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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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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

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  

程恩富 胡乐明

   

诞生于一百多年前的马克思经济学,对世界历史进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世界范围内,围绕着马克思经济学发生的阐发、注释、讨论、争辩、批判似乎是无穷无尽的。我国显然也不例外。马克思经济学的确是人类文明宝库中的珍贵遗产。马克思经济学中许多具体结论仍然具有效力。然而,对我们来说,更有价值的是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那些具体结论是马克思根据他所处于时代他认为是最重大的必须加以解决的经济问题进行研究后得出的,而我们所处的时代以及我们认为重大的必须解决的经济问题与前者不可能完全一致,甚至有相当大的差异。和具体结论相比,方法论具有更为一般的性质。诚然,方法论经历了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但其中基本方面又呈现出相对的稳定性,始终具有生命力。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也是如此,因此,在继承——发展关系上,正确的做法应是,一方面更多地继承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另一方面,更多地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的具体结论。  

   

    1.1研究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意义  

    一、可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理论  

如果说过去一个较长的时期,我国经济学家更多的关心抽象经济理论问题的研究,现在经济学界逐渐兴起了务实之风。许多经济理论工作者更多地参与实际经济部门的活动,研究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探讨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如何运转等问题,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另一方面,近几年确实在经济理论工作者中出现了一种“对策研究热”和急功近利的倾向。甚至生搬硬套西方经济学的某些理论和方法,缺乏严格的前提设定,缺少合乎逻辑的分析过程,凭借少数不加说明的资料和数据,一下导出若干结论,这种文章确不少见。一个时期以来,明显地荒疏了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的研究。仅从高等院校从事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人越来越少就可见一斑。90年代初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等基本理论问题新的一轮讨论中,似乎可以看出一定的问题。有的人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一元论”已经过时,提出“二元劳动价值论”、“生产要素形成价值论”等等观点。当然,大胆地怀疑,自由讨论和争论,理论才有可能深化和发展,但如果缺乏对基本理论问题的深入钻研,轻意怀疑和争论,并不能使理论本身有所发展,也不是严肃和态度.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一元论”可以说是几千年来人类探索、认识商品经济理论的结晶,“当今世界,还没有任何一种理论能够像它那样反映商品经济本质和规律性,更不要说取代它的位了。”[1]日本有一位学者指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和价值概念是整个经济学的最终基础,是经济学原理中的原理,是最抽象的理论。但并不是说它是某种离开了活生生的现实,现状的所谓‘抽象理论’,而完全是现实的,并且不外是在一切资本主义国家里亿万人们每天几亿次几亿次经验着的最一般最常见的事物的反映”。[2]以上这些,是想说明无论从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还是从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发展,都有必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的研究。  

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的研究,首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研究和掌握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全部见解.不是一种教义,而是一种方法。”[3]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这是因为“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这都说明了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最根本的问题是研究和掌握马克思的方法,当然主要是《资本论》的方法。只有深入理解了它的方法,才能正确理解和掌握其中的基本理论。同时也说明要掌握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二、掌握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实践  

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一种倾向性认识是: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过时。  

一是说,同现代西方经济理论中的分析工具和方法相比,马克思经济学方法显得“陈旧”和落后,  

二是说马克思经济学方法对我国当前的具体经济制度变革没有现实意义,无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建设。  

应当如何看待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我认为,应当联系马克思经济学的特定内容和目的对其方法予以切实的评价。  

任何一门经济学科,所采用的方法是由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所要达到的特定目的决定的。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即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的一个必经阶段,有其发生、发展和走向灭亡的必然过程。很显然,这一研究是本质层次的,它揭示的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内在构造和运行规律,为此,经济理论研究的一些工具和方法,必须采用以唯物辩证法为根本的方法论体系,通过矛盾分析来解决。而现代西方经济学则与此不同,它抽象的因素较少,政府的职能因素,人在经济过程中的作用,甚至人的观念和偏好等都包括在研究范围之内,它是在既定生产方式的限度内,通过概括经济现象,探究其内在联系来寻求刺激和推动经济均衡增长的规律和政策,这就决定了需要采用数学模型等实证分析工具和方法。  

由此可见,我们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理论与西方经济学作简单的对比,当然也就不能武断地得出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过时”的结论。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层次较深,它的方法论观点有助于对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机体深层次的分析,对于通过改革和创新来理顺具体的制度关系以及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运行系统,具有原则的指导意义;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的层次较浅,其实证分析的工具和方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运作又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当然,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由于理论和实际的发展所限,还不存在现代的一些经济分析手段和方法,但这不能成为否认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性的理由。  

三、科学掌握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  

近年来,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出现了一些可喜变化,即在研究方法、研究角度上有很大转变,在研究领域上也有所拓展。这有利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理论。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好的倾向,歪曲和错误地理解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也许出于对马克思方法论的新解热望,有人将西方经济学中的边际分析法与马克思的方法论相联系,竭力将马克思的方法纳入边际分析的圈子中去。我们认为不妥。19世纪70年代兴起的边际主义,从一开始就具有浓厚的辩护色彩。它的后继者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角色。庞巴维克用边际效用价值论,来全盘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克拉克则更赤裸裸地宣扬,边际生产力财富分配论已经论证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分配是公平的、合理的,决不存在阶级剥削。诚然,在马克思经济学著作中,马克思应用了在数学意义说近似于边际分析的方法。如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分析资本总公式时,首次提出了资本增量的概念。在分析剩余价值的生产乃至揭示资本积累规律时,这一概念起到明晰、简练和准确的积极作用。在第二卷中,增量的概念不仅运用在分析资本循环的公式上,特别是在揭示资本的扩大再生产条件时,资本增量概念的加入,大大简化了分析程序。在第三卷第一篇分析利润率变动趋势和地租时,马克思运用了增量概念,甚至还应用了微积分中的偏导数知识。但是,我们不能据此就认为马克思存在着边际分析。数学上的边际概念与边际分析方法是两个不同的范畴。  

理论界也有人借口马克思从多角度分析了使用价值而认为马克思也有效用分析。我们认为这种分析方法是不正确的,它混淆了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庸俗经济学的界限,也不利于理论创新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著作中是更多使用“使用价值”概念,而不使用“效用”概念。因为在马克思看来,效用是与效用价值论联系在一起,而效用价值论是马克思极力反对的。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取决于效用和供求关系的变化。这与马克思所强调的价值是由工人的抽象劳动决定的观点根本对立。  

确实,我们存在着一个如何科学理解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问题。如何根据实践的需要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的问题。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已经超出了学术研究本身的范围,它不仅关系到我们怎样掌握马克思经济学,而且关系到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研究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已是迫在眉睫。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  

马克思经济学自诞生那天起,就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对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包括恶意地诽谤、诋毁、甚至修正)没有停止过。这里有代表性地介绍几种观点。  

布劳格,是英国白金汉大学顾问教授和伦敦大学教育学院经济学名誉教授。1980年他出版《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评价》(由北荷兰出版公司出版)。布劳格认为,马克思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下列几点:  

(1)综合演绎,即综合前人经济思想得出结论;  

(2)本质论,即区别事物的本质与表象,并通过表象揭露本质;  

(3)辨证法,即所有事物都是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  

(4)理性主义,即所有事物都有一系列内部关系或称一定的结构;  

(5)历史方法;  

(6)实践检验真理。  

布劳格认为,马克思把本质论简单化了,马克思仅用“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的定义去区分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就会出现同一种劳动有时是生产性,有时是非生产性的不合理情况。马克思关于复杂劳动可以折算成倍增的简单劳动论断在折算上也存在困难。马克思提出的利润下降趋势规律不符合马克思方法论原则。马克思指出,利润率是趋于下降的,但同时又存在着几个阻止这一下降趋势,如劳动生产率比工资率增加更快,节约资本技术的引进以及外贸的扩展等,既然如此,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利润率到底是下降还是上升,是不一定的。  

比利时经济学家曼德尔1962年在巴黎出版了《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曼德尔从经济学说史的发展过程和比较中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伟大成就。他客观地分析了西方学术界对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不公正态度,指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与其他经济学派比起来,其重大的优越性在于,只有它才能够做到能动地综合历史和经济理论。马克思在三个方面超过了李嘉图。马克思建立了剩余价值论,从而把社会学和经济学综合成一个伟大的体系,并且发现了整个社会发展的潜在法则,这便是阶级斗争的法则。马克思制定了利润率均分、生产价格形成以及利润率下降趋势的理论,从而把基本上是静止的经济学说变成能动的学说,并且还发现了经济发展的主要规律。马克思建立了资本再生产和国民收入的理论,描出了经济危机论的轮廓,并且初步为宏观经济及微观经济的概念作出了实际的综合。马克思发现了剩余价值的社会秘密,即私人占有剩余劳动,占有无偿劳动。马克思第一次通过严密的经济分析,把自己对资本主义剥削的义愤、对工人阶级的同情建立在磐石般的科学基础上。马克思把价值归之为生产价格,这便是微观经济论和宏观经济论和谐的综合基础。在再生产问题上,马克思看清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原动力是资本积累,把自己的分析发挥到逻辑的尽头,从而推测出技术不断革命既富有前途又十分可怕的能动性。事实上,直到马克思去世后,才出现世界性的技术革命。马克思从资本积累倾向里推导出利润率下降趋势的规律。这个规律同劳动价值论有着直接的联系:作为价值唯一创造者的活人的劳动在资本总额中占的比重日益降低,剩余劳动同资本的比率当然也就减少了。微观经济分析和宏观经济分析的密切结合,使人们在商品生产的秘密里,发现了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的一切矛盾。马克思虽然没有用系统的方式来研究周期性的危机,但他仍不失为第一个经济学家,把周期性危机当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规律的中心问题,并且认清了周期性危机来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  

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是发生发展的、批判的、唯物的和辨证的。应该是发生发展的,因为如果不去考察范畴的根源和内在矛盾的发展,不去指出它的本质,就不能揭示任何范畴的秘密。应该是批判的,因为任何范畴都不能理所当然地去加以接受。应该是唯物和辨证的,因为任何经济范畴的最终秘密都不是在人的脑子里发现的,而是在人的社会关系里找到的,这些社会关系是一个在矛盾的压力下发展着的整体。  

美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斯威齐1942年出版《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每月评论》出版社出版)。该书运用马克思经济理论分析了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各种经济现象,也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最新讨论作了概括,被誉为本世纪第一本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著作。斯威齐指出,马克思研究方法有两个特点:  

(1)抽象演绎方法。这一方法是李嘉图学派的特征。同时,马克思还相信并且运用现代理论家所称的“连续近似”方法。这是一种动态分析方法,从极度的抽象一步步趋向具体,连续的分析步骤层层推进,使一系列假设简单明了,使得理论可以涉及并解释广泛的现实经济现象。  

(2)历史性特征。马克思认为,社会现实是一个处于特定关系中的变革过程。换言之,社会现实是一个历史进程,从原则上说,它是没有终结,不会停止的。这一社会变革过程并不是完全的机械运动,它是人们活动的结果,而人们的活动又受到他们生活其中的社会种类的限制。  

英国经济学家米克发表了《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学的方法》。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的形成及特点进行了研究。米克认为,马克思的一般方法论,同今天有关的应注意三点:  

第一,马克思把生产关系作为其它关系的基本的、主要的关系。  

第二,马克思发展了一个非常特异的研究方法,也许可以成称为“逻辑——历史的方法”。  

第三,与上面两点相联系的,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如果人们想要根据生产关系来分析资本主义,那么最好的方法是设想资本主义突然冲击一般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在这种社会里,没有独立的资本所有或土地所有的阶级。从这个简单规律出发,马克思进一步发展到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的分析。  

米克认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在本质上可以看成是他的经济学的方法的一般表现或体现。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可以合适地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早些资本主义社会和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三个标题下加以考虑。如果孤立地看待《资本论》第一卷的分析或第三卷的分析,就不能正确理解或真正说明马克思的价值理论。马克思展开的价值理论是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分析或第三卷的分析的一种微妙的、复杂的综合体。米克指出,西方一些经济学家对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批评是建立在一种简单的、原始的假定的基础上。  

对于马克思的价值论或经济学方法论,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马克思经济理论的研究方法,是吸收和结合了社会学、经济史、经济学以及哲学的某些基本思想概念的。因此在马克思那里,价值论不仅是想要解释价格怎样被决定的理论,而且还是一种方法论的表现,它体现了经济学加以研究的马克思的一般方法论的观点,并要求各个不同社会科学之间的基本统一的恢复。米克认为,在今天强调各门学科的综合仍然是重要的,但是否需要象马克思那样非常高度的综合或基本统一,那就值得考虑了。  

第二,要注意价格问题的研究。只要我们记住价格存在的原因在于社会经济关系,知道有关社会问题的一些因素存在于供求表列本身的背后,那么用传统的供求方法去分析价格水平变化和相对价格变动的数量表现,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样做并未使马克思体系中的大部分实际重要的东西受损失。  

米克强调,现代西方经济学家仍必须向马克思学习,特别是马克思对经济范畴的分析总是在尽可能范围内根据他所意指的生产关系来进行,而决不是抽象掉它来分析问题。马克思的模型具有的独创性和实质性的方面就是这种洞察力和他在建立模型中所用的一般分析方法。  

英国经济学家久南卡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中对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作了比较简单的概括。他指出,马克思相信,为了要分离某些主要变量,就应运用抽象观念来分析经济问题。马克思从很高的抽象层次开始,然后逐步移向较具体事物。在马克思看来,目的就是揭开现象的外观的面纱,以便分析基本现实或实质。《资本论》正是体现了这种方法的展开。久南卡将马克思的经济模式归纳为六个特征:  

(1)生产的重要性。  

(2)竞争。  

(3)一般均衡。马克思的一般均衡更接近于冯˙诺伊曼的概念。  

(4)宏观经济体系。在某种意义上说来,在强调资本积累、就业、失业等重要性方面,马克思是凯恩斯的先驱者。  

(5)收入分配。  

(6)分析的层次。商品领域、价值领域和价格领域。  

久南卡还提出了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八个重要思想:  

(1)阶级。  

(2)劳动价值论。  

(3)资本积累。  

(4)利润率下降。  

(5)产业后备军。  

(6)扩大再生产。  

(7)经济危机。  

(8)政治经济学。  

久南卡概括的《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基本上如实说明了马克思的思路。但是,久南卡把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看成更接近于冯˙诺伊曼的概念,实际上忽略了两者之间的本质差别。因为马克思关于不同经济部门间的相互联系(或达到均衡)的概念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而冯˙诺伊曼的概念是脱离劳动价值论的。久南卡仅仅依据凯恩斯因强调投资、就业、失业等重要性而运用的宏观经济方法,便把马克思看成是凯恩斯的先驱者,而《资本论》也被当作“宏观经济体系”的最初建立。他无视了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是在抽掉阶级内容和抹杀社会经济现象的质的规定性的前提下所单纯进行“经济总量”分析。而《资本论》则是在生产关系前提下所进行的分析,它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  

   

1.2.2国内学者的研究  

国内学者的研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64年)。新中国建立后,随着马克思主义主导地位的确立,理论界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掀起了高潮。王亚南、王学文、吴传启、卓炯、胡钧等老一辈经济学家对马克思〈资本论〉中的方法论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唯物史观、辨证法、矛盾分析法、质量互变规律、辨证否定规律、科学抽象法、历史与逻辑统一方法等等方面做了阐述。理论界的热点集中在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表述以及辨证法是否就是抽象与具体的方法等问题上。  

第二阶段(1978-1988年)。经历文革十年以后,理论界又重新活跃起来,理论界循着五、六十年代的思路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进行了梳理,发表了一批研究成果。汤在新、刘涤源、赵洪、陈征、张熏华、田光、郭继严、马健行、刘永佶等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总体来看这一时期在研究方法、研究领域上都没有很大突破,可以看成是第一阶段研究上的修复和发展。  

第三阶段(9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经济学在中国的介绍和引入,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有了一个质的飞跃。研究的领域有很大拓展,无论是角度还是方法都发生很大变化。一是对马克思制度经济分析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由于中国体制转型的特殊背景,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传入中国后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许多学者都认为中国经济改革从中找到了答案,但是也有一些学者对新制度经济学进行了反思,提出要认真发掘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如黄少安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进行了系统分析。林岗和张宇从制度的起源和本质、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制度变迁道路等角度对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进行了比较,并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的五大特征。程恩富用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系统地批判了张五常的产权理论,在国内引起很大反响。其二,对马克思宏观与微观经济分析方法的研究。张朝尊和曹新早在90年代初就对马克思宏观调控理论进行了研究,分析了马克思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和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方法。傅殷才和屈炳祥分析了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宏观和微观经济学思想,汤在新发表了《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对马克思经济学宏观调控理论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其三,对经济人本质的分析。南岭在1992年就发表了《人的假设与经济理论体系》,对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中的“人”理论进行了阐述,提出了马克思经济学人的本质内涵。魏民发表《经济学研究中的人的问题》,分析了马克思经济学的人本思想。王初根在《试论马克思[资本论]中的经济人思想》提出了《资本论》中的“商品经济人”和“资本主义经济人”概念。其四,对均衡分析方法的研究。提出马克思经济学中存在均衡思想的是西方经济学家,近年来,国内不少学者也对马克思均衡分析进行了研究。如杨永华提出了马克思市场经济均衡模型。赵士刚将资本论中的经济均衡思想分为三类:纯粹经济均衡、商品经济均衡和资本主义经济均衡等。  

   

1. 3本篇的逻辑结构及创新之处  

1.3.1本篇的正文由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为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以及国内外在这个领域的研究现状。  

第二部分为本篇的核心部分。由第一章——第六章共六章构成。  

第一章论述了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核心——唯物史观和辨证法。  

第二章论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和论述方法。如具体和抽象、历史与逻辑、研究方法与论述方法、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等五种方法。  

第三章论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规范分析方法。如制度分析方法、人的本质分析以及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方法等并对马克思制度分析方法与西方经济学制度分析方法进行了比较。  

第四章论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实证分析方法,具体分析了数量分析方法、统计分析方法和案例分析方法等。  

第五章论述了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宏观微观分析方法,并在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中分析了马克思宏观微观分析方法的特征。  

第六章对马克思经济学中的方法论进行了诠释。如分析了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均衡分析、分工演进和经济场理论等。  

第三部分为结束语。简要分析了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来源。同时强调了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第二章    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灵魂:唯物史观和辩证法  

   

    2.1唯物史观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没有历史观,他们的经济学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他们用人类理性、个人利已本性来解释社会经济现象,所以他们不能够科学阐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原因,不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的特殊性质,不能解释经济范畴,这就导致他们的经济理论存在许多谬误和难题。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考察了社会经济生活发展过程,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历史的特殊的生产方式。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解释了各种经济范畴,阐明了资本主义经济范畴的历史的特殊社会性质,把资本主义经济范畴表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它表现的物的关系区别开。马克思指出了生产对社会经济过程的其他要素的支配地位,揭示了社会经济过程的本质联系。  

    马克思所以能够对建立政治经济学,首先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马克思发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对政治经济学的历史观进行了根本的变革。  

    2.1.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之上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作了概要的表述。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要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和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基本原理的表述可以看出,马克思是由存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原理引申出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又从社会存在引申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由此引申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即有上层建筑竖立在其上的经济基础;马克思再由物质生活生产方式揭示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和矛盾,必然要引起社会革命的到来,使旧的社会经济形态为较高级的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所代替。  

   

    2.1.2生产关系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  

    唯心主义历史观以人们的思想活动解释人们的历史活动,不了解人们的思想动机产生的原因,不了解物质生产发展程度是社会关系的根源,他们以人类理性、个人利已本性解释社会经济活动。  

唯物主义历史观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是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意识形态的形式决定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意识形态的性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运用和论证了这个原理。社会经济活动不是由资本家的利已本性决定的,相反,资本家的利已本性、资本家的谋利欲望,都是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的。  

马克思《资本论》关于经济范畴人格化的理论,就是应用和论证关于社会存在决定人们思想意识的一个范例。马克思论述了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资本家的意志不是由人类一般的天性决定,或是由他个人的好恶任意决定的,而是由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决定的。资本家只是“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4] 资本家对于榨取剩余价值的贪欲,就不是象李嘉图所说的由资本家谋利、要做富人的本性决定的,而是由资本要无限增殖价值的本质决定的。资本家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根本不关心工人的健康和生命,“这也并不取决于个别资本家的善意或恶意。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5]马克思阐明了资本家的意志是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的,批判了古典经济学家把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看作是由个人利已本性决定的错误观点。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还论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过程发展的根源。马克思指出,《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成基础”。[6] 马克思《资本论》运用唯物史观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高度的原理,批判了以前的经济学家以唯心主义的观点解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错误,以唯物主义的观点论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历史条件,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看作是一种自然的历史过程,并由此去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  

   

2.1.3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社会生产的特殊的历史的形式  

    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以人类理性或利已本性去解释社会经济生活,不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的特殊社会性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运用了唯物主义历史观把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它的发展归结于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的原理,论证和阐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的特殊社会性质。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出现,便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规律。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即剩余价值规律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和灭亡的运动过程。资本家为了更多地剥削工人创造的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就拼命地增进资本积累,发展生产力。资本主义生产经过了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大机器工业三个发展阶段,这三个发展阶段,既是生产日益社会化,又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统治的加强,即资本主义生产发展过程,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加深的过程。在资本积累愈益扩大的过程中,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尖锐化,在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和它的特殊表现,即平均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的作用下,就要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经济危机的爆发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由促进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变成了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资本主义制度被推翻是不要避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社会被社会主义社会所代替,创造了物质条件和阶级力量。马克思指出,劳动和劳动条件的所有权的“统一的恢复,只有在资本创造的物质基础上,并且只有通过工人阶级和整个社会在这个创造过程中经历的革命,才有可能实现。”[7]考夫曼在《资本论》书评中亦承认,马克思《资本论》“这种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阐明了支配着一定社会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8] 马克思《资本论》在政治经济学史上第一次、透彻地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历史的生产方式。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了分析,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社会性质。马克思通过分析劳动力商品,把劳动与劳动力区别开,发现了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从而能够论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社会性质。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一特征,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它的生产物当作商品来生产,生产物当作商品成为具有支配作用和决定性的东西,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也当作商品出售。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二个特征,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剩余价值的生产当作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的动机。资本家为了剥削更多的绝对剩余价值,必然要扩大和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增进,表现为资本生产力的增进。上述两个特征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其他的生产方式相区别。  

    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历史观进行变革,克服了以前的经济学不能够科学阐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的特殊社会性质的缺陷,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历史的生产方式。  

   

2.1.4对经济范畴的科学解释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运用和论证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资本主生产方式是历史的特殊的生产方式的原理,并由此对经济范畴作了解释,批判了以前的经济学家对经济范畴的错误解释。  

    古典经济学家解释经济范畴的一个重要的缺陷,在于他们从人类理性引申出经济范畴。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经济范畴只不过是人类理性、个人利已本性的表现。斯密由利已本性引申出交换、分工、货币、价值以至整个经济范畴体系。蒲鲁东把经济范畴看作是人类理性或人类理性所创造的,是适合观念顺序的历史。马克思指出,蒲鲁东“对事物的理解是颠倒的,他认为现实关系只是睡在‘人类的无人身的理性’怀抱里(正如这位哲学家蒲鲁东先生告诉我们的)的一些原理和范畴的化身。”[9]  

    马克思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作为政治经济学的思想理论基础,纠正了以前的经济学家把经济范畴看作永恒理性的表现的错误,解释了经济范畴,把经济范畴看作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马克思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10] 所以,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就不能够象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所说的是人类理性、利已本性的产物,相反,经济范畴只能看作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马克思指出,“地租、利润等这些私有财产的现实存在形式是与生产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社会关系”。[11] 经济范畴既然是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而生产关系是历史的,经济范畴亦和生产关系一样是历史的、暂时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要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作为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的经济范畴,亦要随着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而发生、发展和变化。  

    古典经济学家由于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作永恒的自然的生产方式,以及把经济范畴看人是人类理性、个人利已本性的表现,所以他们不了解经济范畴的特殊的历史性质,这样又产生了对经济范畴了解的另一个缺陷:他们把资本主义经济范畴看作是物,把资本主义经济范畴表现生产关系与表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混为一谈。他们实际上把一些经济范畴看作表现生产关系,然而他们又往往把经济范畴看作表现物的关系。琼斯已经把资本这个经济范畴看作是生产关系的表现,把资本看成确定的关系,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对立。然而作为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他仍然要受到资产阶级拜物教的束缚,他把资本看作是“积累的储备”,这样他对资本这个经济范畴的解释就陷入混乱。马克思把商品表现生产关系与它的物的关系的表现形式明确区别开来,克服了古典经济学家把经济范畴实际上看作生产关系的表现,但又往往把经济范畴看作物的关系的表现的错误。马克思把商品生产看作历史的,把商品生产与产品生产区别开来,发现只是在产品生产的条件下,生产者之间的关系才直接表现出来。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由于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即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不能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而是要通商品交换才表现为社会劳动,所以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采取了物的表现形式。  

   

2.1.5生产决定经济生活过程的其他要素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运用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物质生产发展程度是社会关系的根源的原理,把生产看作经济活动的基础,考察了社会经济生活过程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相互关系,把生产放在交换、分配和消费的首位,克服了以前的经济学家把分配或消费放在生产之上的缺陷。  

李嘉图虽然是生产的经济学家,但是他又提出了分配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西斯蒙第则提出政治经济学是研究分配,认为分配决定生产。马克思批判了所谓分配决定生产的错误观点,论述了在生产与分配的关系中,生产占有支配的地位。“分配的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形式决定分配的特定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12]   

马克思还批判了约翰·穆勒所谓分配的历史性不受生产决定的错误观点。在穆勒看来,生产是永恒的,因为生产是根据不变的自然物理规律,分配则是根据可以变动的社会法律习惯的特殊性质决定的,所以,分配是历史的。马克思论述了一定的分配形态是由生产的特殊性质决定的,指出:“所谓的分配关系,是同生产过程的历史规定的特殊社会形式,以及人们在他们生活的再生产过程中互相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并且是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这些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分配关系不过表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13]   

西斯蒙第是消费的经济学家。在他看来,人们增殖财富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愿望。他说,人们由自己的技能创造出的一切,都应该用于满足他的需要或他的愿望。 因此人们的需要和愿望便决定生产,也就是说消费决定生产。马克思论述了生产决定消费的观点,批判了所谓消费决定生产的错误观点,他认为,生产之所以决定消费,是因为生产不但为消费提供材料、对象,而且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使消费得以完成;生产决定消费,还在于生产不仅为需要提供材料,而且为材料提供需求。在生产脱离了它的自然粗陋状况以后,“消费本身作为动力是靠对象作媒介的。消费对于对象所感到的需要,是对于对象的知觉所创造的。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14]   

总之,经济生活过程中的四个要素,即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生产处于支配的地位,经济生活过程“总是从生产重新开始。交换和消费不能是起支配作用的东西,那是自明之理。分配,作为产品的分配,也是这样。而作为生产要素的分配,它本身就是生产的一个要素。因此,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15]    

   

2.2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本质上是唯物辩证法,包括着许多问题,在这里,仅就恩格斯所说的辩证法的3个主要规律来谈谈。  

2.2.1对立统一规律  

    社会的经济关系,是由对立统一的因素形成的,统一之中有对立,互相对立的,又互相联系,互相统一于经济关系之中。因此,我们要认识社会的经济关系,必须从对立统一上来认识。这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其基本规律之一。  

