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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佶:中国的劳动社会主义

中国的劳动社会主义  

劳动社会主义是现代人类发展的大趋势,它发端于西欧,扩展至全世界。中国因集权官僚制两千余年的统治,严重束缚了商品经济发展,限制了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化,并未形成资本主义。俄国革命的胜利震撼了中国,促使中国的先进分子接受劳动社会主义,探讨中国革命和发展的途径。近一个世纪的艰难思索和斗争,以陈独秀、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创了中国的劳动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的劳动社会主义运动,就是生活着的中国人在矛盾斗争中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能力、意识和社会关系的过程。其动因和动力,是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及其提高社会地位的要求和努力。中国的劳动社会主义是世界劳动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经验、教训,它的前途,对于劳动社会主义理论、运动、制度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中国在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上曾是相当先进的,因此,率先(三千余年前)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农奴制,又在两千多年前进入集权官僚制。而直到公元5世纪,欧洲才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农奴制。  

秦汉以来的中国社会,是集权官僚制社会,从政治而论,其主要特征就在集权和委官。所集之权,首先是政治权利,进而是土地所有权。以暴力夺取政权,由政权控制土地所有权。所谓“打天下,坐江山”。政治权利是以各级行政机构组成金字塔形的官僚系统操纵并行使的。各级官员由以皇帝名义的中央政府委派,官职不得世袭,而是采取荐举、科举、军功等方式遴选。各级官吏在遵循中央政府的统一号令前提下,可以按自己的意志、思想、价值观、能力来处理政务。民众被罩在这庞大而严密的官僚系统之中,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只有无条件服从政治统治的义务。官僚地主阶级以政治的集权来保证对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属于以皇帝为名义的国家,即整个官僚地主阶级,任何一个官僚地主都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他们只拥有对皇帝以禄田、勋田名义配给,以及用掠夺、购买等方式兼并的土地占有权。此外,国家还以“均配土田”的方式,不定期地将非官僚地主占有的土地,按丁口(有时还包括耕牛)分配给农民,这样,就形成一个拥有少量土地占有权的“自耕农”阶级。那些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则以相当比例的剩余产品向官僚地主租其占有土地的使用权。  

集权官僚制是中国先进的农业文明的体现,也是保持中国农业文明长期领先于世界的制度。与中国相比,欧洲直到公元5世纪才进入封建领主制,而此时中国已废除这个制度七八个世纪了。当13世纪开始,欧洲各大国的君主和先进思想家效仿中国的集权官僚制时,却因其所倚重的商业资本在重商主义导引下转化为工业资本而进入资本雇佣劳动制。羽翼丰满的资本统治的扩张严重冲击了中国的集权官僚制。集权官僚制中处于统治地位的官僚地主阶级,并未因外来资本的冲击而灭亡,这个经悠久统治历史形成深厚统治意识的阶级,面对新形势,找到了其虽不情愿,但又实用的自保之路——官僚资本和官僚资本主义。而官僚地主阶级也由此而转变为官僚资产阶级。对外投靠强大的资本财团,对内残酷镇压变革势力。中国革命的主要对象,就是延续了两千余年已经保守、腐朽、反动的集权官僚制及官僚统治在现代的变种——官僚资本。  

如今被某些人宣传为“中国现代化开山者”的李鸿章、张之洞等人,是官僚资本主义的首倡者,也是中国官僚资本第一阶段的代表。他们以“洋务”为名,作出“开明”形象,试图通过学习、利用西方先进技术而强大自己的势力,争取并巩固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并以“官办”、“官督商办”方式建立了一批工业企业,作为维护集权官僚制的经济基础。第二阶段以袁世凯及其余党北洋军阀为代表,其趁“辛亥革命”之机窃取政权,恃仗军力,各自独霸一方,为了增加实力,不仅以官办形式投资经营企业,还由官僚私人办企业,对外国资本的依附性和买办性更为明显。第三阶段以蒋介石集团为代表,依美国大垄断财团为靠山,达成短期形式上的“统一”,利用政权,发展官办及官僚私办企业,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此为官僚资本的全盛期。  

