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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引出深圳真相

富士康引出深圳真相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深圳,“中国改革与开放”的语境里一个标志性的读本。

深圳,1200万人参与了财富创造,但只有不到200万人享受着这个城市的市民待遇。在近10万字的政府十五、十一五规划里,找不到一个实际创造着该市最大财富的群体的词汇:外来工、外来劳动力、外来人口。

深圳,是中国最富的城市,也是中国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城市之一。

深圳,在创造了巨额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催生了一群有损社会价值的“城市食利阶层”。

深圳,在外来打工者工资多年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徘徊不前的同时,公务员的实际收入却有着十余倍的涨幅。

深圳,中国开放最早、承担着“窗口”功能、具有特殊意义的城市,在改革开放了20多年后,依然有“超过6成的企业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企业”。被国内外多家媒体几乎在同一时间指为“血汗工厂”的“富士康”,竟是当地为数众多的台资企业中的楷模。

深圳,是在致力于为众多外来投资者创造巨额利润,还是在为中国探索一条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

深圳,是该矫情地反思“被谁抛弃”,还是该反省是否在“将谁抛弃”?

(每小节提示:

一场没有预兆的风波

国内外多家媒体针对富士康用工环境的报道,引爆了社会各界对深圳一线产业个人生存处境的极大关注

几个值得咀嚼的细节

富士康风波过程,当地劳动局意外失声,法院的举措激起了“众怒”,而苹果,始终在扮演一个鲜为人知的微妙角色

一个媒体专家的追问

打工者的工资长期徘徊不前,可对当地社会收入具有指示作用的深圳公务员的工资,10余年竟上涨了10多倍

打工者一直是深圳的脊梁

外来劳动力一直是拉动深圳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不但创造着深圳最大部分的财富,也在国际范围构筑起了深圳在制造业上的竞争优势

不对称的生存处境

(很长一段时间,外来工都是当地管理部门眼里的一块“肥肉”,外地人在深圳打工,不但需要向一些权利部门支付昂贵的“管理费用”,而且不少人的工作环境也相当恶劣)

外来工的工资之痛

企业遵从最低工资标准而不是实际利润和劳动者实际创造的价值制定企业的工资,是包括深圳在内的中国城市贫富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被户籍隔离的市民待遇

在深圳,有没有户口,意味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为了获得相对公平的待遇,外来工与深圳市政府在医疗、养老、教育领域,都有过激烈的争议。

深圳社会的四元结构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深圳在创造了巨额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催生出了一群有损社会价值的“城市食利阶层”

点击政府规划关键词

在有“移民城市”之称的深圳十五、十亿五政府规划里,外来工、外来劳动力、外来人口,成为被遗忘的词语。

开放窗口的经济真相

从世界产业链上看,深圳主要是在为国际产品市场、尤其是高科技产品市场提供加工服务,并带有明显的地缘经济特征。

来自理论界的声音

深圳形成目前的产业格局,与多年以来理论界关于中国经济走向的不正确的引导密切相关

巨大产能下的谜局

中国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但由于不恰当的分配政策,这个巨大的产能却没能让中国人享受到“普遍富裕”

富士康引出深圳真相

(中国财富杂志)

2006年11月10日,深圳龙华,富士康看上去很平静。

一个17岁、小腿长了几个红疙瘩的湖南姑娘,坐在富士康普工招聘处外的小卖铺前,向她的同伴抱怨自己长的太矮,以致没能通过富士康的面试,她语气夸张地表达完失望后,眼睛望着天空说出了自己的心愿,“谁给我八百块一月,我立即跟他走”。

在湖南姑娘周围,约30多名来自河南、广西、湖南、海南、湖北等省的打工仔,或站或蹲地聚集在街边,等着自己或同伴下午的复试。而几乎就在这同一时间,离他们大约300米远的富士康厂区一间电脑装配车间里,来自四川德阳某技校的小马,由于感到在富士康干得“太累”,而且每天的工作就是“机械地重复那么几个动作,学不到东西”,所以,尽管“每个月能拿到1200元钱”,他也打定了“自离(注:自行离厂)”的主意。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有两个与他来自同一间技校的同学,这个时候也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回家或北上。

富士康是深圳规模最大、出口额最高的工业企业,自1988年在大陆投资建厂后,这个工业巨人就一直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扩张,2004年跻身全球500强之列,目前,除广东外,它在江苏、浙江、上海、山西、山东都设立了规模庞大的工厂,雇佣了超过30万大陆工人,2005年,它为深圳创下了1000多亿的出口额,整个集团的营业额更高达3000亿。

这个被业内人士评为“正在深刻改变世界代工领域规则”的行业大鳄,5个月前曾在中国内地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几乎在同一时间被国际国内多家媒体指责为“血汗工厂”,这场持续近三个月的风波,突然将一系列长期被公众社会有意无意忽略的问题推向了前台:如果“所有员工均享有社保及较为完备的福利、工资在同行业居中上游”的富士康都被指为“血汗工厂”,那么,深圳为数众多的加工企业,有多少可以被列入“血汗工厂”的黑名单?在打工者的工资“12年仅仅涨了68元”的背景下,其“工资对社会收入具有指示意义”的深圳公务员阶层,工资具有什么样的变化曲线?一个人“如果立志当一辈子城市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一线工人,将几乎无法在深圳立足”的状况,是否意味着一直被社会各界当作“中国改革开放的名片”津津乐道了20多年的“深圳模式”,本身就隐含着足以导致“严重贫富分化”的“不良基因”?

一场没有预兆的风波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即使与富士康离得很近的人,此前也没有看到任何征兆。

2006年6月11日,远在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英国《星期日邮报》突然刊出一则新闻,矛头直指代工业务在全球范围正如日中天的富士康。称其位于深圳龙华的工厂“工人每天工作15个小时生产iPod,但她们每个月的收入只有27英镑(约合人民币387元)”。

三天后,总部设在上海的《第一财经日报》,借一个化名为“陈锋”的富士康员工之口,大揭富士康的“用工黑幕”,“陈锋”表示,富士康的员工每天得工作12小时,不但“只能站着工作”,而且“互相之间不允许说话”,管理人员尤其是台干很粗暴,动不动就骂人。

6月16日,在中国业界颇有影响的《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也刊出一篇内容详尽的报道,在指出“富士康用工环境存在不足”的同时,还通过龙华一官员之口,提到了富士康在税收方面并不尽人意,与其庞大的营业额极不相称,文章结尾,该官员一句“象富士康这样的企业究竟有什么意义,我们也正在考虑”的委婉之词,让人浮想联翩。

几天前还风光无限的富士康,瞬时沦为“千夫所指”,不但成为纸媒热点,而且也迅速成为网络的谈资,在新浪、搜狐、腾迅、天涯等门户网站或知名社区,富士康均成为热门话题。

但是,事情远未结束,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指责”和“声讨”中,委托富士康加工iPod的苹果公司开始发力,正式宣布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前往富士康龙华工厂调查富士康的用工环境。