    1、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运动,首先从商品分析开始。商品是由使用价值与价值两种对立的因素形成的,具有二重的性质。生产商品的劳动,也有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两种不同的性质。商品是私人劳动的产物,同时其劳动也带有社会劳动的性质。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之中,有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对立,有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对立。生产商品劳动的二重性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点。  

商品生产出来以后,就要进入交换过程。在交换过程中,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交换所形成的价值形式或交换关系,是相对的价值形式与等价形式的统一,是价值表现的两极。相对的价值形式与等价形式,是互相依赖,互为条件,而不可分离的两个契机(动的因素),同时又是互相排斥,互相反对,同一价值表现内的两极。 商品交换的历史发展过程,经历了由简单的价值形式发展成为扩大的价值形式,由扩大的价值形式发展成为一般的价值形式,再进而成为货币形式。商品的价值形式的发展变化过程,同时是商品内在矛盾的发展过程。  

    商品的生产过程,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生产过程,是商品内在矛盾的生产过程。商品由生产过程进入交换过程,其价值得到实现。商品价值实现之后,其使用价值也可以实现,其内在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即得到解决。  

    商品的内在矛盾,在交换过程中的解决,只是一次的解决。商品生产,不只是一次的生产,而是反复不已的再生产。商品的再生产,是其内在矛盾的再生产。这种矛盾,需要在交换过程中来解决。由商品的生产过程到交换过程,统一地形成商品的运动过程。商品的运动过程,是商品的内在矛盾的生产与解决的过程。商品的运动过程,是商品内在矛盾的不断生产与解决。  

    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如上所述,就产生出货币。于是过去的物物交换,现在成为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即由直接交换进到间接交换。这时商品的内在矛盾,发展成为商品与货币的外在矛盾。在商品运动过程中,同时有伴随着的货币运动。货币的产生及其在流通过程中的作用,一方面解决了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矛盾,促进了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发展,同时也发展了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中的矛盾。即货币产生以后,又产生了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价值与其货币表现(价格),出卖与购买等等矛盾。在商品经济之下,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的须利进行,就是种种矛盾(商品内在的矛盾与商品和货币的矛盾)的生产与解决。如果这种矛盾得不到适当的解决,商品经济就要生产与解决。如果这种种矛盾得不到适当的解决,商品经济就要阻碍。  

简单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产生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的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过程中,一方面生产使用价值,同时生产剩余价值,其商品生产是这种对立的因素的统一。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是剩余生产物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是无产者的剩余劳动对象化的过程,是剩余劳动形成剩余价值的过程,同时也是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被占有的过程。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也就是资本家与无产者之间矛盾的生产过程,是剩余劳动的支出与剩余劳动的占有,剩余生产物和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剩余生产物和剩余价值的占有的矛盾的生产过程。  

剩余价值的生产有两种方式。绝对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是延长劳动日以增加剩余劳动时间的剥削方法。相对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是提高劳动生产力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地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的剥削方法。马克思说;“绝对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只以劳动日的长短为转移;相对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则会彻底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革命。”马克思不只分析绝对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并且还阐述分析绝对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的剩余价值的生产的综合统一。  

资本主义的再生产的特征是扩大再生产。资本的扩大的再生产,就需要剩余价值的资本化,需要资本的积累。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和资本积累促进了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的积累,资本的扩大再生产,是剩余价值的扩大再生产,是资本家与无产者之间矛盾的扩大再生产。随着资本的扩大再生产的进行,资本有机构成不断的提高,产业预备军的形成与扩大,劳动与资本的矛盾,活的劳动与积累的劳动的的矛盾,个别生产的组织性与社会生产的无政府性,资本家被迫部分地承认生产力的社会性等矛盾,也发展着 。  

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由于其内在的规律的作用,资本走向集中,大资本吞并小资本,或者中小资本合并为大资本。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同时是其内在矛盾的发展,在资本方面,是财富的不断增加,在无产者方面,是贫困的不断增长。资本家与无产者的阶级对立是尖锐的。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社会的生产与资本家私人占有的矛盾,尖税地表现出来。马克思说:“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与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丧钟响起来。剥夺者就要被剥夺。”[16]这是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2、资本的流通过程是剩余价值的实现过程,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内在矛盾的继续运动。  

资本是生产关系,阶级关系,我们必须在生产关系上,阶级关系上(即两个阶级的矛盾对立上)来了解资本。资本是不断运动,不断变形的,我们必须在其运动过程中,在形式不断变化中来了解。资本在运动过程中,是不断增加自己的价值的,我们必须在其运动中,在其价值增殖方面来了解。在《资本论》第一卷,主要地是从生产关系上和阶级关系上来了解资本,在一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之中,剩余价值与资本如何生产出来。在《资本论》第二卷,主要地是从流通过程中来了解资本,在一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之中,剩余价值如何实现,可能的资本如何成为现实的资本。  

产业资本的运动,通过三个阶段,依次地采取货币的,生产的,商品的三种形式(三个部分)。从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看,货币采取货币资本的形式,生产的各要素采取生产资本的形式,商品采取商品资本的形式,三种资本形式统一地形成产业资本形式。产业资本的运动,三种资本形式的循环,三个资本部分再生产,是互相依存互为条件,而又连续进行的。因此,产为资本的现实循环,在其连续性上,不单是流通过程与生产过程和统一,而且是其三个循环的统一。产业资本要不中断地,顺利地通过这三个阶段,由这一个形式转移到另一个形式,才能实现这种统一。如果这种循环转移遇到阻碍,其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实现,均要受到阻碍。  

马克思研究个别资本的循环与周转以后,进而研究全部社会资本的运动。社会资本的运动,是由个别资本的循环互相交错,互相连接,互为前提而形成的。  

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分为生产资料的生产与消费资料的生产两大部门。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再生产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两种形式。他先分析简单再生产,接着分析扩大再生产。资本主义的简单再生产,是一种抽象,是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基础。资本主义的再生产,是资本主义的商品再生产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统一,同时是资本家与无产者阶级矛盾的再生产。  

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再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研究社会生产两大部门相互间的比例关系,再生产与流通须利进行的条件。马克思不只指出资本主义的再生产和流通的条件,同时指出资本主义的再生产,其各部门之间的平衡,是偶然的,其相互间的平衡,是经常受到扰乱破坏的。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流通,各部门之间的平衡,是不平衡中的平衡,是通过平衡的扰乱破坏,由强力来维持的平衡。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流通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和平衡关系,是由客观的经济规律决定的。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是无政府性的盲目生产,各生产部门与流通部门,其内部之间,以及各个部门相互之间,不可能长期保持相互间的平衡关系。这种比例关系和平衡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就爆发为强大的扰乱破坏,通过这种扰乱破坏来维持相互间的比例关系,平衡关系。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流通,其相互间的平衡,是在不平衡中,平衡不断被扰乱中的平衡。  

   

2.2.2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辩证法主要规律之一,反映着事物变化规律的一个主要方面。事物运动量增加到一定程度,就引起质的变化,经过质变以后,又有量的变化。事物运动由量到质,由质到量地变化。  

马克思运用质量互变动规律来看资本主义经济如何运动变化。商品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质量互变的过程。价值形式的发展,由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由第一形式到第二形式,就是由简单、个别的或偶然的交换形式发展成为总和扩大的交换形式,价值形式也就起了变化。这是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量的增加引起质的变化。商品交换由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由第二形式到第三形式,由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发展成为以一般等价物为媒介而进行交换的形式(间接交换的形式)。因此,价值形式也就起了变化。这也是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量是增加所引起的质变(以后为量变)。  

由简单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其间有质的变化。简单商品的生产过程,是由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构成的,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生产过程。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是由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形成。资本主义的商品,不只有使用价值与价值,而价值之中,还包含有剩余价值。  

简单商品的生产,其劳动者同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其生产是以劳动者自己劳动力与自己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而进行的生产。生产的结果,归劳动者自己所有。商品生产出来以后,走进交换来使用价值不同的另一种商品,也属于自己,由自己使用消费(或用于生产,或用于消费)。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劳动力与生产资料是分离的,劳动者是当作雇佣劳动者参加生产的。在资本主义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是与资本家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而进行生产的。生产的结果,归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资本家所占有。资本家出卖商品所得到的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占有,即资本家占有无产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不仅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有质的不同,简单的商品流通与资本主义的商品流通,也有质的不同。简单的商品流通,其目的是生产者通过出卖自己的商品,换取货币来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另一种商品。商品流通过程的开始是商品,其终结也是商品,货币在流通过程中只起媒介商品交换的作用。资本主义的商品流通,其目的在于用货币购买商品,出卖之后换取价值更多的货币,即为的价值增殖。在流通过程中,是以货币开始,以货币终结,商品只起着媒介的作用。  

    资本主义的商品流通所以与简单的商品流通不同,根本地是由于两种生产关系,不同的经济条件产生出来的。资本主义的商品流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的基础之上,是建立在剥削雇佣劳动的基础之上,流通的结果要实现其剥削的剩余价值。简单和商品流通,是建立在生产者简单的商吕生产的基础之上,是建立在用自己的劳动进行的商品生产的基础之上,流通的结果,实现价值要换回另一种使用价值的商品。因此,简单的商品生产与流通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与流通,有根本的区别。所以说,由简单的商品生产与流通进到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与流通,在生产与流通上,有质的变化。  

剩余价值的生产的两种方法也有本质的区别。  

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是延长劳动日,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以获取剩余价值的方法。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如果劳动日等于必要劳动时间,则资本家无剩余劳动可占有,劳动者对于资本家是不生产的劳动者。只有劳动日延长超过必要劳动时间,资本家才能有剥削所得。劳动时间延长的愈多,资本家所得的愈多。这是资本的生产过程中,由量到质的变化,由可能到现实的变化。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方法,是用改善劳动组织和生产技术的力法,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地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以占有剩余价值的方法。资本家采取这种办法,经过简单协作、复杂协作、使用机器等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大体说来,是工场手工业使用的办法,后一个阶段,是大工业所使用的办法。    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三个阶段,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前进的,较高阶段有不同于较低阶段的质的特点。  由绝对的剩余价值的生产进到相对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劳动对资本,无产者对资本家,也就由形式的服从进到实质的服从。  

    资本主义的生产是扩大的再生产。资本家为了进行扩大的再生产,剩余价值不能全部由个人消费,必须有一部分甚至较大部分资本化,积累成为资本。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必须达到一定的高度,劳动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这样,资本家所占有的剩余价值除去自己个人消费以外,才有可能积累成为资本。而剩余价值的资本化,资本的积累,也必须经过一定的时间,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进行扩大的再生产。  

     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进行,常常伴随着资本的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的提高,表示着技术设备与劳动组织的改善,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也导致资本由分散走向集中,生产由分散走向集中,这引起都是资本的生产过程中的质的变化,表示着资本主义的生产,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发展。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看到:生产与资本的集中达到一定程度,就形成垄断(独占)。由自由竞争进到垄断,资本主义的生产,在各个方面,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在生产和流通方面都出现了垄断组织。商品不以自由价格出卖,而以垄断价格出卖。由原料、劳动力到产生,到交通运输,到市场,到金融,产生一系列的垄断。  

   

    2.2.3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的否定,如恩格斯所说,也是辩证法主要规律之一。事的的运动到一定阶段,一定程度,就为其中对立的因素所否定,这种因素再继续运动,又为其中对立的新的因素所否定。这样,事物就从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螺旋式地向前发展。这就是否定的否定。  

    1、马克思用否定的否定的规律来观察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运动过程(当然,这和马克思确切地描述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真实历史过程是完全一致的)。 在《资本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的发展,由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进到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就否定了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由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进到一般的价值形式,就否定了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发展,是由肯定到否定,又到否定的否定。  

    在交换过程中产生货币以后,商品交换由直接交换变为间接交换的形式,即成为商品流通的形式。简单的商品流通采取着“商品——货币——商品”的形式。简单商品生产者把商品出卖以后提到货币,商品的价值就实现了,商品换成货币了。简单商品生产者用货币购买另一种商品,这种商品到手后,货币又换成商品了。这买来的商品,其使用价值不同于原来卖出的商品,买和卖有意义。在简单的商品流通过程中,商品出卖,商品换成货币,是商品形式的否定,用货币购买商品,货币换成商品,是货币形式的否定。简单的商品流通,就是这样,开始以商品形式出现,商品形式为货币形式所否定。而货币形式以为另一种商品形式所否定。  

    商品流通的发展,到货币能够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的时候,货币就成为资本。由此看来,商品流通是资本流通的前提。资本流通的简单形式为“货币——商品——货币”。在资本流通的形式里,资本开始以货币形式出现,用货币购买商品,又变为商品形式,商品出卖得到货币(比原来更多的货币),又因到货币的形式。因此,在资本世纪流通过程中,资本开始为货币形式,接着商品形式否定了货币形式,而货币形式又否定了商品形式。资本的流通形式,就是这样以肯定——否定——否定的否定的形式前进着。  

    资本流通的目的,是和商品流通的目的有根本区别的。商品流通的目地,在于获得不同的商品,不同的使用价值,以满足自己生产上和消费上的需要。货币只是交换的媒介,换取其他商品的手段。商品生产者一旦得到他所需要的商品,这一流通,即可以结束。资本流通的目的,在于资本价值的增殖,买卖的商品,只是价值增殖的手段,流通的中介。资本的价值,买卖的商品,只是价值增殖的手段,流通的中介。资本的价值增殖,是无底止的,资本必须继续不断的流通,才能增殖自身,实现自快报目的。  

2、产业资本的循环要通过流通过程,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流通过程,资本家以货币所有者出现于商品市场与劳动市场,购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两种商品,资本家买到这两种生产要素以后,即离开流通过程进入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家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起来进行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出来,资本家把商品投入流通过程。在流通过程中,将商品出卖以后,得到货币。这时的货币比原来投下的货币有较多的价值,即资本的价值增殖了。  

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由流通过程进入生产过程,流通即告中断,生产过程否定了流通过程,商品生产出来进入流通过程,流通过程又否定了生产过程。产业资本就是这样通过三个阶段循环着,增殖着。货币资本,生产资本与商品资本的循环,也是通过不同的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在其运动总过程中,后一过程否定前一过程,由第一个否定到第二个否定,不只是回到原来的形式,并且起了价值增殖的作用。产业资本的运动,是采取三个资本部分的循环形式,是三个资本部分的再生产形式。即产业资本的循环,是由三个资本部分的循环形成。又再生产三个资本部分。在产业资本的循环中,三个资本部分,彼此之间,是互为条件,互相制约,互相依赖,互相连续进行的。因此,产业资本的运动过程,也是其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互相衔接,互相继续而又互相更换否定的过程。产业资本就是以这种形式运动着、前进着。  

个别资本的循环与周转如此,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与流通,也是如此。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与流通,和个别资本的循环与周转不同的是:社会总资本的运动,资本的各个部分,彼此之间有复杂错综的关系,其再生产与流通要顺利地进行,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生产与流通的各个阶段,彼此之间互相衔接继续而又互相否定地前进。  

3、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成立和发展,否定了“个人的以本人劳动为基础的”小经营的生产方式。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7]  这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否定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而社会主义的共有制又否定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历史上这种经济上的发展变化,包含着一系列的肯定、否定与否定的否定。  

    在封建社会里,孕育着否定封建经济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虽然不孕育或者几乎不孕育社会主义经济的萌芽,但却为社会主义社会准备物质的条件,孕育着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否定的因素,新社会因素的种种萌芽(主观的与客观的因素,精神的与物质的,人的与物的因素)。由封建的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过渡,是资本家剥夺小生产者。由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向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过渡,是剥夺剥夺者。资本家剥夺小生产者,是少数人对于多数人的剥夺。剥夺剥夺者地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剥夺。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由低级阶段进到较高级阶段,再进到更高级阶段,而前进着,按照社会发展规律运动着、发展着。  


第三章  作为分析方法和论述方法的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  

   

从马克思经济思想史来看,马克思不仅提出了经济学方法论的核心和灵魂,而且还提出了一系列经济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其中如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方法、分析和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归纳和演绎相互联系的方法等等。  

   

3.1具体与抽象统一的方法(科学抽象法)  

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1版“序言”中,马克思提到:“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18]马克思提到的“抽象力”,既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政治经济学其他研究方法的共同特征。  

运用抽象力也就是通过人脑的抽象思维排除各种外在的、非本质的东西,抽取某种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从而认识客观事物发展的本质及其规律,形成概念和理论体系。要认识客观世界中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经济现象,都必须运用抽象力。认识客观世界中的自然现象除运用抽象力外,还可以在实验室中通过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各种实验手段来揭示其本质和规律。客观世界中的社会经济现象是人们参加的社会经济活动,它属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过程,对此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而只能运用抽象力去认识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例如,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进行交换,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东西,这个共同的东西就是商品的价值。价值这个东西是通过人脑的抽象思维能力概括出来的。  

运用抽象力进行科学抽象必须在占有大量经济生活实际材料的基础上,从客观实际经济过程出发,经过人脑的抽象思维,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经过分析研究、判断推理,揭示事物的本质,发现决定事物发展变化进程的必然性和规律性。  

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在理论的逻辑结构中再现现实经济运动的方法。在马克思以前,一些杰出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运用了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从已经抽象出来的一般的关系如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等具体的关系,各种经济学体系并由此开始出现了。但是,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运用的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首先,他们的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脱离了研究对象这一既定的具体,从而“抽象”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所具有的历史确定性和历史具体性。例如,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如交换价值,是以在一定生产关系中进行生产的人口为前提的,也是以某种形式的家庭、公社或国家等为前提的,它只能作为一个既定的、具体的、生动的整体的抽象片面的关系而存在,其次,他们的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不彻底的,在对范畴的理解上,他们普遍地忽视了范畴的质的规定性,抹杀了范畴的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区别,不能分辨简单范畴和复杂范畴的转化关系和转化机制。例如,他们不经过中间环节的考察,就把抽象的范畴等同于具体的范畴,他们不考察剩余价值转化为平均利润的中间环节,就把剩余价值等同于平均利润,他们不考察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一系列中间环节,就直接把商品价值等同于生产价格。  

马克思在研究建立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时,运用唯物辩证法考察经济现象,把经济范畴看作是发展和变化的,从抽象的、简单的经济范畴发展到具体的、复杂的经济范畴,从而克服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把具体经济范畴等同于抽象经济范畴的错误,完全、彻底地运用了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在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中,“抽象”是起点,是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是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具体”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整体表象”,它是在简单经济范畴转化过程中展开的复杂的经济范畴。  

 “抽象”和“具体”是就反映同一社会经济形态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各个经济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言的,是就经济范畴本身所包含的规定性的简单和复杂程度来区分的。抽象上升到具体,就是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就是由简单的经济范畴上升到复杂的经济范畴的逻辑发展过程。例如,商品、商品的价值、价值量和价值形式是纷繁复杂的资本主义经济运动中最难理解的经济范畴,这是因为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货币形式,都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形式,而人们日常看到的却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充分发育的身体。对已经发育的身体的观察与对它的细胞形式的观察相比,观察后者当然要困难得多。但是,要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上再现“具体”,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就必须搞清楚商品、商品价值、价值量和价值形式这些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并且只有从对这些简单的经济范畴的研究出发,才能真正理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复杂过程,才能真正理解资本主义经济过程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趋势。  

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首先必须撇开经济运行过程中一切纷繁复杂的现象,深入剖析其中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和经济过程;以此逐步地上升到对比较复杂的经济范畴和经济过程的分析;最后上升到对最复杂的经济范畴和经济过程的分析,即上升到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整体的分析。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创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科学方法。  

   

3.2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的统一  

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也是马克思阐述的政治经济学方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的进一步的展开。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研究方法即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叙述方法即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因而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不能从定义出发,不能从概念开始,而必须是在占有大量的经济生活的实际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抽象思维的能力,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寻找它们的内在联系,揭示出它们的规律性,然后通过表象蒸发的抽象的规定,去把握思维中的具体。因此研究方法中的前一个“具体”是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感性的具体,这时,思维对这种由多种规定性构成的整体还没有清晰的反映,客观对象内部所包含的不同方面、属性和关系还没有被认识,它在思维中还是呈现为一个浑沌的表象。人类的认识就是从这种可以被人们感知的十分生动的“具体”开始的。如果对这个十分生动的具体有了本质的认识,也就构成了一个思维的抽象过程;如果用概念或范畴来表示客观存在的某一本质、必然联系和规律时,就形成了一个关于客观存在的抽象规定。从具体上升到抽象是认识发展过程的一个飞跃。但是,抽象只是客观存在的某一个质的方面,而不是全体,它只是认识客观存在的一个必要的中间环节,人们的认识离开十分生动的感性具体,却是为了接近更为清晰、更为深刻的思维中的具体。所以,后一个“具体”并不是对前一个“具体”的简单重复,而是螺旋式的上升,它意味着人们在思维中掌握了具体。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表明人类的认识由接触感性具体开始,通过抽象向思维具体的运动,它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象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19]因此,叙述是把研究的结果用一定的方法在理论上再现出来,即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里的“抽象”作为起点,是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具体”则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不是表现为“整体表象”,而是表现为在简单的经济范畴转化过程中展开的复杂的经济范畴。“抽象”和“具体”反映了同一社会经济形态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各个经济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反映了经济范畴本身所包含的规定性的简单和复杂的程度。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就是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就是由简单的经济范畴上升到复杂的经济范畴的逻辑发展过程。马克思分析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同时采用了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面对资本主义社会错综复杂、一片浑沌的经济现象,马克思探寻了资本主义社会各种发展形式及其内在联系,从中抽象出一系列的经济范畴,并找到了商品这个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形式,从而通过商品这个最简单的经济范畴一步一步去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经济过程。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从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开始,逐步地增加规定性,即从商品上升到货币,从货币上升到资本;从剩余价值上升到利润,从利润上升到平均利润,再从平均利润上升到各种具体形式的利润;从价值上升到生产价格;从而一步一步地把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及其运动规律从理论上揭示出来,写下了三卷本的《资本论》。《资本论》就是采用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光辉典范。  

   

3.3历史与逻辑统一的方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十分重视政治经济学研究中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在这里,逻辑的方法是在研究社会经济现象时所采用的思维推理法,即依照思想逻辑的进程,按照经济范畴的逻辑联系,从比较简单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范畴,逐步上升到比较复杂的具体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范畴,阐明社会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发展进程;历史的方法则是在研究社会经济现象时,按照它的历史发展的实际进程来研究经济现象和经济发展过程。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必须采取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方法。  

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逻辑的方法实际上就是历史的方法,是一种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对历史发展起干扰作用的偶然因素的方法。逻辑的进程与历史的进程基本上是一致的。例如,从商品出发来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生,就是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方法的应用。从历史上看,原始社会末期产生了商品交换关系,后来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产生了货币,商品和货币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存在,只是到了封建社会末期,当商品经济有了较高程度的发展,劳动力成为商品时,货币才转化为资本,从而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循着由商品到货币再到资本的进程展开逻辑的分析,正是反映了历史上商品形式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并转化为资本形式的历史进程。研究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同样也应用了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方法,因为“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20]  

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方法表明:逻辑的方法必须以历史的方法为基础,脱离了历史进程的逻辑的方法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在建立其体系时采用的方法,他们“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21]。单纯采用历史的方法同样也达不到在理论上再现历史的辩证发展的目的。由于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它常常会打乱思想逻辑的进程。由此可见,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方法,是建立在所要说明的社会生产关系内部相互关系的逻辑结构基础上的。逻辑的分析并不能完全取代历史的研究。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二者总是相互依托互为补充的。逻辑的发展并不完全是通过概念和范畴的演绎来进行的,它需要实际的例证,需要用现实的历史材料来检验。同时,逻辑上在先的东西在历史上并不一定都有一个先行的发展过程;历史上先行的东西在逻辑上也不一定都构成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如此等等。在一切这些场合,单纯地根据逻辑,或单纯地依照历史,都是片面的,必须按照具体情况灵活地加以应用。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的分析从简单的商品交换开始,从逻辑上来说,这是从个别人的个别交换行为开始;从历史上来说,却是回到了原始公社时期的社会状态。所以这里运用的方法既是逻辑的,也是历史的。因为,在资本主义出现以前很久,甚至在货币产生以前,简单的商品交换就已经有其独立存在的历史了。又如,在资本、雇佣劳动、银行这些具体的东西存在之前,货币就已经产生并且在历史上发挥着作用。同进,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又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价值表现的最简单、最一般的形态。在此,把货币币放在资本、雇佣劳动、银行等等之前来分析,这既符合从简单到复杂的逻辑分析方法的要求,也符合现实历史发展的进程。但是不管怎样,“比较简单的范畴,虽然在历史上可以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之前存在,但是,它的充分深入而广泛的发展恰恰只能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22]这是逻辑的方法所以优于历史的方法的主要之点。  

    但是,也存在着另一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下,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过程和历史发展的顺序表面上并不一致。历史上先行的东西在逻辑上却反而成为结果,或者在叙述上要把历史的次序颠倒过来,不然就不符合逻辑。例如,在历史上,土地所有权是产生在资本之前的,但在《资本论》的结构休系中,资本却放在土地所有权之前来阐述。初看起来,从土地所有权开始讲到资本的产生是最自然不过的。因为土地是一切生产的自然源泉,是农业的基础,而农业又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但是,仔细分析起来却是错误的。虽然在历史上资本较土地所有权为晚出,但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结构中它却是支配一切和影响一切的生产关系。不说明土地所有权可以说明资本,但不说明资本却无法阐明土地所有权。因为和资本结为一个经济整体的土地所有权,截然不同于以往历史上曾经独立存在过的土地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农业已越来越变为仅仅是工来的一个部门,并完全由资本所支配。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影响一切和渗透一切。因此,若是把这个社会当作整体来分析,就得把资本既作为起点,也作为终点。而土地所有权则仅仅是它的起中介作用的环节,一个被改变了的历史因素。在这样的情况下,“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看起来是它们的合乎自然的次序或者同符合历史发展次序的东西恰好相反”。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社会内部的结构中占有什么地位。[23]  

    又如,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分析,也不是按照它在历史上出现的时间放在资本主义生产之前来进行的,而是放在分析直接生产过程之后,在论述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之后来进行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把历史中的本质的过程和非本质的过程,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和起从属作用的因素区别开来,并指出它们的相互作用和关系。一旦历史过程的本质被揭示出来了,掩盖在各种历史现象中的本质也就说清楚了。所以不首先弄清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本质和资本积累过程的一般规律,要理解资本的原始积累是困难的。在这里,马克思遵循的原则仍然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从简单上升到复杂的逻辑方法,  

总之,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要求用概念和范畴之间的逻辑联系再现具体整体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内在历史秩序,但是在方法上它却先要从所研究对象的结构分析入手,对个体整体中的各个并存要素逐个地分析和分解,发现它们这间的相互联系和从属关系,然后把它们在结构上形成的序列和在时间上出现的须序相对照,从而弄清二者之间的联系。这样,就能把逻辑分析方法和历史研究方法辩证地结合起来了。  

   

3.4分析与综合统一的方法  

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分析和综合是两个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方法。单纯运用分析的方法而不进行综合,就不容易全面了解和掌握客观经济现实中的各种情况,也难以把各种不同的情况加以比较,因而容易导致片面的看问题;单纯运用综合的方法而不加以分析,也不可能从客观经济现实的各种复杂情况中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分析是综合的前提,分析对于现实形成过程各个不同阶段的理解,是必要的前提。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既采用了分析的方法又采用了综合的方法。例如,对剩余价值及其具体形式的研究,马克思首先分析了作为利润、利息、地租实质的剩余价值,此后,又综合地考察了剩余价值的各种具体形式:利润、利息和地租。分析和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实际上就是唯物辩证法的具体运用。  