官僚资本统治,对内专制,对外卖国,致使国弱民贫。但劳动社会主义运动的大潮也随外国资本的入侵而涌入中国,毛泽东领导的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革命,推翻蒋介石集团统治,建立起新的革命政权。历经半个多世纪,在曲折中生发起强大的劳动社会主义势力,并处于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然而,旧的官僚资本势力并未彻底消失,依然以各种形式存在,作为主要矛盾的次要方面,制约着中国革命的进一步发展。夺取政权后的中国革命,其对象依然是这股官僚资本势力。  

官僚资本形成的历史根据,就是纵横两千余年的集权官僚制;官僚资产阶级作为官僚资本的“人格化”存在,是官僚地主阶级在现代的转型。中国官僚资本的来源主要是其垄断的政治权利,官僚们之所以要以政治权利占有财富,并投资于工、商、金融业,并不是要改变自己的政治地位,而是要维护集权官僚制,以攫取更多的剩余劳动产品来支撑其政治统治。因此,他们不可能像西方资产阶级那样要求民主,倡导自由,而是进一步强化专制。他们是中国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的主要反对者,也是历史进步的主要障碍。对中国的官僚资产阶级来说,政治权利是其固有的,也是拼命要维持的,并要传之于子孙万代的——官僚资本甚至比旧式地主的土地占有权更有利于传续于后代。  

官僚资本的存在方式,一是官僚个人所有的资本,由其本人或亲属、亲信经营;二是官僚资产阶级以其政权所有的资本,表面上,它带着“国有”、“公产”的形式,但除其资金来自国家财政外,其剩余价值的收益权,资本的支配权,都属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独裁者,并用于维护其专制统治和骄奢淫逸的消费。这两种形式虽有一定区别,但有时界限并不清楚。官僚个人,特别是那些独裁者,往往可以通过简单的手续,就将“国有”的“公产”,划归其“私产”,或指派其子女、亲属、亲信掌握“国有”、“官办”的企业,任意调用其资产。更为突出的,就是利用其控制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的权力,大量侵吞“国产”、“公产”。  

    官僚资本是在工业文明条件下形成的特殊经济关系,它的主体并不是资本所有者,而是官僚,但官僚又拥有资本,更掌握着以国家名义存在的资本的支配权。官僚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劳动者并没有公民权和明确的劳动力所有权,也没有由此派生的民主权。既不能平等地与劳动力使用权的购买者交换,也不能组织自己的工会和政党在政治上争取其权利和利益。因此,他们很少有提高和发挥素质技能的积极性。与之相应,官僚资产阶级充当外国大资本财团买办和剥夺劳动者所得到的巨额财富,也主要不是用来扩大再生产,而是在肆意挥霍的同时,用于巩固和强化自己的政治权利。资本官僚化,从而阻抑经济的发展。而其政治专制,往往更为严厉,镇压民众的手段,也更加充分地利用“工业化”来武装——这是官僚资本统治下工业化的主要表现。  

随着集权官僚制转化为官僚资本制,其意识形态也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官文化,转变为官僚资本主义。在坚持集权官僚制,保持官本位、官至尚,以及愚民政策等方面,官僚资本主义与官文化并无差别,从这个意义上,它就是现代官文化。但它毕竟又有了资本的成分,为此,不再坚持重农抑商政策,而是采取鼓励商业和工业的政策,但这种鼓励只是形式上的,或者说是作出样子表示出其“开明”的。实际做法,却是千方百计排挤和压制私人自由资本,所推行的政策实则都是有利于官僚资本及其所依附的国际垄断资本的。因此,官僚资本主义是反动的,是官文化的存续,它固守着官文化的理论基础——儒家道统,坚持其方法论和全部统治术,并根据新的社会条件有所充实、发展。从理论性质而言,官僚资本主义并不从属于资本主义范畴,而且是反对自由资本主义的。也正因此,它的倡导者和坚守者才会以“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面目出现,坚决地打压中国的自由资本主义者。虽然他们也从自由资本主义那里抄来几句时髦的新词儿,如“科学”、“民主”、“民权”、“法治”之类,但这不过是“用”以表示其“开明”,其反人民、反社会变革的本性依然如故。  

