余地炒房炒股。可是,美国房价泡沫就是在这样的“大利好”态势下破灭了,资产证券化让除了中国的全球股市损失33000亿美元的股票市值。按照这个架势,中国的房价该跌多少呢?被绑架的银行业该怎么办呢?银行业倒了,后果会怎样呢?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些银行又极大地影响着我们炙手可热的股指,它关系到全球外资机构能不能从中国取走更多的财富。所以,中国的房价只能涨,绝对不能降,而且不准说降,以防出现“乌鸦嘴”。虽然这样做的结果无疑是“饮鸩止渴”、“抱薪救火”。
请注意(2007年)7月下旬,中国银监会发出紧急文件,要求各银行对其房地产贷款展开风险自查,同时展开“个人房地产贷款业务风险压力测试”。这是国内首次大规模房贷风险压力测试。对于这样一个“马蜂窝”式、人人避之不及的题目,相信这不是一个部级单位的擅自主张。当然,测试结果肯定不会差,正如总部位于上海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人士所说:“房贷好得超过我们预料,以前个人房贷在个贷的比例都很少超过90%以上,现在都有超过95%,尤其是一些银行的上海分行。”这样就可以为房贷资产证券化铺路,把银行的风险分解到基金和公众身上,也为投资我们银行业的国际友人创造更好的发财致富环境。
因此,即使你看到“稳定住房价格”就是“捍卫高房价”,也只是看到了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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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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