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理论园地 >

哲学

打印

李昌平:借鉴30年经济建设经验,建设和谐社会

借鉴30年经济建设经验,建设和谐社会

李昌平  廖洪涛

最近30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不仅物质文化产品极大丰富,经济总量超英赶美,而且还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和火车头。短短30年经济改革开放,取得如此巨大的经济建设成就,可能是30年前的改革者们不曾预见的。但是,一个国家决定性的竞争力不是GDP增长速度和物质丰富程度,而是留住财富和吸纳人才的能力。没有社会和谐(包括生态和谐),经济发展成果和人才是会流走的。留不住财富和吸引不来人才的国家,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甚至是会由繁荣走向衰败的。因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其意义是非常重大和深远。

自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到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议》至今,和谐社会建设总体上取得了一些成就,如黑社会势力猖獗的势头得到了初步控制,社会突发事件的防控机制开始建立和逐步完善等等,但是社会和谐程度提升并不显著,甚至有些地方社会问题有增无减,社会不是越来越和谐了,而是越来越紧张了。笔者认为,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非常宏大的新课题,和建设市场经济的课题同等重要。对于如何建设市场经济,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理论体系、话语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体制机制,但对于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我国却还没有真正破题。笔者以此文起抛砖引玉之用,希望全社会参与如何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讨论,尽快构建起建设和谐社会的话语体系、理论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体制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取得经济建设同等成就。

一,             30年市场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解放“经济全能政府”

30年前的中国, 经济是高度计划的,政府是“经济全能政府”,人们的一切物质文化需求都由政府计划供给。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严重不足,物质极度匮乏。在计划经济体制和“经济全能政府”难以为继的时候,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和政府在困境中小心翼翼、诚惶诚恐地开始了经济(建设体制)改革——“经济全能政府”的自我救赎,经济改革走出的第一步是准许在“经济全能政府”的计划经济体制之外有非公有经济主体存在——给多种所有制经济建设主体发育和发展空间,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由政府计划生产和供给逐步转向由多元经济建设主体供给——市场供给。随着多元经济建设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各种经济建设主体为积累经济资本而展开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经济日益增长,物质文化产品日益丰富起来,“经济全能政府”则转变成了经济主体相互竞争的规则制定者、服务员和裁判员。在经济越来越繁荣了的同时,“经济全能政府”也得到了解脱。

以今天的眼光回头看30年前刚开始经济改革时的小心翼翼和诚惶诚恐(如:私营企业招工不能超过8人),实在觉得很可笑。今天似乎所有的人都相信:只要“经济全能政府”给各种所有制的经济建设主体存在、成长空间和充分竞争环境,不仅经济能自然繁荣起来,“经济全能政府”也自然会获得“解放”。这似乎就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这其中的奥妙到底是什么呢?

这是因为30年前的中国, “经济全能政府”和高度计划体制下的经济建设主体是单一的——只有公有制经济主体,经济主体的(所有制)结构是不和谐的,且只有计划没有市场,经济建设主体的自主性、创造性、竞争性被扼杀了。经济改革与开放——“经济全能政府”的自我解放——发育众多的、多元的、有自主性和创造性的经济建设主体,各种经济建设主体按照市场需求而生产,人们的各种物质文化需求自然会在经济建设主体为积累经济资本而竞争的过程中得到充分满足(供给)。所以,“经济全能政府”只要开放经济(市场),经济自然会发展。

30年市场经济建设的核心经验,可以抽象为一句话:“经济全能政府”把经济建设的责任让位于经济建设主体(企业)、把配置资源在责任让位于市场,经济建设主体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经济活动,经济自然会繁荣起来。“经济全能政府”把经济发展责任让位于多元经济建设主体和市场之后,政府只做两件是:一是制定经济建设主体为积累经济资本而竞争的竞争规则和发展规划;二是做服务员和裁判员。