官僚资本主义作为官文化的现代变种,在今天依然严重存在,它是支撑行政集权体制的意识形态,不仅体现于少数官员的观念中,也弥散于民众的意识中,由此而成为阻抑民主,对抗劳动社会主义,甚至曲解社会主义的重要文化因素,是中国自由文化的主要对立面。  

中国劳动社会主义的革命,与西方及俄国的革命对象是不同的,其任务也有区别,因此,不能教条式地照搬“俄式革命”。毛泽东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念和路线,明确了中国革命的性质与任务,才得以夺取政权,并实行了初级的公有制,展开了工业化。  

毛泽东的理念和路线,哲学基础就是他关于矛盾的辩证法:内外因的区别,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界定,由此规定了中国的主体和革命的主体,确定了主要任务和斗争的方式。而毛泽东路线之思想基础,就在于他青年时代确立的“民众的大联合”,即以联合起来的民众之力,推翻联合着的旧统治势力。  

“民众的大联合”,是青年毛泽东对劳动社会主义的最初,也是最基本的认识。这种认识的形成,无疑受到马克思及欧洲进步思想(包括无政府主义)的启发,但更多的是源自他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思考。  

民众的大联合,核心就在于主义,即概括以劳动者为主体的民众的利益和意识,并导引他们改变现有社会地位,增进权利,实现人格的主导观念。这就是劳动社会主义。  

中国革命的性质,是由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决定的,由革命的对象和革命的主体、主义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而成。关于中国革命的对象,虽然受当时社会科学水平的局限,仍使用“封建主义”、“封建制度”等词句,但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官僚资本主义”这一概念,并把它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并列为“三座大山”,视为革命的对象。  

革命的主体或主力,既不是资产阶级,也不是无产阶级——这二者在中国力量都很弱小,而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但因将中国革命视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因此又强调无产阶级的领导地位,主张“工农联盟”,实行包括自由资本家在内的“统一阵线”。  

这样,就在夺取政权之前,从理论上明确了中国革命的性质、主体力量及其任务。革命的过程,就是不断强化“民众的大联合”,壮大革命势力,并充分地利用国际和国内反动势力间的矛盾,展开有效的斗争,逐步扩大胜利、以致夺取政权。中国革命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农民为主体的革命,为了这种革命,即变革生产和生活方式,改变社会地位,提高权利和素质,又必须对集权官僚制进行斗争。这种斗争因反动统治的残酷,又显得相当艰难。  

毛泽东从一介书生到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军事家,并通过最多也最激烈的战争而夺取政权,不在于他及其领导的革命势力天生就喜爱暴力,而在于统治者以暴力来镇压革命。那些“正统”的当权者,为了维护其利益和地位,对于胆敢造反的民众,历来都是手硬得很。虽说也会采取一些口头上的“怀柔”政策,但这只是表面文章,如果反抗者真的被欺骗或被唬住,他们也乐得就此罢手。但若唬不住,还要“闹事”、“动乱”,乃至“暴乱”,那么,统治者就可以任意使用其掌握的武装,镇压民众运动。  

这是几千年通行的“铁律”。阶级统治就是暴力。然而,统治者却会以其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将对民众的暴力镇压说成是“合法”的,是“维护社会稳定”,是“天经地义”。但民众以暴力反抗暴力,却被说成是“造反”,是“大逆不道”,是“破坏社会秩序”。  

马克思的批判,已经充分证明了阶级统治,特别是其国家的暴力性质,他号召无产阶级革命,已充分认识到统治阶级暴力镇压的必然性,因此才主张“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是对历史规律深透理解的论说。毛泽东以其切身体会,领悟了这一点。  

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几千年总是说:压迫有理,剥削有理,造反无理。自从马克思主义出来,就把这个旧案翻过来了。这是一个大功劳。这个道理是无产阶级从斗争中得来的,而马克思作了结论。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反抗,就斗争,就干社会主义。[①]   