《第一财经日报》派出的一个报道小组,将对富士康的报道视野从龙华扩大到了昆山、烟台。

6月29日,有人针对富士康员工的加班费算了一笔账,最后得出“富士康每年少给了工人7.4亿元加班费”这一惊人的结论。

7月初,富士康掌舵人郭台铭首次公开回应媒体针对富士康的用工报道,称《星期日邮报》等媒体“报道内容失实”,富士康“正在考虑通过某种法律程序”捍卫声誉。

经过随后几天的沉寂,7月14日,富士康突然高调反击,将《第一财经日报》撰写富士康负面新闻的记者和该报一个编委告上法庭,并提出了一个在中国内地创下记录的索赔数额:3000万,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深圳中院迅速立案,并迅速查封了两名当事人包括“汽车和房屋”等个人资产。

几天后,苹果调查组得出结论,认为富士康除“有时工作时间超标”存在疑义外,它的用工环境“基本符合要求”,调查组特别指出,现实的情况是,工人“都觉得加班太少,希望能得到更多的加班机会”。苹果还发出信号,希望充当“富士康与第一财经”之间的中间调停人。

如果此前媒体关于富士康的用工报道燃起的是一把火,那么,富士康姿态强悍的起诉,则是往这一把火里浇了一大团油。

国内几乎所有的主流媒体都以不同方式介入到这一事件之中,连一向以冷静著称的《财经》也发表了一个特别申明,表示愿意在这一事件中与《第一财经日报》站在一起,指出深圳中院在行使自己的司法权时,无论程序还是查封行为都存在瑕疵:在没有将富士康的起诉副本送达被告的情况下,擅自启动了查封行为,这是程序不当;查封的对象并不仅仅只是两个当事人的财产,还牵涉到另一个人的资产,这对另一个财产拥有者已构成侵权。

新浪、腾迅则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调查,反应十分热烈,其中在腾讯上万参与者中,89.92%的网友均对记者表示同情和支持。

很多网友翻出富士康2004年针对台湾工商时报一记者的官司,指出两者“手法有惊人的一致性”。

在沸沸扬扬的媒体关注和网络争吵中,事情再次出现拐点。

8月30日,富士康将索赔金额从3000万降为1元,同时将第一财经日报社增为控告对象,深圳中院亦将两名记者的财产解冻。

随后的24小时内,富士康与《第一财经日报》快速达成谅解,嘎然终止了双方的司法纠葛。

几个值得咀嚼的细节

这场波及全国的公共事件,有几个细节显得意味悠长:

在富士康与《第一财经日报》激烈的交锋过程,承担着维护打工者权益职能的当地劳动局和工会组织,包括派有专人长驻富士康、肩负“监督和协助富士康搞好劳资关系”的龙华劳动所,始终保持缄默。而与之相反的是深圳中院办案的“高效率”。

一专业人士指出,如果不是当事双方实力悬殊,深圳中院在程序和查封范围上其实并不存在太大问题,将副本送达前履行财产保全程序,在国内司法界并非首例,而且这一行为如果发生在弱者对强者的诉讼,它甚至会被认为是“正义之举”,此外,假若当事人被查封的资产在法律上是该资产产权持有者,对其进行查封并无不当,被查封资产实际共有人可依据自己持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另案请求法院对被查封资产进行裁决,维护自己权益。深圳中院之所以“激起公愤”,实际主要不是程序和查封对象之误,而是在于,在那样的氛围下,它被公众判定为了“有失公允”,“社会公允”虽在司法程序之外,但它却是司法的目的和基础,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尊崇“锄强扶弱”的国家,“有失公允”更会被看作是对整个社会和传统的伤害。

在众多对富士康兴师问罪的社会势力中,苹果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一方面,它是“正义之师”,在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失声的情况下,它开始“调查劳动者工资和福利待遇”,但另一方面,可能很少人知道,在由它和富士康构成的产业链中,双方之间的利益分配模式。

苹果委托富士康加工的iPod,根据品种的不同,苹果“能获得约45%-55%的市场毛利”,这其中,它需支付品牌和市场营销费用;而富士康“获得的费用仅为其售价6%的加工费”,它用这6%支付场地、仓储、运输、水电、人工、管理等开支。一位资深社会观察家对此给予了这样的评价:其实,在富士康还没开工之前,“血汗”就已经发生了。

他接着补充道,这个“血汗”是从全球分工的角度给出的,它并不意味着富士康没有足够的利润进一步提高自己企业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2006年10月份富士康公布的上半年的财务报表也很清楚地说明了这一问题,该财务报表显示,2006年上半年富士康的纯利润高达20多亿。

对富士康掌舵人郭台铭的探究,更让这一事件具有了另外的深意。

1974年以自己母亲抬会的10万元台币起家的郭台铭,有过非常艰难的创业历程,曾“为了等一个客户见面,在雨中站了4个小时”,据熟悉他的人介绍,郭台铭是一个很爱家的人,也没有一般富人所染上的恶习,吃、穿、用都很普通,但在经营领域,他却又表现出一般人少有的远见卓识。

缺少核心技术的国家该如何建立自己在产业领域的优势、获取与国际顶级企业平等对话的筹码?这是一个困扰从巴西到俄罗斯到印度到中国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郭台铭找到了这样一个弱势制胜的密码:在通过整合下游产业链形成制造优势后,加强对产业链其他环节的技术控制能力,最终形成一个围绕核心技术的自主品牌供应链条,由此逐步获得与国际顶尖企业进行平等对话的筹码。富士康之所以能以可怕速度扩张,并“正深刻改变世界代工领域规则”,除了“世界新兴产业由于更新速度快,终端产品必须依赖流水线而不是传统的机械化,因而发展中国家反而能因为成本优势得到‘制造’这杯羹”等因素外,也与他这一法宝不无相关。

在进入大陆后,郭台铭通过各种方式,累计捐赠了6.6亿的现金,用于贫困地区的灾难、疾病和教育。6.6亿,这是迄今中国大陆慈善领域捐赠现金最多的一个数字!

象这样一个并非没有责任感、甚至可能改写后发国家产业发展模式的企业家,怎么会和“血汗工厂”联系在一起呢?

遗憾的是,虽然《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存在技术缺陷”,但它“相当部分的内容依然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尤其是在2003年以前,富士康很多员工“每天都需要工作12个小时以上,每个月一般只有1天休息时间”。

一个媒体专家的追问

在富士康风波正激烈的时候,针对争论中公众抛出的一份据称是来自国内某权威研究机构的调查数据------“珠三角打工者12年工资只涨了68元”,一个在国内具有极高声望的传媒人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其实社会各界在争论富士康工人的工资得失时,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在这12年里,对当地社会收入具有指示意义的深圳公务员工资,究竟涨了多少?他认为,在当前国家把贫富分化作为一个重要问题进行研究的氛围下,进行这样一种结构性判断意义十分重大。

事实上,有关深圳公务员的工资,在民间早就是一大热门话题。

2005年,差不多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一个有关深圳公务员工资的帖子,在国内多个论坛出现,并引起过众多网友的热烈关注:

我是(深圳)一名普通公务员,本科学历,5年工作经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进入机关单位2年多了,科员级,供职于司法机关.。

每月固定收入:5658元,加班费889元(此加班费只有公检法三机关有),合计6547元/月(税后)

固定过节费:5.1节1000元,国庆1500元,元旦+春节4000元,这三项要扣除800元税

年终奖金:11000元(税后)

