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理论园地 >

政治

打印

杨芳洲:金融“创新”“接轨”形成今年通货膨胀内外两大源泉

“接轨”“创新”已使我国金融安全危若累卵(二)

金融“创新”“接轨”形成今年通货膨胀内外两大源泉

一.银行贷款主要用于房地产、金融投机,不断创造出以几何级数增长的债务货币,成为今年通货膨胀最主要的内部根源,并造成我银行金融系统新的巨大风险。

美国所谓金融衍生品创新,无非是将一切债权及未来的现金流都做成标准化的证券以透支变现。所创造的巨额债务货币其抵押品由于都是私人靠负债得到的资产,因此是社会在为私人投机者承担风险,所产生的金融风险远远大于其所规避的风险。这些巨大社会风险的累积最终不可避免要演变为重大的经济灾难。美国次按危机的爆发就是证明。

而我们效法美国制造债务货币的金融创新:一份资产可以不断重复抵押贷款→购入资产(房产或股票)→(以贷款购入的资产)再抵押贷款→再购入资产(股票或房产)……无数次贷款和投机炒作的交替循环。虽然抵押物与贷款有一个价值比例,但不断炒高的房地产和股票价格使(靠抵押贷款买入的)抵押物与贷款的价值比例实际上已被填平。因此,理论上贷款→投机→再贷款→再投机……可以无限循环下去。其危害有四:

1.债务货币就这样不断制造出来,形成今年通货膨胀两个主要源泉之一(另一个通胀源泉是境外投机热钱大规模涌入)。

2.由社会(经济最脆弱的核心――金融系统)承担巨大的风险为私人投机担保,必然导致日后大量的银行坏账并发展为严重的金融危机。

尤其目前楼市和股市越炒越高,风险越来越大,也为国际金融资本对我进行东南亚风金融暴式的洗劫准备好了足够的冲击空间。

3.货币发行利益理应作为国家财政收入而体现其为纯粹的社会利益。而不应是支持投机的商业银行侵吞货币发行的社会利益为其私利。更不应是开办了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以制造通货膨胀和社会金融风险的方式侵占我国家财政货币发行利益为其私利。

4.大大超过实际使用需求的投机需求导致房地产高速畸形发展,使我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严重失衡。我有限的土地和资源被大量浪费在空置房屋的不断建造上。

管理层为抑制通胀数次加息以及发行1.55万亿元特别国债等措施,由于是全面的资金紧缩而未针对投机(管理层甚至要以增加房地产供给来满足投机需求),因此不但未能有效抑制投机却大大紧缩了其它方面应投入的宝贵建设资金,这无疑又严重抑制了未来基础瓶颈部门的产出,对抑制通胀产生非了常不利的长远影响。使我资源配置错乱扭曲而造成的严重浪费和低效率进一步恶性发展。

显然,必须立即扭转我银行贷款主要用于金融和房地产投机造成的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局面。否则作为经济运行核心枢纽,并充斥着大量外资的我国银行金融系统,将发展为靠制造通货膨胀和社会金融风险,及侵占中央财政货币发行利益而牟利的扰乱经济发展吞噬社会财富的毒瘤。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制止金融机构(包括外资金融机构)贷款对房地产及金融投机的支持。严格禁止贷款未还清时再度贷款。不管什么人,也不论其以何物抵押,只要还有任何金融机构的贷款未还清,都不得再对其放贷。以保证贷款抵押物非负债取得。

2.在房贷政策方面,只有能证明确系无房户的本地居民,且(对任何金融机构)无欠贷,有偿付能力,并完全符合银行其它贷款条件时,方可考虑给其购房贷款。除此之外,房贷还应增加首付比例。

目前,我银行房贷政策仅对买第二套房提高了一些条件(如增加首付等),但仍继续给“第二套房”提供贷款,这是对资源配置失衡的鼓励。房贷政策不应对“第二套房”有任何支持。

3.由于股市等金融市场风险及其波动幅度增大,对股票等有价证券抵押贷款除应符合(对任何金融机构)无欠贷,有偿付能力及符合银行其它贷款条件外,还应对其放贷严格控制并对抵押的证券实行最保守估值。

4.制定人均住房面积应纳税标准,凡超过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以累进税率纳税。以彻底解决土地和其它资源都被用来建造空置房屋的严重浪费失衡状况。

5.限制银行金融机构的放贷能力,除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外,发行国债用于基础瓶颈部门投资以增加其产出,可有效抑制通胀的长期趋势并削减投机规模。

但仅仅为运作外汇储备毫无意义的帐面处理而发行1.55万亿巨额特别国债搞二次对冲,吞噬了几乎十年的国债建设资金,还白白赔上每年1500亿元的利息负担,却没有带来任何产出,如此惊人的浪费和低效率必将大大减少今后商品供给总量,无疑是巨大的长期通胀因素。因此应改变1.55万亿特别国债的用途,将其用于今后瓶颈部门的基础建设。