分析和综合互为前提,又互为补充。黑格尔说:“哲学的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这倒并不是说对这两个有限认识方法的仅仅平列并用,或单纯交换使用,而是说哲学方法扬弃了并包含了这两个方法。因此在哲学方法的每一个运动里所采取的态度,同时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24]黑格尔的这段话应当这样来理解:如果我们抛开了经验主义的片面分析方法不谈(在一定限度内它也是有效的),而探讨对事物本质的分析,那么这里所说的分析就具有了完全不同的对象,因而也具有了完全不同的含义。因为纯粹经验的归纳分析只限抓住事物的外部特征,这些特征通常以离散的、孤立的、偶然的形式出现,它们只是在相似性或相同性上表现出某种联系的外观。在这种情况下,同一和差异是互相排斥的,不仅不能产生理论综合的要求,而且也缺乏实行综合的条件和基础。然而对本质的分析就不同了,由于事物在本质上是矛盾的,同一的东西包含着差异和对立,差异和对立又存在于同一和联系之中,因此分析就意味着在同一中把握差异,而综合则是在差异中把握同一,它们好像是一张纸的两面,彼此相依在一起,而不能独立地活动。例如,马克思在分析商品时,并不只是从众多的商品中归纳、分析出它们的普遍性、同一性,例如先从它们中抽象出使用价值,再从它们中抽象出交换价值,然后说商品既是使用价值,又是交换价值,如此而已。这一点,古典政治经济学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做到了,而且后来的庸俗经济学家也都深信不疑。马克思的分析始终都把二者的统一联系作为前提,他集中要解决的问题是:生产商品的同一个劳动何以既创造了使用价值,又创造了交换价值?结果他发现了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并且后者决不能离开前者而存在,因为它在经验上是无法把握到的。因此,它们的差别是同一内部的差别,是不能脱离统一体的。这样,分析自然地就转向了综合,转向了研究由劳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在价值表现中的相互联和相互排斥的关系。结果又发现:在实际交换过程中,一个商品的交换价值要由和它相交换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来表现,而它自身的使用价值则同时表现为另一商品的交换价值。这样就形成了价值表现中的两极——相对价值形态和等价形态。于是综合又再度过渡到分析:分别考察价值表现中的两极。这进一步的考察表明,相对价值形态和等价形态最后在货币币的形式中统一了起来,表现为同一贷币的两种不同职能:作为价值尺度过货币和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  

    可见,认识运动的第一步都交织着分析和综合的过程。它从分析开始,通过分析揭露出事物内部的矛盾。同时分别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作单独的考察,在这之后,认识便由分析立刻过渡到综合,过渡到考察矛盾双方的相互关系,矛盾的性质,以及矛盾获得解决的方式。而随着旧的矛盾解决了,在新的基础上又产生新的矛盾,于是又开始新的分析。就这样,由于事物矛盾的不断发展和不断解决,反映在认识过程中就是分析和综合的依次递进,直到全部认识过程完全结束为止。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就是把分析的方法和综合的方法结合起来,实现其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认识过程的。  

   

3.5归纳和演绎统一的方法  

“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25]单纯运用归纳的方法而不进行演绎,容易成为经验事实的堆积,难以形成理论概括和推理,甚至在混乱的事实中迷失方向,导致否认客观经济规律的存在。单纯运用演绎的方法而不以归纳为基础,就会脱离实际,流于空洞的推理,甚至会作出错误的结论。马克思在进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密切地注意到了归纳和演绎二者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补充”。例如,对劳动日的研究,用抽象演绎的方法只能确定劳动日要比必要劳动时间长,否则资本主义制度难以设想;但是,超过必要劳动时间之外的剩余劳动时间究竟有多长,只有通过大量的实际材料进行归纳来说明。在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都没有能够解决归纳和演绎之间的关系问题,都没有能够正确运用归纳和演绎相联系的方法,去研究政治经济学。只有马克思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解决了归纳和演绎在认识中的相互关系,第一次将归纳和演绎相互联系起来,成为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辩证方法。  

要把演绎和归纳辩证地结合起来,就必须既改造形式逻辑的演绎法,也改造形式逻辑的归纳法。辩证演绎不同于形式演绎,辨证归纳也不同于形式逻辑的归纳。形式逻辑的归纳是从个别和特殊的东西中归纳出普遍的东西,从经验的存在中抽象出一般概念。在这里,个别和特殊的东西是事先存在的,而普遍和一般的东西则只能从它们之中抽象出来,只能作为概念、范畴存在于思维中。因此,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的关系总同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纠缠在一起,而不是被理解为简单和复杂、抽象和具体的关系。例如,从个别和特殊的动物中归纳、概括出来的“动物一般”,以及动物的“种”或“属”,都不能在现实具体的动物之外或之前存在。因此,这样归纳出来的“一般”决不能成为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的出发点,成为辩证演绎的出发点。要提供这样的出发点,就必须抛弃经验主义的归纳法,而采用辩证的归纳法。辩证归纳也是从个别和特殊事物中揭示和归纳出一般原则的方法。但是它不是从大量事例中去发现它们的同一性,而是从它们的“亲缘关系”上去揭示其共同的起源。这样,它就必须与旧的归纳法不同,不把个别、特殊的事物假定为认识活动的可靠前提,假定为固定的不变的东西,而是当作尚待说明、尚待证明其存在理由的东西。因此,辩证归纳的作用就不仅仅是根据现象的外部特征去发现和概括事物的共同性,抛弃它们的差异和特殊性而制造抽象的普遍性,以便把不同质的事物固定在僵死贫乏的一般概念中,而是要在个别和特殊的事物中发现它们的真正本质和活的源泉,发现能够说明和解释其个性差异和独特特征的一般的东西。这样的“一般”决不是抽象的共同性,不是僵死的“实体”,而是活生生的矛盾,是事物处于萌芽中的矛盾。  

李嘉图是坚持要从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个普遍原则出发来理解全部资本主义经济现象的经济学家,他为了对所研究的对象作出无所不包的统一的解释,自觉地运用了演绎法,以便用同一个原则去推广说明各种特殊的经济关系和范畴,而结果却并未获得成功。这不能不归咎于他的错误的方法。李嘉图的演绎以价值为出发点,看起来似乎是对的,但是他对价值的考察仍主要集中在量的规定上,即集中在考察各种商品究竟以何种比例互相交换这个问题上。因而他没有真正把握住价值实体,没有集中考察隐藏在商品躯体中的价值实体究竟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并且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价值表现的形式如何中变化,以及向着什么方向变化。这样一来,他就忽视了包含在商品的价值表现及其形态变化中的活生生的矛盾。由于他的演绎不是从最基本的矛盾出发,不是沿着矛盾本身运动发展的客观法则去展开思维进程,而是又回到了形式演绎的老路上去,企图直接运用一般原则去说明和解释具体事物,证明价值规律和利润、利息、地租等等特殊形式的同一性,这当然不能不导致最后的失败。同时,对于李嘉图来说,被他用作出发点的一般原则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利润、利息、地租等等这些经验事实中归纳概括出来的,还是通过其他什么方法发现的?这一点他完全没有思考过。在他看来,除了形式逻辑的归纳之外不可能再有另外的归纳了。既然如此,在他需要说明利润、利息等等的特殊本质时,把它拿来直接和一般原则即价值对质,就是十分自然的了。然而马克思却不是这样,马克思的演绎不是从价值出发,而是从商品出发,而且是从交换中的商品出发。这就是说,被他当作出发点的不是静止的物,更不是抽象的共同性,而是一种既普遍又简单的关系。他从商品出发,意味着在方法上实现了如下改革:第一,他把归纳结合在演绎之中,商品交换在原始时代是偶然的、个别的现象,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却成为大量的、普遍存在的经验事实。因此只要发现和揭示出存在于简单商品交换中的规律,就能够在最深刻的意义上把握住一切时代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共同规律和一般原则。这个原则能够成为对资产阶级社会全部经济生活现象进行演绎论证的出发点。如果马克思不是从商品和商品交换出发,而是从价值实体出发,即直接从抽象一般的东西出发,那么这个抽象一般的东西本身就仍然是未经证明的,因而演绎就丧失其合理的基础。第二,他从商品出发就是从现实的矛盾出发,从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出发,而不是像形式逻辑那样从僵化的、自身等同的一般原则出发。由于马克思一开始就分析了商品和商品的交换关系,因而他在把握到价值实体这个一般原则时也把握到了价值表现中的矛盾,他的整个演绎是建立在这个贯穿一切的矛盾之上的。如果马克思不从开始就紧紧抓住这个矛盾,而仅仅从价值实体这个一般的基础的原则出发,那么他就无法实现从商品到货币、从货币到资本的过渡和转化。诚然,货币、资本、利润、地租等等都是价值这唯一“实体”的形态变化,但仅仅根据这个实体却无法推演出这些变化了的特殊形式。马克思在把演绎法运用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个总方法时,必须要实现上述变革。因为演绎这种逻辑形式虽然符合于历史主义的发展原则,符合于表述从抽象、简单的一般原则发展到具体、复杂的特殊东西的思维进程,但是必须要有一个前提,这就是在这里无论是具体的、特殊的东西,还是一般原则,都不是一成不变、互相并列的东西,而是在时间中发生、发展并联结在同一历史链条中的活生生的东西。  


第四章  价值导向的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规范经济分析  

   

马克思经济学著作中包含十分丰富的规范分析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制度分析、人的本质分析以及公平与效率分析。马克思规范分析有着比西方经济学更强说服力的内容,呈现了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唯物史观性质和辨证法性质。  

   

4.1制度分析方法  

4.1.1马克思制度经济分析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虽然没有从一般意义上给“制度”下过明确地定义,但在著作中从不同角度使用了制度概念,并对制度进行了深刻分析。马克思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规律,也分析了“财产制度”、“工厂制度”、“土地制度”、“国债制度”、“税收制度”“关税制度”这样具体的制度。可以说,马克思的经济学既包括了广义制度经济学的内容,也包含了狭义制度经济学的内容。  

    一、强调经济制度的重要性  

    可以说,对经济制度的重要作用还没有一个著作家如马克思作如此高的评价。马克思认为,凡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制度就是有效的制度,就能对经济发展起着十分巨大的积极作用。比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一书中就曾具体地对上升时期的资本主义制度在推动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的历史作用作出了高度的评价。他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26]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一个适合生产力的经济制度必然能够大大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另一方面,一个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制度,却又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马克思对奴隶制度、封建社会以及资本主义制度曾经所起的积极作用给予评价的同时,又说明,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它们已经不能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并且转化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比如,对于封建社会,他说,“资产阶级赖以形成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是在封建社会里造成的。在这些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封建社会的生产和交换在其中进行的关系,封建的农业和工业组织,一句话,封建的所有制关系,就不再适应已经发展的生产力了。这种关系已经在阻碍生产而不是促进生产了。它变成了束缚生产的桎梏。它必须被打破,而且果然被打破了。”[27]  

    马克思从他所创建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出发,根据经济制度适应还是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来具体评价经济制度。从这个角度来说,经济制度和生产力是同样地重要,同样地不可被忽略的。  

二、马克思重视所有制和产权制度在经济、社会关系中的地位  

马克思强调所有制在社会制度及其变迁中的基础地位。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是社会经济形态更替的基础与体现。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是人类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方向。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立足于生产力的发展,从生产方式的变化的角度,提出了人类五种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即人类社会要从部落所有制经古代奴隶主所有制、中世纪封建所有制发展到资本主义所有制,最后,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必然导致私有制的消灭和以共产主义公有制代替它。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详细分析了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止境的追求导致了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从而爆发经济危机。只有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才能保证社会制度的和谐发展。      

马克思理论包含十分丰富的产权理论,他对产权问题的探讨,同他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与经济运行的研究密切联系在一起。马克思的产权理论分析有以下几个基本观点。  

产权关系是经济关系中财产所有关系的法律表现,离开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既不可能理解产权关系的实质,也不可能形成任何产权理论。马克思指出,法权或产权关系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他在分析商品交换关系时指出,“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28]“要想把所有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关系、一种特殊的范畴、一种抽象的和永恒的观念来下定义,这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想。”[29]  

    产权关系发展和变更的根源在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其中最根本的就在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因此,一定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着这一社会的产权关系的根本性质及其发展和变更的基本取向。马克思认为:“一定所有制关系所特有的法的观念是从这种关系中产生出来的”[30]。在财产占有关系中,马克思又特别地重视分析生产资料这种财产的占有方式,生产关系中的这一个部分决定了生产关系总和的性质。  

    产权关系并不是单一的产权所有关系,在其作用过程中,可能分解成一系列具体的事权关系,如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等。这些权能的统一与分离,取决于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发展程度。马克思在著作中对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发展、股份公司的产生所引起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分离等等进行了深入分析。  

对一定社会经济制度的产权关系的变革,不可能是孤立地进行,总是与这一社会经济运行的全过程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并在这一社会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中得到实现。马克思曾经对那种脱离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来谈论资产阶级产权的错误观点作过深入的批判,他认为:“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起来的。因此,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31]  

因此,马克思的产权理论又是他经济理论的核心部分。马克思不仅是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而且也是产权理论的先驱。  

    三、经济制度的变革  

    马克思对经济制度分析的另一个重要贡献,在于强调了任何经济制度的历史性。任何经济制度,它的产生和发展都是一个过程,并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也必然会消亡。马克思的《资本论》更是一部专门描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者称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形成、发展、成长,最后必然要被推翻的历史演变过程的伟大著作。  

    更为可贵的是,马克思在实际上已经对经济制度变迁的原因作了天才的分析。首先,马克思始终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就这一点来说,马克思把生产力看作是经济制度的外生变量,当生产力发展了,经济制度就要作出相应的变化。总之,经济制度的变迁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就是制度变迁的动力,这种动力是客观的,是不以个人或小集团的意志为转移的,从根本上说是由社会存在所决定的。  

    马克思特别还指出了经济制度的产生和灭亡,都有其客观条件。他的一个著名的论点就是:无论哪一种经济制度,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充分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经济制度,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还没有在旧制度的胚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的这一个一般命题是建立在大量的具体分析基础上的。如此,会使资本主义制度将不再能存在下去。这里不讨论利率下降趋势是非曲直是一个客观规律,而是要指出马克思分析经济制度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有着非常合理的因素的。马克思说:“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使利润率的下降成为一个规律,这个规律在某一点上和劳动生产力本身的发展发生最强烈的对抗,因而必须不断地通过危机来克服。生产的扩大或缩小,不是取决于生产和社会需要即社会地发展了的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而是取决于无酬劳动的占有以及这个无酬劳动和物化劳动之比,或者按照资本主义的说法,取决于利润以及这个利润和所使用的资本之比,即一定水平的利润率。因此,当生产的扩大程度在另一个前提下还远为不足的时候,对资本主义生产的限制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不是在需要的满足要求停顿时停顿,而是在利润的生产和实现要求停顿时停顿。”“利润率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推动力;那种而且只有那种生产出来能够提供利润的东西才会被生产出来。英国经济学家对利润率下降的担忧就是由此产生的。单是这种可能性就使李嘉图感到不安,这正好表明他对资本主义生产条件的深刻理解。”“在这里,以纯粹经济学的方法,就是说,从资产阶级立场出发,在资本主义理解力的界限以内,从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立场出发,表现出资本主义生产的限制,它的相对性即表现出资本主义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32]。这类具体分析的案例,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还有很多。  

   

    4.1.2马克思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理论的比较  

一、二者的差异  

从根本上讲,马克思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不仅所使用的概念不同,而且在方法论、理论基础及其具体的理论观点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表现在:  

第一,方法论不同。马克思制度经济学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方法论的,既阐明了经济发展过程中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变迁,揭示了制度的动态性、历史性及其演变规律,又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的角度阐释了制度创新与技术进步、生产力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而新制度经济学尽管十分重视历史分析,但是以历史归纳法和历史唯心主义为指导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许多所谓的历史事实都是按照既有理论框架过滤了的,或者是按照他们的理论和意识形态去重新“解读”历史事实。正因为如此,他们片面强调制度和制度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陷入一种形而上学的“制度决定论”怪圈。  

    撇开基本方法论的差异,马克思制度经济学没有引入微观经济学意义上的供求均衡分析框架,没有采用均衡分析方法,没有制度供给、制度需求等概念。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没有制度均衡分析,马克思经济学的均衡是利益协调、与生产力要求一致的制度均衡。新制度经济学则并没有摆脱正统西方经济学既有的供求均衡分析框架,从而使其制度分析好象更细致、更具体,并因此得到正统西方经济学的承认。  

    第二,理论基础不同。马克思经济学对制度合理与否的评价,对制度创新依据的分析,都是以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为理论基础。马克思经济学认为,劳动是财富和经济发展的源泉,制度的安排应当以劳动为依据。劳动者不仅是物化劳动的所有者,而且是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必要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所有者。违背这个原则的制度是不合理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应该被否定或变革。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则建立在交易费用理论和博弈论之上。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础。由于有了交易费用理论,才可能将正统西方经济学的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用于制度分析。如果没有交易成本,不可能对制度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也就不可能对不同的制度进行比较,人们选择制度、判断是否值得进行制度创新就失去了依据。诺思曾明确地说过:“我的制度理论是由一个关于人类行为的理论结合一个关于交易费用的理论建立起来的。”同时,新制度经济学家,特别是诺思还明确地接受了“博弈论”。新制度经济学修正了假设交易成本为零(即具有充分信息且信息对称分布)的环境。这时,制度创新主体是否实施创新,如何创新,就被视为一个重复博弈的过程。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合作并不是博弈的常态,合作搭便车、机会主义行为是常见的。这些都是新制度经济学所要讨论的问题。  

    第三,制度创新的考察角度或层次不同。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创新的分析基本上是微观层次的,都是从单个主体角度去分析制度创新,仅限于单项制度创新的分析。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对历史上或现实中的某项制度的稳定与创新、均衡与非均衡的分析是很精致的,对单个主体的制度创新行为分析也颇有说服力。但是,明显地缺乏从宏观上对制度创新的认识和把握,对制度结构作为一个整体,在创新过程中,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制度相互间的影响、互动的分析,也明显不足。这是与其采用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分不开的。  

    马克思经济学的制度创新理论,则是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的结合。既从宏观上分析了生产力的总体水平和发展要求与根本制度创新的关系,又从微观上分析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要求、追求具体的利益与具体层次的制度(如企业制度)创新的关系。这种分析显然比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更加全面。  

    第四,制度创新的动力不同。新制度经济学由于限于微观分析,所以只可能从制度创新主体这个微观层次上探寻创新的动力,不可能认识到别的动力。而事实上,制度创新主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只是一种外动力,仅有这种外动力并不足以推动制度创新。而马克思经济学不仅认识到了这种外动力对制度创新的必要性。而且,揭示了制度创新的更根本的动力——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对制度创新的客观要求,也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运动。当然,这一矛盾可以具体化为多种矛盾,如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的无限扩大趋势与广大劳动群众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的矛盾;生产经营的具体要求与企业产权制度的矛盾等。同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注重分析社会各阶级的利益矛盾和力量对比,揭示其对制度创新的推动作用。  

    第五,制度创新的主体不同。在马克思经济学的制度创新理论中,制度创新主体——不论是资本家、雇佣工,还是政府或国家,都是作为阶级或阶级的代表而存在,只有阶级的自觉活动才能实现制度创新。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人关系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揭示了社会制度中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创新主体——政府、团体和个人,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从创新中获取自身利益的经济人。无论是初级行动团体,还是次级行动团体,都是有着共同目标(收益最大)的协作主体。这样,新制度经济学实际上掩盖了人与人之间关系背后的利益冲突,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各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从而蒙上了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色彩。  

    第六,制度创新的方式不同。尽管新制度经济学也将制度创新的方式分为渐进式和革命式、连续式和非连续式等多种类型,但其分析的重点是渐进式和连续式的制度创新方式。从其本意上讲,新制度经济学甚至否认制度的革命式、非连续式创新。这样,他们实际上认为,资本主义现行制度勿需作根本上的调整,只需要进行修修补补式的小手术。马克思经济学同样认为制度创新方式有革命式和渐进式两种,但其重点笔墨却落在革命式创新上,进而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的角度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基本规律。  

    第七,制度创新的评价标准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仅仅从单个制度创新主体的成本一收益比较对制度创新的效率作出评价,这种微观层次的效率评价标准没有从公平的意义上考虑制度创新的效率,只希望别人、社会给予公平,自己却只是尽量降低成本,获取更多收益,从而掩盖了人们对现行社会制度的认识和评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坚持生产力标准和公平标准的统一。既包含微观层次的效率评价,又包括宏观层次上的价值判断,更能使人们深入、全面地评价制度创新。  

二、二者的沟通或综合  

    新制度经济学家在阐述其理论时,也注意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他们的评价——无论是批判还是肯定,都表明马克思经济学理论对他们的影响。诺斯承认:“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他认为马克思所关注的因素也正是他所关注的,他正是从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方面来说明制度创新。这确实是两种理论的共同之处,尽管他们对相同因素的分析得出的结论不尽相同。具体说来,马克思经济学关于制度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理论的联系或沟通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种理论在分析方法上相同之处。一是都注重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因而这两种理论都具有历史感。马克思经济学认为,制度演进的历史也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或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历史,只有通过考察这一历史过程,才能解释制度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新制度经济学也注重经济史和制度演进史的考察,以论证其理论假说,也是一种历史分析方法。二是都对制度进行了均衡与非均衡分析,以解释制度的稳定与变迁,尽管二者的均衡具有不同的含义。新制度经济学的均衡是新古典经济学微观的市场均衡,即瓦尔拉斯均衡。马克思经济学虽然没有明确使用“制度均衡”的概念,但同样强调制度与生产力的协调,强调制度框架内各主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属于宏观层次、非瓦尔拉斯均衡。  

    第二,两种理论都重视意识形态在制度稳定与创新中的作用,都认为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变化滞后性。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意识形态的阶级性,认为在社会变革时期,从先进的生产关系中产生的意识形态对制度创新具有积极作用,而原有的滞后的意识形态对制度创新有阻碍作用。新制度经济学主要从地理环境、文化等方面解释意识形态的形成,认为意识形态可以使“搭便车”问题得到某种程度的解决,从而对制度创新起正面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意识形态的能动性。  

    第三,两种理论对制度创新的评价标准,是可以沟通或补充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生产力标准(包括具体的劳动生产率标准等)并不排斥交易成本(与收益的比较)标准。因为只有交易成本较低的制度创新过程和新的制度安排才可能较大地促进经济效率提高,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且,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具体的生产力标准,如劳动生产率、工资利润率等,就是成本与收益比较的标准。虽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根本的制度创新和革命式制度创新,并没有从创新主体的成本一收益比较分析出发,但是,在微观的具体的制度创新中,都是从创新主体成本一收益分析出发的。同样,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标准,也可以包含于生产力标准之中,只不过是一种微观和具体的生产力标准。因为评价制度创新是否有效,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不仅要考察它是否促进了生产力发展,而且还要考察人们为实施制度创新所要支付的代价。此外,新制度经济学有时也超越于微观分析,从社会总体上讨论制度和制度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这实际上就是宏观意义上的生产力标准。  

    第四,两种理论在制度创新的动力上也有共同之处或可沟通之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从生产力与经济制度的矛盾运动和创新主体动机两个方面揭示制度创新的动力,并分析了内动力和外动力的相互作用,对制度创新的解释是充分的。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只从创新主体的动机这种外动力来揭示制度创新的动力,并没有涉及制度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的矛盾运动分析。但是,它的关于“相对价格的变化是制度创新的动力”的观点,实际内含着制度创新的内动力(只可惜新制度经济学没有沿着这条主线深入分析)。因为相对价格的变化是有原因的,它不会由制度创新主体引起,只是为创新主体创造了创新机会。纵观历史上不同生产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总体上是由于生产的深度和广度发生变化,技术发生变革而导致的。例如:土地为什么会相对别的生产要素而涨价,因为对土地的利用扩大了,从而对土地产权制度提出了创新的客观要求。  

    第五,两种理论都认为制度创新的方式是多样的,而且,都做了渐进式创新与革命式创新的区分。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既强调了革命对改变社会的根本性经济制度——所有制和国家制度的必要性,又深入细致地分析了制度创新的渐进性——对非根本性制度,例如对股份制的过渡性分析,已经把渐进式制度创新引入了根本性制度的变革,认为股份公司这种企业制度的发展会成为扬弃私有制、实现公有制的过渡形式。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渐进式创新是连续的、革命式创新是非连续的,但是又“很少是完全非连续性的”,因为意识形态或非正式制度在特定社会的制度结构中起作用。即使发生革命式创新,社会的意识形态也不会因此而中断联系。非正式制度不可能发生革命式变迁,它总是连续的、演进的,一个民族的传统意识形态不会因为某个革命而被消灭、中断、取代,新的意识形态也不会随革命成功而迅速形成。  

   

    4.2人的本质分析  

    4.2.1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分析的主要内容  

从总体上看,马克思经济分析中的人至少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要点:(1)关于人的二重性分析。所谓人的二重性,是指参加经济体系中的人既有自然性,又有社会性。人的自然性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着重讨论了三个方面:其一,人作为自然力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引起的,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应”。其二,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中,人的意识起重要作用。“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其三,人的意志在人与自然物质变换中的表现。劳动“除了从事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而且,劳动的内容及其方式和方法越是不能吸引劳动者,劳动者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就越需要这种意志,[33]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没有把自然形态的人作为研究对象,但是,关于“自然人”的分析,对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是极有价值的。人既有自然属性方面,又有社会属性方面,人只有在社会联系中才成为其人。人在一定的社会中活动,推动社会,又受制于社会。人的社会属性在经济活动中,表现为经济性。这已经涉及到我们要分析的另一个问题。(2)关于“经济人”。马克思虽然把人的本质概括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但这决不意味着他忽视了个人物质利益。相反,重视物质利益问题是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重要动因。马克思认为个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有其客观性,但他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内容抽象化、永恒化。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参加经济体系的人无不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要我们从整体上把握《资本论》,我们就不难看出,资本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和兼并,地主阶级与资本家阶级在利益分配上的斗争,地主阶级与工人阶级的利益上的对抗性,工人阶级之间的利益分配等等,马克思绘出了一幅幅真实的利益最大化追逐的图象。从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与西方经济学有相似之处。但从深层次看,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却存在着根本分歧。马克思不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也不是从经济均衡中寻找“经济人”及利润最大化的途径。而是从社会历史的规定性的角度,把握一定社会经济环境中人的经济行为。(3)人的阶级性。马克思指出:“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在马克思看来,抽象的“最大化”是不存在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有资本家阶级的最大化就不可能有工人阶级的最大化。如果说斯密为代表的“经济人”分析导致经济和谐的话,那么,马克思对“经济人”的分析,则导致旧制度的毁灭和新制度的诞生。(4)关于人的异化和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关于人的异化理论,是与他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和人的发展理论相关的。马克思认为,人类发展的目标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而对人的本质的占有,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直接的、片面的享受,应当仅仅被理解为占有、拥有,而应当理解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质”。±而人的本质在于,人与自然界的交往中,在劳动中,改造自然,发展自己,并形成人和他人的关系。“人的类我恰恰就是自由的自学的活动。”可是,私有制条件下的劳动,不是满足自身的需要,而只是满足它的需要以外需要的一种手段,劳动不是工人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舒畅和自在。这是劳动本质的异化,是人的“自我异化”,即人的存在和本质相矛盾。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仅仅指出工人阶级的异化,而且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资本的人格化和人格的资本化,人支配物变成了物支配人,于是,个人的社会联系,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在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无关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一种神秘的拜物教。人的异化的克服,只有在人对自然胜利的过程中,发展自己,发展社会,才能实现。但在资本主义范围内这一目标是无法达到的。  