每年旅游一次,折合人民币5000元

每两年发制服一套,折合人民币1200元

每年体检一次,折合人民币100元

以上是全部收入,单位不管住房,也没车,福利房遥遥无期。

经多方求证,该帖“除原创人供职单位不好确定外,其内容基本属实”,而且该收入显示的是“一个有5年资历、没有职务的深圳普通公务员的阳光工资”。

深圳市政府智囊机构的一位部门负责人对当地公务员工资及其优厚的福利待遇感到困惑,尤其是“深圳公务员退休后是从财政口拿全额工资”,“按55岁退休,平均75岁计算,几乎深圳市一定级别的公务员,仅退休费就能拿到200万,这与社会其他机构,包括其他事业机构的相同级别的工作者差距非常明显”。

2004年4月,广东一媒体爆出一则消息,称深圳市政府正在出台一项针对公务员的“廉政公积金”政策,该政策规定,如果公务员任职期间廉政不出问题,根据级别不同,有望退休时拿到100万~200万元的廉政公积金。任职期内如果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则酌情扣发,直至全部扣完。

这一消息随即在网上引来轩然大波,一些匿名人士从社会公平、资金来源、执行效果等角度对其进行了质疑。

2004年4月12日,针对中新社记者闻讯而来的采访,被该新闻指为消息的透露者------时任深圳市监察局局长的张伟雄作了一个很有意味的避谣,一方面,他强调自己在这一问题上从未接受过任何记者采访,另一方面他又表示,“深圳确实在探索‘廉政公积金’制度”,并对传言中的数额不置可否。而时任深圳市纪委办公厅主任的王小洁则告诉该记者,虽然有些意外插曲,他们依然将“排出干扰继续探索”,这意味着,除了优厚的工资外,深圳公务员退休时,还能拿到一笔数目不菲的“廉政公积金”。

据熟知内情的人介绍,深圳公务员的工资具有非常复杂的构造,除由财政统一发的财政工资外,还有本单位的绩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各样的补助和节假日福利,而且深圳还有一点与内地不同:愈是基层,财政外收入愈高,有些富裕村镇(街道办事处)的公职人员,其全部合法收入基本可与外企级别较高的白领持平,但与后者不同的是,前者还掌控着丰富的社会公共资源。

最近10余年,深圳公务员工资和社会其他阶层,尤其是和占深圳人口大部分的外来一线工人比较,具有一个区别相当明显的变化幅度。

1991年,深圳公务员的月总收入大约在600元左右,与外来一线工人的工资比较不具有绝对优势,这个时期,深圳的基尼指数保持在0.282,属正常水平。但是,1993年,由于物价上涨,公务员工资有了大幅度提高,该年年末,深圳公务员工资超过1000元,此后经过多次调整,至2005年,深圳相当部分公务员月实际收益达到8千元左右,十余年工资绝对数额增加了10多倍,但此期间,外来一线工人的工资,2005年仅有600元左右,到2006年7月才涨到了800元左右,其余收入则需要额外加班才能获得。同一年中,深圳基尼指数达到了一个显示社会已出现严重贫富分化的数字:045。

从绝对值看,深圳1991年GDP为236.66亿,人均10746元,2005年,它的GDP达到4926.9亿,人均60507元,分别是前者的20.8倍和5.6倍,深圳公务员工资在这一时期增长的数额,几乎“恰好就是这二者的中间值”,考虑到深圳财富累积模式和公务员工资标准与本地财政收入有相当程度的挂钩,有社会专家指出,这表明,深圳公务员在不恰当地享用数百万外来打工者创造的财富,他解释说,之所以在这里“用不恰当”而不是“不正当”,在于造成这样的结果,并不是深圳有关机构故意给外来劳动力享用本地财政设置障碍,而在一定程度是中国传统的制度设置导致了这样一个现状。

这一现状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忧虑:

目前,深圳参与创造财富的人超过1200万,经济规模庞大,加上每年数目不菲的土地收益和各项预算外行政收费,让深圳地方财政收入显得非常充裕,但另一方面,目前深圳财政的一些使用方向,却实际按的是不到两百万的户籍人口的口径在预算,由于国内地方财政“量入为出”的传统,于是深圳地方财政支付能力十分强大,在这样的条件下,不但公务员高工资高福利顺理成章,甚至还能支撑起一个低效的城市管理系统的表面繁荣。

但是,随着土地的减少、职能的规范,以及城市化进程需要承担的责任,深圳的财政就将出现“收入减少,支出却可能成倍增加”的局面,“这恐怕会让后来的管理者难以为续”。

打工者一直是深圳的脊梁

虽然从90年代中期开始,深圳其他阶层的收入逐渐与外来一线工人的收入拉开了距离。但从深圳建市至今,外来一线工人都一直是深圳最大的财富创造者。振奋全国的““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也是在1984年3月由建造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的外来工创造出来的。

1979年,深圳刚建市时,只有户籍人口31.26万,外来人口更仅有1500人。

当年7月,蛇口工业区一声炮响,在拉开特区建设帷幕的同时,也拉开了持续至今的民工潮。中国农村剩余人口,开始从广东其他地区、湖南、四川、江西等地涌向这个刚刚被赋予了新的历史含义和使命的城市。

从1982年起,在深圳建筑和工业领域,一线的外来工人开始反超本地劳动力。

1983年,外来工又在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里超过本地劳动力。

到1987年,深圳市外来人口数量首次超过本地人口,成为深圳各产业实际的主力军,并在深圳市总人口中占有愈来愈大的基数。

1995年,深圳市人口超过300万。其中外来人口超过200万。

2000年,深圳实际人口达到700.84万,其中户籍人口121.48万,外来人口579.36万。

2005年,深圳实际人口突破1200万,其中户籍人口181.93万,外来人口1026万。

从1980年到2002年,劳动力成为仅次于外来投资,拉动深圳经济发展的第二大力量,在1985年至1988年,它甚至给当地经济增长带来了超过50%的贡献率,远远超过外来投资、成为拉动深圳经济的第一要素。

资料显示,1987年来,深圳市90%以上的工、农业产值,60%以上的第三产业产值,8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8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70%预算外财政收入,90%以上自产出口产品和98%以上的加工出口产品,83%的农村经济,都来自外来工直接或间接的劳动。

从1985年开始,外来劳动力成为是深圳市各级政府预算内和预算外财政的主要来源,以1998年为例,在这一年,外来劳动力占90%的港台企业、外资企业、股份企业私营和个体企业缴纳税收119亿,一线工人70%以上为外来工的国有、集体企业缴税213.9亿,加上外来人口交纳的10多亿城市增容费以及各种卡、证费,外来劳动力直接为深圳市政府创造了大约250亿左右的经济效益。

从劳动效率看,外来工所在的三资企业所创造的产值,也大大高于户籍人口主要集中的国有和集体企业,1990年,深圳市外资企业人均产值达到9.09万,其中外商独资更高达14.84万,而国有和集体企业人均产值分别为5.19万和0.47万,二者差距十分明显。

2001年1月,深圳人才资源发展战略小组的研究成果表明,深圳经济六五期间,发展主要靠投资拉动,七五期间,主要靠劳动力拉动,八五期间,靠投资和劳动力双向拉动。

2003年,一个名叫郑海天的研究者,依据更为专业的三类产业劳动率比较分析,得出“1985年至2002年间,深圳第二产业发展一直依靠大量劳动力投入获得发展”,一定程度上推翻了深圳人才资源发展战略小组关于“九五期间,深圳经济转为主要由科技拉动”的结论。