二.金融过度开放形成今年通货膨胀主要的外部源泉

――关于接轨后外资银行监管问题

前文已谈到外资银行特殊的作帐方式,即只要将跨境对流的资金做成境内客户之间和境外客户之间的转帐,就可不见资金进出而完成资金的跨境流动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

据一些跟踪调查表明,目前境外投机热钱的规模至少在3千亿美元以上,主要以出口收入名义流入;今年上半年还有1000多亿美元热钱连个出口收入或直接投资的遮掩也没有,纯属赤裸裸热钱,而且是通过我银行间外汇市场堂而皇之换成了人民币。(这显然是监管当局失职。) 这些流入的热钱远远超过同期外贸出超的几百亿美元。(可见管理层限制出口的药方根本就不对症。) 境外投机热钱的大量涌入,形成我今年通货膨胀的又一重要源泉。这无疑是我们单方面过度开放金融的结果。

自2006年1月银监会第2号令毫无道理地规定新建股份制银行必须有外资参股,自废我股份制银行可以是完全的民族企业的自主权后,我一百多家城市商业银行无一例外地均被外资参股。加之此前我各大商业银行也已被外资以低价参股,致使金融接轨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后,我境内有众多独资外国商业银行,但却无独资的中国商业银行。这无疑是我经济自主权的严重丧失。如此单方面优惠外资而将经济主权拱手相送,绝非什么“次优均衡”[注1],而是建立在对我巨大损害基础上的外资暴利[注2]。而且外资银行通过其参股的中资银行董事可对我银行经营、资金流向配置等了如指掌,而我对外资银行如何运作却两眼一抹黑。我自弃主权单方面过度开放金融及因此而造成我与外资的信息不对称――彼知我而我不知彼,对我造成了如下重大危害:

1.我国有银行及金融机构以极低价格对外资出让股权,使其仅一年即获其入股金10倍暴利,造成我仅一年就因此而流失至少上万亿元财富[注3]。

2.不仅使我国银行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而且由于金融在社会经济中的核心作用,资金的流动制约着商品流动,外资对我金融运营的洞悉使我整个经济运行状况对外已单向透明无密可保,我国企业的一举一动(包括国际并购活动)都已处在国外对手(或敌手)的监控之下,而我却无从了解对手(或敌手)。[注4]

3.管理层也因我与外资银行获得信息的不对称――彼知我而我不知彼,而难于对其进行监管。

4.外资银行因境外热钱大量流入及以其“优质”服务(包括存款保密及转移出境服务)吸引非法收入占有极大比例的我高端客户存款,使其经济实力得以超规模迅速增强。从而大大增加了国际投机资本对我进行恶意金融冲击的能量和速度。

5.境外投机热钱通过外资银行以我不知情的方式大量流入,形成我通货膨胀的一个重要源泉。

6.外资银行以我所知甚少的方式引进并创新金融衍生品,不断制造出巨额债务货币。既侵吞我国家财政货币发行利益,又制造出不断发展的通货膨胀和巨大社会金融风险。

7.当外资银行创造的债务货币超过我国有银行信贷总量时,就可形成其事实上的金融垄断,使其可制造剧烈经济波动洗劫中国人民,然后全面控制我经济命脉。进而再利用其金钱优势实现对我政治、舆论、文化、教育、司法、外交和军队的全面渗透和控制[注5]。此巨大危机因我对外资银行之具体运营缺乏了解而具有隐蔽性和突然性,也因此更为致命。

8.外资银行还可利用其参股我银行之信息优势,以金融资本控制我国内产业资本。并将其全球金融市场上的风险通过关联交易和衍生工具转移到其控股的中国金融企业中。[注6]

9.外资银行及金融机构,如同连通我经济肌体与外部世界的粗大血管,在当前我法纪废弛腐败盛行的环境中,这只能是我单向失血的血管。不仅使我境内非法收入有了安全的避风港和外逃通道。而且“使储蓄丰富的中国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进行资源配置的一个主要资金抽取地”[注7]。而外来热钱的大量流入最终也将卷走更多财富。

今年大量热钱流入推动我通货膨胀的事实说明,不对等的单方面过度开放已严重损害我经济主权,大大削弱了我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而在还未引发金融危机时就已对我国经济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而一旦外资银行“创造”的人民币信贷总量超过我国有银行,就将对我形成致命的金融及经济控制。使我国永受国际金融资本奴役而难以翻身。我买办精英急切推进与国际金融接轨的全球化不过是国际金融资本摧毁主权国家经济以掠夺世界人民的全球化,而不是善良的人们所希望的互利共盈,同步发展,和谐世界的全球化。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又对媒体说,“如果中国的银行获得在美国经营的牌照,中国政府可能会提高国际投资者在中资银行的持股上限。”[注8] 这是在坚持对等开放吗?如坚持对等原则,刘明康应该说“如果中国的银行不能获得在美国经营的许可,中国政府将根据开放的对等原则重新考虑是否继续允许美国银行在中国营业。”而刘明康的表态则是在以我之重大让步换取美方不容推卸的对等义务,从而肯定目前中外金融开放的不对等状况,并使之以“既成事实”永久固定下来。(真傻耶?装傻耶?)