造反有理,反抗有理,以武装的革命对付武装的反革命,进而夺取政权,建立劳动者的政权,正是中国革命所必须采取的方针策略。毛泽东将这概括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按旧的统治阶级的社会观,不劳动的剥削者是代表神、上帝、天命、财富的,他们是正,而劳动者是反,是被治的。只许统治者以暴力压迫劳动者,不许劳动者以暴力反抗统治者。但按劳动社会观,劳动者是正,剥削者是反,是负数,是应当被清除,被改造的。当剥削者不愿放弃剥削,并以暴力来对抗社会变革时,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当然有理由,也有必要以革命武装来对付反革命的武装。  

“理直气壮”。当革命的领袖明确了武装斗争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在武装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自己的战略战术,就能率领虽无财富支撑,又无先进武器,但由觉悟了的民众所组成的士气旺盛的革命军队,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战胜武器精良的强大反动武装,不断取得胜利,直到夺取政权。这一点,从1927年秋的“八一起义”和“秋收起义”开始,到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随后的西南战役和抗美援朝战争,得到充分证明。  

以武装革命夺取政权,是中国革命的一个阶段性胜利,革命的任务远未完成,还要在新政权下进行连续不断的革命,即劳动社会主义的运动。正如毛泽东所说,夺取政权不过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以后的路还很长,也更为艰难。  

中国革命与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它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劳动社会主义为指导,并以变革集权官僚制,建立以劳动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新中国的建立,为劳动社会主义民主创造了前提,但并不等于完成了民主。民主是一个进程,也是一个不断斗争演化的社会运动。中国革命的性质,决定了中国的民主只能是劳动社会主义的民主,即以人为本位,以公民权及劳动力个人所有权和对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为基础的民主权,这些权利归劳动者个人拥有,并通过立法而集合为各种公共权利机构,选举该机构的负责人,同时以相应的法制控制它,监督其负责人的行为。对此,新中国的创立者是意识到了,并在宪法及其他法律中做了规范,虽然仍需明确和具体,但其原则和方向是清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民主制的集中体现,从原则论,它比西方的议会制更能体现以人为本位的民主,关键在于如何进一步落实这一原则。  

中国并没有民主的传统,而中国革命又是以武装斗争为主,并由此夺取政权的。这样,民主制度的建立,是没有历史传统,也不可能是成熟的,而是由夺取政权的革命领导人组成最初的政权机构,其民主形式则是政治协商,进而逐步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由于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时的决定性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随之而来,政府、检察院、法院、军队等,也统由党领导。这是劳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初级形式,而其前提是党必须一切实代表民众的利益。  

这种初级民主形式中也存在矛盾,因为中国共产党也是由个体人构成的,其成员中不可避免地会有少数人对党的纲领、原则不明确,在他们意识中,劳动社会主义并不占主导,甚至官僚主义则占主导,于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担心的“社会公仆变社会主人”的情况,在条件许可时,就会发生。这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上,有明显的表现。而因民主法制的不健全,又不能对之进行有效的惩治,这样,势必严重危害民主制及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中国的民主,就是作为民主权主体的劳动者及其政治代表与那些侵害民主权的少数人斗争的过程。民主的势力是正,反民主的势力是负,正与负的矛盾与斗争,构成中国的民主政治史。反民主者人数虽然少,却有相当大的负作用,他们千方百计地利用体制上的缺陷,进而扩大这些缺陷,在猖狂地攫取私利的同时,干扰破坏和压制民主进程。而民主势力又因各种原因,虽然有人数上及原则上的优势,但并未凝聚成强大的力量,不能有效地排除反民主势力的干扰和阻碍。  

旧有的集权官僚制,虽由革命而推翻,但革命后所建立的政权,又因历史条件的限制,不得不保留行政集权体制。体制层面的行政集权,与制度层面的集权官僚制是有质的区别的。在民主制下所采取的行政集权体制,并非集权专制所展开的制度与体制的统一体。问题不在于现代社会还保留官僚,并由他们集权行政,而在于以什么样的制度,又怎样有效地控制官僚的行政。  