正是由于外来工工资低廉、劳动强度和效率高,无须福利支出,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才使得深圳制造优势得以明显凸现,用很短的时间就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实现了经济与城市的发展神话。

外来劳动力究竟给深圳经济带来了多大的量化价值?根据一个名叫赖德胜的学者估算,仅1979-1994年间,深圳所积聚和形成的人力资本总量就高达821.43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8.66%。占全部新生成资本的46.99%。“而在这个人力资本总量中,外来劳动力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比例”。

不对称的生存处境

虽然外来劳动力一直是深圳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但其处境却与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极不相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外地人来深圳打工是有一个门槛的,这个门槛除了往返的路费外,还有收费不菲的暂住证。

虽然从90年代后期开始,国家就开始通过文件方式,委婉告诫珠三角、深圳等地“取消暂住证收费”,但直到2002年,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都以各种理由将这些政令挡在门外,甚至在国务院正式取消《收容遣送条例》、珠三角其他城市也开始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后,深圳市还换一种名称,顶风突击收过一阵“暂住人口管理费”,直到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文,姿态强硬地禁止“各地以任何理由收取暂住费”后,暂住证收费才正式退出深圳的历史舞台。

对于拥有几百万外来工的深圳来说,暂住证收费是一个颇为丰厚的“蛋糕”。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通知前,深圳办证费用是320元左右,根据深圳1996年的一份会议纪要显示,直接参与“分切这块蛋糕”的有劳动局、人事局、公安局、计生委四家单位,它们的切留比例分别为33元、30元、72元和4%。

在利益的驱使下,当地公安、镇政府、村治保会都很热衷“查证”,于是,一些刚来、还没来得及办暂住证的外来人口,一些没钱办暂住证的外来人口,甚至一些忘了带证、去工厂上班的外来工人,都可能因为“检查时拿不出暂住证”被关进一个叫樟木头的地方。

樟木头,因此成为不少深圳外来工闻之胆寒的一个名字。

一名多年从事深圳外来劳动力研究的学者在谈到深圳建市以来外来打工者的生存状况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深圳没有善待自己的衣食父母。这个“没有善待”,几乎涵盖了一个劳动者的所有需求: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社会地位、权益保障路径。

1993年,深圳葵涌镇致丽玩具厂的那场著名的大火,把深圳打工者恶劣的生产环境首次暴露到了公众面前。

该年11月19日下午,致丽玩具厂工人正赶制意大利客户的圣诞节儿童玩具时,大火发生了,但是,由于工厂在所谓封闭式管理的名义下,将门窗都堵死了,导致工人逃生无门,结果造成87名女工被当场烧死,47名被烧成重伤。

其实,同样的事件,在这场大火的前一年,就曾在宝安公明镇百星制衣厂发生,并导致了16名女工死亡,12名重伤。

由于老化的机器设备和相对落后的管理,深圳每年“大约有上万名工人伤残”,此外还有数目不菲的工人患上了职业病,就在记者前往深圳调研前夕,位于罗湖区东门中兴路的深圳捷霸电池有限公司,就有29名员工被查出再生产时受到镉污染,造成镉超标。

最为严重的表现还是在劳动时间和工资上。

在富士康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一位熟知深圳加工型企业内幕的人士表示,深圳的加工型企业,鲜有不超时加班的,富士康虽也超时加班,至少还基本按劳动法给足了加班费,夏天为每个工位提供了电扇,以及免费的消暑汤,但更多的企业,加班费并没有按劳动法的标准执行,工作环境也很恶劣,夏天车间温度高达30多度。

新浪网曾针对富士康加班问题发起一项调查,在参与调查的近两万网友中,认为它是一个普遍现象的比例高达96.02%。

深圳“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研究”课题组曾记录的一家企业,堪称“葛朗台式企业”的典型,该课题组在2005年的调查中发现,一家名叫“深圳千禧制衣厂”的企业,不仅长期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当月工资要拖到第三个月才发;而且加班工资只有0.4元/小时,相当于当时法定最低标准的10%;此外,该厂还长期强迫员工月平均加班160小时以上,部分员工更高达230小时。同时,这个厂近2000名员工中,只有两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未参加。

就在富士康事件引爆社会各界对深圳打工者工资和加班强烈关注的几个月后,富士康所在地、深圳龙华的人才大市场网页上,还挂着一个编号为1561的招工信息,这个在名称栏上被称为“深圳南山公司”的企业,在提到加班费时写的是:3元/小时,而按照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应该超过5元/小时。

管理中出现粗暴践踏打工者尊严的现象,也在占深圳企业数量超过60%的加工型企业中普遍存在,有的甚至酿成了个人悲剧,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林洪金律师的卷宗里,就记载着这样一个事件:2004年,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大专毕业后去布吉一家工厂打工,有一天工作没做好,被班长骂了,她性格比较倔,和班长顶了嘴。部门经理就罚她站三天,还让她当着全厂数百工人赔礼道歉。这个女孩子受不了,当晚没回宿舍,独自在一家超市的楼顶哭了一晚上,回去后就傻了,被送到康宁医院。住院后第三天,厂家竟拿来一份辞工书让她签名,意思是她已同意辞工,工厂对此不负责任。

他由此提出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保护企业劳工的人格尊严?

2年过去了,这个关系到深圳数百万打工者基本处境的问题,依然没找到完整答案。

外来工的工资之痛

由于缺乏与资方博弈的手段,深圳打工者的工资长期得不到有效提升。

2005年,深圳人均月工资已超过2700元,但人数占深圳总人口多数的外来一线工人,月工资却基本不超过700元,即使加上加班收入,相当部分也不超过1500。这组数据,清楚地勾画出了深圳基尼指数已达到0.45的基本路经。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深圳数百万外来工在工资方面与资方博弈的唯一武器,而另一方面,深圳几乎所有的加工型企业,都是按这个最低标准规定的底线数字、而不是企业的实际利润和实际创造的产品价值来确定自己员工的工资,财富的产出与收益由此脱节。

2005年,深圳特区外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特区内最低标准为700元。

2006年,这个数字分别变为690元和810元。

有学者表示,虽然自己不太明白深圳最低工资是参照什么标准制定的,但按照深圳2005年的生活指数,如果一个工人不加班,每个月580根本不够自己生活。而工资这个概念也不应该只包含个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应该是“满足劳动者的社会再生产需求”。

他说,依照现在社会的实际水平,“满足劳动者的社会再生产需求”起码应该包括这么几项支出:住宿、吃饭、衣物、日常用品、交通、通讯、书籍、娱乐、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供未来组织家庭和生育的必要储蓄。“而在这几项中,仅‘供未来组织家庭和生育的必要储蓄’至少就超过500元,这个数字,参照全国当前的平均收入,是偏高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得看到,这个平均数包括了人口超过1/3的老人、儿童和在校学生,此外这些打工者与进一步拉底了这个平均数的农民也有本质区别,他们参与了全球分工,而不是在从事附加值极其低下的农业生产”。

他认为,“企业遵从最低工资标准而不是实际利润和劳动者实际创造的价值制定企业的工资,是包括深圳在内的中国城市贫富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这种分配取向得不到转变,贫富分化将在中国继续持续并扩大”。