马克思关于人的分析,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是具有奠基作用的。(1)人的二重性分析的意义。首先,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中,人的全面发展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那么,人为什么追求全面发展呢?我们知道,人之所以成为人,首要的标志在于人的劳动或者说人在一定意识支配下的劳动,正是在劳动过程中,人不断追求自身的解放。人的追求,既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人的自然属性的流露和表现,离开了人的自然属性,是无法全面认识人本身的。人的自然属性,构成经济分析中的人的自然基础,其次,作为自然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既是一种经济资源,又受其自身的体力的、心理的、生理的条件限制,人们不能超越本身的自然障碍,经济活动的方式选择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再次,人们对劳动的态度,随着社会进步而有所不同,劳动力品质的提高和劳动岗位的自由选择,是人发展的重要内容。最后,人既是自然人,又是社会人。在社会联系中,人的自然性的表现力度和表现方式是有别的,人的心理、体力、脑力也在社会发展中进化。因此,经济学所面临的人,是处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人,而不是抽象的自然人。人的二重性分析,不仅在哲学上具有革命意义,在经济学上亦是马克思主义的“人学”与斯密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人学”的分野。只有在人的二重性基础上,我们才能更说明人的经济行为,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以人为中心的新经济学。(2)“经济人”分析的理论意义。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在研究过程中,合理的抽象是达到科学分析的重要途径.从复杂的表象看,参加经济体系中的人,并不总是以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他有时也会偏离这个目标。经济分析如果纠缠于某些细节,就很难保证经济分析的正确性。马克思正是以自己特定的经济范畴——资本的人格化为基础,才创立了剩余价值论,资本的循环和资本周转理论,资本再生产理论,剩余价值的分配理论,资本积累规律和历史趋势理论等等。人作为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中的“经济人”面目出现的,这也是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支点。(3)人的异化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意义。在资本主义社会,人是异化的.资本主义社会终将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障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更全面地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的暂时性,而不是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样把资本主义社会看成是永恒的。所以,人的异化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不仅是马克思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重要理论基础,而且是马克思主义动态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质的组成部分。马克思经济分析中的“人学”与西方经济学中的“人学”根本分歧,也是导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根本区别于西方经济学的一要理论支柱。  

   

4.2.2马克思人分析方法的特征  

一、从“经济关系人格化”出发,强调对人的动机和行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解释  

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来解释一切经济现象,是古典自由主义开创的西方经济学的哲学传统。无论是斯密的本性论抑或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工具主义,根本上都是一致的。与此对立的是,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是,从社会的个人出发来解释一切经济现象。正如马克思所说“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34]由于方法论的不同,从而对人的动机和行为及其经济现象的解释产生了根本的差别。西方经济学排斥对经济活动中的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研究,马克思经济学则认为作为社会的个人,人在现实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以往历史的结果。“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经济分析中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其动机和行为只能由这些经济范畴所涵盖的经济关系来解释。因此,历史地具体地分析经济活动中的人及其动机和行为,成为马克思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西方经济学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把自利性和理性作为解释一切经济现象的万能工具排斥了经济范畴的历史性,把特定的历史的生产方式当作永恒的自然形式。马克思则从社会的个人出发来考察经济问题,则必然要考虑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史延续性,对人的动机和行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研究。  

二、通过对“异化劳动”的批判,深刻揭示了经济学以劳动为根据的人本学性质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古典经济学展开了人本学批判。马克思认为,古典经济学只关心劳动的某种经济意义,不考虑劳动的属人性质。它所理解的劳动并不是真实的人类劳动,而是异化劳动。它实质上是在劳动的概念上表述了异化劳动的规律。“异化劳动”概念的提出,成为马克思批判地研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成果。它既分析和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事实”和经济关系,又着眼于把人摆在首位和对现存社会进行价值评判。因而,自古典经济学之后,与西方经济学抽象掉劳动概念的人本性质,降低劳动范畴在揭示人的本质、人的社会经济关系乃至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中所处的基础地位不同,马克思的批判强化了劳动范畴在其经济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也强化了经济学的人本性质。马克思将经济学的客观范畴直接回归至人的本质活动的根源,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同人类发展的关系问题,通过异化劳动来解释私有财产及其经济范畴的本质和起源,并将其理解为发展着的历史本身产生出来而又加以扬弃的历史暂时现象,使这些范畴得到合乎历史主义原则的解释。  

三、确立“三大社会形态”划分,历史地研究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对人的发展的不同影响。  

马克思经济学始终把对人的发展和人类解放的深刻关切作为对一切社会经济问题研究的动机和目的;而他对人的发展和人类解放的这种探索,有深深植根于对人类物质生活的生产史及其全部历史事实的经济学研究中,并揭示出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内在逻辑规律。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从交往形式上研究人自身发展的历史过程,并按照个人和社会关系的发展程度,将社会划分为三大形态,即“人的依赖关系”的历史阶段,涵盖了原始公有制、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其经济基础是自然经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历史阶段,相当于资本主义社会,其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自由个性”的历史阶段,相当于共产主义社会,其经济基础是时间经济。这一理论开辟了从实际的历史过程考察人自身发展的真正的实证科学。马克思尤其重视资本主义与人的发展。他在生产力、所有制、交往形式上,对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人的独立性和物的依赖性作了深刻剖析。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正是对人的发展的深刻研究,才使马克思经济学对社会形态的性质及其历史发展的规律,具有敏锐的洞察力。  

   

4.3公平与效率分析  

4.3.1马克思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含义  

公平的含义,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人们一般是在论及分配问题时谈公平的。马克思认为,产品或收入的分配取决于生产条件的分配或生产要素的所有制。“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的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35]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揭示了公平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公平既然是一定生产关系的反映,当然不可能有永恒的不变的公平观,而只有适合不同历史条件的具体的、特定的公平。正如恩格斯所写道的:“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关系,而这种历史关系本身又以长期的已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什么都是,就不是永恒的真理。”[36]此外,公平还有相对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按劳分配原则是公平的分配原则,但由于人们提供的劳动量不可能相同,家庭负担也有差别,它又造成了事实上是不公平的。要消灭这种不平等,只有在生产力极大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按需分配”。可是按需分配又以人们的实际消费量的不平等为前提。总之,要做到“彼此完全平等的这不仅不是公理,而且甚至是过度的夸张。”[37]  

马克思在经济学著作中没有明确地提出经济效率的概念,但有十分丰富的经济效率思想。马克思在1861-1863年完成的经济学手稿中写道:“李嘉图在《价值与财富,它们的特性》一章中也说,真正的财富在于用尽量少的价值创造尽量多的使用价值,换句话说,就是在尽量少的劳动时间里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38]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揭示了经济效率的科学含义。马克思经济效率的思想包含宏观与微观两方面。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制度更替规律实际提出了制度效率的思想。  

   

4.3.2资本主义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与效率  

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比起已往的平等要求,有“或多或少正确的”的成分。但是,资产阶级的平等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平等,实际上是不平等的。因为,在资本主义流通领域,劳动力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彼此作为平等的商品所有者进行交换,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并且遵循等价交换的市场平等原则,但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决定了,资本主义所有权规律必然取代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法律上和交换过程的平等必然被资本家占有工人无偿劳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代替。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垄断获取非劳动收入是财富分配不公平的根源和重要表现。所有权收入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出现的。在私有制社会里,生产资料所有者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获得劳动者创造的剩余物,过着不劳而获的生活,而广大劳动者仅获得很少的劳动收入。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劳动者仅仅获得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而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阶级无偿获得。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必然是一面是财富的积累,一面是贫困的积累。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代替封建社会生产方式是历史进步,它创造了更高的生产效率。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39]“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40]在剩余价值规律的内在驱动下与自由竞争规律的外在压力下,资本家阶级也在客观上促进了技术进步和劳动率的提高,从而使社会财富大大向前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不能实现真正的效率。一方面,资本主义所有权造成了人对物的依赖,产生了劳动的异化,劳动者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得不到彻底独立、自由和解放,从而限制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资本所推动的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了制度局限性的限制。体现为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与劳动者消费相对缩小的限制和个别生产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了经济危机的频繁发生,因而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是以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和社会生产力巨大破坏为代价的。  

   

4.3.3共产主义能够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41]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消灭了社会上小部分人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垄断获取非劳动收入的剥削制度,每个劳动者都享有对全社会的生产资料的平等的所有权。这种平等的所有权体现为全体社会成员平等的劳动权利,即任何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要获得个人收入就必须参加劳动。劳动产品为公共所有,排除了凭借生产资料而占有劳动产品的不平等权利。正因为有了这种生产资料公有制,才出现了分配关系的社会主义平等权利,才从根本上保证了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共产主义社会由于实行公有制,消除了劳动异化,劳动者摆脱了对物的依赖关系,能够支配自身生活,劳动者真正得到了解放,实现了全面自由的发展。同时由于消除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之间的对立,大大激发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马克思强调提高经济效率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的重要性。马克思在分析共产主义制度下的生产的社会性质时指出:“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的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42]共产主义社会使劳动的性质成为自由联合劳动。这有利于实现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43]  

   

4.4经济福利分析  

    4.4.1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福利的阶级不平等  

马克思在大量的著述中多次剖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中的不平等现象,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阶级福利水平下降的普遍存在和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他在《雇佣劳动和资本》书中指出:“生产资本愈增加,劳动的分工和机器的应用范围也就愈益扩大。劳动的分工和机器的应用范围愈扩大,工人们相互间的竞争也愈益强烈,他们的工资也就愈缩小了。”他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一书中关于英国在1848年间颁布了10小时工作日法令进行了仔细的利弊分析后得出结论:“资本家延长工作日时,可能付出较高的工资,但同时降低了劳动的价值。”因为劳动内涵量增加导致劳动者不能很好恢复体力,虽然资本家可能付出较高的工资,但从收入分配角度看却不一定是平等的。他在书中还指出:“在雇佣劳动制基础上要求平等工资或仅仅是公平的工资,就犹如在奴隶制基础上要求自由一样。”  

   

4.4.2经济福利不平等的原因  

分配,作为劳动所得的一种表现形式和存在方式,是与劳动者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分配关系不过是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因此,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44]分配关系是获得福利的手段,分配关系与生产关系具有同一性。  

剩余价值生产中的劳动者非人格化是对劳动者福利的剥夺。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是生产剩余价值。“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取得的权威”,即他对直接生产者(雇佣劳动工人)所表现出的“一种不顾个人自由意志而压倒一切的权威”,表现为一种自然规律,体现在剩余价值生产中。而劳动者的生产的社会性质是以实行严格管理的权威形式,并且以劳动过程的完全按等级安排的社会机构的形式出现。劳动者失去了自由意志,失去了作为同劳动相对立的劳动条件的人格化。显然,在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之间表现出一种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则是对雇佣劳动者福利的一种剥夺。  

   

4.4.3实现经济福利平等的根本途径  

1、重建个人所有制。可以从三方面增进个人福利:一是由于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实行共同占有,劳动者在“自由人联合体”中才能得到自由,劳动者本身得到了相对的、初步的解放,因而表现出了对人的基本权力或自然权力的尊重。二是社会化大生产标志着社会分工上的一次进步,生产效率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分工在生产方式上的变化所表现出的提高,为劳动者个人的福利增进创造了物质基础和前提。三是个人所有制内含着对生产资料的实质性占有,劳动者在生产中不是仆人和简单地出卖劳动力,个人的积极性得到调动,必然会增进个人和国家福利。  

2、未来社会收入分配与经济福利。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批判了哥达在纲领中提出的“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但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里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指出,社会只有在对社会总产品作出两部分扣除,才能进行个人收入的分配。社会总产品体现着劳动者的劳动价值。扣除中的一部分,除了一部分为其他社会成员谋福利外,一部分又间接地回到劳动者手中,这也是“平等的权力”的一种体现。但是,马克思也指出:“这个平等的权利,对于不同等的劳动是个不同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的差别,因为每个人像所有其他人一样都只不过是劳动者;但是他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种天然特权。所以根据其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种不平等的权利。”在这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天赋和能力的差别导致收入的不平等是平等的一种体现。  


第五章  技术导向的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实证经济分析  

   

马克思经济学不仅有丰富的规范分析,而且也有丰富的实证分析方法。马克思不仅是制度分析的先驱,而且是实证分析的典范。  

   

5.1数量分析方法  

    马克思十分重视经济研究中数学方法的运用。马克思于1873年(即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之后若干年)写给恩格斯的信,在这方面说得很清楚,他在信中写道:“你知道那些统计表,在表上,价格、贴现率等等在一年内的变动是以上升和下降的曲线来表示的。为了分析危机,我不止一次地想计算出这些作为有规则曲线的升和降,并曾想用数学方式从中得出危机的主要规律(而且现在我还认为,如有足够的经过检验的材料,这是可能的)。”[45]  

    在马克思的这个论点中,最为重要的不仅是关于利用数学方法从统计资料中引出经济规律这一思想,而且还有一条关于为引出经济规律需要充分检验过的原始材料的原理,也就是说,只有可靠的有科学根据的统计材料,才可以进行数学上的加工整理。  

     马克思的全部著作,都力求通过数学来论证和表述一系列极其重要的政治经济学原理。《资本论》全三卷和《剩余价值理论》一样,充满了经济一数学的计算和公式。象剩余价值率或利润率这样一些极其重要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概念,马克思是用代数公式的语言表示的。在开始探讨工作日问题时,马克思不得不用统计图表的形式来描绘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各种相互关系,并运用“不变量”和“可变量”这样的概念。马克思用代数公式来表现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之间的联系,并用这个公式推导出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规律。马克思还用代数公式来表现名义剩余价值率和实际剩余价值率的比率,用代数的等式来表明简单再生产的条件,用代数的不等式来说明扩大再生产的条件。在着手研究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时,马克思写道,研究“首先要在纯粹数学范围内进行。”马克思用代数表现了原料价格的变动对利润率的影响。还用代数方法研究了产业利润率、利息率和地租对总资本的比例之间存在着各种比例关系的可能性。这种比例关系,必须在唯一的条件——即三者之和等于剩余价值总额与总资本额之比——固定不变的情况下,才可能存在。关于级差地租并不取决于绝对地租的有无这一规律,马克思纯粹是用代数来证明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经常强调自己某些结论在数学上的精确性。马克思研究了通过竞争使总利润率平衡的问题,他在完成其研究时写道:“因此,我们在这里得到了一个象数学一样精确的证明:为什么资本家在他们的竞争中表现出彼此都是虚伪的兄弟,但面对着整个工人阶级却结成真正的共济会团体。”[46]马克思很重视研究再生产过程中的数量的比例关系。他写道:“在有组织的机器体系中……各局部机器的数目、规模和速度之间”必须“造成一定的比例。”[47]资本家购买生产资料和购买劳动力的行为本身,除了这两种类型的商品质的分割之外,还表示一种“最具有特征的量的关系。”关于手工业工场的劳动分工,马克思直截了当地写道,它为社会总体工人的各个部分的数量“创立了数学上固定的比例”。并全在这些条件下“只有使每个特殊工人小组按倍数增加,才能扩大这个生产规模。”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可以见到经济逻辑同数理逻辑之间的对比。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提出了这样一条规律:即在一定的剩余价值率和一定的劳动力价值率的情况下,可变资本越大,所生产的价值量和剩余价值量也就越大。马克思写道,这条规律同一切以表面现象为根据的经验显然是矛盾的,但是“要解决这个表面上的矛盾,还需要许多中项,就象从初等代数的角度来看,要了解0/0可以代表一个真实的量需要很多中项一样。”[48]在研究商业资本的利润和周转对价格的影响时,马克思撇开了商人预付的流通费用那部分资本,那末,商人用这个追加资本所获得的的追加利润当然也就抛在一边了。马克思写道,“这才是严格合乎逻辑的、数学上正确的考察方法”。[49]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确定了在经济研究中应用数学方法的一般原则。在这方面特别有意义有价值的就是《资本论》第三卷中专门谈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的第三章,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序言中写道,这一章“有一系列未完成的数学计算,此外,还有一整本差不多已完成的……笔记,用方程式来说明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的关系。”[50] 在这一章的一开头就指出,“首先要在纯数学的范围内进行研究”,因为利润的前提条件是数量上相等的剩余价值,因此,不管是利润的大小和利润率的大小,都是由在每个场合已定或可定的单纯数量关系来决定。同时,马克思还还确定了,要使某个问题的研究在纯数学的范围内进行,其必须条件就是,应当存在这样一种依存关系,即一些现象的数值决定于另一些现象简单的数值的比率。马克思将利润率的公式,由 pˊ=m/c(1)改造为pˊ=mˊv/c=mˊv/c+ v(2)的形式,同时指出,这个方程也可以用如下的比例来表示: pˊ/mˊ=v/c(3)。有了公式(2)就可以改变公式右边其中一个因素的值,从而确定这个变化对利润率的影响,这也是马克思在这一章中进行过透彻分析的。最初他假定mˊ不变,而变的只是v/c,于是可能出现如下方案:C不变,而变的是V(I);C变,由于变动了V(2);C变,由于变动了c(3);V、c与C都变动(4)。其后,他又研究mˊ变动的情况:v/c 不变(5);v 变,但C不变(6);v、C都变(7)。在马克思的手稿中,mˊ和pˊ之间的差数,还可以看到各种极为详细的计算,这种差数具有十分有趣的特色,它的运动显示出这两个比率(mˊ和pˊ)越来越远或越来越近的各种情况,这些运动可以用曲线来表示。然而恩格斯并未将这些资料编入,因为它对《资本论》的直接目的不怎么重要。   

马克思这一章通篇贯穿着一种思想,即在纯数学领域内进行的研究,始终必须通过经济分析进行检查,使它不脱离某一经济现象所固有的经济规律。例如,在本章一开始时,首先确定公式(3),马克思写道,由公式得出,pˊ永远小于mˊ, 只有当v = C时,也就是说,当资本家完全不预付不变资本的时候,才是例外;可是,马克思又立即加以说明,这种例外的情况实际上是不可能出现的。在考察式子(1)的情况时,马克思指出,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即劳动生产率的降低与不变资本同时减少联系在一起,可是马克思立即提出:“……这种情况在经济上是可能的吗?”。接着马克思指出,在降低材料价格的条件下,类似的情况“从经济上看,甚至对单个资本来说,也是能够做到的。”关于式子(1)的一个变化情况,马克思写道“我们在这里就看到了现代工业的正常情况;劳动生产率提高,人数较少的工人使用数量较大的生产资料。”[51]在考察式子(2)的情况时,马克思写道,“在大工业和农业的目前条件下,可变资本中是总资本的一个比较小的部分,因此,在总资本的减少或增加由可变资本的变化决定时,总资本的增加或减少也是比较小的。” 马克思随后考察到这一情况下的各种变化时,就其中一种场合写道,“各种经济条件本质上和上述场合一样”,“这种情况在农业中可能发生。”[52] 在考察了与m’的不变相联系的(1)——(4)公式之后,马克思写道,“v的变化到处都有一个界限,这个界限一经达到,mˊ要保持不变,就会成为经济上不可能的事情。”[53] 在这一章的结尾,马克思写道:“mˊ发生大小上的变化时,v/c就必须以恰好相应的程度,按照相反的方向发生大小上的变化,才能使利润率保持不变。这种情形,就同一个资本或同一国家的两个资本来说,只有在非常例外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因为“mˊ发生变化,但不同时引起v的变化,因而也不引起v/c的变化,这种情形只有在十分特定的情况下,即只有在那些仅仅使用固定资本和劳动,而劳动对象则由自然界提供的产业部门,才是可以设想的。”[54] 由此可见,马克思所有这些论点的基本思想可以归结为:必须系统地用经济分析来检查经济科学中运用数学方法所得结果与经济参数的适应情况。  

马克思所阐述的论点与恩格斯关于数学的原理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数学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纯数学的对象是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为了能够从纯粹的状态中研究这些形式和关系,必须使它们完全脱离自己的内容,把内容作为无关重要的东西放在一边;……正如同在其他一切思维领域中一样,从现实世界抽象出来的规律,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就和现实世界脱离,并且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作为世界必须适应的外来的规律而与现实世界相对立……纯数学也正是这样,它在以后被应用于世界,虽然它是从这个世界得出来的,并且只表现世界的联系形式的一部分——正是仅仅因为这样,它才是可以应用的。”[55]  

马克思提出了在纯数学领域内,对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相互关系进行研究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利润率的值是由简单的数值比例关系决定的,他还指出,这一研究,就其与利润率相联系的现象的经济内容而言,具有一定的方法论上的独立性。另外,马克思始终注意到,这种方法论上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并经常要检查可变数值之间比例关系的这一或那一种式子在经济上是否可能,虽然从纯数学的角度看来,它并不会引起任何怀疑。这就是说,其出发点是,数学之所以被应用仅仅是因为:它从现实世界被借来并用以表现这个世界所固有的一部分联系形式,是因为它在被用于研究经济现象时,意味着必须预先确定这种或那种数学方法对于(表现)被研究的现象或过程的经济实质的适应性。  

用相关分析方法研究相互关系密度,其前提条件之一是,在两个可变数的变动之间有着某种数理的适应性。因此,应用这个方法来研究社会经济现象时,就必须首先确定,在各个被研究现象之间有无这种相适应的情况,这种适应性是否有存在的可能。如果这种适应性有可能存在,例如在劳动的动力装备程度以及劳动生产率之间,那么,为了度量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密度,就可以应用相关分析的方法。如果在两个可变数之间不存在这种数量上的适应性,那末,应用相关分析法来研究这两个可变数之间的相互关系密度的可能性也就没有了。  

   

5.2统计分析方法  

5.2.1马克思不止一次地强调过统计资料对于资本论写作过程中所作的研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广泛地利用了英国的社会统计资料。他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的序言中,曾遗憾地指出:“德国和西欧大陆其他国家的社会统计,与英国相比是很贫乏的”。[56]马克思在准备《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的稿件时,不仅在正文中作了许多重要修改,而且还补充了一系列实际材料,其中许多是统计资料方面的补充材料,并在书中收入了新的统计材料。马克思在准备《资本论》第一卷的法文版稿件时,为运用新的统计资料作过大量的工作。他在法文版的《跋》中写到:“在担负校正工作后,我就感到作为依据的原文(德文第二版)应当作一些修改,有些论述要简化,另一些要加以完善,一些补充的历史材料或统计材料要加进去,一些批判性评注要增加,等等。”[57]马克思要求在《资本论》第三卷作最后加工时,特别在研究地租问题时,也要利用大量丰富的统计材料。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序言中写到,马克思在七十年代对地租部分着手全新的研究工作:他曾用几年时间研究了原文的俄国统计资料汇编和其他有关土地所有制的出版物,打算用这些材料的摘录来充实新修订的地租部分。“由于俄国的土地所有制和对农业生产者的剥削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因此在地租这一篇中,俄国应该起在第一卷研究工业雇佣劳动时英国所起的那种作用。遗憾的是,马克思没有能够实现这个计划。”[58]马克思不仅在着手撰写《资本论》的过程中,而且在其他研究工作中都研究了各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英国经济方面丰富的统计材料。马克思因为多年与《纽约每日论坛报》的合作,而得以研究特别大量的统计资料。他在1859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曾提到这一点。马克思写到,尤其是“由于评论英国和大陆突出经济事件的论文在我的投稿中占着很大部分,我不得不熟悉政治经济学科学本身范围以外的实际细节。”[59]  

马克思在从事研究工作中,利用了广泛的统计出版物。仅以《资本论》所利用的出版物为例。它除了一些专门的统计出版物,象联合王国统计资料汇编,爱尔兰统计出版物,英格兰与威尔士1861年的普查资料,专门出版物《联合王国的各种统计材料》等等外,还有英国议会众多的委员会的材料,以及各类英国视察员的报告。在《资本论》中利用了近40份英国工厂视察员的报告,5份医务视察员的报告,6份关于童工劳动(条件)调查委员会报告,以及工厂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关于粮食、谷物、面粉问题的委员会的报告,关于银行问题的各个委员会的报告,税务委员会的报告,以及其他等等。在这些报告中,不仅有关于这些或那些问题的综合统计资料,而且还包括向商人、工厂主、技师、工人、甚至儿童、医生、调解法庭、神职人员、学校教师等调查询问的结果。每个问题和每个答案,都是用速记法记录下来,然后逐字打印,再附在这一或那一委员会报告的总材料后面。恩格斯曾写到,这一整个丰富的材料,所涉及的时间差不多有40年之久,而且即使在英国也很少有人知道,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它们第一次为读者所了解。  

   

5.2.2马克思对同时代的社会统计学做出了批判性的评价  

马克思是最精通当时社会统计学的一个行家。曾不止一次地指出了欧洲大陆,特别是德国的社会统计学的不能令人满意的状况。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写道,德国和西欧大陆其他国家的社会统计与英国相比是很贫乏的。他指出,如果大陆各国政府和议会,也象英国一样,定期指派经济调查委员会,那末,情况将会使人大吃一惊。马克思指出了资产阶级在社会统计学方面的辩护和弄虚作假的意图。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引用过的一件事实可以用作明显的例证。德国统计学家弗·雷登在1848年出版的巨著《欧洲各列强的文化、土地与人口的比较统计学》写道:“工人有资本价值,如果我们把他的常年服务的货币价值看作是利息收入,就会发现这个资本价值……只要……把平均日工资按4%的利息率资本化,我们就会得到一个男性农业工人的平均价值:在德意志——奥地利是15000塔勒,在普鲁士是1500,在英格兰是3750,在法国是2000,在俄国内地是750塔勒。”马克思把这一类的观念描述成是“轻率的观念”。  

马克思把当时的英国社会统计,首先是把那些工厂视察员报告中的材料以及医生关于居民健康状况的报告材料,看得比欧洲大陆的统计高明得多。马克思指出了当时英国的工厂视察员和医务视察员的内行、公正和坚决。像英国工厂视察员:列昂纳德·霍纳、罗伯物·贝克、亚历山大·列格勒夫、医务视察员约翰·赛蒙、爱德化·斯米司、亨利·汉特等人,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统计方面伟大的活动家,他们的名字由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而流芳百世。马克思写道,每半年公布一次的英国工厂视察员的报告,“不断地提供关于资本家对剩余劳动贪欲的官方统计材料”。“工厂视察员曾向议会提出统计材料,说明这种反常现象造成了可耻的滥用”,等等。他写道,关于描述劳动者生活水平的真实事实,“被官方的政治经济学所隐瞒的这些事实,可以在工厂视察员和童工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中,特别是在《公共卫生报告》中,找到丰富的材料。”[60]  

马克思很重视各种国会委员会的报告(蓝皮书)。例如,他曾提到在关于谷物法的蓝皮书中“可以找到有关当时工资变动的十分重要的材料。”马克思还指出,一些剥削者(例如,产业资本家)为了反对另外一些剥削者(例如,土地所有者)而公布的资料,也是很有意思的。特别是象关于农业工人工资的统计资料,就是这样的一些资料,马克思曾利用它们说明英国农业无产者的状况。  