银监会自弃我银行业经济自主权,与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监管职责不仅完全相悖,而且这本身就是其金融监管职能应查处的渎职卖国行为,联想到银监会负责人自弃宝贵的一年准备期而提前接轨,使我在十七大历史转折关头和台海危机的关键时刻面临国际金融资本趁美国次按危机热钱一致撤离之机将对我金融洗劫的严重局面。现在又自弃银行业开放应相互对等原则,意图再度提高美国银行在我国有银行的股权比例。这一而再,再而三,足以说明银监会负责人渎职卖国的故意。

必须坚持金融开放的对等原则,对外资银行必须有严格的监管措施。

1.必须立即废除2006年1月银监会2号令关于新建股份制银行必须有外资参股的规定。建立一批能守住我经济机密的无外资商业银行,改变我境内无独资中国商业银行的状况。以改变我对外资银行的信息劣势。

允许有实力有信誉的民营金融企业进入城市银行业。扶持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办农村合作金融。以加强我金融银行业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力。

2.纠正(单方面)过度开放,坚持金融开放的对等互利原则,要求我对其开放之国也平等地对我开放同样的金融领域,否则即根据对等原则停止对该国开放该领域。

纠正过度开放问题其实不难解决,关键是我们自己是否能坚持对等互利原则!为何要单方面优惠外资而将经济主权拱手相送?

况且在《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的有关附件中明文规定:“尽管有本协定的任何其他规定,但是不得阻止一成员为审慎原因而采取措施……”。为我们纠正(单方面)过度开放对我国金融安全造成的威胁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3.一切外资控股金融机构必须根据我金融监管及纪检和司法部门的需要和要求提供其会计和客户资料,与中资机构一样接受我对其跨境及境内资金流动的监管,并签署严厉的违规处罚条约。

4.为防止国际金融资本利用金融衍生品大量创造债务货币,及在境外金融市场对我进行远距离金融打击,应立即采纳宋鸿兵先生的建议:“中国境内所有公司的金融衍生合约必须上报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5.抑制外资金融机构贷款对房地产及金融投机的支持。为保证贷款抵押物非负债取得,不论何人以何物抵押,只要还有任何金融机构的贷款未还清,都不得再对其放贷。

6.西方五花八门的金融衍生产品绝大多数与商品流通和生产无关,只是在为私人投机规避风险提供炒作工具,并由社会对其担保(抵押物都是负债取得),而且不断积累的巨大社会风险都是由社会经济最脆弱的核心――金融系统承担。因此必然导致日后大量的银行坏账并发展为严重的金融危机,其所产生的巨大社会风险远远大于其所能规避的社会风险。并且不断创造出巨额债务货币形成通胀根源,美国次按危机的爆发就是证明。

美国金融衍生品“创新”导致金融和经济灾难的前车之鉴已明白无误地警示我们:切不可对其盲目效仿。否则不仅难以避免巨额债务货币导致的严重通货膨胀,及不断累积的巨大社会风险导致的金融和经济危机,而且使惟利是图的内外资商业银行侵吞我国家财政的货币发行利益。

因此,应立即停止我境内一切金融机构的金融衍生品“创新”。银监会对金融衍生品“创新”的积极鼓励政策必须彻底改变。(银监会自身的 “创新”俨然已将其金融监管的职能转变而国际资本的风险推销员。)

―――――――――――――――――――――――――――――――

注1:据新浪网2007年09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如果中国的银行获得在美国经营的牌照,中国政府可能会提高国际投资者在中资银行的持股上限。……刘明康主席的表态,点出了中美银行业相互开放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对称性。……银行业相互开放的不对称性一直是双边合作缺乏的“次优均衡”。……华尔街一直对中国金融业开放颇有微辞,伯南克、保尔森和米什金等美国经济政要也不断通过各种途径敦促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幅深入。比较而言,中国却没有对美国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过高施加过多压力,而是以克制容忍的姿态充分表示了对美国金融主权的友善尊重。”

难道负责金融监管的刘明康不是应使美国感受中国对等要求“压力”的第一人吗?难道不正是这位监管大员“以克制容忍的姿态充分表示了对美国金融主权的友善尊重”提前一年接轨,并自废我国银行独资的自主权才造成中美之间金融开放的严重不对等吗?

注2:见张宏良整理:《银行资产流失统计》。

注3:同注2。

注4:见丛亚平:《外资争食中国金融“肥肉”》(《经济参考报》)

    注5:见宋鸿兵:《货币战争》。

注6:同注4。

注7:同注4。

注8:同注1。

                                         杨芳洲

                                            2007年9月29日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zz/2013-05-02/14697.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金融安全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