支持这一说法的依据来自一家研究机构的统计数据,该数据显示,中国的工资总额,仅约占企业利润总额的16%,而在其它很多国家,这个比例达到了35%以上。这一数据意味着,在企业创造的财富中,中国的资方占有了过多份额。

此前深圳针对企业员工工资的政策取向,导致了这样一个一般性的结果:如果一个人只想做一个勤勤恳恳的一线产业工人,那么他注定会在深圳生活在贫困线之下,而在另一方面,这个群体在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深圳最大部分财富的直接创造者。

同工同酬是劳动用工的一个基本原则,但在深圳,相同企业,外来工和本地职工的待遇差别很大,这一状况早就引起过深圳劳动局的关注,该局分配调查课题组1995年对114个企业抽样调查,发现在同一个工作岗位上,外来工的月工资800元,而户籍人口的工资达到2500元,且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深圳国有企业之中,在近20年的深圳劳动力市场,深圳户籍劳动力的年平均工资至少要比外来工高出2000-3000元。劳动部门的官员曾向当地一位从事劳工研究的专业人士透露,在同等条件下,企业雇用一个当地的劳动力往往要比雇用“外来的”高出600元,

由于“一直没找到有效的纠正办法”,直到现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依然没有在深圳消除。

虽然深圳外来打工者的工资与实际的生活需求比已经偏低,但这个偏低的工资,也存在被拖欠的风险,这一现象在2003年前尤其严重,一份来自深圳官方的统计数字显示,仅97年至99年三年间,由深圳劳动部门处理的企业拖欠的工资就近4.5亿,

最近几年,深圳市劳动部门采取包括司法介入等手段,加大了打击拖欠工资的力度,一些街道还把拖欠工资的投诉点设在了大街上,这些措施,极大地增加了资方在这方面与社会博弈的成本,拖欠工资现象开始大幅下滑,不过,有学者对深圳市劳动局在此过程出台的“所有企业必须缴纳拖欠工资风险金”的做法,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一措施缺乏法理依据”,因为,“一个企业如果有实力,却故意拖欠工资,其它企业没必要为此承担风险,而如果一个企业无力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也实际意味着这个企业面临破产,应该进入破产程序,更没理由让其它企业来承担这个责任,所以,劳动部门为这个收费所陈列的理由是经不起推敲的”,他对这一措施的结论是,深圳劳动部门“在借机搭车收费,不正当地增加当地企业额外负担”。

对于如何有效防止拖欠工资,他给出了这样的建议,在通过司法介入和处以拖欠数额至少二倍以上的重罚、进一步增加资方在拖欠工资一事上的风险的基础上,本着谁受损谁受益的原则,让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得到数倍被拖欠的工资,这样,也给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带来投诉动力。

此外,应该开发一种专用软件,与银行、企业联网,随时跟踪企业的工资发放动态,防患未然。这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完全能办到,而且花钱也不多。

据深圳劳动局信访处牛主任的介绍,由于“收取企业‘拖欠工资风险金’这个办法比较有效,全国很多城市劳动部门都准备前来取金”。

他表示,采取这个措施是一种无奈之举,因为“深圳劳动部门,尤其是劳动部门一线工作人员人数太少,全市负责劳动稽查的人员总共才200多人”,而仅仅在2006年上半年,他们就“接到了上万起劳动投诉,根本忙不过来”。

同时他透露,劳动局确实正准备开通信息化管理,以提高监督的覆盖率,降低监督成本。

被户籍隔离的市民待遇

虽然早在1990年,以深圳市委宣传部为首的六部门联合调查组就在其调研报告----《深圳百万临时工调查报告》宣称:外来工是深圳工人阶级的主体,是深圳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深圳市和深圳社会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直到2006年,在深圳,有没有户口,还是意味着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除了与本地人不能同工同酬外,处于收入底层的外地打工者在深圳生活,需要支付比本地人更高的成本。

在深圳,一个外地人即使购买了医疗保险,也不能和本地人一样“可以看门诊”,只能报销一定比例的住院费用。

而围绕外地人的养老保险,也曾有过一番长达数年的风波。

2004年,深圳总共18名省人大代表中,有14名联名在省人大会上抛出一份议案,建议修改《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所规定的“被保险人月工资低于所在市职工月均工资60%的,按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理由是“许多外来劳务工的工资其实是低于所在市职工月均工资60%的,如果按法律规定购买社会养老保险,企业会承受不起”。并称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影响珠三角的投资环境”。

这一消息经媒体报道后,旋即在深圳引起不小的波澜,被人直斥为“典型的少数既得利益群体心态”,随后,又有细心的外来工发现,2002年9月1日新生效的《深圳市社保条例实施规定》,与原《深圳社保条例实施规定》和2000年12月深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社保条例》不同,新增加了“第十三条独立条款”。

原《深圳社保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户籍员工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就可在深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新规定增加的第十三条规定:“非本市户籍员工在本市退休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费。”根据新增的这一独立条款,按国家退休规定,那么男性就必须在56—60岁、女性必须在51—55岁连续5年在深圳工作并缴纳社保费,60个月内,少一个月未缴,即使累计在深圳工作30年、缴费30年,也一样丧失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资格。

这一发现经媒体刊登后,引来更多人对这一条款的关注,并催生了“中国首个个人自费刊登广告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言民意”的创举。

直到2006年11月中旬,记者在深圳调研期间,深圳市才宣布“取消该新增条款”。

让外来工子女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这是最近几年中国城市发展理念一个越来越深人人心的共识,但在这一大趋势下,2003年8月,深圳市政府却举行了一个听证会,计划将外来工子女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在本已高企的基础上再次提高,而且提升的幅度非常大:小学75%,初中50%,这一调整,让深圳市的外来人口子女借读费在国内一枝独秀。

在国内舆论的一片倒彩声中,深圳市政府才于2006年,重新出台了《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对此前的政策作了大幅修改。

有学者表示,研究最近几年来的深圳政策,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在国内愈来愈重视城市的带动功能和发展责任时,深圳却显得对自己的既得利益格外留恋。全国人民在共同出力把深圳建成了一个在国际上声名雀起的大都市后,深圳人却开始“追求自己的幸福”。

他感到忧虑的是,由于习惯了处在顶峰的感觉,加上政府很少从中国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去引导当地各界认识深圳的发展缘由;很少从社会和谐的高度去思考和广泛讨论深圳肩负的历史责任,导致深圳无论官方还是拥有户籍的民间圈子,都普遍对中国社会缺乏一种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而更认同用“市场原则”去与外界作“公平交易”,但另一方面,深圳却“不是依靠市场原则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所以他认为,“对于深圳,它不应该只对‘被谁抛弃’产生警觉和忧患,也应该思考自己‘是否在将谁抛弃’”。

2004年3月3日当选为深圳市人大副主任的宋枝旺,也许堪称是这方面的代表,在发现“外来工的平均工资低于深圳市人均收入60%”后,这位曾表示“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辜负人民的委托,尽职尽责”的人大官员,没有意识到这一比例必然导致深圳贫富分化,从而严重影响深圳社会生态平衡和健康,看到的却是让“工资低于60%的企业按60%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会影响到深圳的投资环境”。

