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狼牙山五壮士形象捞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9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第三批)》,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易县某公司侵害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烈士肖像、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该案进一步明确,未经许可将英烈肖像用于商业牟利,即便没有丑化和歪曲英烈形象,依然构成侵权,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捍卫英烈尊严、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刻在中国人的集体记忆里。五位战士为掩护群众和大部队,身陷绝境,宁死不降,纵身跃下悬崖。那幅传世油画里的身影,不是一张普通图案,是民族苦难里挺起的脊梁,是无数先烈用生命换来的精神符号。这份沉甸甸的家国大义,本该被敬畏、被缅怀,却有人打起了商业算盘,想把英雄的形象变成赚钱的广告牌。
河北易县这家企业,玩的就是一套很有迷惑性的套路。他们没有丑化、没有恶搞,没有故意歪曲英雄事迹,只是改动了油画的些许细节,就把狼牙山五壮士的肖像印到矿泉水、辣椒酱、粮油、鸡蛋的外包装上,搞出所谓“红根儿”品牌,线上线下大肆推广售卖。
面对质疑,他们心里大概率会打着如意算盘:我没抹黑英雄,画面堂堂正正,我这是弘扬红色文化,凭什么算违法?
这正是当下不少投机商人最狡猾的地方。明着抹黑英烈,是人人都看得懂的恶行,会立刻遭到全社会抵制。于是他们换了玩法,披上“传承红色”的外衣,钻规则的空子。在他们眼中,狼牙山五壮士不再是舍生赴死的先烈,只是一个自带情怀滤镜、自带国民知名度的免费IP;那段浴血抗争的历史,不是用来铭记的伤痛与荣光,而是拿来抬高产品身价、收割消费者情怀的营销工具。
英雄以生命守护山河百姓,商人只想拿英雄的形象多卖几箱货、多赚几笔钱。一边是舍生取义的崇高,一边是唯利是图的算计,两者被生硬捆绑在一起,本身就是一种精神上的亵渎。
英雄精神之所以珍贵,恰恰在于它超脱于金钱交易。一旦把英烈肖像和商品买卖绑定,崇高就会被消解,庄重就会被世俗化。这种伤害,比公然的辱骂恶搞更加隐蔽。普通消费者看不出背后的猫腻,只觉得这个品牌自带红色正能量,可每一次购买,都在变相为消费英烈的行为买单。久而久之,后代对英雄的认知,会慢慢淡化掉浴血奋战的悲壮,只剩下印在包装盒上的一张图案。当英雄沦为商品商标,所谓的缅怀致敬,就变成了一场商业表演。
很多人以为,保护英烈,只需要打击造谣抹黑、恶搞丑化。这起案件最关键的警示,就是戳破了一个误区:不丑化英烈,不等于可以拿英烈形象来做生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红线十分明确:英烈的姓名、肖像,禁止用于商业广告,不管你有没有恶意丑化。英烈的名誉荣誉属于全社会公共利益,不属于任何一家企业,不能拿来当成自家的营销素材。
这家企业不是无心的疏忽。专门找人设计包装,复刻油画形象,大批量制作包装箱、标签,多平台发布宣传,整套操作是经过盘算的商业布局。所谓“红根儿”,名义上是红色根脉,实则是啃食红色红利,榨取英雄的精神价值为自己牟利。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企业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承担相关费用,企业销毁全部侵权包装、删除宣传物料,看似案件尘埃落定,但背后暴露的乱象,值得所有人警醒。
现实里,借着红色IP捞钱的现象并不少见。拿英烈名号做品牌,拿革命故事包装商品,蹭红色历史直播带货,通通打着致敬先烈的幌子,干着流量变现的勾当。他们把民族的精神财富拆解成可以售卖的商品,一点点稀释红色文化的严肃性,透支大众朴素的爱国情感。
缅怀英烈,是要读懂他们的牺牲,传承他们的气节,汲取前行的力量,绝不是把英雄当成免费的商业招牌。
法律不仅给出了明确的惩戒,更要敲碎一部分商人的侥幸心理。英雄的尊严不容消费和亵渎,守住这份敬畏,才是守住一个民族的精神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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