30年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既是“经济全能政府”自我解放的过程,同时也是“经济全能政府”不断放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权力变小了,与权力相随的既得利益也变小了,可经济建设主体多元了,其自主性、创造性和发展活力增强了。30年经济建设的最大动力是“经济全能政府”的自我救赎,30年经济建设的最大阻力是政府部门和官员——“经济全能政府”体制内既得利益者的阻碍。雨后春笋般新生的经济建设主体所创造的经济增量,足够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坚定站在新生力量和新体制的一边,去克服旧力量和旧体制的阻力。30年经济建设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二,社会问题和矛盾日积月累的根源——“社会全能政府”体制

中国改革30年,仅仅只解决了“经济全能政府”的弊端,并没有解决“社会全能政府”的弊端。

今天的中国,经济繁荣了,但面临的社会问题却是越来越多了,社会矛盾却是越来越尖锐了。

一方面是计划和集权体制时期存在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如:二元结构、缺乏诚信、破坏生态等等带来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另一方面是市场经济主体为“积累经济资本而竞争”所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也越来越多,如:剥削、尔虞我诈、腐败、两级分化、失业、污染、信仰和信任缺失、冷漠、空虚、黄赌毒、暴力黑社会、不敬老、歧视等等。

在我国,无论是老的社会问题和矛盾还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都是与“社会全能政府”体制相伴而生的。人们社会服务产品需求(如合作、协作、救助、安慰、维权、扶贫、环保、表达、倡导等等)如同经济产品需求一样,是多种多样的、无时无刻都大量存在和发生的,需要千千万万多元的社会建设主体满足人们不断发生的社会需求,可是“社会全能政府”将公共权力的触角深入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社会建设只准许一种主体——政府部门和被政府权力体制化了的社团存在,体制外的非政府组织几乎被视为反政府组织而不给任何生长空间,社会失去自治能力和发展活力,使得多种多样的、无时无刻都存在和发生的大量社会服务产品需求得不到满足,社会问题和矛盾只会日益积累。如富士康的“十连跳”,如接二连三的校园凶杀案,如层出不穷的煤矿事故,如职业病救治需要开胸验肺,如大量发生着的企业污染导致整村村民得绝症而地方政府部门总是站在企业一边,如越来越多的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如越来越多的老人越来越孤独,如越来越多的小孩越来越缺乏家庭教育和父母的爱……等等。如同“经济全能政府”满足不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经济需求一样,“社会全能政府”也满足不了大量存在且时刻都发生着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服务产品需求,问题在于“社会全能政府”却不准体制外社会建设主体存在和发育,不准许体制外社会建设力量为人们的社会需求服务,以此防止和化解社会问题和矛盾。这样长期下去,社会问题当然会越来越多,社会矛盾当然会越来越尖锐,社会当然会越来越不和谐。

“社会全能政府”体制下日益积累的社会问题,既有经济建设主体为积累经济资本而竞争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有“社会全能政府”凌驾于社会之上——权力腐败带来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不仅不可能依靠“社会全能政府”体制加以解决,且“社会全能政府”必然越来越陷于各类社会问题和矛盾之中不能自拔,必然越来越力不从心和难以为继。

我国开放社会——“社会全能政府”的自我救赎比开放经济——“经济全能政府”的自我救赎要晚25-30年,这是当今中国社会不和谐的根本原因。长期这样下去,不仅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果最终难以支付维持“社会全能政府”体制之代价——维稳成本越来越高、效益越来越低,甚至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也会迫使市场经济建设难以持续下去。这也恰恰证明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回应了当今中国最重大的根本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社会建设任务比经济建设任务严繁重得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应该转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并重”战略。