由于这种既得利益保护心态,曾经一度在制度创新上居于国内领先地位的深圳,在城市户籍管理这一块已明显落后于国内其他一些城市,比如海口、扬州。

“而本来,在全国的所有城市中,它最有责任给予外来工以市民待遇”。

深圳社会的四元结构

如果说中国社会存在一个二元结构,那么,在改革开放与外来投资的催化下,深圳社会则呈现出一个与内地大多数城市不同的四元结构。这个四元结构的组成部分分别为:土著居民,外来投资者、民营企业家及企业高级管理层,以公务员为代表的政府机构职员和占人口绝大部分的外来工。

在改革开放之初,深圳仅有土著居民31万多,随后几年的偷渡,让这个数字减少到27万左右。

由于享受着改革二十多年来深圳土地及其附属物所产生出来的巨大增溢价值,这个群体绝大部分通过超标建私房进行出租,成为了中国最悠闲、又最富有的城市居民。

在深圳城市化过程中,深圳市政府对原住民的住宅建设有过明确规定和多次重申,其基本标准为“每户一栋住宅,住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40平方米,三人以内建房上限为150平方米,三人以上建房上限为250平方米”。

但由于房屋出租“高额而稳定的利润”,引致原住民持续、大规模地违规造房,到1999年,官方在对福田、南山区的调查中发现,原住民住宅几乎全部超标,其中福田人均面积达到了397.2平方米/人,平均超标893.03%,南山区也不含糊,它所辖的后海村平均每户5.19栋私房,大冲村每户也有4.09栋私房。

而此前一年,深圳原住民的集体经济,也从改革之初一产、二产、三产各占一定的比例,变成了“主要靠出租房屋获利的经济实体”,比如所调查的“南山区29个村中,就有16个村集体企业收益100%来自房屋出租”。

深圳市政府与原住民之间,多次围绕“违规建房”展开较量,但最终都因为“阻力太大而不了了之”。

2002年,位于布吉与深圳河的渔民村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时,经过与政府讨价还价,每户居民获得1340多平方米的住房。这一事件,曾被认为是政府默认了此前原住民的建房违规。而按目前深圳的住宅价格,渔民村改造时得到的房产价值都过了千万。

有学者表示,对这些“原住民该如何进行社会学意义上的归类”,一直让他感到迷茫。

“虽然这个现象多年前就存在,但它依然称得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里的新问题”。

他说,从村民自身的角度,他们失去了土地,多建点房来出租,以维持生活,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对;但另一方面,这种获利又太巨大,其数额已完全不是一个“维持生活”的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这些村民又完全称得上是具有了“不劳而获的食利阶层”的特征,而“即使是在西方纯粹的市场经济环境里,食利阶层也是一个会遭受社会鄙视的群体,道理很简单,它不能带来创造,并损害了社会价值”。

在一名叫王如渊的深圳城中村研究者看来,这种损害社会价值和传统的后果在90年代后期就已经开始出现了:由于财富来得太容易太巨大,深圳原住民的后代,不少都染上了“好逸恶劳、吃喝嫖赌、游手好闲”的习性,,变成了“不作工、不经商、不学习、不回家”的“四不青年”。

外来投资者、民营企业家及企业高级管理层,则构成了深圳的另一个阶层。

在改革开放的语境里,这个群体不但广受社会尊重,而且因为优裕的投资政策及廉价的劳动力获得了理想收益。

这是一个构成最为复杂的群体,里面既有先锋型、开拓性企业家,也不乏靠“血汗工厂”发着大财的工厂主。

虽然与国内其他地区尤其是内地公务员比,深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员工拿着更高的工资,但在深圳,他们的合法收入只能位居第三。有政府管理层官员私下承认,虽然自己拿的工资比较高,但和那些原住民比较,心理还是容易失去平衡,他反问记者,“如果最先富起来的其实都是素质普遍偏低的一个群体,你是否觉得我们摸到的石头上,其实还存在一些被我们长期有意无意忽略掉的问题?比如具有较长预期的整体规划和平衡协调”。

人数最多的外来打工者,则在社会结构中处于底层,无论是收入、还是社会地位和自我评价,他们都无法与前三者相比,远在1990年,一份官方调查就显示出,深圳80%以上的外来工自感低人一等,是这个城市的第四等公民,有强烈的被雇用、被强迫感,精神上感到孤独和压抑。

点击政府规划关键词

分析深圳市政府十五规划纲要和十一五规划的关键词,可能能为我们提供了解深圳市政府执政意图的另外一条路径。

“深圳市政府十五规划纲要”全文共34497字,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建设”,共出现191次,以下依次为:“发展”187次,“产业”124次,“经济”118次,“教育”94处,“科技”54次,“物流”51次,“环境”51次,“贸易”36次,“人才”33次,“出口”30次,“旅游”27次,“资本”18次,“社会保障”12次,次“社会保险”11次、“土地”10次,“高科技”9次,“外资”9次,“港口”9次,“外贸”7次,“进出口”6次,“结构调整”6次,“房地产”5次,“科技成果”3次,“科研”3处、“招商引资”1次。

“深圳市十一五规划”全文55782字。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发展”,共出现472次,以下依次为:“建设”385次,“产业”309次,“经济”166次,“教育”100次,“物流”97次,“环境”92次,“科技”61次,“土地”45次,“人才”45次,“旅游”35次,“贸易”31次,“资本”24次,“港口”21次,“产业结构”20次,“出口”18次,“科研”15次,“地产”10次,“外资”8次,“房地产”8次,“结构调整”8次,“社会保障”7次,“社会保险”7次,“外贸”5次,“进出口”3次,“高科技”3次,“招商”3次,“引资”2次,“科技成果”1次,“科研成果”1次。

两个规划排前五的词汇一致,都是“建设”、“发展”、“产业”、“经济”、“教育”,唯一不同的仅仅是前两名颠倒了一下位置,“十五规划”强调的是“建设”,“十一五”规划强调的是“发展”,从层次上看,后者是前者的一个递进。此外,二者的使用频率明显拉开了距离,说明深圳十一五期间的“发展”内涵,有很多已与“建设”无关,属于规范、整合、提升。而无论是“建设”,还是“发展”,“产业”都是一个核心的概念。

“十一五规划”中,物流从此前的并列第七位,跃居到第六位,仅次于教育,且与教育使用频率相差无几,说明在十一五期间,深圳将明显加重“物流”在产业中的份量。

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十一五规划”中,“土地”、“港口”的排名大幅提前,尤其是“土地”,从16位跃居到9位,在所有词汇中升位最大,这说明,十一五期间,“土地问题”变得比以前更受关注,而“港口建设”也应该比十五期间更受重视。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在十五规划中,位置仅次于“资本”,排在“土地”、“高科技”和“外资”等词汇之后,意味着九五期间,“社会保障”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亟待着手解决。

此外,无论是十五、还是十一五期间,招商引资出现的频率都很低,这表明,在十五、十一五期间,招商引资已不再是深圳市政府重点关注之列。

如果说这些词汇出现的频率与分析思路,和它们在现实领域所占据的位置基本吻合,那么记者发现的问题是------在近10万字的十五、十一五政府规划里,记者居然没找到一个“占深圳实际人口绝大多数”、同时也是“深圳最主要的财富创造者”------“外来人口”、“外来劳动力”、“外来工”,更让记者意外的是,甚至记者也没找到“科技工作者”或“科研人员”这两个与科技、科研成果,也可以说是与深圳未来的产业发展、产业转型、产业升级紧密相连的词汇。

开放窗口的经济真相

经过20多年的“放手发展”,目前深圳产业在世界产业链中究竟居于一个什么位置?

