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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铁军: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

温铁军: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


本文摘要:尽管2006年的农村政策开启了“还合作制于农民”的闸门,但多年占有合作社名义的官方部门的利益固化,其中的体制障碍仍然存在。


   国家统计局的预测表明,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15万亿元左右。然而近年来的现实是,农村资金要素正不可避免地大规模流出。 “失血”严重的农村金融市场仅靠政策性“输血”恐怕难以真正强身健体,如何形成一套自身完备的“造血”机制就成了农村金融发展的当务之急。
   2006年12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并准备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等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发布新政,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以支持新农村建设。文件发布后各界反响热烈,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温铁军更是希望“借国家不断出台金融良政之东风,一揽子化解农村金融的困境”。他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他和一些研究人员在分析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后发现,开展以农村基层的组织、制度创新为基础的改革,大力发展与农民的合作金融相适应的政策性金融工具,或许是未来农村金融发展的出路所在。
   《中国经营报》:你怎么评价银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意见?新政将对农村金融的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温铁军:银监会的新政出台后,本人感到欢欣鼓舞。这无疑是金融监管部门响应2006年一号文件既定政策的非常重要的突破,而且也使我们在各地开展的试点多少有了一些政策依据。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之后,我国已经客观上开始了“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的进程,而这本来是在任何正常市场经济国家从来就毫无疑问的制度安排。
   《中国经营报》:未来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是什么?前一段备受瞩目的“穷人银行家”的成功经验能否在中国得到复制?
   温铁军:尽管2006年的农村政策开启了“还合作制于农民”的闸门,但多年占有合作社名义的官方部门的利益固化,其中的体制障碍仍然存在。银监会的这个《意见》也只是降低了社区金融和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的门槛,依然只是允许少数地区试点。距离“服务于三农”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今后一个时期重振农村经济的核心,仍然是如何使资金这个最具有组织作用的龙头要素回流农村。为此,迫切需要执政党对农村金融改革做出总体部署,其重点仍然在于如何开展以农村基层的组织、制度创新为基础推进配套改革。并且,改革成败的评价标准不在于金融部门的指标,而在于是否解决了农村金融如何普遍服务三农、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
   事实上,为小农经济提供普遍服务是世界性的难题,需要中国政府和农民以“创新型国家”战略为指导来开展农村组织和制度方面的自主创新。最近由于其负责人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而名噪一时的“小额信贷”虽然值得我们消化吸收,但其实质,仍然是那些严重缺乏组织资源和制度资源的一般发展中国家借鉴商业银行机制的做法;在我们这种具有丰富的农村基层组织制度资源的国家虽然可以适当移植,却不必盲目迷信。
   《中国经营报》:正规的农村商业金融似乎认为当前的农村市场无利可图,那么农村金融的使命,该由谁来承担呢?
   温铁军:两亿多小农户从事兼业化农业生产的小农经济基础,很难直接对应现代金融机构的信用服务。因为小农的信用需求是“原子化”的,不仅额度小、收益低,而且周期长、风险大,导致一般商业金融如果被迫与面广量大的小农信用需求对接是不经济的。
   上次金融改革提出银行商业化,对银行自身来说是正确的、无可厚非的;但是,对于中国八亿多农民来说,农业金融部门的商业化则显然是如何“退出三农”的问题。因此,重构小农户为主体的资金互助和村级的合作金融组织,恰恰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核心要求。事实证明,没有农民的互助与村级合作金融组织,商业信贷和保险就无法在农村生存。也只有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发展了,商业金融抽走的资金才可能部分地回归农村。
   《中国经营报》:国家财政和政策性银行应该在其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温铁军:积极开展整体推进和综合配套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以财政扶持和政策银行支持,用国家支农资金引导和培育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在尽可能不触动各个涉农部门原有利益的条件下,通过财政支农资金新增部分和政策银行转贷款支持农户建立资金互助组织,既能把农户分散的资金组织起来,发挥余缺调节作用,形成农村资金的蓄水池,又能建立起适应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借贷特点的金融组织,还可有效防范金融系统风险的发生。
??? 可以先从两个方面的试点开始。一方面农户要按一定的杠杆率向资金互助合作社入股,增加互助资金,形成承担经营风险的责任。政府可以通过这样组建的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将财政和政策银行资金转贷给农户;另一方面,也可以由国家财政和政策银行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建立。只有以此为基础,商业银行和保险才能按照企业方式,开展向农户资金互助组织批发贷款或保险,实现规模经营。也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由资金互助组织承担内部市场交易成本,实现信息对称和组织对称。
   《中国经营报》:你在一项研究中建议在有条件的各合作社之间开展互助保险与担保业务,并利用期货市场,主要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合作金融在其中的角色是什么?
   温铁军:农业是弱质产业,不仅有来自发达国家农业的竞争,更有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风险。长期以来,农业这个弱质产业的风险却主要由抗御风险能力最弱的细小农户自己承担!这当然不符合经济规律,更不符合国家扶持农业这个战略产业的责任与国际通行做法。
   但是,如何充分发挥金融工具的作用,承担、分散与转移这些风险,需要认真开展试验研究。要解决商业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交易和监督成本高等问题,也只能通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商业信贷与商业保险同步进行。
   农业保险会促进农村信贷供给,农村信贷供给增加也将促进农业保险发展,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所以应该大力推进以政府引导为主和农户参与的互助保险和担保业的发展。
   此外,要在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上,促进期货市场发展。我们配合大交所最近开展的调查研究表明,虽然期货是对冲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有效工具,但如果不下大的力气帮助农民组织起来,一般的小农经济难以利用这个现代市场工具。这个问题事实上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萎缩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建议国家以优惠政策推进把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转移给期货市场的试验,帮助组织起来的专业化农户和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实现预期的稳定收益。只有这些制度安排都能一一到位,才能切实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反哺”的指示,保持农业生产的连续性,促进农业的持续发展和增收。
   《中国经营报》:合作金融与正规金融如何分工合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呢?
   温铁军:办法是逐步明确分层次需求主体和完善农村短期、中期和长期借贷市场。当前农村借贷市场以短期为主,这根本不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只存不贷的小额贷款公司和乡镇基层农村信用社应以短期、小额为主,加速资金周转,满足农户高频率和快速度的要求。此外,举凡正规金融部门,如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等,则要以中期借款为主,以满足农民合作组织周转资金需要。而地市以上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则当然要以长期贷款为主,主要承担合作社长期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开发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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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温铁军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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