马克思对当时英国的社会统计,主要是对《资本论》中曾广泛利用过的工厂和医务视察员的统计作出了高度的评价,但决不是说,他没有看到,或者没有指出过英国统计的一系列重大的缺点。马克思不止一次指出了英国官方统计中极重要的缺点和粗制滥造。当时的英国工厂立法,明确地把高级的工人,其中一部分人受过科学知识教育,部分人有手艺(工程师,机械师,细木工等)排斥在工厂法的作用范围以外,不承认他们是工厂的工人,另一方面,议会发表的报告又明确地“不但把工程师、机械师等,而且把工厂经理、店员、信差、仓库管理员、包装工等,总而言之,把工厂主以外的一切人都列入工厂工人的范畴”。马克思称此为“在统计上有意制造骗局”。[61]由此可见,马克思对他称之为统计上有意制造的这种骗局已经揭露无遗。这种统计的目的在于歪曲工人阶级的人数,用工厂中的从业人员取代了工人的分组,不区分从事工业的产品生产的工人,同时又把一些管理工厂的人与工人列在一起。马克思还指出了资产阶级统计固有的恶习,即它力图缩小失业工人的数目或者甚至于干脆只字不提失业的那些年代。马克思写道,1866年的官方工厂报告就承认,由于人手不够,许多机器不得不停工,单是伦敦一地,1866年下半年,就有8万人到9万人失业。  

马克思还注意到英国统计的另一重大缺陷,没有官方的农业统计。他认为,原因之一就是英国租地农场主顽强抗拒政府的农业统计,他们这些人反对统计他们的投资成果。因此,马克思不得不去利用爱尔兰的农业统计资料,或者利用非官方的有关农业统计资料。对取得必需的英国农业统计资料起阻碍作用的不仅有资本主义农场主,而且还有土地所有者,因为他们对此不感兴趣。马克思写道,“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一小撮大地主从每年国民地租总额中吞掉的庞大数额是太惊人了,以致英国的治国明哲认为,关于地租的分配不宜于提出象利润分配这样的统计资料。”[62]英国统计材料完全不足以用来分析地租,其原因之一也在于此。  

马克思指出了英国统计一系列重要的方法论方面的缺点,特别是它缺乏必要的分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广泛地利用了英国1861年的普查材料,同时,他也揭露了这次普查的下述重大的缺点。普查确定,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总人口是:20066334人,其中房产所有者是360322人,可是,在房产所有者中包括了拥有多座房的大房产主。马克思就此一问题写道:“在这种情形下,很明显,……把小房产所有者撇开,单算大房产所有者,房产所有者对房屋数目和人口数目的比例,就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了。”[63]  

可是英国统计的这些和另一些缺点,并不能阻碍马克思看到那样一个事实:它毕竟是当时较好的统计。虽然它公布的资料,内容上有错误,也存在着缺点,可这些资料在经过适当的批判评价之后,应当而且可以利用的。  

   

5.2.3马克思运用统计分析方法来论证政治经济学中的经济规律  

马克思以统计资料为依据,分析了劳动生产率与工人之间的敌对性。在《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中,马克思指出:“1829年在曼彻斯特36个工厂中有1088个纺纱工人。到1841年纺纱工人总共才只有448人,可是他们所照管的纱锭却比1829年的1088个工人所照管的还要多53353个。假定采用手工劳动的数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相应增长的话,则工人的数量应达1848人;也就是说,技术设备的改进使1100个工人失业。”[64]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描写的用统计表现的资本主义社会一个对立面的情景:“由于机器日益迅速的发展和继续不断的改良,使得无产者的生活地位越来越没有保障”。[65]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的过程中曾经确定在一切生产性农场“资本可变部分的增长,从而就业工人人数的增长,总是同过剩人口的激烈波动,同过剩人口的暂时产生结合在一起,而不管这种产生采取排斥就业工人这个较明显的形式,还是采取使追加的工人人口难于被吸入它的通常水道这个不大明显但作用相同的形式。”[66]马克思援引了英格兰和威尔士人口调查中有关人口的统计资料。1861年与1851年相比,从事农业的人员由2011447人减少到1924110人,即减少87337人。在这10年中,毛纺工业的从业人员由102714人减少到79242人,丝织厂由111940人减少到101678人。但是,虽然生产大为扩大,但人数增加很少,这就意味着就业工人人数相对地大为减少。在这些年份里,制帽工人、制梳工人、蜡烛工人的人数都减少了。他还指出,从1851年到1861年制钉工人由26940人减少到26130人“是由于机器的竞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大量的五、六十年代工业统计资料,证明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机器是以雇佣工人的强大竞争者出现,它随时准备将工人变成“多余的人”。这一切都有力证实了马克思的这一结论:“随着已经执行职能的社会资本量的增长及其增长程度的提高,随着生产规模和所使用的工人人数的扩大,随着他们劳动的生产力的发展,……资本对工人的更大的吸引力和更大的排斥力相互结合的规模不断扩大”。“因此,工人人口本身在生产出资本积累的同时,也以日益扩大的规模生产出使他们自身成为相对过剩人口的手段。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人口规律。”[67]  

马克思极其重视以统计资料说明工人阶级的状况。马克思在1864年所写的《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利用了英国的统计资料。马克思指出,身为当时英国财政大臣的格莱斯顿,“被‘国家进步’的统计数字弄得眼花缭乱”,得意忘形地喊道,全国在842年至1852年的十年中课税收入增加了6%,而1853年至1861年的八年间,其收入增加了20%。可是连格莱斯顿也不得不承认,“财富和实力这样令人陶醉的增长”完全限于有产阶级。马克思又写道:“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另一面吧!”为此,马克思研究了关于财产税的报告。这个报告表明,每年收入在5万英镑以上的人数,从67人增加到80人。另外大约有3000人每年共收入2500万英镑。为了说明资本主义财富和收入的集中,马克思作了这样一个比较:3000个拥有资本和土地的豪绅巨富每年收入的这个大数额(2500万英镑)超过英格兰和威尔士全体农业工人的全年收入总额。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英国的贫困状况统计,一方面他论证了早在五十年代初期做出的结论:贫民的人数“每当危机发生时就增大,每当营业复苏时就减少”,也就是说,“这种贫民人数的增减运动反映着工业周期各阶段的变换。”另一方面,他又论证了自己在1858年做出的结论;官方公布的关于赤贫现象的资料是压低了的数字,“……随着资本的积累,阶级斗争日益发展,工人觉悟日益提高,关于需要救济的贫民实际人数的官方统计也就越来越带有欺骗性”,为了能够理解后面这一点,必须注意到马克思接着写的一段话:“工人是更加憎恶贫民习艺所这种贫民监狱的奴役了。”[68]马克思在考察工资时区分了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马克思指出:“如果一个人每星期的工资是2先令,后来他的工资提高到4先令,那么工资水平提高了100%。若从工资水平提高的观点来看工资这种提高,那么这种提高可以说是很大的,但工资的实际数额——每星期4先令——仍然是极其微小而不能糊口的一种施舍。所以不应当为工资水平提高的动听的百分比所迷惑。我们必须经常这样问:原来的工资是多少?”由此可见,马克思已经注意到,光是一个百分数表示的工资水平提高的标准,是不足以回答有关工资提高的实质问题的。工资水平的上升幅度必须同物价水平变动结合起来才能说明工资的实质。  

马克思在从事经济学研究时,不仅利用了当时可查的大量的统计材料,而且对这些材料进行了深刻的分析。马克思倡导调查方法,为此,他在1880年4月编制了“工人调查表”。[69]1880年4月20日未署名地刊载于法国《社会主义评论》杂志上。 “工人调查表”包括99个问题,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说明企业概况和劳动条件的,共包括29个问题。第二部分是了解工作时间的,包括16个问题。第三部分是说明工资和价格的,共计36个问题。第四部分是关于工会组织、罢工与互助会情况的。共包括18个问题。马克思于1880年11月写信给左尔格时说道,后来这个“调查表”印了大量单行本在法国发行。这些单行本能给专题调查提供材料。  

马克思是统计学方面的行家。他的统计分析方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征,即批判性和革命性。前者体现在他对当时流行的统计方法的批判;后者体现在他的统计方法为揭示客观经济规律,为改造世界服务。马克思统计分析方法既是,又是革命的。  

   

5.3案例分析方法  

    5.3.1“马克思案例”和“马克思定理”的内涵  

    马克思经济学同时也是制度经济学。马克思在进行制度分析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过“外在性”、“产权”等概念,但他用自己的理论逻辑阐释了这些概念的更深刻的含义。例如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剥削,从工人阶级角度而言其实是一种最大的“负外在性”。这种“负外在性”,不外是对工人阶级“产权”的无情侵害。对此,马克思曾这样写道:“社会的财富即执行职能的资本越大,它的增长规模和能力越大,从而无产阶级的绝对数量和他们的劳动生产力越大,产业后备军也就越大。可供支配的劳动力同资本的膨胀力一样,是由同一些原因发展起来的。因此,产业后备军的相对量同财富的力量一同增长。但是同现役劳动军相比,这种后备军越大,常备的过剩人口也就越多,他们的贫困同他们所受的劳动折磨成反比。最后,工人阶级中的贫困阶层和产业后备军越大,官方认为需要救济的贫民也就越多。”[70] 在马克思看来,要消除这种“负外在性”不仅在于明晰工人阶级的“产权”取代资本家阶级的“产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八章里,马克思在分析工作日、研究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论述无产阶级同资本家阶级围绕工作日问题上的斗争时,形成了他自己的“马克思案例”。  

    从形式看,工作日似乎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问题,马克思却认为:“这个问题比罗伯特•皮尔爵士向伯明翰商会提出的有名的问题‘什么是一镑?’不知要重要多少”。[71] 这是因为工作日问题直接关系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阶级的基本经济利益即基本产权。  

    为了具体地说明这个问题并从理论上加以解答,马克思提出了“马克思案例”。马克思认为,按照商品交换规律,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便归他所有。所以,资本家有权利要求工人在一天之内为他做工,从而榨取剩余劳动和绝对剩余价值。但是,资本家对于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的贪欲是没有止境的。马克思说:“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就是增值自身,获取剩余价值,用自已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象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72]所以,资本家总是按资本的本能行事,具有不顾工人死活尽可能延长工作日的强烈欲望。  

    工人也根据商品交换规律,要求一个正常的工作日。因此,面对着资本家尽量延长工作日的举动,工人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向资本家说:“我卖给你的商品和其他普通商品不同,它的使用可以创造价值,而且创造的价值比它本身的价值大。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你才购买它。在你是资本的价值的增值,在我则是劳动力的过多的支出。你和我在市场上只知道一个规律,即商品交换规律。……我一天的劳动力归你使用。但是我必须依靠每天出卖劳动力的价格来逐日再生产劳动力,以便能够重新出卖劳动力。……我明天得象今天一样,在体力、健康和精神的正常状态下来劳动。……你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日,就能在一天内使用掉我三天还恢复不过来的劳动力。你在劳动上这样赚得的,正是我在体力实体上损失的。使用我的劳动力和劫掠我的劳动力完全是两回事。……你使用三天的劳动力,只付给我一天的代价。这是违反我们的契约和商品交换规律的。因此,我要求正常长度的工作日,我这样要求,并不是向你请求,因为在金钱问题上是没有情面可讲的。你可能是一个模范公民,也许还是禁止虐待动物协会的会员,甚至还负有德高望重的名声,但是在你我碰面时你所代表的那个东西里面是没有心脏跳动”。[73]   

    在“马克思案例”中,马克思实际上提出了在古典资本主义运行中所经常出现的一种“外在性”问题,在这里,工人具有正常工作日的产权,资本家具有延长工作日的产权,这一点是非常明晰的。但是工人的产权与资本家的产权界区究竟在哪里分界,这一点则是不明晰的。这种产权界区的模糊,必将造成古典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方面的不畅。如何解决这种产权界区模糊的状态呢?马克思根据古典资本主义经济的实际,提出了“马克思定理”。马克思说,资本家坚持买者的权利,要尽量延长工作日;工人作为劳动的卖者,坚持卖者的权利,要求工作日限制在一个正常的长度内,“于是这里出现了二律背反,权利同权利相对抗,而这两种权利都同样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74] 因此,“马克思定理”的内涵是,如果工人的产权同资本家的产权出现冲突与摩擦,必须依赖产权背后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来明晰二者各自的产权界区。在马克思看来,若工人阶级的力量足够得到满足,那么工人要求正常工作日长度的产权要求就能够得到满足;若资本家阶级的力量足够强大,那么资本家要求延长工作日长度的产权要求就能够得到满足。  

    提出“马克思定理”后,马克思详细分析了上述两种产权界区在资本主义发展史是怎样进行具体界定的,并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指出:“工人必须把他们的头聚在一起,作为一个阶级来强行争得一项国家法律,一个强有力的社会屏障,使自己不致再通过自愿与资本缔结的契约而把自己和后代卖出去送死和受奴役”。[75]也就是说,工人阶级只有团结起来同资本家阶级作坚决斗争,才能争得有一个起码的劳动条件和工作日的法律制度的重新安排,这就是马克思从工人阶级争取正常工作日的角度所作出的基本总结。  

   

    5.3.2科斯案例及科斯定理与“马克思案例”及“马克思定理”比较分析  

    比较一下科斯案例及科斯定理与“马克思案例”及“马克思定理”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不仅有利于我们对以科斯案例及科斯定理等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新范式进行重新定位,而且有利于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对马克思经济学说有更深刻的理解,找回那份曾经有所淡漠的感觉。  

    1、“马克思案例”的科斯解。所谓“马克思案例”的科斯解,就是指运用科斯定理来求解“马克思案例”。根据科斯定理,解决工人要求正常工作日的权利与资本家要求延长工作日的权利之间的利益冲突与摩擦,关键在于界定二者的产权界区。也就是说,第一,假如工人拥有正常工作日的权利,资本家要延长工作日就应该向工人付款,以便使工人愿意延长工作日。第二,假如资本家有延长工作日的权力,工人要求资本家缩短工作日就应该向资本家付费,以便使资本家愿意缩短工作日。根据科斯定理,“马克思案例”求解完毕。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是,在第一种求解过程中,首先由谁来明晰工人具有正常工作日的产权?其次,即使工人拥有正常工作日的产权可以明晰,那么资本家为了延长工作日会购买这种产权吗?最后,即使存在着自由交易的产权市场并且资本家也能够购买这种产权,那么资本家又如何能够保证他占有绝对剩余价值呢?事实上,在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的方式以绝对剩余价值为主要方式的历史阶段中,从来就没有过这种自由交易的产权市场,资本家也从来没有购买过这种产权。在第二种求解过程中,首先,工人拿什么去购买资本家延长工作的产权呢?其次,即使工人能够在产权市场自由购买这种产权,那么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又如何保证呢?最后,即使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可以保证,那么,资本家会出卖延长工作日的产权吗?事实上,在资本家的存在主要靠榨取绝对剩余价值的历史阶段中,资本家从来就没有出卖过延长工作日的产权,工人也从来没有(也不可能)购买过资本家延长工作日的产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案例”要解决的是在工人阶级要求正常工作日的产权与资本家阶级要求延长工作日产权同时都符合商品交换规律情况下的“外在性”问题,这是科斯定理无法加以解决的。可见,把“马克思案例”用科斯定理求解实际上无解。  

    2、科斯案例的马克思解。所谓科斯案例的马克思解,就是运用“马克思定理”求解科斯案例。根据“马克思定理”,解决农场主与火车主之间禁止或自由排放烟火的利益冲突与摩擦,关键在于界定二者在社会集团中的“产权”界区。假如农场主在社会集团中位于统治地位,那么火车主若想自由排放烟火就必须向农场主付费,以便使农场主放弃禁止排放烟火的权利。假如火车主在社会集团中居于统治地位,那么农场主若想自己的树木、庄稼免遭烟火之灾,就必须向火车主付费,以便使火车主放弃自由排放烟火的权利。假如农场主和火车主属于同一社会集团内部的不同阶层,那么解决二者之间利益冲突与摩擦的关键就取决于他们在同一社会集团中的相对地位的高低。可见,把科斯案例用“马克思定理”求解时是有解的。  

    3、科斯案例及科斯定理与“马克思案例”及“马克思定理”的比较  

    第一,科斯和马克思都看到了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产权问题,并且都根据自己的理论体系展开了具有各自特点的产权理论。不同的是,科斯具有明确的产权概念而马克思并没有具体地提出这一概念。从理论的一般发展原则而言,明确的产权概念的提出本来有助于揭示经济运行过程的规律性,但这在科斯和马克思那里却出现了相反的情形。科斯虽然具有产权概念,但以此为基础所展开的理论思路局限于没有根本利益冲突的不同经济主体之间,没有也不可能揭示产权关系背后所隐藏的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关系或者阶级对抗关系,患有自古典经济学以来的所有西方经济学家的通病。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建立产权概念,但他事实上把握住了经济活动中真实的产权关系,并始终注意揭示产权关系背后的、并对产权关系具有决定作用的阶级关系。  

        第二,科斯和马克思都注意到了明晰产权的重要性,认为产权界区模糊必然导致“外在性”,但他们明晰产权的思路是不同的。科斯明晰产权的最终办法是通过自由交易的产权市场,促使产权在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实现自由转移。因而,即使初始的合法权利的配置不合理或不公平,也能够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马克思则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产权都存在一个自由交易的产权市场,并不是所有的产权都能够通过产权市场实现自由交易的。因而,要明晰诸如此类的产权,必须借助于产权主体在社会集团中力量大小的消长关系予以根本解决。  

    第三,科斯和马克思都看到了资源的交易不仅仅只是一种物的交易,更重要的还是一种“社会关系”的交易,从而突破了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把产权这种社会关系排斥于经济分析框架之外的传统范式。但是,科斯等人的突破在于从异端的形式出发,最终实现向古典经济学的复归。马克思的突破在于从异端的形式出发,在吸取古典经济学优秀遗产的基础上,根据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轨迹,实现经济学的革命,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  

    第四,科斯定理和“马克思定理”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科斯定理从本意上讲是如何调合统治集团内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与摩擦,以便让他们结成“真正的共济会团体”。但是,科斯定理在这种阶级糟粕中,渗透着市场深化的合理内核,对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马克思定理讲的是如何维护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这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深化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六章  宏观与微观分析统一的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  

   

马克思经济学没有明确的宏观与微观经济学之分,但马克思经济学却包含丰富的宏观与微观经济思想。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宏观经济问题的分析与微观经济问题的分析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与西方经济学分析方法相比较,马克思宏微观经济分析方法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内涵。  

   

6.1马克思宏观经济分析  

6.1.1马克思宏观经济分析的主要内容  

1、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马克思的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理论,其实质是宏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包括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实物平衡和价值平衡。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使用过“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范畴或概念,然而他在《资本论》中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分析,创立了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平衡的理论。他所揭示的两大部类的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实际上就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总量与结构的平衡关系。马克思认为,社会再生产总过程是社会总产品实物形态的运动和价值形态的运动的统一。在两大部类的交换中伴随着实物的转换,同时发生着价值形式上的转换。I(V+M)实际上是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可变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IIC实际上是以消费资料形式存在的不变资本的价值。经过交换,首先变成的是第一部类生产者手中的消费资料价值和第二部类生产者手中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然后,才各自用自己手中的货币购买所需的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因此I(V+M)能否与IIC进行交换,不仅取决于实物形式上是否适应,而且要看实物形式与价值形式在数量上是否相适应。其中存在一个价值量的平衡问题。  

2、社会总资本供求平衡的实现机制。马克思认为,从广义上说,或从本质上而言,价值规律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具有其内在的同一性,甚至可以说价值规律不过是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规律的另一特殊表现形式而已。他指出:“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必须生产一种使用价值,即满足一种特殊的社会需要,而这种需要的范围在量上是不同的,一种内在的联系把各种不同的需要量连结成一个自然体系;另一方面因为,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76]他还指出:“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相互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有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77]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是讲了价值规律的两个作用,一个是价值规律的微观调控作用,即价值规律决定了每个商品上使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个是价值规律的宏观调控作用,即价值规律决定社会总劳动时间中的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  

3、社会总供求非均衡的原因及条件。在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矛盾必然会引起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从而引发以生产过剩为特征的经济危机。马克思对总供给超过总需求的前提条件和形成原因,作了从抽象到具体的多层次的分析。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考察资本的生产过程时分析了货币作为媒介和支付手段的职能,潜伏着社会供求失衡的可能性。在《资本论》第二卷考察资本的流通过程时,马克思强调了矛盾的可能性将通过资本再生产过程、通过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分离,以进一步发展的形式表现出来。特别是揭示了,固定资本的折旧与更新,以及由此出现的买卖时空的分离以及价格的波动,会破坏再生产的实现条件。  

对外贸易对产品实现危机的扩大。马克思指出,对外贸易对于社会总产品的实现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当再生产的条件遭到破坏时,对外贸易能起一定的“补救作用”。因为,对外贸易“可以增加某个国家的剩余产品能转化的形式和能用来消费的形式”。另一方面,对外贸易增加危机的可能性,助长危机的传播和危机范围的扩大。“整个国家的生产既不是用它的直接需要,也不是用扩大再生产所必需的各种生产要素的分配来衡量。因此,再生产过程并不取决于同一个国家内相互适应的等价物的生产,而是取决于这些等价物在别国市场上的生产,取决于世界市场吸收这些等价物的力量和取决于世界市场的扩大。这样就生产了越来越大的失调的可能性,从而也就是危机的可能性”。[78]  

信用是生产过剩形成的主要杠杆。资本主义制度是再生产过程的全部联系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在这个制度中,信用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信用使社会总资本按需要分配于各个部门得以实现,缩短了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过程,从而极大地促进和加速了生产的发展,扩大了社会的供给,并推进了世界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信用所创造的需求又会和实际的需求脱节,以致形成部分虚假需求,使生产和流通的矛盾、生产和消费的矛盾尖锐化,从而“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79]  

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过剩。在现代史上,真正普遍的周期性的生产过剩危机,是在1825年即英国产业革命即将完成的时期开始的。可以说,没有社会化大生产的形成,也就没有生产过剩的危机。在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一方面,生产具有无限扩大的趋势和实现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生产的目的是资本增殖。当资本增殖受阻时,资本就不会投入生产,就会形成生产过剩。当资本不能实现增殖而被闲置起来,这样,手段和目的就处于对立的地位。“手段——社会生产力的无条件的发展——不断地和现有资本的增殖这个有限的目的发生冲突。”[80]  

4、社会总劳动的分配和控制。这是马克思设想的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未来社会宏观管理的重要特征。在1957-19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有计划分配社会劳动时间是未来社会首要经济规律的思想。马克思认为,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单个人的劳动一开始就成为社会劳动,作为商品交换价值“实体”和“内在尺度”的“劳动时间”,成为分配社会劳动于各个生产部门的直接的“尺度”。这时,“社会必须合理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81]1968年7月,马克思在给路.库格曼的一封信中明确提到:“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2]因此,同样都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经济和未来社会经济,具有相同的“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然性”,但是,它们实现这种比例的社会形式却不相同。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实行有计划地分配社会劳动时间的思想,构成了宏观经济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  

   

6.1.2马克思宏观经济分析的特征  

一、宏观经济理论的制度性  

这是马克思宏观经济理论的突出特点,也是它与西方宏观经济理论最本质的区别。社会物质生活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延续的物质基础,是各种经济理论关注和研究的终极课题。但是现实中的任何社会物质生产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西方宏观经济理论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把社会物质生活中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属性抽象掉,从而把这一活动归结为无制度因素的自然的永恒的过程。马克思宏观经济理论恰恰相反,它极端重视社会生产关系,即制度因素在社会物质生产活动中的作用,始终把它置于整个经济理论的核心地位之上。社会生产关系是现实中社会物质生产活动最本质的东西,将其抽象掉,就不可能科学准确地说明任何现实经济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他还进一步指出:“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行规律。”这里所指的“现代社会”,显然是资本主义社会。这说明马克思宏观经济理论所研究的,是现实的、活生生的、在一定的具体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发展变化的经济形态,而不是虚无的、飘渺的、非历史的、永恒的社会。即使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研究,马克思也是把它严格地限定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对其进行谨慎地原则性探讨,并使这种探讨建立在现实的经济发展趋势之上,而不致形成毫无根据的空想。这较西方宏观经济理论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  

二、宏观经济理论的整体性  

在马克思看来,微观经济是宏观经济的基础,宏观经济的运动是由微观经济中众多的个体细胞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错综复杂的运动综合而成。因此,要想解释宏观经济现象,必须对微观经济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把握,在此基础上才可能对宏观经济进行研究与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第一句话便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可以说,马克思的整个宏观经济理论,就是建立在对商品——这个微观经济的元素或细胞的分析之上的。  

马克思宏观经济理论中最为精彩和经典的部分,是他的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这一理论最为典型地体现了马克思宏观经济理论整体性的这一特点。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资本的运动,由社会资本的各个独立部分的运动的总和,即各个单个资本的周转的总和构成。”因此,他在分析社会总资本的运行前,首先从微观上用二个整篇的篇幅,分析了单个资本的循环与周转。然后在此基础上,他才浓笔重墨从宏观的角度,对社会总资本运动进行了极为精辟深刻的分析,从而完成了他的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显然,没有对微观经济运行的详尽分析,马克思不可能建立起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同时,我们看到,逻辑的严密性已经把资本循环理论、资本周转理论以及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融为一体,使他们之间达到这样一种密不可分的程度:离开了对单个资本运动的分析,社会总资本的运动就会变得不可理解,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就会失去理论的支撑,进而失去其完整性和科学性。  

   

6.1.3马克思总供求模型与西方经济学总供求模型的比较  

    马克思再生产的供求分析是以下列假定条件为前提的。首先,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以不存在政府干预和对外贸易为假定条件。其次,在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中,货币只是作为交易的媒介而起作用,货币市场对商品市场没有实质影响。最后,马克思再生产理论尽管包含有劳动力的再生产问题,但鉴于产业后备军经常存在的这事实,没有将劳动市场引入再生产图式。因此,马克思再生产理论中的总供求模型,实际上是只包含一个市场,两个部门的总供求模型。它类似于西方经济学中简单的两部门收入——支出模型。所以,我们所比较的,实际上是马克思的总供求模型与西方宏观经济学的两部门收入——支出模型。为了节省篇幅,我们也不考虑没有积累或储蓄的情况。  

    根据马克思的总供求模型,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是,社会产品的总供给必须等于总需求,用公式表示就是:  

    I(C+V+M)+II(C+V+M)=I(C+ΔC)+II(C+ΔC)+I(V+ΔV+ m/x)+II(V+ΔV+m/x)  

    根据西方经济学的总供求模型,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是:国民收入的总供给必须等于总需求。其中,国民收入的总供给由消费(C)和储蓄(S)两部分构成,国民收入的总需求由消费(C)和投资(I)两部分构成。这样,国民收入均衡的条件又可表示为消费加储蓄等于消费加投资,用公式表示就是:  

    C+S=C+I  

    马克思总供求模型与西方宏观经济学总供求模型的共同点是显而易见的,如它们都以国民经济的总量为研究对象,都采用总量分析法,都以总供求均衡为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在西方经济学中,国民收入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均包含消费的因素,这一因素是可以消去的。因此,总供给等于总需求,又可以等价地表述为储蓄等于投资,或者用公式表示为S=I。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在马克思的再生产图式中,社会产品总供给等于总需求,是否也可以等价地表述为储蓄等于投资呢?回答是肯定的。我们不难证明这一点,设社会产品的总供求均衡,则有  

I(C+V+m)+II(C+V+m)=I(C+ΔC)+II(C+ΔC)+I(V+ΔV+ m/x)+II(V+ΔV+m/x )将公式两边同时减去I(C+V)+II(C+V)并整理,即可得I(m-m/x)+II(m-m/x)=I(ΔC+ΔV)+I(ΔC+ΔV)。公式左边表示两大部分类剩余价值中用于积累的部分,即总储蓄,公式右边表示两大部类追加的资本总量,即总投资。故上式表示总储蓄等于总投资。这说明,当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社会产品总供给等于总需求时,总储蓄必等于总投资。  