深圳市政府智囊机构------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一资深专家沉吟半晌,说出了这个答案:深圳虽然拥有像华为这样的科技型企业,但主要还是在为国际产品市场、尤其是高科技产品市场提供加工服务,并带有明显的地缘经济特征。

他介绍道,粗略地分,深圳企业有80%是外商投资,而这些外资企业中,又有80%是加工企业。

这一说法,基本和“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约占深圳出口的六成;外来投资中,超过七成是港台企业”的统计数据吻合。

目前,深圳国有经济虽然在深圳总体经济中占有一定比例,但这些国企基本是“港口、机场、能源、通讯、邮政、公交”等垄断性企业,一位深圳国资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到2005年底,深圳国企已基本全部退出了竞争领域”。

一份资料显示,1990年,在工业领域,深圳国企占有26.7%的比重,但到2001年,这个比例下降为了6.7%。导致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国企亏损严重”,而它又让只有20来年国企经营经验的深圳取得一个共识:国企不适合市场经济。

针对国企在深圳的变迁路径,一位学者谈到了一个观点,他认为,这实际意味着,即使和内地一些中小城市比,深圳也并不具有管理上的优势。

他的意思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企经营状况实际体现的是一个政府的职能规范程度和管理水平高低,深圳市前前后后投上千个亿搞的国企,不但一个也没成功,而且成为贪污腐败高发区,比如能源集团出了劳德荣、石化集团出了陈涌庆,城建集团出了李育国,999出了赵新先(注:所在地在深圳的知名国企)甚至深中华还发生了多名管理高层外逃事件。这样高比例的贪污腐败在国内是罕见的,而另一方面,在国内一些中小城市,到现在为止,依然有国企在发挥经济主体的角色。

在一名石姓学者看来,深圳的发展和财富累积,除了靠在税收、外贸、产业发展等方面获得了巨大的政策优惠和特许外,其实主要还是靠内地基本无限量的劳动力供给和牺牲土地收益、环境成本、工资博弈争取到持续、高额的外来投资获得的。

他说,如果改革开放初期放弃土地收益、甚至几年所得税收益,目的在于在世界范围更鲜明地凸现中国的投资优势,有利于尽快形成资本汇聚效应,以打破中国旧的经济格局和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外,那么同时放弃环境成本和合理的工资收益就显得很不理智,因为这与发展经济的目的背道而驰。而且在性质上,后者也与前者不同,前者可以从价值增溢的角度获得补偿,而后者则不是这样一个情况:环境被污染,需要我们实实在在去投资维护,工资则关涉到劳动者的收益,它带动起来的是一个庞大的社会链条,这个链条实际是一种社会标准,它一失衡,将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这个结果其实今天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了,就是严重的贫富分化,我们同样可以看到的是,现在深圳地面上的几乎所有河渠,不但水的颜色都是黑的,而且明显能闻到异味,需要支付昂贵的费用才能治理到一定程度。

外来投资和劳动力投入究竟在深圳经济发展历程中占有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从《深圳市2003年统计年鉴》获得的数据可以推演出这个结论:从1980年到2002年,劳动投入和资本投入为深圳市的经济贡献份额达到73.31%。成为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的绝对性要素。外商投资对工业增加值的经济贡献率,从95年到2001年均超过70%,2002年有大幅下降,但也接近50%,达49.82%。

来自理论界的声音

在发展模式的选择上,其实深圳并不孤独。

为什么要在竞争领域放弃国企?为什么要做贴牌(即加工,后同)?为什么要在工资、劳动时间方面不和投资方博弈?这些为什么,都能在理论界找到一些声名显赫的专家同道。

被厉以宁推为“中国微观经济领域第一人”的张维迎,就是一个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意义持彻底否定态度的经济理论工作者。1997年,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上,政府提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张维迎对此的评价是,“出路是有的,那就是民营化”,对国企,他还有一个著名的“冰棍观点”,而对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他的看法是“讨论竞争力问题只对民营企业有意义”,“国有企业没有(有没有)竞争力的问题,而是(只有)如何退出的问题”。

同时,在企业家实际已经握有了极为强势的话语权和广泛的社会资源、甚至部分企业家出现通过非法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下,张维迎还呼吁“社会要善待企业家”,并在一些民营企业家因为非法的发家史遭到民间舆论谴责后,跨过经济学、以一种社会学专家的身份抛出了“仇富论”。

而著名经济专业人士樊纲,近几年则在各种场合为“贴牌产业”大唱赞歌,强调它是中国产业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而在这个阶段,由于需要获得成本优势,“血汗不可避免”,同时,即使在国内一些大型国有企业都已经意识到“(某些核心技术)每年支付给跨国公司的专利使用费,远远超过自己研究该技术的研发投入”后,他依然对企业的科技创新持否定态度,认为“无论从成本还是效果看,这都是不现实的”。

近十余年来,深圳的产业政策、经济模式和政府策略,几乎就是这样的话语背景和理论指向下的一个标本。

由于“国企不具备竞争力价值”,所以“深圳国企基本全部退出了竞争领域”;由于“贴牌是中国发展的必然阶段”,所以深圳在贴了二十多年牌后,依然乐此不疲;由于“血汗”不可避免,所以“低工资和长时间的加班自然也不可避免”。比如,龙华办事处劳动所本来派有专人长驻富士康“协调和监督劳动用工”,却依然放纵富士康每天“让工人长时间加班”。

有学者认为,这二个人的观点“对中国的改革产生了极大的误导作用”。

他说,中国的改革实际意味着这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转变:国家放弃扮演在经济领域总揽一切的角色,而将这个领域的大部分权力交给社会,允许私人资本、合作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其中。

不过,认同并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国内私人资本、合作资本及外国资本在本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功能、地位,并不意味着全盘否定国有企业的经济意义,它们之间完全不相干。

他表示,张维迎对国企效率的判断存在一个方向上的失误。首先,他没弄清国企和这个社会最基本的价值之间的关系。“我们要改革,可我们并没宣称要放弃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的语境里,国企不但承载着一种经济使命,同时还提供和维持着一种社会标准,即使在市场经济的环境里,它也可以被看作是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一个延伸,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形势下对国企的一个基本判断,这个判断是张维迎所缺失的”。

其次,张维迎试图从现代产权的角度证明国企不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在表述上更是有意放弃了一个前提追问:“国企效率低”究竟是源自具体的管理机制问题,还是这种经济形式“天然就不适合参与竞争”?是该进行系统的公司结构治理还是要将它们全部MBO掉?MBO掉国企后,我们的经济环境、甚至社会环境会不会面临某种结构缺失?这种缺失需要我们去承担什么后果?张维迎的判断其实无法承载这些问题。

事实上,由于竞争领域没有了国企,深圳现在的“科技创新”就面临着这样的尴尬:政府该怎么参与这场创新?它该怎么尽量公平地去体现投出去的钱(计划十一五期间投入100亿)的价值,也就是说,这笔钱对于和它在经济层面仅仅是税收关系的企业而言,究竟算是什么?如果算风险投资,等于政府实际还是参与了经济运作。如果算无偿支持,那么得到支持的企业会多缴税吗?不会。那么这个价值怎么体现?

