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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天问”:官员财产申报法要等到什么时候?

两会“天问”:官员财产申报法要等到什么时候?

云淡水暖


2005年4月,香港《大公报》发表过一个消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审议《公务员法(草案)》。早前媒体报道,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将明确地写进《公务员法》之中。参与《公务员法》起草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则对此表示,这一可能性很低。…就目前而言,这一制度的建立还面临很多困难。”,草民当时就看不明白,先不谈其实施效果如何,这么一部有利于社会民众监督党政官员财产状况,有利于遏制腐败,防止官员收受灰色、黑色利益的极其基本的法律,建立起来为什么“还面临很多困难”,“困难”在哪里?谁在制造“困难”?

前不久内蒙呼和浩特市的副书记被一个公安局长枪杀在办公室,同时遇害的还有一位女税务干部,凶手饮弹自杀,副书记很快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立马引来网络强大的质疑声,这种情况应当引起相关方面的注意,一是党政干部、特别是一些高位的党政干部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为什么处于一种不被信任的状态;二是草民注意到,《华商报》先是报告此被害的副书记有两处住房,一处自然是目前住的,另外一处据报道是300多平米的别墅式住房,而《华商报》2月20日紧接着又报道,“记者前往当地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杀害的市委副书记王志平在该市至少有四套住房(总面积达830多平米),目前的总价值至少在200万元以上。坊间传言,案发后,在王志平的办公室发现了百万元现金,在被害的税务局女干部王英身上,也发现了银行卡和现金共计6万元(有消息人士告诉记者,传言属实)。”。

此消息一出,网路舆论哗然,草民注意到,虽然《华商报》的网站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屏蔽了此条消息,但并未有相关部门出来“辟谣”,影响已经在外了,但“烈士”据说已经“坚决认定”,那问题就很尴尬了,“烈士”的为官、为人究竟如何,是否清廉公正都成了悬疑,认定“烈士”也就缺失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拷问。

这个案件,也就强烈地凸显了目前缺少公务员、特别是党政官员财产申报相关制度、法律的窘境,没有公开的申报、公示,官员们有嘴也说不清或者不愿意说自己是否清白;没有最起码的申报、公示信息平台,民众们搞不清楚此官员是否清白,是否在作秀说假话,比如有人知道王副书记有一套别墅,王副书记只申报、公示了一套“房改房”,那“坊间”就会建立其一套话语体系,“某人有猫腻”。反过来说,王副书记在拥有那套别墅之前就会掂量一下自身的收入、支出的平衡是否相符,或者在申报个人资产的时候要么光明磊落、要么遮遮掩掩。这样一来,一种压力语境无形中就建立起来了。一方面民众时时刻刻在比较官员的收入和其消费行为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官员在伸手谋取灰色、黑色利益的时候,会多一点畏惧。

严格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还必须包括官员的家庭、子女、亲属等的财产状况,因为世界上乃至于国内的许多贪腐案例,官员也许并不公开出面,而其妻子儿女们以“经商”、“办实业”为掩护,利用官员的权力、人脉、关系敛财。如果一个党政高官的家庭,同时也有一个或者几个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出现,并且申报、公示了的话,“坊间”又会建立起一套话语体系,盯牢了这个亦官亦商的家族,琢磨他们是如何发达的,是如何“先富起来”的,一方面,有可能会起到一个“先富带后富”的示范效应,民众看到官员家的富豪们艰苦奋斗、勤俭发家、乐善好施、奉献社会的实情,会群起而效之;一方面,有可能会增加民众的警惕性,这个家族的财富的来路不明的状况考证,探究,如有猫腻,群起揭发、举报,保不齐又揪出来一个或者一帮蠹虫,维护了社会公平,维护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与亲和力。这样,官员、领导的“亲民”、“勤政”有了“清廉”的背景,将更加有说服力。

贪官污吏这些年揭发出了不少,贪腐的金额越来越大,贪腐的手段越来越无耻,贪腐的贼胆越来越肆无忌惮。都在说是“监管缺失”,但一个起码的官员极其亲属的财产状况的申报、公示的制度的建立都如此“面临很多困难”,一部基本的官员极其亲属的财产状况的申报、公示的法律的制定实施都如此遥遥无期,靠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如此多的大小官员,还有下级纪委监管上级官员的尴尬,这样的“监管”,先天就“缺失”了必要的条件。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二十六日上午在京举行,首次审议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继续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很遗憾,还是没有见到关于党政官员个人及亲属财产申报、公示的草案。

草民想,会不会给人以一种错觉,因为代表中有大比例的官员、“先富”人士,出于利益相关的本能,这样的草案没有代表提出来。但这不是事实,还是有代表曾经关注和提出来过,有媒体在2005年报道,两名人大代表王全杰、瞿世镜向大会提交议案,呼吁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拟订处级以上官员必须申报财产的法律。并且,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联络部曾经邀请王全杰列席常委会讨论《公务员法》的草案会议。但是,相关法条并未出现在《公务员法》中,就是因为“还面临很多困难”。

现在强调“一部分人先富”,说“收入多元化”,那么就应该有一种机制来监管这种“先富”和“多元”的公平、公开、公正。对党政官员的制约尤为重要,因为他们掌握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包括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他们想动用公共资源谋私利具有先天的“优势”,要遏制这种“优势”,在中国的国情下就是充分发动党内、党外最广大人民群众起来监督,而官员个人、家庭、亲属财产状况的申报、公示制度和法律,是进行群众监督的基本条件,虽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但有胜于无。这样一个好制度,好法律,为什么呼唤了这么多年,还是千呼万唤不出来,说“还面临很多困难”,那么什么事情没有面临困难,当前的雪灾冻害是不是困难,有困难就不救灾了么。这一届说“面临困难”,下一届也说“面临困难”,那么哪一届才没有困难。

一件事众人问多了,没有下文,就被有的人叫做“天问”,对于一问再问都没有结果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和法律,似乎也成了“天问”,两会在即,就再“天问”一次: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法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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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财产申报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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