    另一方面,马克思总供求模型与西方经济学总供求模型的差别也是十分明显的。除理论基础不同外,主要的差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分析的出发点不同。马克思总供求模型的出发点是社会总产品。社会产品从价值上看由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三部分构成,从实物上看由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部分构成。这样,通过对社会产品总供求均衡条件的分析,就可以说明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即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而西方经济学总供求模型的出发点是国民收入。国民收入从价值上看是最终收入,即生产要素的报酬,它由工资、利息、地租和利润四个部分构成。如果不考虑生产概念的差别,则国民收入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V+M),它不包括中间收入的价值,即马克思所说的不变资本价值C。从实物上看,国民收入也是最终产品。如果不考虑储蓄和投资的因素,则国民收入仅由消费物品构成。如果考虑储蓄和投资的因素,则国民收入除包括消费物品外,还包括一部分用于投资的资本物品,但不管是否考虑储蓄和投资的因素,国民收入中始终不包括中间产品,即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在国民收入核算中,为了避免重复计算而把中间产品排除在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之外则是错误。这是因为,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如果缺少了中间产品,则不但社会生产失去了必要的物质条件,而且最终品的顺利实现也将变得不可能。如前所述,最终产品的实现和中间产品的实现是联系在一起的,不能抛开中间产品来谈最终产品的实现问题。如果没有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之间的交换,最终产品的实现就会遇到困难。  

    第二,包含的内容不同。马克思总供求分析的出发点是社会产品,社会产品既包括最终产品,又包括中间产品。因此,马克思所指的总供求均衡,不仅意味着中间产品的供求均衡。西方经济学总供求分析的出发点是国民收入,而国民收入仅仅包括最终产品(不考虑折旧的因素)。所以,西方经济学所说的总供求均衡,仅仅意味着最终产品的供求均衡。而最终产品的供求均衡,并不意味着中间产品的供求也均衡。因此,西方经济学的总供求分析是不全面的。此外,马克思的总供求分析是与结构分析结合在一起的。马克思所说的总供求均衡,同时也意味着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从而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而西方经济学的总量分析是与结构分析无关的。在西方经济学看来,由于总供给和总需求均包含消费的因素,故可将其消去。于是,总供求均衡又可等价地表述为储蓄与投资的均衡。然而,总供给一方的消费是指消费品的供给,总需求一方的消费是指消费品的需求。从总供给和总需求中同时消去消费,必须以消费品的供给等于需求为前提。事实上两者并不一定相等。西方经济学认为,消费品供求不一致的问题,可通过企业存货的调整来解决。设总供给量为100单位货币,其中消费品供给50单位,投资品供给50单位。总需求量为100单位货币,其中消费品40单位,投资品需求60单位,或者相反,消费品需求60单位,投资品需求40单位。在前一场合,会有10单位消费品卖不出去,这卖不出去的10单位消费品将变为企业存货,投资因此增加10单位。在后一场合,由于消费品需求比供给多去10单位,企业存货将减少10单位,消费品供给因此增加10单位。在上述两种场合,通过企业存货的调整。消费品和投资品各自的供求最终达于均衡。这种解释是站不住脚的。在前一场合,卖不出去的10单位消费品最终变成企业的存货投资,但消费品供给的减少和投资品需求的增加都不是企业所意愿的。在后一场合,供不应求的消费品最终由企业存货投资的减少来弥补,但消费品供给的增加和投资品需求的减少也都不是企业所意愿的。因此,通过存货的调整所实现的均衡,只是一种事后的或非意愿的均衡,而不是事前的或意愿的均衡。这说明,总量分析如果离开了结构分析,将变成一种纯粹的数字游戏。  

    第三,分析时期的长短不同。在马克思的总供求模型中,投资具有两重性质。投资或增加的资本当然用于购买追加的生产要素的,因而属于总需求的一部分。然而,投资的增加也意味着所购买的生产要素的增加。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以后,这些生产要素就会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因此,投资的增加也意味着总需求的增加。不过,作为总需求的投资和作为总供给的投资,所涉及的时期是不同的。从短期看,投资是总需求,从长期看,投资是总供给。马克思对投资的分析,是在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理论中进行的。换句话说,在马克思那里,投资的增加是与生产规模的扩大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的总供求分析,不仅要说明总产量的短期决定,而且是说明总产量的长期增长。因此,马克思的总供求模型同时具有长期分析的意义。在西方国民收入决定理论中,投资只是总需求的一部分,其总供求模型只限于说明总产量水平和价格水平的短期决定。至于生产规模的扩大或总产量的长期增长,那是增长理论的研究对象。所以,西方经济学的总供求模型属于短期分析。  

   

6.2马克思微观经济分析  

6.2.1马克思微观经济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制度与产权结构  

企业制度与产权结构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马克思总是将二者联系在一起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于企业制度,马克思主要分析和研究了如下几种形式,即单一业主制、股份制、合作制。在《资本论》中,他首先研究的是单一业主制。单一业主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最初形式,在理论分析中,它自然是逻辑的起点。所谓单一业主制,是资本家独资兴办、独立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在这里,资本家既是资本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他具有充分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所考察的就是这类企业。  

    在这一企业制度下,由于企业是资本家独资兴办的,同一个资本家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所以,资本对同一个资本家来说,既是所有权资本又是职能资本。财产所有权在这里处于完全的统一与一致中,不存在任何分离的痕迹,统统都为同一个资本家所有。  

    后来,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自身的运动,使原有的企业组织形式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求了,需要有新的形式来代替。同时,还由于竞争规律的作用和信用事业的发展,使用权资本不断集中。这样,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就应运而生了,这就是股份制。股份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比较典型的一种企业制度。它的出现在企业制度的演进中引发了一次深刻的革命。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的成立所导致的结果是:第一,“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第二,资本社会化了,它“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83]  

    企业制度的变革,引起了产权结构的变化。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的创立,使“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84]这样一来,这个资本的所有权就相应发生分解,变为法律上的所有权和经济上的所有权这种二重存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就是资本的原始所有权,或终极所有权;经济上的所有权,就是对资本的实际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这二权,在股份公司存在的情况下,被分属于不同的主体。前者属于投资,或股东;后者属于公司。在股份公司内,由于董事会不直接经营这些资本,而是由被聘请的经理人员具体指挥营运。于是,经济上的所有权又被分解为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这样两个方面。经过这样几次分解,所有权这东西,就被分解为三种形式,并分属于三个主体。这就是:投资者享有终极所有权,董事会占有法人财产权,经理人员握有经营权。这是股份制条件下的产权结构状况。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分析和研究了企业的合作制形成,或合作制企业。这种企业,是合作者以资金、劳动入股共同创立并实行合作经营、平等分配企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此作了充分的肯定与高度的评价。他指出:这种企业,是“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在这里,资本对劳动的对立已经被抛弃,“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使用自己的劳动增殖。”[85]在合作制企业里产权结构又有了新的形式。在这里联合起来的工人直接享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二权在这里也处于完全的统一与一致中。  

二、市场机制与供求关系  

供给与需求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是微观经济学的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不仅对其作了质与量的规定,而且还分析了它们内在的本质联系及其阶级实质,创立了真正供求原理。  

    什么是供给,什么是需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所谓“供给量,就是处在市场上的产品,或者能够提供给市场的产品”。[86]由于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的统一,所以,处在市场上的商品,不仅是一定的使用价值量,而且还是一定的价值量。然而,这些商品在其使用价值量和价值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它们可以是一个较大的量,也可以是一个较小的量。马克思指出:“在市场上现在的物品量和这些物品的市场价值之间只有这样一种联系:在一定的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制造一定量的物品,都需要一定量的社会劳动时间,尽管这个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是完全不同的。”[87]  

    至于什么是需求,马克思指出:所谓需求,就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对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需求。这种需求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一定量的规定。这种量的规定当然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个可变的富有弹性的量。马克思指出:“在需求方面,看来存在着某种数量的一定需要,要满足这种需要,就要求市场上有一定量的某种物品。但是,从量的规定性来说,这种需求具有很大伸缩性和变动性,它的固定性是一种假象。”[88]另外,这种需求在量的方面还有一种受一定支付能力制约的需求永远是不会有的。所以,马克思指出:“既然社会要满足需要,并为此目的的而生产某种物品,它就必须为这种物品进行支付。事实上,因为商品生产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的,所以,社会购买这些物品的方法,就是把它所能利用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用来生产这些物品,也就是说,用该社会所能支配的劳动时间的一定量来购买这些物品。”[89]  

    马克思认为,供给和需求,是市场上客观存在的两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力量。总的说来,总是供给决定需求。因为需求不信纸就其质还是量,都是由供给来决定的。另外,需求的变动(其质、量和结构)也都是由供给决定的。但是在另一方面,需求又影响供给,反作用于供给。因为需求始终只能是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需求,需求者手中货币的多少无论如何都是一种绝对的限制。这样,供给的多少自然就决定于这个货币的量了。由于需求具有一定弹性或伸缩性,也就决定了供求之间总是处于不断变动之中。这种变动将影响价格对价值的不断偏离而上下波动。反过来,价格对价值的这种偏离与波动又使供求关系得到调整和调节,进而使它们超于平衡。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为了找出供求变动的实际趋势,就要在一定程度上把这种趋势确定下来。因为各式各样的不平衡具有相互对立的性质,并且因为这些不平衡会彼此接连不断地发生,所以它们会由它们的相反的方向,由它们相互之间的矛盾而相互平衡。”[90]供给和需求之间之所以能始终处在经常的偏离,而又不断回归的变动趋势中,只是因为它们之间有着一种内在的本质的联系。这就是马克思告诉我们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社会所能分配的劳动总量是一致的、等一的。  

    马克思还认为,供给和需求的关系,说到底还是一定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表现。他指出:“调节需求原则的东西,本质上是由不同阶级的相互关系和他们各自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因而也就是,第一是由剩余价值和工资的比率所决定的,第二是由剩余价值所分成的不同部分(利润、利息、地租、赋税等等)的比率决定的”。所以,“这里再一次表明,在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得到说明以前,供求关系绝对不能说明什么问题。”[91]可见,供求关系不仅是供求双方对一定社会产品的量的规定,而且还是供求双方对社会劳动时间的一定分配关系,甚至更是社会各阶级经济利益关系的表现。  

三、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  

马克思认为,价值并不是人的某种想象的存在,而是一般人类劳动这个共同的社会褓的结晶。它不仅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而且还有一定的量的规定。那么,这个量又是如何规定的呢?马克思认为,就单个商品而言,它的价值量,就是由生产或再生产这一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如果考察的对象不是单个商品,而是一个部门总商品。那么,它们的价值量又该如何确定呢?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作出了如下的规定。第一,如果市场上的现有商品中,有“很大数量是在大致相同的正常社会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因而社会价值同时就是这个很大数量的商品由以构成的各个商品的个别价值。这里,如果这些商品中有一个较小的部分的生产条件低于这些条件,而另一个较小的部分的生产条件高于这些条件,因而一部分的个别价值大于大部分商品的中等价值,另一部分的个别价值小于这种中等价值,如果这两端互相平衡,从而使属于这两端的商品的平均价值同属于中间的大量商品的价值相等,那么,市场价值就会由中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来决定。”  

    第二,“假定投在市场上的该商品的总量仍旧不变,然而在较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价值,不能由较好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来平衡,……那么,市场价值或社会价值就由在较坏条件下生产的大量商品来调节。”  

    第三,“假定在高于中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量,大大超过在较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量,甚至同中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量相比也构成一个相当大的量;那么,市场价值就由在最好条件下生产的那部分商品来调节。”[92]  

    关于价值实现,从商品形态的变化来看,就是W-G,即卖。价值实现,对商品生产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马克思称它是“惊险的跳跃”。还说:“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93]那么,商品生产者如何才能实现其商品的价值呢?对此,马克思作了详细的分析与说明。第一,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必须在有用形式上耗费,商品对货币所有者必须有用;第二,某一商品以及可替代产品的生产,必须在社会总的必要劳动时间一定比例的规定限额内,二者必须恰好相等;第三,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必须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一致,即商品的个别价值必须与其社会价值相一致。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分析和研究了价值的实现方式,即价格。马克思指出,价值是物化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它既不能独立存在,又不能独立表现。所以,价值的实现必须借助于价格这种形式。他还认为,价格作为一种外在东西,必然会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而与价值发生偏离,与其价值量相比,有时较大,有时又较小。所以,“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马克思指出:“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相反地,却使这种形式成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94]  

   

6.2.2马克思微观经济分析的特征  

一、突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决定性作用  

    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历来都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而又敏感的问题。所以,一些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总是力图回避这一问题。因为他们懂得,生产资料这一东西就在他们所属的资产阶级的手里,如果过多地如实地去研究这一问题,势必会过早地唤起无产阶级的觉醒,自然是一种致命的威胁。  

    马克思作为无产阶级的思想先哲和革命导师,对于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丝毫不比资产阶级学者们差。他始终抓住这一问题不放,并且把它放到第一重要的位置上。他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实际上就是生产条件本身的一种分配问题,也就是人们围绕生产资料为谁所有这一中心而形成的一系列相互关系。他指出:“在分配是产品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95]另外,马克思还结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性质来阐述所有制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实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最后,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96]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资料所有制,无论从何种意义上看都是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重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决定作用,这正是马克思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的又一根本区别。  

二、以劳动价值理论为理论基础  

    价值理论,不论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都是一个重要内容,而且还是整个经济学的理论基础。然而,同是强调一个价值理论,却有科学与庸俗之分。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里,价值理论大都是建立在所谓的供求论、效用论、要素论基础上的,根本不能回答价值是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即使有些人提出了劳动价值理论,但是由于他们的阶级和时代的局限,同样不能回答有关价值理论的一些根本性问题。这些资产阶级学者们的微观经济学乃至他们的全部经济理论,都是建立在这种庸俗的、或欠价值理论基础上的。  

    马克思的微观经济学乃至他的全部经济理论都是建立在完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资本论》作为一个宏大的经济学体系,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了这一社会生产方式的各个方面与各个运动环节。这一理论体系以商品货币开篇,说明了什么是价值、什么劳动形成价值,这种劳动为什么要形成价值,以及如何形成价值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从而创立了劳动价值理论。  

    劳动价值理论的确立,为马克思整个经济科学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就是在这一科学理论的基础上来展开他对微观和宏观经济问题的研究以及对一系列科学范畴与规律的说明的。  

    三、把微观经济问题置于宏观经济运行中进行研究,达到微观与宏观的统一  

    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里,由于其世界观方面的原因,使他们对微观和宏观经济问题的研究往往都是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因此,在理论上,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也就作为两种不同的学说相互对立着。即使是在当代,有些学者也试图把它们融合起来,但是,其结果仍然是两张皮,缺乏内在的本质联系和相互结合的机理。马克思则不同。他认为,人们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一种社会行为或社会过程。即使是一个企业或个人,也不例外。特别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更是如此。因此,他在研究任何一种微观经济活动时,都要把它置于社会之中,用社会的观点、全局的观点来认识和处理。另外,他在研究任何一种宏观经济问题时,又总是不脱离微观经济问题,所以,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的研究正是这样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例如,关于价值决定、价值实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与变动、社会总产品的实现及固定资本更新等问题的研究无不如此。在《资本论》中,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在理论上总是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而决不是如资产阶级经济学那样,两张皮式地将这两部分理论摆在人们面前。  

    马克思微观经济学的上述特点,使它成为真正微观经济学。这是马克思同时代、乃至今天任何一个西方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都无法比拟的。  

   

    6.3马克思的失业理论的方法论特征  

     要了解马克思的失业理论的方法论特征,最好的方法莫过于把它同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失业理论加以比较。与资本有机构成理论不同,失业理论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专有的,西方学院派经济学和非学院派经济学几乎都有自己的失业理论。我们的任务不是去研究各个学派的各种复杂而具体的观点和方法,而只是在探讨马克思失业理论的方法论特征的限度内,把它同西方经济学的两种最基本的失业理论作一简要的比较。  

    20世纪30年代以前,在西方学院派经济学中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失业理论是古典学派和新古典学派的失业理论。这种理论可以追溯到古典学派的奠基人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斯密的著作几乎没有谈到失业问题,他相信资本主义财富的不断增长保证对劳动的需求不断增加,市场的自发调节也必然使劳动达到供求上的均衡,因而充分就业是经济生活中的正常状态。李嘉图则认为,工资是劳动的市场价格,决定于劳动市场上的供求状况;工资的变动反过来调节劳动人口的供给,使劳动的市场价格趋向于符合劳动的自然价格(即劳动者的生产费用)。由于工资对劳动力供求的这种自发调节,当然不会有长时期的严重失业。他还信奉工资基金理论,确信劳动的自然价格由社会现存的消费品供应与工人及其家属的数量之比来决定,因而只会影响工人的生活水平而不会影响工人的就业状况。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三版中,李嘉图接受了巴顿的思想,承认机器的采用可能造成工人失业,对劳动阶级有害。但他同时又强调,不能由此推论机器的采用不应加以鼓励。购买机器的资本通常从利润的积累中提供,而不是从现有的用途中转移出来;从根本上看,使用机器会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和加速积累,从而扩大投资和对劳动的需求,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他在有关采用机器的经济后果方面的某些观点的变化,并没有根本改变他的就业理论。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经济学,继承了古典学派的传统,几乎没有对失业问题给予严重的注意,他们仍然把充分就业看作经济上的常规。新古典派就业理论的基础实际上是萨伊定律,即商品的供给会创造对商品自身的需求。依据萨伊定律,出卖商品所得到的货币收入,必然用来购买商品。如一部分收入不用于消费,则会通过储蓄转化为投资,因而生产资源归根到底都会得到充分利用,不是生产消费品便是生产资本品。如果出现工人失业,那主要是由于工资未能按照价格水平的变化进行调整,只要降低工资率,便会降低成本和价格,提高需求和产量,保证充分就业。总之,资本主义经济必然趋向于充分就业均衡,除磨擦性失业外,非自愿失业是不可能长期存在的。  

    古典和新古典派失业理论的核心,在于否认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失业的内在必然性。它在方法论上的第一个特征,是抹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各种矛盾,崇拜私人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作用。按照这种理论,卖和买,供给和需求,生产和消费,都是直接同一的;即或有暂时的脱节,通过利息率和工资率的自动调整,即可恢复均衡,从而也不会有生产资源和劳动资源的长期闲置。这种理论确实很美妙,但可惜的是,与资本主义现实相距太远,它不仅抹杀了资本主义关系,甚至忽视了商品货币关系。难怪凯恩斯批评说:“经济学可以根据实物交换情形,完成生产论与就业论,然后再敷衍塞责,引入货币——这就是经典学派传统之现代说法。”其实,马克思早已揭示了这种方法论的错误。他在抨击穆勒和萨伊关于“买和卖之间的形而上学的平衡”的说法时指出:“经济学辩护士的方法有两个特征。第一,简单地抽去商品流通和直接的产品交换之间的区别,把二者等同起来。第二,企图把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商品流通所产生的简单关系,从而否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矛盾。”马克思的方法与此根本不同。他的着眼点恰恰在于商品经济的一般矛盾和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殊矛盾的交织,并从这种矛盾的对抗性质中揭示出资本主义危机和失业的经济根源。  

    古典和新古典派失业理论在方法论上的第二个特征,是强调供给方面而忽视需求方面。他们从萨伊定律出发,认定供给创造需求,从而认为不论产量和就业量处于何种水平,社会产量的总需求恒等于其总供给,故而除劳动的边际负效用制约着就业量之最高限度外,无其他力量阻碍充分就业。这种把总需求仅仅看作是总供给的派生物,无视需求本身的某些独立决定因素,否认需求方面可能具有的对产量的限制作用的观点,必然导致否认失业的存在。凯恩斯正确指出:“总需求函数可置勿论,——这是李嘉图经济学之基本观念。百余年以来,我们所领教的经济学,都是以此观念为基础。”与古典或新古典学派不同,马克思的方法是基于分析生产和消费、供给和需求的统一与矛盾。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生产,而生产和销售是两个互相依赖而又相对独立的经济过程,各自受不同因素的制约。“直接剥削的条件和实现这种剥削的条件,不是一回事。二者不仅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开的,而且在概念上也是分开的。前者只受社会生产力的限制,后者受不同生产部门的比例和社会消费力的限制。”在涉及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这个关于失业的核心问题时,马克思着重分析的恰恰是需求方面而不是供给方面。他从剩余价值生产的实质推导出资本对劳动力需求相对下降的趋势,并所它看作是资本主义失业存在的根本原因和决定失业规模的基本因素。  

    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使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凯恩斯对古典和新古典派的宏观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提出了自己的就业理论和就业政策,在资产阶级正统经济学中实现了一个革命。凯恩斯断然否定资本主义的市场调节机制会自动保持整经济实现充分就业均衡。他认为,在就业不足时,降低工资率的主要影响是削减总需求,这不是增加就业的有效办法;有效办法应是提高直接决定产量水平从而就业水平的社会总需求。而利息率的降低,在转化储蓄为投资过程中虽有一定作用,但投资更受到利润预期的影响,因而降低利率并不一定能刺激投资增长达到保证充分就业的水平。在凯恩斯看来,决定产量和就业水平的直接因素,是社会总有效需求,它由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两部分组成。在资本主义经济自发运行条件下,若干规律必然造成总量有效需求不足。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在国民收入增长时消费的增长落后于储蓄的增长,造成消费需求不足,为弥补消费需求与充分就业产量水平的差距,储蓄必须转化为投资以提供足够的投资需求。但由于“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使人们预期利润率下降,“灵活偏好”规律和货币数量偏低又造成利息率过高,结果是储蓄并不能全部转化为投资,形成投资需求不足。因此,总量需求低于总量供给是一种常态,经济通常只能在低于充分就业条件下实现均衡。萧条和失业根源于经济制度本身的缺陷。除非有政府合理的政策干预,资本主义经济不能自动实现充分就业。  

    和新古典学派相比较,凯恩斯失业理论的第一个特点是强调需求方面而忽视供给方面。他断定萧条的失业的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研究影响总量需求的各种规律和因素上。他认为投资不足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的主要因素,只要政府采取适当的金融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刺激投资,萧条和失业即可避免。但是他忽略了,投资行为虽有扩大需求和缓和销售困难的作用,也有扩大产品供给和加剧销售困难的后果。多马关于“投资过程二重性”的分析,正是针对凯恩斯论点的上述缺陷而提出的。多马的下述说法完全正确:“私人资本主义的显著特征是,当失业是它的实际收入和它的生产能力之间差额的函数时,趋于提高国民收入的标准措施(即投资)也扩大生产能力。……就业失业问题来看,投资一方面可以医治疾病,但同时也会引起将来更大的疾病。”[97]马克思坚决反对各种投资不足论的危机理论或失业理论。他在分析危机时其信用紧缩所造成的错觉时明确指出:“如果认为这种情况是由于生产资本的缺乏造成的,那就大错特错了。正好在这个时候,生产资本是过剩了。”[98]马克思把资本过剩和人口过剩看作是一对孪生兄弟,认为“资本的这种过剩是由引起相对过剩人口的同一些情况产生的,因而是相对过剩人口的补充现象,虽然二者处在对立的两极上:一方面是失业的资本,另一方面是失业的工人人口。”[99]  

    凯恩斯失业理论的第二个特点,是它的相对静态的分析方法。凯恩斯的储蓄——投资分析,是一种短期的静态的分析,舍象了技术进步和生产率变化这个最重要的经济因素。马克思的失业理论则是一种长期动态分析,在考察各种经济变量的关系时,特别注意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变化等因素,并把在此基础上所发生的资本构成的变化,看作生产相对过剩人口的直接原因。对于凯恩斯经济理论的这种静态分析特征,甚至一些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如哈罗德等也早已看到。他们批评这种短期静态分析方法的缺陷,主张把凯恩斯理论长期化动态化,力图建立动态经济学,提出各种经济增长的理论与模型。当然,西方的动态经济理论,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宏观动态分析,在目的和方法上也是根本不同的。但西方动态经济理论的发展本身,终究从一个方面说明了凯恩斯理论在方法上的局限性。  

    凯恩斯失业理论的第三个特点,是他的经济分析主要不是立足于制度因素而是立足于心理因素。他把就业不足归因于有效需求不足,把有效需求不足归因于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不足,把消费需求不足归因于心理上的消费倾向递减规律,把投资不足归因于心理上的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和利息率偏高,把利息率偏高归因于心理上的灵活偏好规律和货币数量不足。这样,“三个基本心理因素,即心理上的消费倾向,心理上的灵活偏好,以及心理上对资产未来收益之预期”,便成为主要的“最后自变数”,它们连同工资单位及货币数量,“决定国民所得与就业数量”。[100]在凯恩斯的分析中,资本主义制度的特殊性,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一概被抹杀了。这种方法不仅与马克思主义根本不同,甚至也不同于一些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分析。例如霍布森也主张消费不足论,但他却把消费不足看作是资本主义分配制度不公允的必然结果,而凯恩斯却把消费不足归之于消费倾向这类先验的人性。马克思的失业理论摒弃任何主观心理分析方法,它从客观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在矛盾,推导出资本主义失业的必然性和根源。这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必然得出两种不同的结论。凯恩斯固然承认非自愿失业靠资本主义经济自行调节无法避免,但却认为可以通过政府的合理政策干预而救治。马克思则把失业看作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痼疾,只能与这个制度共存亡。  

    凯恩斯主义理论及其政策由于帮助资本主义世界渡过了30年代大萧条,并在战后实现了近20年的经济繁荣而风行一时,但自70年代出现滞涨局面和大规模失业以来,已受到越来越多的怀疑和批评。在这种背景下,不仅正统经济学中新古典派理论在新自由主义或货币学派等形式下重新流行起来,而且非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又一次得以复兴。  


第七章 马克思经济学方法的诠释  

   

马克思经济学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自马克思经济学诞生时起,就受到社会科学界的广泛关注。国内外学术界对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从来没有停止过。这其中就包括了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发展而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所作的诠释。  

   

7.1经济均衡分析  

马克思广泛使用了经济均衡分析方法,提出了丰富的经济均衡思想。马克思的经济均衡思想可以划分为三类:纯粹经济均衡、商品经济均衡(包括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演化的商品经济均衡)、资本主义经济均衡。  

   

7.1.1纯粹经济均衡  

纯粹经济均衡是马克思提出的第一类经济均衡。之所以说它纯粹,是因为它除了假定经济主体行为与资源配置没有矛盾、供给与需要相一致以外,别无任何因素可以对它产生影响。市场价格调整以及经济主体对价格调整的反应,竞争过程的波动以及资本主义经济追求最大化利润的动机,都被抽象掉了.在这个高度抽象的前提下,经济均衡就表现为社会总劳动的一种合理配置。这时,花费在每一产品上的时间,都成为社会总劳动的均匀的可除部分,即使劳动复杂程度不是均匀的,通过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倍加换算,同样可以达到均匀可除。而产出的产品数量又正好同社会对它的需要量相等。作为社会总劳动不同存在形态的经济资源,在投入与产出、供给与需要上统统达到均衡。  

通过劳动两重性,把一般生产过程同“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的商品生产过程,以及同“作为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分开,这是马克思经济学的一大分析特色。由此,在理论分析的每个环节上,他可以同时揭示由社会生产力、经济运行方式和社会经济形态等不同方面表现出来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多种特征,既区别于市场价格自由调节的“商品生产者的无规则的任意行动”,又区别于资本主义经济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纯粹经济均衡构成资本主义经济均衡的物质基础,要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均衡问题,就必须揭示纯粹经济均衡的要求。  