此外,它不可能在一个行业支持所有企业,只能重点选一、两个,那么问题又来了,对那些没被选中的企业而言,政府这种行为,是不是有帮被选中的企业搞不正当竞争的嫌疑?更何况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保证这些被政府投了高额研究费用的企业不流动?这可是技术而不是不动产,别人要走你根本无法阻止。

如果有国企作为载体,“科技创新”就很顺畅,不会出现这样的选择困境。

“而科技创新,又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根本所在”。

该学者最后表示,张维迎的这些判断,来自于他所推崇的“新自由主义”,这是一种在西方纯粹的市场环境下流行的一种经济理论,但是,由于社会结构、基础和目标的均有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西方社会的市场经济存在明显区别,邓老说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领大家共同富裕”,其实就用很朴实的语言说明了这种不同。

因为纯粹的市场原则下,资本并不承载这种“共同富裕”责任,而“共同富裕”却是我们致力改革、发展经济的最基本的目的。在社会主义的语境下,也很容易判断它的合理性:财富的创造依赖各种社会资源,在社会主义国家,这些资源是共有的,它即使有定价,也是在这个共有的基础上来进行交易评估而不是脱离这个标准、从所谓纯粹市场经济的角度给出的。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进行财富创造,也同时有义务承担起这个“共同富裕”的责任。

“这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实比西方社会的市场经济更为复杂、更为高级、也更具有明确的伦理目的。而至少,在张维迎、周其仁等所主张的经济观念的引导下,深圳的经济发展取向有些偏离这一目标”。

巨大产能下的谜局

贴牌?不贴牌?贴牌是机遇?还是陷阱?

围绕这个问题,中国经济界已经进行了至少5年的争论。

在这5年中,中国已经从一个“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国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制造大国”,向世界释放出了惊人的生产能力。

截至2005年底,中国生产着世界贸易市场二分之一的建筑陶瓷,三分之一的卫生洁具,70%以上的服装机械,50%以上的服装,70%以上的玩具、袜子、眼镜,80%以上的电子钟表,40%的化纤,一半以上的鞋和床上用品,一半以上的手机,80%以上的笔记本电脑,三分之一的家具,大部分小五金。此外中国还生产了世界35%的煤炭,50%左右的水泥,钢产量是前二、三、四名的总合。

全球范围,几乎有三分之一的货轮都在运送中国生产的商品,中国需要的能源、粮食及工业原料。

可是,这种惊人的生产能力,在表示出了巨大的贸易额和巨大贸易顺差的同时,却没有同样表现出它另一个几乎是这种生产所必然的结果:参与这种全球分工的人都变得富裕了。而这也只能是意味着,中国在第一次分配领域出现了问题。它从改革前的平均分配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分配严重不公。

导致这种不公的原因,除了经济转型时,我们与资方博弈的经验和准备不足外,就是被一些经济专业人士在对产业的认识上误导,由此延续和维持了一种不正确的产业格局和分配策略。

一资深产经专家表示,全球化趋势下的经济细分,确实让贴牌成为发展中国家迅速扩大经济总量的一种不错的选择,但作为中国这样一个拥有极其庞大生产能力的国家,不可能“只采纳这一种方式融入世界经济”,樊纲的错误之一就在于,他在谈到中国产业发展的策略时,过分强调了这种模式的重要性甚至唯一性,让人产生出“世界只留给了中国这一条路”的错误判断。

另外,很多经济学家不赞同贴牌的缘由,是在于这种分工模式会让我们在国际领域失去产业主动性的同时,让对手变得更加强大,并进一步挤压我们未来的生存空间。也就是说,所谓的“血汗”,是“从全球分工及其可预知的结果”这个角度给出的,而不是说当下的贴牌利润低,事实上,如果不考虑民族未来的生存空间和生存主动,仅仅从贴牌的利润来考虑,它其实是比较丰厚的。比如富士康所接的为苹果生产iPod的单,虽然它仅能拿到市场售价的6%,但这种iPod每个售价为70--99美金左右,等于说组装一个小小的iPod,能得到30-40多元人民币。利润相当可观。

“樊纲在谈到这个‘血汗’时,不但没有对这种‘血汗’进行专业上的区分,反而把它变成了现实领域的‘血汗’,由此得出了‘从保持成本优势的角度,(发生在工厂的)血汗不可避免’这个误导公众、为现实中的‘血汗工厂’寻求合理性的结论”。

更何况,我们的优势其实已经相当突出,此前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在引进外资时,以“国家让利”的方式,在“中国所处发展序列所具备的成本吸引”之外,进一步强化过在全球产业转移方面的优势。

该专家认为,樊纲另一个错误在于,他所说的“低成本”其实也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国不可能永远以“成本优势”去“招揽生意”,除非中国只打算留在世界的最后排。此外,“(人力)成本的优势也仅仅是构成竞争力优势诸多因素中的一个,除了这个因素外,还有科技、协作、管理、运输、仓储等”。

富士康一位高管对中国所具备的齐全的协作环境、低廉的仓储、运输费用和充足的专业人才供应印象深刻,他承认,“这给富士康快速挤进世界500强带来了极大帮助”。

但是,由于公众舆论充满了对“血汗”的误导,导致这些贴牌企业里的员工一直受到不合理对待。具体表现在深圳就是“12年工资仅涨了68元”,“大部分密集型企业每天得工作12个小时以上,每个月只有一天休息时间”。

而更为严重的是,中国正在开始承担这种错误判断所带来的后果。

首先是严重的贫富分化,由于第一次分配中占人数最大的劳动者所得甚微,2005年,深圳的基尼指数已达到接近警戒线的0.45。这意味着,深圳的社会生态已经极其脆弱,从这个角度,深圳目前高频率发生的抢劫、杀人事件,已不是“外来人口过多”这个因素能全部概况的,它“其中蕴含着更深沉的、几乎是必然的一种结果”。

其次是在中国人还没真正变富的时候,却已在世界范围成为贸易上的众矢之的。这就是商务部官员嘴里所说的-------“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投诉的最大受害国”。

最近几年,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南非、墨西哥、巴西、韩国、印度都愈来愈加强对来自中国产品的调查,反倾销立案也愈来愈频繁,对象几乎涵盖了中国所有主要出口产品。

一相关人士对此给出的说法是:中国出口企业在为数目众多的贴牌厂家买单。

他给记者勾画出了这样一幅中国与外贸有瓜葛的产业结构布局和利益博弈图:

贴牌企业由于不出现在终端市场,所以,反倾销与它们无关,但由于这些产品从我国出口,它的产品价值又会表现在我国的产品生产数额、外贸出口数额和贸易量上,并最终让这个数字变得异常庞大。而正是这个庞大的数字刺激了其他市场,并相继加强了对中国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力度。于是,国内外贸企业被投诉风险倍增。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从这些贴牌企业,尤其是港台商人投资的贴牌企业中,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参与了直接劳动的工人,都所获甚少。

“而这类企业,在深圳、乃至整个珠三角,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曾明确表示: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先行的地区,发展得如何事关全局,并叮嘱深圳市“增强历史责任感、使命感”。

在房价进一步拉高了当地生活指数,连“一个百万富翁也感到压力倍增”的现实里,中国改革的源起地深圳,究竟肩负着什么样的责任和使命?

“也许,这个责任和使命,需要它回到改革的初衷,才能找到”。(《中国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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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富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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