三,借鉴30年经济建设经验,在解放“社会全能政府”的过程中建设和谐社会

30年的经济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解放“经济全能政府”——经济建设让位于多元经济建设主体、资源配置让位于市场,给多元经济建设主体充分竞争发展空间,人们的经济需求就会得到充分满足,商品就会极大丰富,经济就会日益繁荣。同样的道理,社会建设关键在于放弃“社会全能政府”体制,解放“社会全能政府”,逐步开放社会——社会建设让位于多元社会建设主体(非盈利、非政府组织和社会人),满足多种多样、无时无刻都存在和发生的大量社会需求主要靠各类社会建设主体。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给各类社会建设主体自主生长和发展空间,并鼓励多元社会建设主体为积累社会资本(以优良社会服务而获得社会美誉,以社会美誉获得社会捐款和政府社会服务采购资金)而充分竞争,以此不断防止和化解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促进和改善社会不断自我发展和自治,社会就自然会越来越和谐;与此同时,“社会全能政府”向社会建设的规则制定者和服务员、裁判员角色转变。

如同开放经济——“经济全能政府”自我救赎一样,在开放社会——“社会全能政府”自我救赎的过程中,最大的推动力是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最大的阻力是“社会全能政府”体制内的既得利益者。同样需要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坚定站在社会建设的新力量和新体制一边,排除旧力量和旧体制对和谐社会建设的阻碍,并对旧力量实施改造(转制),使之成为建设和谐社会新体制中的积极力量。

四,只有“两种竞争”“两个积累”同时存在,经济繁荣和社会和谐才会兼得。

经济建设的主要主体是企业(经济人),社会建设的主要主体是社会组织(NGO),政府是企业相互竞争、社会组织(NGO)相互竞争的规则制定者和服务员、裁判者。经济建设主体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创造财富,但可能带来社会(包括生态)问题和矛盾;社会建设主体为追求社会效益(包括生态效益)最大化而防止和消除社会问题和矛盾,但需要消耗财富。政府制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规则和发展规划,维护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秩序。在这个“三位一体”结构中,企业、NGO和政府各追求各的价值。企业追求经济效率最大化,NGO追求社会效益(包括生态效益)最大化,政府则追求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综合成本最小化(规则效益最大化)和公民福利最大化。

积累经济资本是经济建设主体的本能,经济建设主体之间为积累经济资本而竞争是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同样的道理,积累社会资本是社会建设主体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其本能,只有多元的社会建设主体的不断发育发展,为积累社会资本的竞争才会活跃起来。

所谓“社会资本”就是社会建设主体的社会信誉,社会建设主体的社会信誉越高,得到社会资源(捐助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就会越多。社会建设主体之间为积累社会资本的竞争,就是争着抢着为社会“做好事”——满足社会需求,就是为社会提供越来越好的社会服务(产品),就是防止、化解、消除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就是建设和谐社会。社会建设主体越多元、自主,社会资本积累的竞争会越充分,社会就会越来越和谐。

体制外的各种社会建设主体不仅相互之间竞争,还会和政府(体制内)社会服务部门构成竞争关系,如:政府办福利院、孤儿院,民间组织也办福利院和孤儿院,这就构成了竞争关系,就会迫使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不断改善。如果民间的服务好,政府部门的服务差,公民就多捐款、少交税,或人民代表在审议政府预算时,减少政府福利院、孤儿院预算,而增加民间福利院和孤儿院的预算;如果政府服务好,民间服务差,公民就少捐款、多交税。这就是公民社会公民民主权利的最直接表达。

一个国家既要繁荣,也要和谐,二者要兼得,一定是“两种竞争”和“两种积累”都充分的。一个是经济建设主体为积累经济资本而竞争,另一个是社会建设主体为积累社会资本而竞争。为积累经济资本而竞争,经济会越来越繁荣,物质文化产品会逐步丰富,但会派生出社会问题(包括生态问题);为社会资本积累而竞争,社会服务越来越好,社会问题会逐步得到消除和化解,社会会逐步走向和谐,但消耗社会财富。经济繁荣、物质丰富,为社会建设主体提供社会服务奠定物质基础。社会建设主体的社会服务越来越好、社会越来越和谐,会反过来增强留住和吸纳财富和人才的能力,促进经济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积累,会使经济建设更科学,更上一层楼。这就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两个竞争”和“两个积累”都充分,是建设繁荣和和谐强国的关键。

在我国,为积累经济资本的竞争非常激烈,可为积累社会资本的竞争局面几乎没有形成。如果不放弃“社会全能政府”体制,各类社会建设主体就不可能雨后春笋般发育和发展,为积累社会资本而竞争的局面就不可能形成!没有各类社会建设主体为积累社会资本而激烈竞争的局面,哪里会有和谐社会呢?!