仅以马克思关于社会再生产问题的分析为例.马克思把整个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从社会总产品实现的角度,揭示社会再生产正常运行的条件,用高度抽象而简明的公式,说明两部类之间物质结构的均衡关系和价值总量的均衡关系。公式中虽有交换行为,但价格不起作用,价值补偿和使用价值替换没有障碍,公式中的c、v、m虽以资本主义生产为背景,但资本增殖摆脱利润最大化和竞争行为的影响,资本总量和剩余价值总量合乎比例地分配在两大部类各生产环节和各经济主体之间,因而我们可以把社会再生产实现条件的各种公式,当成一套标准的纯粹经济均衡模型。另外一点也很重要,因为再生产公式细及固定资本更新和可变资本追加条件下的均衡,以及货币材料再生产、货币贮藏和货币流通条件下的均衡,所以它既可以承纳单个资本主义企业内部劳动力与物质资本的比例关系,又可以引出包括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等在内的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资本关系,因而我们可以把这些公式,看作纯粹均衡思想的缩影。  

由于马克思总把资本主义不能很好地实现纯粹经济均衡视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违背生产力性质的一种表现,并认为社会主义可以通过计划化方式实现纯粹经济均衡,致使传统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理论,一向把计划经济均衡直接等同于纯粹经济均衡。这无疑是一种理论偏颇。计划调节不是不可以达到纯粹均衡,但计划调节并不总是可以达到纯粹经济均衡,计划经济均衡和纯粹经济均衡并不是一回事。  

构成西方经济学一般基础的均衡价格论,以效用价值论为基础,以价格调整及行为人对价格调整的反应为条件,以供求相等为终点。它没有也不可能说明纳粹经济均衡。因为纯粹经济均衡是在抽象掉市场关系,或者说,是在供求不发生作用或作用等于零时才进入分析的,它是隐藏在供求相等背后的一种劳动均衡。均衡价格论没有达到这一抽象力。  

   

7.1.2商品经济均衡  

马克思经济均衡思想的第二种类型,是商品经济均衡,以及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演化的商品经济均衡.这种均衡在其描述性分析上,与瓦尔拉均衡具有相同的特征。第一,供求相等;第二,价格调整为主要调节手段;第三,行为人主要对价格信号作反应。但这种均衡在其规范性分析上,却包含瓦尔拉均衡所没有的深刻内容。与纯粹经济均衡不同,商品经济均衡的条件进一步具体化了。  

我们先从马克思的描述性分析来看商品经济均衡.因为资本主义内在规律不能由供求力量说明,所以马克思基本上是在供求相等的假定条件下,研究这种内在规律的,这使他撇开由供求变动引起的假象,那么供求相等是怎样达到的呢?这又离不开市场价格调整及行为主体对价格调整作出的反应。马克思揭示了供给、需求同价格之间的反函数关系,“说到需求,那是很清楚的,因为需求按照和价格相反的方向变动,如果价格跌落,需求就增加,相反,价格提高,需求就减少”,“如果需求减少,因而市场价格降低,结果资本就会被抽走,这样,供给就会减少。”[101]并且。马克思还把供给、需求和价格之间的关系同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关系联系起来。“社会对麻布的需求,象对其他各种东西的需求一样,是有限度的。如果他的竞争者已经满足了这种需要,那我们这位朋友(麻布生产者——引者)的产品就成为多余的、过剩的,因而是无用的了。”[102]超过社会需要的产品将在其产品效用上被证明是多余的,超过部分供大于求,意味着个别劳动的浪费。买者不愿意以其个别劳动的货币表现——个别价格购买,迫使卖者只能以低于其个别价值的社会价值及货币表现——社会价格出售,这时买者愿意购买,卖者愿意出售的价格,就是供求变动的稳定点。马克思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即为此说,他在新古典学派之前,就已把均衡价格问题说清了。  

由价格调整和行为人对价格调整之反应而达到供求一致的过程,不仅是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界定过程,同时也是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显现过程。这在市场价值上表现的最明显。第一,当“需求恰好大到足够按这样确定的价值吸收全部商品”时,价格处于均衡位置,大量商品由中等生产条件生产出来。第二,当供小于求时,价格上升。通常导致不利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商品占大量,“市场价格就会由在不利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来调节。”第三,当供给超过需求时。即商品过剩的情况下,“市场价诸总是由最好条件下生产的那部分商品来调节”。[103]因此,脱离交换过程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波动,市场价值也就失去显现的机制。不仅市场价值显现的表层分析如此,既使在更抽象的分析上,马克思“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104]  

但是,一旦供求变动相互抵消,供求达到一致、那供求解释就象供求作用等零一样,不再说明问题。问题是,为什么供求作用把价格拉来拉去,最后会停留在这样一个均衡点上,而不是另外的均衡点上?这个问题只能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来解释。商品价值是由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它是社会现有的、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下的劳动时间.这个时间取决于生产条件和劳动条件的平均状况,而不取决于价格。由于商品交换的量的比例其实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时间的量的比例,所以,毋宁说,正是这种平均技术生产条件下的劳动时间调节着供求变化和价格波动——这就是马克思的深层规范分析。  

要说明马克思商品经济均衡与瓦尔拉均衡的一致性,这并不难。只要在其描述性分析上对照一下市场均衡的三个特征即可。真正的困难在于,如何说明这种描述性分析与劳动价值论的一致性。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把握住这样一点,马克思是从个别劳动上升为社会劳动的角度论述商品经济均衡的.个别劳动上升为社会劳动有两个指标,一是总量意义上的供求指标,二是平均条件下的技术指标.假定第一个指标得到满足,即供求总量相等,那商品经济的均衡点就由第二个指标即平均技术条件决定;假定第二个指标得到满足,个别劳动已被还原为平均必要劳动,那商品经济均衡就由供求变动和价格波动调节。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动可以在平均技术指标的显现过程中发生作用,调节这个指标移到中位值以上。还是中位值以下,影响生产者关于技术方法的选择,但是,社会平均生产条件本身,是不能由价格决定的,它作为一个归根到底的独立的“元”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否认均衡价格的调节作用,表面看似坚持劳动价值论,实则陷入片面的技术决定论;而把商品经济均衡完全归结均衡价格,也是不够全面的。  

总之,马克思商品经济均衡与瓦尔拉均衡的相通性。证明马克思经济学的开放性质。但两者的区别同样是不容忽视的。  

第一,基础不同。马克思经济学的基础是劳动价值论。均衡调整最终是劳动调整,瓦尔拉均衡的基础是效用价值论,均衡调整归结为主观偏好。  

第二,方法区别。马克思赋于价值稳定点以更多内容,它是供求总量均衡和生产条件平均量均衡的交汇点,既需采用总量和增量分析方法,又要采用平均分析方法,这是瓦尔拉均衡所不具备的。  

第三,运用不同。马克思把商品经济均衡用于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研究,揭示市场现象掩盖的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同时,他也并不认为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均衡经济,只是不否认这种均衡的趋势而已。西方市场均衡说则被用来说明资本主义经济的均衡一致,掩盖社会矛盾和非均衡现实。  

下面对《资本论》中有关商品经济均衡的作用问题略作说明。  

第一,在劳动力商品价值实现,即在劳动力所有者每次出卖劳动力时就立即得到契约所规定的价格的假定下,揭示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规律。说明资本在本质上是一种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既不是欺诈之果,也不是盗窃之物,而是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创造出来的大于自身价值的价值。另外如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规律、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规律、资本主义工资规律和资本主义所有权规律,也都是在符合商品经济均衡条件的意义上进行解释的。这些规律既不破坏商品经济运行规则,又不废除商品经济所有权,完全是商品经济均衡规律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演化。  

第二,在商品经济均衡的意义上揭示市场价值规律。市场价值是企业组织的一个均衡点,它是通过部门内部竞争实现的。在竞争过程中,生产同类商品的某个部门,随着供求和价格的变动,推出一个由中等、优等或劣等生产条件的平均值所决定的市场价值,这时竞争已经由于部门内部各种力量的均衡而不起作用,整个企业组织也随之达到一种均衡状态。  

第三,在商品经济均衡意义上揭示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规律。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是部门结构的一个均衡点,它是通过部门之间竞争实现的。由于商品按照市场价值出售,部门内部那些收益率低于平均水平的企业被迫破产或转产。只要没有发生部门垄断,它就可以转向另外部门。不同部门由于供求状况不同,市场价值的平均点也就高低不同,等量资本的利润率也不相同。资本转移从低利润率部门流向高利润率部门。通过这种部门转移,利润率在不同部门达到平均化,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率,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这时部门之间竞争,也已由于部门之间各种力量的均衡而不起作用,整个生产部门也就随之达到一种结构均衡状态。  

总之,资本主义所有权规律的实现,某一生产部门内部的技术进步,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如产业、商业、金融业和农业等),以及国民收入的增长,都离不开商品经济均衡机制的作用。资本主义经济必须不断适应商品经济均衡的要求,运用商品经济均衡机制,才能保持社会生产的空间并存和时间连续、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从而持久生存,继续发展。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商品经济均衡是社会生产趋向纯粹经济均衡的一条不可或缺的途径。  

   

7.1.3资本主义经济均衡  

《资本论》均衡思想的第三种类型,是资本主义经济均衡。这种均衡与非瓦尔拉均衡的相近之处在于:它超出供求相等、价格调整、行为人主要对价格调整作反应这三项条件,在价格调整以外各种因素同时介入的更宽的条件下,研究以供求不相等为“正常状态”或“稳定点”的均衡。非瓦尔拉均衡最常见的分析条件,是以价格和数量两个信号为调整手段,行为人对这两个信号都作出反应。这时价格可以是刚性的,只有数量调整起作用;价格调整也可以是滞后的,数量调整快于价格调整。因为供求不一致时,例如有购买能力的需求受到供给限制时,只有通过价格自由变动才能迅速达到供求一致,所以,价格调整一旦停止或很慢,供求就会在一个时期中处于非均衡状态。不过,就一般商品而言,经过一个长期非均衡过程以后,总要向瓦尔拉均衡收敛。所以这还不是我们要讨论的资本主义经济均衡。  

资本主义经济均衡,是以相对人口过剩和绝对资本过剩为“正常状态”的均衡。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在于追求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经济均衡,就建立在资本主义这一基本经济规律之上。第一,随着资本积累和有机构成提高,可变资本相对于不变资本的需要量将会减少,这时尽管可以通过价格(即工资)调整,把劳动力价值压得很低,甚至造成工人贫困化,充分就业仍然不能实现.数量调整无济于事。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生产资料和劳动生产率比生产人口增长快的事实,表现为工人人口总比资本增殖需要增长的快,致使资本主义经济总保持一个“常备的过剩人口”。[105]第二,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动态过程,形成平均利润的下降趋势。从而造成“利润率下降不会由利润量的增加得到补偿的资本——新形成的资本嫩芽总是这样——的过剩”,“自己不能独立行动而以信用形式交给大产业部门的指挥人去支配的资本的过剩”。[106]第三,平均利润率随资本数量的增加而递增。同时又随资本有机构成的增高而递减。也就是说,增加资本可以多得平均利润,减少资本可以减少平均利润率的下降。因此,资本家为资本增殖而投资的均衡点,位于平均利润率上升和下降的交点。如果尚未达到这一点,资本家仍可继续投资,而一旦达到这一点,因再投资(增大有机构成)时平均利润率下降而造成的损失,就会大于因平均利润上升而得到的收益,因此,投资就会停止,资本宁愿闲置而不再吸收劳动力,这就形成“一方面是失业的资本,另一方面是失业的工人人口”[107]的对立的两极。  

表面上看,资本和劳动力同时闲置,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两者可以同时增加,并不违背规模经济的要求。为了说明这一问题,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条件和实现条件作了区别。他指出“前者只受社会生产力的限制,后者又受不同生产部门的比例和社会消费力的限制”。[108]资本的部门转移既需要时间,又需要信息。资本主义市场信息是不完全的,“市场的联系和调节这种联系的条件,越来越采取一种不以生产者为转移的自然规律的形式,越来越无法控制”。同时,“以对抗性的分配关系为基础的消费力”,又会“缩小到只能在相当狭小界限内变动的最低限度”。因此,“在这个充满矛盾的基础上,资本过剩和日益增加的人口过剩结合在一起是完全不矛盾的。”[109]  

在西方经济学中,非瓦尔拉均衡以凯恩斯的“失业均衡”为起点。凯恩斯认为,在某种就业量下,预期的商品总卖价会超过诱致该就业量所必须的最低收益,在另一种就业量下,预期的总卖价则不是以抵补该就业量所需的最低收益,在这两种情况之间,存在一就业量恰使预期总卖价等于最低收益(平均利润),使总供给价格等于总需求价格,预期利润达到最大量。这一就业量并非充分就业时的就业量,即“失业均衡”。单从市场非均衡上看,凯恩斯“失业均衡”同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均衡的看法相近。因此,许多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在马克思和凯恩斯之间确实不存在象马克思和马歇尔或魏克塞尔之间那样的鸿沟”。[110]不过。凯思斯只把失衡归因于有效需求不足,而这种不足又归于三个基本心理规律——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收益率和灵活偏好。消费倾向是“任何现代社会都适用的基本心理规律,”[111]资本边际收收益率取于稀缺性、生产率递减,并且还“必须顾及,那些从事投资者之神经是否健全,甚至他们的消化是否良好,对气候反映如何”。灵活偏好也是一种“纯货币现象”。所有这些都是一些表层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不仅从“利润率下降在促进人口过剩的同时,还促进生产过剩、投机、危机和资本过剩”的深度,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生产力发展中遇到一种同财富生产本身无关的限制,”[112]而且还从这种限制在剩余价值实现的表现形式上,说明资本主义均衡和商品经济均衡的矛盾性,这一点,恰是非瓦尔位均衡或市场非均衡难以回归瓦尔拉均衡或市场均衡。如果马克思曾经认为“这种特有的限制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局限性和它的仅仅历史的、过渡的性质”[113]的话,那么,从均衡论的意义上看,他认为资本主义问题的症结不在于通过竞争波动达到市场均衡,相反,而在于它由于制度刚性不能实现市场均衡。  

   

7.2分工与企业演进  

7.2.1分工理论  

    分工是马克思的重要理论范畴之一。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等重要著作中,马克思多次精辟地论述过有关分工的起源,分工的本质,分工的社会作用,分工的表现形式以及分工的发展趋势等问题,建立了完整系统的分工理论。  

一、分工对生产组织效率的影响  

    企业之所以能够取代没有专业化和劳动协作的独立的小生产,是因为这种新的团队生产方式有劳动过程的细密分工和协作生产,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大节约生产成本和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交易成本。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了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因。马克思认为,分工所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源于下述几方面:(1)仅仅是将更多的劳动者集合在一起的简单协做,就可以创造出一种“集体力”;(2)由于协作的共同劳动所引起的竞争和精力振奋,可以提高个人工作效率;(3)相对多的劳动者对厂房、仓储设施、工具、装备等的共同使用,降低了人均生产资料占用量;(4)即使不改变生产工具和操作方法,仅通过操作的分解和专业化,也可以节省学习时间和费用;(5)相对简单的操作可以减少工作失误;(6)节省劳动者从一项工作转到另一项工作(操作)而造成的时间损失。  

劳动分工与协作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从长期来看,它还可以促进技术创新。这是因为通过对劳动过程和操作的细分和专业化,操作逐渐趋于简化和单调重复,注意力集中在更窄的生产领域,从而使生产工具和工序、操作技艺的改进等技术创新变得相对容易。  

同时,马克思对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缺陷也作了比较深刻的揭示,他指出: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劳动者的生产活动越来越集中于较小的范围,会使生产者丧失其他方面的技能,成为一个片面的人,失去人的丰富性和创造性,而且会妨碍精力的发挥和紧张程度。  

尽管分工和专业化具有上述弊病,但分工的发展使人类生产能力大大提高,经济福利也得到改善。正是因为这一点,马克思才在深刻揭露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性时,对这种生产方式造成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由于雇佣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的协调职能也具有了二重性,它既是由社会劳动过程的自然属性本身产生的特殊职能,而且也成为资本的职能。“随着作为别人的财产而同劳动者相对立的生产资料的规模的增大,监督和检查这些生产资料的使用是否适当的必要性也增加了”。[114]在这个意义上,雇佣关系构成了对企业发展和企业效率的限制因素。  

二、社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的关系  

    马克思明确区分了社会分工和企业内部分工,并对二者间的关系作了表述。马克思认为,劳动的社会分工是指各种专门的劳动分别生产互不相同的产品,它们之间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发生联系;企业内部分工则是在生产同一种商品的劳动过程内部实行的分工和专门化,它们之间的联系不需通过商品交换。社会分工是企业内部分工的前提,企业内部分工的发展又会使某种特殊的劳动发展为独立的生产部门,使社会分工扩大,由行业或产品的专业化进一步发展出零部件生产的专业化、工艺的专业化甚至服务的专业化。马克思同时也指出,虽然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社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这两种分工常常同时存在,同时发展,相互之间可以转换,但这种转换是有条件的,而不是主观和任意的。  

    首先,这种转化要受技术可分与不可分性的制约,如果不存在技术可分性,二者便不能转化。如生产流水线,由于其技术工艺的客观性,就是不能任意分割和转换的。其次,这种转换还要受各种经济因素的制约,对此,马克思曾有过详细的论述:第一,社会分工以一定的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为前提,企业内分工则以同时使用一定量的工人为物质基础,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第二,企业内分工反过来又会发展并增加社会分工,通过劳动工具的分化,使这些工具的制造逐渐成为不同的行业,也可以使产品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分离成不同的行业。第三,在处于前后工序或生产不同阶段的地方,社会分工和企业内分工表现出极强的相似性。第四,社会分工与企业内分工的区别在于:社会分工以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手中为前提,企业内分工则以生产资料的集中为前提,因此,社会分工与企业内分工是两种不同种类的分工。由于在前后工序阶段社会分工与企业内分工表现出的相似性,以及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的互相转换,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以为二者的区分纯粹是出自人的主观愿望。  

    新制度学派主张“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物”,认为企业与市场间的相互替代只涉及交易成本问题,实际上是假定社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可以无条件地互相转换,或者说混淆了这两种分工形式。  

三、关于分工的起因  

马克思重视分工与交换的相互关系。马克思在研究中发现,交换是瓦解自然分工,产生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的推动力。人类初期社会分工的发生是以商品交换为前提的。从自然经济的封建主义生产向分工复杂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转变,也是以商品交换的一定发展为前提。到了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时代,商品交换的不断扩大仍然是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认为私人交换以分工为前提固然是对的,但是认为分工以私人交换为前提就错了。譬如,在秘鲁人中曾有过非常发达的分工,但是并没有私人交换,产品并没有作为商品交换。原则上说,斯密的分工是因于交换的观点是错误的。马克思认为,分工可以分作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两类。最初的分工是自然分工,自然分工以生产差别为基础,与商品交换无关。从历史上看,先有自然分工后有商品交换。社会分工则是从两个相反的起点上发展起来的。“社会内部分工以及个人被相应地限在特殊职业范围内的现象,同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一样,是从相反的两个起点发展起来的。”[115]这两个起点就是自然分工和不同公社之间的自然差别。自然差别产生商品交换。“这种自然的差别,在公社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相互交换,从而使这些产品逐渐变成商品。”[116]这样,由原来不同而又互不依赖的生产领域的交换便形成了社会分工。可见,交换也不是社会分工的起点,只是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发生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不仅如此,马克思进一步发现,最初的分工产生以后,它的每一步发展都要受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和水平的制约。在分工与生产力的关系中,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是主要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分工改变自身的形式,不断精细和复杂化为前提。在原始公社时期,由于生产力极为低下,只能“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而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分工。”自然这时的分工是由十分粗略的和简单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发展的物质条件不断成熟。从而,不仅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城乡分离、农业和畜牧业、工业和农业以及商业同工业的分离等大的社会分工的出现成为可能,而且社会各企业内部的具体部门之间、行业间的分工也越来越精细。因此,马克思深刻地说:“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新的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7.2.2企业的起源与企业制度演进  

马克思没有从抽象意义上研究企业起源问题,而是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的论述中,展开对资本主义企业起源和企业制度演变问题的分析,叙述了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工厂制度(机器大工业)——股份公司的发展动因和轨迹。在马克思那里,技术变迁、分工的发展是资本主义企业起源和企业制度演进的首要和决定性的因素。  

一、生产组织内部劳动或操作的分工的存在是企业产生的必要条件,社会分工的充分发展是企业产生的前提条件  

由于企业既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个生产单位和环节,同时其内部也存在劳动的分工与协作,因此,企业首先是分工发展的产物。通过采用劳动过程的分工和专业化的团队生产方式,能使生产的效率大大提高,从而大大节约生产成本。虽然企业有时也能带来交易费用的节省,但相对于生产成本而言,交易费用节约是从属的、次要的。从历史上看,工场手工业是企业的萌芽形态,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工厂制度才是企业的典型形式。从劳动者拥有生产工具的单独手工劳动方式向工场手工业这一企业萌芽形态和企业典型形式——机器大工业的转变,是生产方式的转变。这种转变既不是个人意志的产物,也不是个人之间博弈的结果,而是生产力进步和社会分工体系发展造成的独立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历史必然性的结果。  

   二、工场手工业的起源  

    作为企业萌芽形态的工场手工业最初是以简单协作的形式发展起来的,但是简单协作“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特殊发展时代的固定的特殊形式。”协作不仅存在于古代世界、中世纪,而且在资本主义那些大规模运用资本而分工或机器还不起重要作用的生产部门,始终是占统治的形式。但是,资本主义协作的“典型形态”,并不是简单协作,而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它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即大约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期居统治地位。很显然,“分工条件下的协作”与“简单协作”的区别不在于协作,而在于分工。  

    马克思分析了工场手工业的二重起源,指出:“一方面,它以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结合为出发点,这些手工业非独立化和片面化到了这种程度,以致它们在同一个商品的生产过程中成为只是互相补充的局部操作。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以同种手工业者的协作为出发点,它把这种个人手工业分成各种不同的特殊操作,使之孤立,并且独立化到这种程度,以致每一种操作成为特殊工人的专门职能。”不管工场手工业的出发点如何不同,“它的最终形态总是一样的:一个以人为器官的生产机构。”[117]即存在劳动分工和协作关系的生产组织。  

    对于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效率方面的优越性,马克思从协作的一般性质和分工的特点两个不同的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一方面马克思把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效率方面的优越性仍然归结为“协作的一般性质”即单纯的规模效益;另一方面,马克思又进一步分析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如何导致生产效率的提高:(1)在分工条件下,每一个工人终生从事某一种简单操作,从而成为“局部工人”,他花在这一种操作上的时间,比循序地进行整个系列的操作的手工业者要少。(2)在工场手工业时期,不同的阶段过程由时间上的顺序进行变成了空间上的并存,在这里形成了与独立手工业中甚至简单协作中完全不同的连续性、划一性、规则性、秩序性,特别是劳动强度。在这里每一个局部工人必须在一定劳动时间内提供一定量的产品成了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规律。(3)在局部劳动独立化为一个人的专门职能之后,局部的方法也就完善起来。“经常重复做同一种有限的动作,并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有限的动作上,就能够从经验中学会消耗最少的力量达到预期的效果。”[118]在任何依靠人的身体器官运动所从事的活动中,经验的积累都是通过大量的动作反复来实现的。因此,在分工条件下局部工人终生从事某种固定操作,同样有助于操作经验的积累,有助于劳动方法的完善和劳动效率的提高。    (4)在工场手工业中,由于总是好几代工人同时在一起干活和共同劳动,因此,便于技术上的诀窍得到传播、巩固、积累和流传下去,这同样有利于从总体上相对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效果。(5)在工场手工业中,劳动工具因劳动分工而发生了分化和专门化,前者使用同类的工具获得了适合于每种特殊用途的特殊的固定形式,后者使每种这样的特殊的工具只有在专门的局部工人的手中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而劳动工具的简化、改进和多样化,适应了提高劳动效率的需要,而且直接为机器的发明提供了物质条件,因为机器是由许多简单工具结合而成的。  

    但是,劳动者之间的固定分工对于劳动效率的影响是二重的,一方面,它提高了每一个劳动者的生产效率,从而使用生产的总体效率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不断从事单调的劳动,会妨碍精力的集中和焕发,因为精力是在活动本身的交换中得到恢复和刺激的。在劳动分工中,分工中所获得的规模效益是以工人的全面发展的牺牲作为代价的。而工人的全面发展正是劳动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劳动生产力得到彻底解放的前提。奴隶般地屈从于劳动分工需要,使劳动对于工人来说表现为“外在的东西”、“被迫的劳动”,从而使工人的劳动缺乏自觉性和创造性,结果使劳动效率受到很大的制约。不仅如此,分工和专业化使工人的劳动变成简单劳动,从而使劳动力发生“相对贬值”。因此,“消灭旧分工”就成为劳动者全面发展、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全面发挥的根本途径。  

三、产业革命与工厂制度  

工场手工业虽以分工为基础,但由于使用的依然是手工工具,生产仍依赖于劳动者的技艺,因此,它既不能掌握全部社会生产,也不能根本改造它。一旦工场手工业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它的狭隘的技术基础就和它自身创造出来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将会被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工厂制度取代。  

马克思对18世纪产业革命的全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考察,揭示了在这一过程中各个产业部门是怎样在工具机的发明推动下相继发生革命性变革的。马克思的研究表明,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并力图保持一定的数量关系,一旦某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由于技术革命而得到巨大的提高,那么,各生产部门之间原有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其他部门也会或快或慢地发生技术变革,以形成社会生产各部门新的平衡,而这个普遍的变革过程使全部主要产业部门的技术基础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从而表现为“产业革命”。  

    产业革命的结果,使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主要产业,在动力上由机械力代替了人力、畜力等自然力,在生产工具上由手工工具转变为机械工具,制造工具的原料以木材为主转变为以钢铁为主,从而不仅使已有的各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获得了巨大的提高,而且产生了一些新的生产部门,例如煤炭、冶金、化工、机械制造、铁路运输等,而所有这些部门一开始就是“大规模生产方式”,这完全是由生产本身的技术要求所决定的。总之,产业革命使“大生产”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现在,已经不再是单纯由资本家的“钱袋”来决定生产的“协作规模”了,而是相反,是生产的技术规模对资本家的“钱袋”提出了要求。  

    产业革命所确立的机器生产体系,不仅对其中的无产阶级产生深刻的影响,而且对其他一切旧的生产方式产生了革命性的作用。首先,机器消灭了以手工业为基础的协作和以手工业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例如,收割机代替了收割者的协作,制针工厂代替了制针工场。即使是手工业生产与机器相结合,那也只是“向工厂生产过渡”,尽管这种过渡的过程在不同情况下是不同的。其次,机器生产使传统的家庭工业发生了变革,这个变革首先表现为妇女、儿童、非熟练工人的劳动成为“分工的计划”的“基点”。与此相适应,“这种所谓的现代家庭工业,与那种以独立的城市手工业、独立的农民经济,特别是以工人家庭的住宅为前提的旧式家庭工业,除了名称,毫无共同之处。现在它已经变成了工厂、手工工场或商店的分支机构。”[119]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家庭经济与大企业间的“分包”关系和从属关系,在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是大量存在的。  

    总之,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大工业”生产方式到处排挤和消灭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小生产”,或者使后者从属自己,这就是产业革命以后产业组织发展变化的基本趋势。  

