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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锡良:一万次“准则”不如一“真格”

一万条“准则”不如一个动“真格”!

   

今天一打开网络看新闻,很显眼的一条新闻敏感地映入我的眼帘:《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认真从头至尾看了一下具体内容,说心里话,没有看到一个句子有新鲜感,中国人对很多事情都陌生,但是对反腐倡廉的“准则”真的不陌生,太熟悉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到现在,这样的准则我真是看多了,看烦了,现实的情况已经让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老百姓慢慢对“准则”有些麻木了,为什么呢?因为准则失效了。

   

其实,我并非故意要对某些事进行挑刺,但不说出来心里又不舒服,说心里话,我也是抱着为党和政府好的思想才发牢骚的,党和政府要保持威性,要得到老百姓的拥护,最重要最重要的一点是言而有信,在反腐败问题上,中共党和政府的无数个准则为什么没有遏制腐败?为什么让腐败越反越腐?为什么让老百姓越来越失望,在我看来,现在最应当做的事情是:全党开展全面检讨,全面发动人民共同反腐,全面抓落实,而不是发准则。

   

发布“准则”的效应有没有呢?有一点,短期效应,这是中国近三十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了的,无需我再证明,短期内还可以安抚一下民心,还可以吸引一下媒体眼球,仅此而已,缺少老百姓参与的“准则”,一万条、发一万次也是徒劳,动真格才能真正让人民满意,动真格才能真正让贪官住手,举几条新准则的例子问问: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这句话我二十年前就听到了,禁止住了吗?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试问一问以前没有这条规定吗?为什么无数官员假公济私?他们为什么能假公济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请问他们能够这样作钱来自于哪儿?还不是财政预算不严格导致的吗?政府给他们的钱太多了,他们不挥霍怎么办?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请问党政不分的体制下,他们怎么不插手经济活动,现在的官员要插手经济活动理由太充分了,不插手反倒不正常。无论什么准则,如果没有从法律和制度上详细地规范人民的权力,那么这个准则必定是空谈,准则只在“党内,政府内”空转,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人民满意。

   

“准则”失效的另一个原因是:刑法的“通货膨胀”,以前“通货膨胀”这个词只适用于经济领域,现在可以适用于中国的各个领域,按现行《刑法》之规定,贪污公款二十万元以上,是可以判死刑的,过去也是这么执行的,但是,随着中国经济数据的通货膨胀,《刑法》也跟着通货膨胀了,先是100万元以上也不会判死刑,慢慢上升到1000万元以也不会判死刑,再后来又上升到一个亿以上也不会判死刑,《刑法》也象个橡皮泥,可以随意捏拿,贪污受贿的钱可以变着法子改其它罪名,什么财产来源不明罪,什么单位行贿罪,岂有此理!不是你的财产,到了你的口袋,不是贪污受贿那是什么?变相减罪不就是那些所谓的“法学家”联手政客演的一出愚弄人民的大戏吗?中国有很多老百姓很容易受迷惑,每次改革都善意地鼓掌支持,政客和法学家每次打着“人权”幌子为贪官开罪的时候,很多人都以为人权真的也适用于自己,其实错了,普通老百姓犯法,没有人会跟你讲什么“人权”,严格按照《刑法》办事,该死的死,该判的判,丝毫也没有松动和擦边球可打,说什么要“严打”以维护法律尊严,老百姓犯法,法官在量罪总是拿捏得“十分精准”,而贪官和巨富犯罪时,检察院也好,法院也好,都开始“犯糊涂”了,都开始拿不准了,都开始大罪化小,小罪化了,在这样的国情条件下,“准则”还会有效吗?《刑法》尚且成为橡皮泥,还“准则”呢!

   

依我看来,党和政府根本无须下那么多的“准则”,只要做到两条,比一万个准则都管用:一是要严格执行《刑法》,用法律对官员动真格,不是靠准则动真格;二是要给人民权力,官员的命运只能掌握在人民手中,而不是掌握在上一级官员手中,官员不对人民负责只对上级负责,就永远不可能不犯法,老百姓在反腐倡廉过程中只能充当看客,那怎么反嘛?稍有几个上访告状的,不是被报复,就是被软禁,那谁还相信政府呀?

   

民间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看广告看疗效。我也想借用一下,在反腐倡廉问题上:不看准则看真格。

   

中南大学孙锡良(转载须署名)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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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真格  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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