民主制是由民众掌握决定并主导公共权利的制度,它本身包含一个矛盾:民众既是主权者,又是被管理者;公共权利行使机构的负责人所行使的权利,是由民众分散的权利所派生并集合起来的,作为被管理者的民,应当服从这种合法的管理;行使公共权利管理社会,无非是一种职业,但这些机构的负责人很有可能将职业上所行使的由公民权利集合起来的公共权利,视为其本人的权利,并以自己的意志来行使这个权利,甚至用这个权利谋取私利。这在苏联和中国都得到了验证。  

民主并不是颁布了宪法,规定了原则就完成了的,它是一个相当具体而细致的建设过程,从制度层面的总体设计,到体制层面的建构,以及出现问题后的调整,乃至阶段性的改革,都需要在矛盾斗争中逐步加以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出现曲折,甚至破坏民主制的情况,都是不奇怪的。旧的官文化还会因体制层面的行政集权,在少数人身上恢复,从而出现与民主制相悖的情况,有的还会很严重。对此,必须在坚持民主制的前提下,以法制予以克服。  

中国革命在夺取政权以后,即由革命政权主导公有制为主干的工业化。这是中国工业化的唯一可行之途。中国以公有制主导的工业化,是历史演化的必然。只有以武装的革命推翻官僚资本的专制统治,才能开辟工业化之路,而以劳动社会主义凝聚的农民为主体的革命,成功之后,又不可能任私有资本自由竞争,一是其力量太弱小,靠它自行积累,工业化要待何年月!二是资本的逐利性和盲目性,不可能在短期内建立工业化的主干框架。三是革命的领导者要实行其理想,即开始公有制经济的建设。四是唯有以革命政权之力,聚合全国人力财力,并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才能在短期内实现工业化。  

中国工业化的真正开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标志的。毛泽东及其领导的革命政权,对此有坚定的认识,虽然美国等帝国主义列强以严密的封锁来阻止中国的工业化,但在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支持下,革命政权确定了工业化的基本计划,建立了以国有企业为主干的工业体系。后来,虽然苏中冲突,使中国工业化的外部环境更加恶劣,但在自力更生精神的支撑下,艰苦奋斗,依然巩固了工业体系,并进一步发展。80年代以来,虽有“私有化”思路的干扰,但有50年代以来30余年的积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实力已大增,其中最重要的是职工素质技能的提高,资金量和企业规模,都有较大增长,因此工业化仍在继续,致使中国形成了现代工业的基本框架。  

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中国的工业化程度还不够高,工业技术和资金等条件都处于落后状态,但若考虑到中国历史上的衰败,我们只用半个世纪的时间,就走过了发达国家用两个世纪才走完的路,不能说不是个奇迹。虽然在人均占有量或人均产值等指标上,中国工业还处较低水平,但从总体上看,现代工业的主干和支柱性行业,如能源、钢铁、化工、机器制造、精密仪器、电子、生物工程、船舶、航空航天等,中国都有了自己的企业体系,有些还处世界先进水平。  

中国工业化的成就,充分说明了公有制为主干的工业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也只有坚持公有制,才能进一步工业化。至于“私有化”论者所指责的公有制经济中的一些弊端,确实是存在的,我们不必为之辩解,而且要感谢他们的一些实事求是的指责,这对于改革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工业化,是必要的借鉴。但对他们提出的“化公为私”的主张,却绝对不能接受。公有制经济既有的缺陷,是它在发展中必然出现的,是旧统治势力在新制度下残存的表现,只有通过改革,抑制和消除旧势力,克服这些缺陷,进一步完善公有制,才有中国工业化的发展。  

公有制经济的改革,是一个全方位的自我更新,它有许多具体问题要解决,但原则就是强化劳动者对其劳动力和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加强民主法制。在这个原则指导下,调整公有制经济结构,改善其机制,加强经营管理,制止侵吞公有资产行为,提高职工素质技能,改革分配方式等,使初级公有制摆脱初级阶段而进入一个新阶段。  