综上所述,马克思比较社会分工和工场内部分工,并从这一层面实际上说明了为什么企业不可能完全被市场所取代的原因。应该说,马克思的分析是极为客观而深刻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百多年以后西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关于企业和市场的关系的理论分析,不过是重新“发现”早就被马克思所揭示过的东西而已。同时我们还要指出,马克思决没有对工场分工即资本主义企业的结构持绝对肯定的态度。整部《资本论》都是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而对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分析批判则是《资本论》的重点和第1卷的主题,因此,工场内部分工由于生产的组织性而不能被社会分工完全取代的结论,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以内才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生产(社会分工)连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企业制度为基础)都将最终被未来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取代。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与西方经济学家,包括新制度学派的观点又是绝对不同的。  

   

    7.3经济学社会场论  

    就经济学的发展来看,它与自然科学之间一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作用。例如,马克思经济学中就存在对自然科学概念的改造和运用,“劳动力”、“生产力”就是力学概念的转化,“社会有机体”就是生物学概念的引申。另一方面,《资本论》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又被自然科学家广泛地加以运用。德国化学家肖莱马运用《资本论》的理论和方法创立了有机化学的结构理论,贝塔朗菲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般系统论的思想源泉之一,德国物理学家普朗克创立量子论所使用的方法与《资本论》的基元研究方法在本质上是完全相同的,而量子力学的波粒二象性理论与《资本论》的劳动二重性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日本物理学家武谷在男则直接运用《资本论》的经济哲学建立了“三阶段论”,推进了量子力学的发展。  

    正是基于以上这些事实,从8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的孟氧教授就开始把现代自然部分理论和方法与《资本论》的理论研究结合起来,以《资本论》经济哲学为中介,把量子力学的介子场论引入马克思经济学,创立一套“经济学社会场论”,对马克思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进行新的诠释。  

   

    7.3.1创立经济学社会场论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需要和尝试  

    采用类比的方法借用和改造某些自然理论和概念是可能的,但可能性不等于必要性和现实性。自然科学是一个庞大的知识体系,经济学借用其中的哪些东西,这不仅取决于自然发展和成熟程度,而且取决于经济学发展的需要。如果经济学能够用自己的方法和概念来解决其中的理论难题,就不需要舍近求远、画蛇添足。把物理学的场论改造成经济学社会场论,不仅取决于物理场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取决于经济学的发展需要,而且取决于物理场行为与经济过程的类似性和某些内在的一致性。  

    经济学原有的“场”,一般是指某种经济空间或场年,“工场”、“农场”、“市场”等都是如此。孟氧则根据物理场的概念及其与经济过程的内在关系,赋予经济学“场”概念以全新的含义。  

    在物理学中,“场”的概念和理论是在19世纪下半叶首先由法拉第提出来的。为了解释电磁感就现象,法拉第认为空间不象牛顿理论年说的是“虚空”,而是布满磁力线的“场”,即磁场,经过麦克斯韦的数学处理,“场”这一概念在19世纪末已被物理学家普遍接受,这是牛顿以来物理学基要概念和理论最重要的发展,它突破了经典力学关于物体相互作用依靠绝对空间来传递的观念。爱因斯坦进一步把“场”与时间、空间、物质有机统一起来,在相对论看来,场由时空的组态决定,物质怎样分布,时空便怎样弯曲(不同物体的引力场本身就是时空的弯曲)。广义相对论建立以后,受因斯坦从20个代开始用了近30年时间致力于建立统一场论,试图把已经发现的几种力统一起来,从而对世界的统一性作出物理学的完美表达。可见,物理学的场论是不断发展的。  

    在各种物理场论中,孟氧特别注意介子场论。介子场论是关于原子核内部基本粒子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理论。1993年,海森堡在物理学诺贝尔颁奖会上说:“根椐伽莫夫的理论分析,在原子核的基本粒子之间似乎应当有一些力在起作用,这些力不同于决定原子壳层结构的力。” 不久,日本物理学家汤川秀树提出,在原子核内部存在着另一个基本粒子“介子”,它的质量介于电子和质子之间,这是一种把核子结合在一起的媒介粒子。后来,他的同事武谷三男利用《资本论》的经济哲学,提出了“三阶段论”,为汤川的预言提供了进一步的理论论证。后来,在宇宙线中先后发现了μ介子和π介子,介子场论得到了证实。  

    武谷三男受到《资本论》理论的巨大启发,提出了“三阶段论”,即现象论、实体论、本质论,特别是其中的实体论,直接来源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他运用三阶段论来说明介子场的行为,他认为质子和中子不是两种不同的粒子,而是同一种基本粒子的二重态,它们可以通过不断地交换介子而相互转化,这个过程不是简单的力学过程,而是一种场行为,使核子结合成原子核并使核子相互转化的是某种实体的传递,介子正是这种在不断传递着的实体。武谷三男公开表示,他的二介子理论直接来源于马克思的《资本论》。   

    发现了物理学家对《资本论》理论的利用成果之后,孟氧教授按照相反的途径,把物理学中的二介子理论引入对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重新研究中,他把介子场论转化为经济学的社会场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马克思经济学本来就有的经济实体论,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新的论证,并运用它对一系列现实问题进行新的研究。  

    经济学社会场论的贡献在于,它进一步突出了经济实体在整个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使经济学理论具有更加坚实的唯物主义特性。按孟氧的解释,“经济学社会场”是一种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变换场,这个概念的核心在于表达了经济关系与经济实体的不可分性及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社会场中,经济实体(劳动)的传递总是在一定的经济实体的传递中得以实现,离开了经济实体的传递和运动,经济关系本身就变成了不可捉摸的东西。社会场本身与社会生产关系一样是客观的社会存在,但是概念上,它的内涵显然比“生产关系”这一范畴所包含的内容要丰富得多,其中最重要的是突出了经济实体对于生产关系的决定和支配作用。孟氧教授运用经济学社会场概念和理论,深入阐发了经济实体的传递机制和机理,用自然科学一样的精确性重新论证马克思经济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从而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开辟了一条现实的途径。  

   

    7.3.2创立劳动时间二重性理论和提出劳动守恒定理  

    众所周知,劳动二重性理论是马克思对于经济理论的新贡献,它是理解全部马克思经济学的枢纽。  按照劳动二重性理论,商品的价值是由物化的抽象劳动形成的,因而构成商品价值量的只能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商品生产者背后自发地形成的,人们并不能对它进行直接的准确的观察和计量,人们对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的怀疑和讨论,多半由此而引起。孟氧利用自然科学关于时间理论成果对劳动时间时行了全新的解释,在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劳动时间二重性的理论,创立了经济时间的新概念,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提供了又一个自然证明。  

    孟氧根据现代自然科学提供的两种时间观,对马克思经济学中的时间范畴进行了新的研究和阐释。孟氧提出,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相应的,劳动时间也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是一种技术性劳动,度量它的是自然时间,而抽象劳动是一种经济劳动,度量它的只能是经济时间,而不可能是自然时间。严格地说,商品的价值量并不是由已经物化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再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在这里,时间同样是单向的、不可逆的。由于存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因而,在相同的自然时间内,经济时间的分布是不均匀的。正象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载体,离开了自然时间,经济时间也是无法存在的。自然时间是物理时间、天文学时间,它是外在的、动力学的时间,属于轨道的物理事件所经历的时间,可以用机械物理钟进行计量,因而也是人们经验可以感觉到的。经济时间是经济过程内在的、即社会场内部的时间,类似化学热力学的时间,在某种限度内可以用布鲁塞尔学派的“化学钟”来描述,它是超越人们的感觉经验之外的客观存在。  

    经济时间不仅在概念上不等于自然时间,而且在数量上它们也不是一一对应的。经济时间与自然时间的不对称性,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时代有不同的表现,例如,在奴隶制条件下,往往是经济时间小于自然时间,因为生产中存在着巨大的劳动浪费;在农奴制条件下,由于农奴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和一定的生产积极性,所以经济时间大体与自然时间相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协作产生了生产的社会结合力,所以经济时间往往会大于自然时间。就资本主义经济内部来说,经济时间与自然时间的差别更多地表现在商品价格与价值的背离之中,正是在这种背离中,没有劳动时间和实体的东西可以有价格,甚至很高的价格,相反,有劳动时间和实体的东西也可能没有价格。这里存在自然时间向经济时间的转化问题,对于这个转化过程,孟氧用社会场理论和劳动守恒定律来进行描述和解释。  

    孟氧教授认为商品价值形成过程也是一种场行为和过程,是一种社会场行为,由于这种场行为是在有如“暗箱”一样性质的商品生产者背后进行的,因而无法实证性描述或复写,而只能运用经济哲学把它制成可观察的模板或模型来处理。在经济学社会场中,通过劳动实体的传递,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自然时间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种转化是在“微观社会场”中进行的。在微观社会场中处理的是一种商品价值形成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孟氧运用统一社会场来研究社会生产的商品总和的价值形成问题。经过研究,两大部类超过社会需要的那部分产品在社会场中经过交换转化为没有经济实体的“社会空壳”,它们中的自然劳动时间在统一社会场中传递给了另一些产品,形成了由工农业级差地租的总和所代表的那部分“虚假的社会价值”。孟氧把劳动守恒定律概括为:在社会场内,由经济时间制约的劳动实体自发地传递,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形成或填补社会空壳,整个过程的结果是劳动守恒。  

   

    7.3.3整个社会是由微观经济场和宏观经济场构成的网络  

    社会场存在于整个历史,在时间的长河中,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只是流程中的一个阶段,运用经济哲学,可以得到统一的解释。  

    1、物质资料的生产与人类自身生产的统一。两种生产的统一是任何社会场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在特定关系下的直接的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的结构组成社会形态。生产是二重的,既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又是人类自身的生产,由时间与空间形成的连续区制约着它们之间的对比关系。家庭的发展阶段与劳动的发展阶段相照应,在农业生产中形成的那类家庭组织,在历史上,它既适合于农村公社时代的生产力状况,而在现代的资本主义经济中,它既容纳了发达的生产力。家庭经济的能量,与它的劳动组织是不成比例的,只要容纳家庭组织的社会场还存在着,那么,这种组织的结构就不可能用人为的方式把它消灭。  

2、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统一在整个宏观社会场中。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受各自固有的经济规律支配;同一个基本的经济规律支配生产方式的各个方面,支配资本主义生产的规律,又必然同时支配资本主义产品的交换与分配,最后,生产物又以资本主义的方式进入消费过程。从事各种具体形态劳动的个别工人,在剩余价值生产的过程中,组成统一的阶级;各个资本家在利润平均化过程中,组成与之对立的另一个统一的阶级。科技作为竞争的强有力的手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统一在生产方式中。在它的矛盾运动中,同样是科技力量,将会为这个生产方式准备好制造坟墓的物质资料,只等待工人阶级作为它的掘墓人。  

3、由农场、工场、市场形成的统一社会场。如果从生产或流通过程进行考察,无论是实际经济生活过程,或在理论上反映它们的经济范畴,都有现成的场论。生产领域的农场和工场,流通领域的市场,它们形成统一社会场,形成各种联系、关系、作用的总和,资本主义时代的农场、工场和市场,表示各种经济力综错复杂的联系与相互作用,由它们组成的统一社会场是弯曲的,因而才有碰撞和冲突、结合和凝聚,联系着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的。正是它们之间吸引和排斥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经济运动。农场和工场作为经济的实体,市场则是它们的纽带,这就是存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宏观社会场的基本结构。这个结构是由价值规律自发地构造起来的。  

4、全部社会经济史总结在城乡对立中。马克思所确立的这个命题,是经济学社会场的最完善、最深刻的理论概括。人类最终从动物世界脱离出来,自发形成一个社会场,利用血缘关系组成氏族社会。文明的曙光伴随着野蛮的奴隶制到来,对立运动着的两种经济力处于激烈的冲突中。在古代世界,城市统治着农村;在中世纪,农村统治着城市;在近代社会,按照全新的方式,资本主义大工业城市统治着辽阔的农村地区,资本运动的规律不仅支配着工业生产,同样支配农业生产,并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正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逼迫着资本家跑遍全世界,从而造成国际间深刻的城乡对立运动。  


第八章  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来源与意义  

   

    8.1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理论来源  

马克思在开始创立自己的政治经济学时,他的面前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而都有着根本缺陷的方法。一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它虽然包含着对事物进行批判理解的合理内核,但在现有的形式下却是完全不适用的。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的,而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领域里则要求发展一种比从前所有世界观都更加唯物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前者是从纯粹的思维出发,而后者必须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另一种是已经形成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方法,它虽然主张严格地从经验事实出发进行严密的逻辑推论,但却陷于狭隘的经验主义和僵硬的形而上学,不能对经验事实作出批判的理解,往往停留于事物的表面和孤立状态。只有当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创立了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基础的历史观,并且实现了对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和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经验形而上学方法的双重改造之后,才发展出了一种既从顽强的经验事实出发,又对现实作出批判理解的科学方法论。  

   

8.1.1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改造  

黑格尔的辩证法虽然以唯心主义为基础,但仍然有着巨大的优越性。第一,它贯穿了发展的思想,把主宰世界、渗透一切的精神描绘成历史的发展着的;第二,它贯穿了普遍联系的思想,认为世界在本质上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内在统一的抽象、片面的表现,逐渐的向具体性、整体性的方向发展。他认为,越是具体的,精神越是把握住具体性,它就越是接近真理。可见,黑格尔是以唯心主义的方式表达了一种具体地把握世界的有机世界观。  

1857至1858年,马克思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期间,重新研究了黑格尔的《逻辑学》。目的是要以黑格尔说辨证法的合理思想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应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和系统阐述的科学方法。1858年1月14日,马克思在致恩斯的信中写道:“我又把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如果以后再有功夫做这类工作的话,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120]1868年,他在给狄慈根的信中又提到这一点:“一旦我卸下经济负担,我就要写《辩证法》。辩证法的真正规律在黑格尔那里已经有了,自然是具有神秘的形式,必须把它们从这种形式中解放出来……。”[121]马克思的计划后来未能实现,但辩证法应用于一门经验完整方法,已在《资本论》中充分体现出来了。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创作《资本论》的过程中所特别重视的黑格尔的方法,正是他在40年代着重批判过的从抽象上升到个体的方法。这个方法从本体论的角度看,具有最明显的创世说的神秘性质;但从逻辑和认识论的角度看,却又最有价值,最具合理性。  

马克思再次肯定黑格尔《逻辑学》的内在价值,已不是着眼于包含在它的思辨词句的革命批判意义,也不是它对历史运动规律的暗示和抽象表达,而是综合逻辑学和认识主义所实现的真正革命。这个革命的最重要标志,是黑格尔第一次提出并论证了概念的具体性问题,并以此为出发点合理地论证并阐述了从思维中的抽象规定上升到个体概念的逻辑方法和思维规律。马克思认识到正是这种从抽象上升到个体的方法,就当成为他正在加工的政治经济学著作的方法论基础。但是,这个方法不能在其原来的形式上加以应用,必须给予唯物主义的论证和改造。这个改造工作贯穿了整个《资本论》的创作过程。  

    马克思出色地完成了对这个方法的改造。他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这一方法的真正有价值的内容剥取出来,以便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改造成为在科学上正确的思维方法。这个经过彻底地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成了马克思批判的研究和叙述资产阶级社会全部经济生活的本质及其内在规律的方法论基础。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1873年)的跋文中,马克思一方面公开承认在方法上他是黑格尔的学生,有些地方甚至还仿效黑格尔的表达方式,同时又严正地指出,“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22]  

    可见,马克思的辩证方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本质区别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从抽象上升到个体的思维过程当成现实世界的创造过程,而马克思则把它理解为人的头脑(理智)运用一种独特的反映方式(理论思维)把直观和表现的材料加工成概念的过程,即人对现实世界的理论理解的过程。这种反映方式当然不是唯一的,它并不排队斥和取代对现实的审美的和道德伦理的掌握。在马克思看来,观念的东西,无论是逻辑的反映形式也好,还是非逻辑的反映形式也好,都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  

   

    8.1.2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方法的批判  

    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方法的形成历史和思想渊源决定了它的一般特征,这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认识方法上的经验主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固守着从培根、霍布斯以来特别是由洛克彻底发展了的英国经验主义的传统命题:凡是感觉中未曾有过的东西,即不存在于理智中。因此,在认识的来源和基础上,他们只承认感性的经验,“立志要用数字、重量和尺度来说话,只利用从感性的经验中得出的证据,只研究在自然界中有可见的根据的原因”。在认识的功能和任务上,他们认为科学理论只在于对经验进行描述和概括,“只是把生活过程中外表现出来的东西,按照它表现出来的样子加以描写、分类、叙述并归入简单概括的概念规定之中”。[123]而在认识的方法上,他们不仅片面地强调归纳法,而且把演绎法归结为纯粹的形式交换、同义反复,“顶多也不过允许自己用数学计算的形式来思维”。[124]  

    二是逻辑方法上的形而上学。资产阶级经济学继承了由笛卡尔所开创、为霍布斯特别是洛克所改造了的形式逻辑演绎方法,形成了本质上与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相同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在进行理论思维时,他们只承认形式逻辑的公式和规则是唯一的思维方式,并使它绝对化,凝固化。他们不承认经济范畴的联系性和运动性,认为商品、货币、资本、工资、利润和地租等等经济范畴都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他们不承认事物的质变,忽视经济形式的质的差异,无论在分析价值还是在探寻剩余价值的源泉问题上,他们都忽略对问题的质的方面的分析。  

    这不仅因为他们把价值和价值形式、剩余价值和利润、地租等具体形式混为一谈,而且也因为他们在讲求实用的资产者的粗鄙观念的影响下,一开始就只注意量的规定性。他们无力解决现象中出现的予盾,固守形而上学的抽象同一,或者天真地把对立的东西毫无联系地并列起来,或者企图用强制的抽象把它们直接等同起来,在出现矛盾的地方干脆用诡辩和烦琐哲学来加以辩解和排除。  

    三是历史观上的非历史主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在论断中采用的方式是非常奇怪的,他们认为只有两类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于是,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则不再有历史了。这种非历史主义观点从阶级立场上说,是由于他们自觉不自觉地囿于资产阶级的狭隘眼界;从理论观点上说,则是直接导源于霍布斯、卢梭、洛克等人的“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洛克是同封建社会相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权观念的经典表达者;……洛克哲学成了以后整个英国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观念的基础”。[125]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现象看成是超历史的永恒的东西,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成是合乎自然、合乎人的本性的唯一合理的生产形式。他们只研究在资本主义前提下生产如何进行,而根本没有打算对资产阶级经济范畴作起源上的研究,也不可能真正揭示这一社会经济运动的内在矛盾和发展趋势。  

    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方法的批判是马克思创立政治经济学科学方法的前提之一。当然,这个批判旧方法和创立新方法的任务只有通过长期而艰苦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才能实现。这是因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是哲学家,他们的方法是同其理论内容不可分割的。只有批判地研究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历史和理论成就,才能揭示其世界观上的局限性和方法上的矛盾,以便一方面表明黑格尔辩证法的其现成的形式下必然为实证的科学研究所拒斥,另一方面又表明资产阶级经济学方法对批判的理解整个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根本无能,因而只有唯物辩证法才是创立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所能采用的唯一方法。     

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方法的批判,贯穿于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全过程。《资本论》第一卷的出版,标志着他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方法的批判的的完成和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的确立。在这里,方法与理论、批判与阐述已经完全融为一体:方法变成了似乎是理论本论本身的“先验结构”,而批判实质上是在逻辑发展本身中作出的。正是在这一基础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一版序”和“二版跋”中,对《资本论》的方法论作了简明、深刻而全面的总结。  

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方法的批判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是在一门经验科学研究中对一种特殊的具体科学方法的批判,其结果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另一方面,由于资产阶级经济学方法是同当时整个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相一致的,其基础是近代哲学中的经验实证主义思潮,因此,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方法的批判,不仅具有直接的经济学意义,而且包含着对一般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哲学方法的批判,因而具有一般方法论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资本论》的创作,不仅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观点的确立,而且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的确立。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认为自己的方法是研究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普遍地适用的“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方法。”[126]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马克思在这里所解决的,实际上是“与政治经济学本身无关的另外一个问题”,即一般地说来,“应该用什么方法对待科学。”  

   

8.2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具有伟大的指导意义  

我国十余年来的改革实践,可以看作是对马克思的制度分析方法在新时期里的应用和发展。该方法依据的是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强调的是通过否定一种社会基本经济关系来求得社会生产力的根本解放。我国的经济改革事业同样是依据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运动,也同样是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我们的根本任务。但是,另一方面,我国的改革实践创造性地把马克思的这一分析方法用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科学论断,指出了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较落后,经济发展程度不高,商品经济不发达,这就把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制度分析和制度改革置于可靠的基础之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又从生产关系方面告诉我们,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关系应当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关系的结合和统一,这又为我们进行具体经济关系和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创新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模式。马克思的制度创新方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方法论来源。小平同志的这一理论,在认识论上突破了长期以来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教条式和凝固化理解,在理论和方法上是对马克思的制度分析法的丰富和发展,在实践中开创了坚持社会性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成功地进行制度性革命的先河。  

将马克思的制度分析方法归结为通过变革生产关系来解放劳动者,这一方法论观点也贯穿于我国十余年的改革历程之中,是指导改革实践的理论武器。早在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就把传统经济体制的弊端对生产力的束缚,归结为对“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严重压抑”,由此,把增强企业活力作为整个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把广大“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得以“充分发挥出来”看作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本质内容和本质要求。1992年初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又从理论的高度把这一思想进一步升华为“解放生产力”。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不仅有发展生产力的任务,还有解放生产力的任务。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具体制度性改革就是解放生产力,说到底,是通过改变传统经济关系中不合理的方面、传统经济体制和传统观念对劳动者的束缚,来解放劳动者,通过解放生产力来发展生产力。另外,马克思的这一方法论观点还可作为根本的度量标准,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潜力是否得到充分发挥来衡量和评价各地区、各企业的改革程度。  

马克思经济学中的社会有机结构分析观点,以及在资本主义的形式上所揭示出的社会化商品经济过程中各社会集团在生产、分配、交换方面所形成的经济结构和相互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建设,对于正确处理各阶级、各社会集团之间利益关系,无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马克思说:“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这句话是指出一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的人和物的结合方式和方法是一个社会经济结构中的核心结构。结合整部《资本论》来看,二要素的特定结合方式即这一核心结构的性质,不仅决定了包括分配、交换、消费在内的生产关系结构的内容和性质,并且规定着社会经济运动方式和经济组织方式的特征。这一道理对我国当前的经济理论建设和经济实践工作有很大的启迪。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是居于主体地位并占有较大的比重,它与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相比,与一些资本主义发展中国家的所谓“混合经济”相比,在社会经济机体的结构和运行管理的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为此,我们在借鉴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实践的有益经验的同时,不能忘记和抹杀不同社会机体结构的差别。当前这方面理论研究的一种倾向,似乎是共同点说得较多而差别点研究不够.为此,我们应当加强对公有经济机体的结构和运行特点的研究,探寻其在市场经济中从事有效运作的特殊规律。由此,我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研究公有制基础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特定结合方式及性质待征,由此入手来探寻公有经济的组织和运作方式及政府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的机制和方法,并进而探究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构造和运行方式,是我国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条重要思路。当前关于公有制经济中劳动力的社会属性的争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的结构特征的探索,从深层次上说,乃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结构和运行方式的一种阶段性探索。  

马克思经济学的系统分析对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作为一个宏大的社会经济系统而存在的,其中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形式,市场经济内在构成及运行规律是内容。我们的经济体制创新工作必须与市场经济的内容相适应,为此,必须加强深层次的理论研究。改革十余年来,人们对体制性问题研究较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层次和整体性的研究却显得缺乏,迄今没有形成对这个问题的较为令人满意的理论回答。我认为,本质层次的理论研究同样重要,不应落后于对体制层次的研究。这是因为,作为一个大系统之内的经济体制与社会经济制度是不可分割地融合在一起的。一般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各种关系方面的具体化,包括了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运行机制则是各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在运行过程中通过什么方式、什么途径去实现既定的经济关系。可以说,深层次的理论研究与体制性研究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如果我们对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及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没有一个较为全面而透彻的研究,并概括出相应的理论,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和突破工作也将是盲目的、不完全的。以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为指导,加强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层次理论的研究,有助于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避免盲目性。同时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要注意改革措施的配套性。在《资本论》的范畴系统中,经济范畴由抽象到具体的演绎,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联。现象形态范畴存在和作用是以有关本质范畴和规律的相互联结和共同作用为基础的。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经济事物和经济过程亦是若干有关经济规律和经济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系统性要求我们注意经济改革措施的配套,即通过各相关方面的改革措施来创造条件启动有关经济规律共同作用,使改革达到预期的效果。然而,我们在前一段时间里,由于缺乏改革的配套考虑,致使一些阶段性改革目标的实现不甚理想。加强对马克思经济学系统分析方法的研究,可以在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有深刻把握的基础上,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更具科学性、明确性和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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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岗、张宇:《产权分析的两种范式》,《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  

林岗、刘元春:《诺斯与马克思:关于制度的起源和本质的两种解释的比较》,《经济研究》2000年第6期。  

林岗、张宇:《诺斯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中国人民大学》2000年第3期。  

金晓瑜、沈卫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古典综合理论的分析方法之比较》,《江淮论坛》,1994年第5期。  

程保平:《科斯案例及定理与马克思案例及定理》,《当代经济研究》2000年第7期。  

   

著作部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资本论》(1-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吴易风、顾海良、张雷声、黄泰岩:《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顾海良:《在马克思经济学道路上》,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程恩富:《当代产权理论评析——兼论中国企业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  

刘永佶:《马克思经济学手稿的方法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刘永佶:《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刘永佶:《〈资本论〉的逻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黄楠森、庄福龄、林利主编:《马克思经济学哲学史》,北京出版社1991年版。  

马健行、郭继严:《〈资本论〉创作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汤在新:《马克思经济学手稿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汤在新主编:《〈资本论〉续篇探索——关于马克思计划写的六册经济学著作》,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版。  

刘炯忠:《〈资本论〉方法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陈振羽:《论马克思注意政治经济学来源》,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胡代光、魏埙、宋承先、刘诗白:《评当代西方学者对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  

陈学明、张志孚主编:《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名著提要(中卷)》,重庆出版社1997年版。  

 [苏]马雷:《马克思〈资本论〉中的统计学问题》,中国统计出版社1987年版。  

陈征、严正:《〈资本论〉的对象、方法和结构》,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黄春生:《〈资本论〉中的辨证法、认识论、逻辑的同一性》,中山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吴宣恭:《产权理论比较》,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樊纲:《现代三大经济理论体系的比较与综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英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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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2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1-832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8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3~24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197~198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92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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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黑格尔:《小逻辑》,第424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71页。

[26] 《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71页。

[27] 《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71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43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7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6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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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文版,第95页,上海三联书店,1994

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文版,第120~125页,上海三联书店,1994

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文版,第68页,上海三联书店,1991

[3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1-202页。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3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6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47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6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281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72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79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20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页。

[4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97页。

[4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第87页。

[4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21页。

[4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18页。

[4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40页。

[4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42页。

[5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页。

[5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8页。

[5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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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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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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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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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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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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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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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63年中译本,第207页。

[10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13页。

[10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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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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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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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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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76页。

[1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06页。

[1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250页。

[1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535页。

[1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页。

[1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II册,第182页。

[1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5页。

[1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I册,第393页

[1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10页

   

­ 《资本论》第2卷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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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经济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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