不仅如此,当下之中国,由于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构建严重滞后,面对很多因“为经济资本积累而激烈竞争”所产生的严重社会问题和矛盾时,如民族矛盾和冲突、生态环境恶化、群体性上访等等,政府决策部门往往不假思索的想到的化解社会问题和矛盾办法是进一步发展经济——制定更加优惠的经济政策促进经济更激烈竞争发展,而不是反思“社会全能政府”体制弊端,并积极发育新的社会建设主体,为社会建设主体积累社会资本而竞争创造条件,以此防止和化解社会问题和矛盾。这是南辕北辙,可整个社会对此类现象却熟视无睹或全然不知不觉!这说明和谐社会建设在我国还没有真正破题。

五,开放社会和开放经济一样,都不可能不冒风险,但别无选择。

30年前,邓小平及其继承者江泽民等人开放经济(市场)是中国的第一次改革,主要解决的是“经济全能政府”体制的弊端;当胡锦涛2002年11月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时候,实际上是拉开了中国第二次改革——开放社会的序幕,主要解决的是“社会全能政府”体制的弊端。

30年来,在开放经济(市场)的过程中,并不都是一帆风顺的。1983年,安徽有关方面担心社会主义变颜色,以“傻子”年广九雇工超过8人为由,决定“收拾”年广九。胡耀邦明确指示:“不要动他,先看一看”。邓小平也两次提到要保护年广九,1989年安徽芜湖方面又以“傻子”搞“有奖销售”和“贪污”为由“收拾”年广九,1992年,小平再次发话:如果动了年广九,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小平救年广九,救的不仅仅是年广九一个人,救的是所有的新生市场经济主体,救的是市场经济建设——经济改革开放大局。

自从锦涛总书记2002年11月吹响建设和谐社会的号角以来,各类社会建设主体的发育和成长之艰难曲折,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新生经济建设主体相比,不仅登记难、筹资难、免税难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等有过之而无不及,各种新生的社会建设主体的负责人所受的打击和磨难也丝毫不亚于年广九当年,总是有很多“社会全能政府”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以担心社会主义变颜色为借口,百般阻扰建设和谐社会的各种新主体发育和发展,甚至动不动就像当年“收拾”年广九一样“收拾”各类和谐社会建设新主体。如果说30年前,由于是“摸着石头过河”,让年广九“戴红帽子”或动不动就“收拾”年广九的政府行为还理解的话,那么,在已经改革开放了30年后的今天,胡锦涛发出建设和谐社会动员令快10年了,依然还有一些政府部門和政府官員存在“非政府就意味着反政府”的糊涂认识,强迫新社会建设主题“戴绿帽子”,并百般阻挠和谐社会建设新主体发育发展和公民社会建设进程,其落后认识和反改革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这些“社会全能政府”体制的既得利益部门和官员的权力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绊脚石,必须严加改造、管束或坚决清除!

中国解决“社会全能政府”之弊端比解决“经济全能政府”之弊端晚了近30年。时不待我,

我党中央和中央政府要有断臂而新生的勇气和决心,像排除“经济全能政府”体制既得利益者阻力和干扰一样,坚决排除“社会全能政府体制”既得利益者的一切阻力和干扰,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各类社会建设的新主体(新力量),另一方面要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话语体系、理论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的构建步伐,尽快建立起建设和谐社会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开创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作者单位:李昌平: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

廖洪涛:NGO工作者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zx/2013-05-02/11205.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改革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