工业化并不只是发展工业,而是将工业生产方式和技术推广到全部生产、服务行业,从而使经济生活提升至一个新阶段。在中国,这方面的重要内容,就是以工业技术对农业的改造。这是一个比发展工业企业更为艰巨的历史任务。新中国成立之初,先是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使全体农民都可占有一小块土地,进而在此基础上实行合作化,以合作化的公有制形式,来逐步展开工业化。这条路线是符合中国实际,并能够取得成功的。但受官文化和小农意识的制约,未能坚持下来,反而在将合作制变成集体制的过程中,削弱了农民的经济权利,损害了其利益,从而使农业的工业化受阻滞。随后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又使农民退回个体小生产,虽然短期内提高了其积极性,并在种子改良、化肥、激素的作用下,增加了农产品数量,但却大大降低了其质量。这期间,农业机械的供应虽然增加了,但由于个体生产方式,很难广泛应用,并不能全面实行工业化。  

农业的工业化和农村的城市化是统一的,这个问题已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难题。而其解决的途径,根本的一条,还在于以继续革命的精神推进公有制的改革与发展。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实行农业生产合作化,以其主导农业的工业化,是与工业经济的公有制改革同等重要,且需统一进行的。这是中国劳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唯一出路。  

中国的劳动社会主义革命在政治、经济变革的同时,必须在确立自由文化的基础上,克服官文化,这既是与政治、经济变革内在统一的文化革命,又是政治、经济变革的导引与内容。  

官文化是集权官僚制的意识形态,是官僚地主阶级的阶级意识,它以儒家道统为理论基础,两千余年来,经万亿官僚的经验累积和文人士子的研究传播,具有相当丰富的内容,且直接关系官僚们的利益,因此,对它的批判和克服是相当困难的。20世纪初,陈独秀等先进分子,曾以西方近现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文化对之进行批判,但由于受“欧洲中心论”影响,误以为中国古代文化就是封建文化。以封建文化来规定官文化,虽然有一般意义上的相同点(如专制),但不能明确其特殊性,因而不能指明其要害。而且,由于当时国难深重,陈独秀等人又在文化批判开始不久,转而投入政治变革,因此未能完成这一批判。  

对官文化的批判,由此也就与政治变革统一起来。对集权官僚制的革命,包含着对官文化的批判,并为进一步的深入批判创造了条件。新中国成立以后,由毛泽东发起的历次政治运动,实际上都把批判官文化作为重要内容。但由于未有明确的概念规定(迄今,人们还沿用“封建文化”来指称“官文化”),特别是曾一度把资本主义文化作为批判的重点,而忽略了官文化的危害,因此,并未能彻底克服官文化。由于行政集权体制的存在,当政治环境适宜时,官文化又得以在少数人意识中复活,甚至演变成官僚资本主义,成为今天中国文化,乃至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主要危害。  

克服官文化,已成为中国革命能否继续的关键,它直接关系民主法制和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克服官文化与确立自由文化的主导地位,是统一的。官文化生成于中国,作用于中国,对它的批判,也应当来自中国,来自中国社会矛盾演化所形成的与官文化代表的社会势力相对立的变革势力。而这变革势力的阶级意识所概括的文化,就是劳动社会主义的自由文化。旧中国受官僚地主阶级压迫剥削的主要是农民,但农民的小农生产方式只能形成小农意识。小农意识与官文化是统一的,是农民适应集权官僚制统治而形成的生存意识,而非与官文化相对抗的阶级意识。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小农意识就是官文化统治的体现。因此,不可能以小农意识批判和克服官文化,历史上没有,现实中也不可能。  

能够批判并克服官文化的,唯有集中概括现代中国劳动者利益和意识的中国劳动社会主义,这是世界性的一般劳动社会主义的一部分,是从中国的实际社会矛盾演化中形成的。  

    理论上的批判,就是在坚持和发展劳动社会主义的前提下,通过对中国社会矛盾的分析,概括现代劳动者利益和意识,逐步形成现代中国的劳动社会主义自由文化,以此为依据,对官文化的理论基础和具体内容,及其在现实中的存在与表现,进行深入系统的批判。这种批判又是中国劳动社会主义发展的必要内容。  

理论上的批判,必须落实到实践中,即现实的民主法制建设中去。民主法制是劳动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和骨架,它的确立是一个生成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地与官文化及其聚合并导引的社会势力斗争的过程。这种斗争,是在劳动社会主义指导下展开的,要有的放矢,有步骤地进行。民主法制的强化,同时就是坚持劳动社会主义,对信奉官文化那股社会势力的斗争,是错综复杂的,它不仅涉及政治领域,更涉及经济领域,是全方位的社会进程。它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它的长期性,而且注定要有曲折,但只要坚持和发展劳动社会主义的自由文化,并以它指导劳动者的政党和政权的运作,胜利也是必然的。  

中国是当今世界唯一在宪法上明确规定着的社会主义大国,依法理论,劳动社会主义势力,还是社会的主导方面。自2008年秋季金融海啸引发史无前例的经济危机,西方国家的大资本财团就突然改变其从“人权”、“反倾销”等名义对中国的攻击,转而表扬中国经济如何如何好,实力多么强大,是对抗金融海啸的“中流砥柱”,是“领导世界走出危机的力量”,如此拙劣的假话虽然会让一些人听来十分受用,并可以掩饰其失误给中华民族发展造成的巨大损害,但大资本财团的政界、学界代言人的目的是很清楚的:利用中国政治的缺陷,调用几十年中国劳动者以血汗生产的剩余价值、公共价值所积聚的外汇储备,买美国国债救其金融,同时再继续生产超低价格的日用品出口美国、西欧、日本来缓解其因严重失业问题造成的社会保障压力。中国的劳动人民今天被赋予如此光荣的使命: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辛劳来解救欺凌了我们一个多世纪的国际资本财团!  

我们有这样的义务吗?  

我们的权利又在哪里?  

我们不具有控制国际大资本财团的权利,我们也就没有挽救它们因掠夺我们的资源和廉价劳动力积累巨额资本,又以金融资本的方式进一步骗取我们仅有的“外汇”和全世界的资财而引发尖锐矛盾所陷入的深重危难的义务。资本大财团统治的危难是其自身矛盾深化的必然结果,即令能够获取中国的“外援”,也只能延缓,不能摆脱其在矛盾中崩溃的趋势。  

我们的权利是劳动力和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由此而生的民主权,我们的义务因权利而生,首要的就是改革、完善因权利而形成并保证权利的民主制和公有制,以此为依据,提高我们的素质技能,发展社会生产力,完成中国劳动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克服集权官僚制及其现代残余官僚资本,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  

中国劳动社会主义的成功与发展,不仅是中华民族历史演进的要求,也是对世界劳动者阶级解放的贡献。中国的劳动者没有义务去救国际大资本财团,但有责任与世界各国的劳动社会主义运动联合,充分利用我们还保有的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在解决中国特殊矛盾的同时,探讨世界劳动社会主义运动的一般理论和规律,在借鉴各国劳动社会主义运动经验的过程中,提供我们的经验。中国劳动社会主义是世界劳动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努力与奋斗,既是中华民族进步的动力,也是全人类发展的必要内容。  

我们的祖先,率先创立了封建领主制和集权官僚制,并由此导引人类历史的进步,虽然未能创立资本雇佣劳动制,并因此而在近现代落后,但毛泽东为代表的先进分子接受了劳动社会主义的理念,并发起了劳动社会主义运动,中国由此而步入现代化之大道。尽管官文化与行政集权体制所滋生的官僚资本与国际大资本财团相勾结形成巨大的反动力,但劳动社会主义所唤起、聚合的劳动社会主义势力及以其为正动力的社会变革已成浩荡洪流,只要理论、路线、策略得当,胜利是必然的。  

人活着,就要劳动。  

劳动创造人性,劳动变革人生。  

只要人还想成为人,那么劳动的理性就集合并驱动劳动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和成就。  

   



[①] 毛泽东:《在延安各界庆祝斯大林六十寿辰大会上的讲话》,引自《人民日报》194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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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劳动社会主义  官文化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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