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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领导的山东抗日根据地民兵武装研究

民兵奇袭炮楼缴获大批物资(图源:山东抗日战争纪念馆)

民兵是全国抗战爆发后根据中共中央要求,从已组建的人民自卫团中选取精干力量而成立的民众武装组织,不属于正规军和山东地方武装。它以“寓兵于民”方式对抗日根据地的巩固与扩大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与八路军、地方武装构成了三位一体的作战力量,还成为从事和保护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更是构建抗日根据地村政的基本力量。

但是学界对抗战时期中共民兵问题研究较少,尤以针对中共如何以民兵为主要力量构建全民抗战态势的具体过程及其在抗日民主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作用鲜有研究。这为中共领导民兵抗战问题的相关研究在材料使用、聚焦议题等方面留下较大拓展空间。本文以山东抗战根据地民兵为研究对象,运用革命资料选编、抗战档案、县志等相关资料,对该地区民兵的创建与发展、组织与领导等方面进行剖析,窥探中共领导抗日根据地人民战争的面相。

一、山东民兵的创建与发展

“武装民众自卫”在全面抗战爆发前后成为中共的重要战略指导思想。鉴于严重的战争形势,1937年6月洛甫指出所有群众团体应该有自己的自卫武装组织。七七事变后,中央先后电令华北党组织和八路军负责人要组建人民自卫队(团)抗击日军侵略。人民自卫团在山东自1937年10月遭受日军大举入侵后开始组建。面对日军所到之处“不是烧房子,就是杀人”的罪行,除了山东中共组织领导民众举行起义抗战外,山东民众在原有乡村自卫组织基础上自发组建青年先锋队、基干队等抗日组织,但这些武装成色各异,甚至多数为地方落后势力所控制。基于农村兴办团练的历史和人民战争的需要,中共在山东于1938年初开始在一些地方举办自卫团训练班,并采取两种方式组建自卫团:一是通过对旧式民众自卫武装组织改造,二是开展群众突击运动组建。不得不说,人民自卫团的组建贯彻执行了人民战争路线,动员和组织了民众抗战,但是组织起来与如何有效抗战还有着较大差别。1938年中共就意识到了该问题并提出抗日的大众战与民兵战之区别。具体到山东抗日根据地,人民自卫团虽然规模较大,但“武器又不齐全,干部又薄弱”问题突出。以1941年清河区自卫团为例,总数达39907人,但仅有土枪9178支。显然这样装备的自卫团在抗战中难有效发挥作用,而抗战相持阶段的到来使其原本战力不足的问题愈发明显。1941年中共在关于太行军区作战中就要求民兵普遍组织与行动。民兵主要以自卫团青年抗日先锋队为骨干力量,要求加入者的年龄在23至50岁之间、能守纪律等。1941年7月1日,山东分局要求普遍发展民兵组织,使其成为“主力与地方武装的广大外围和助手”。

在日伪持续“扫荡”下的根据地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军事、财政困难,至1942年成为民兵发展的节点。一方面中央军委曾在1941年指示抗日根据地的民兵数量应超过地方军与主力军的全部数量;另一方面1942年中央提出主力部队地方化,坚持分散性、群众性的游击战战略方针。这也使得这一时期民兵作战能力明显提高,如山东地区自1942至1943年上半年,击毙伤俘虏敌伪3858人,缴获轻机枪13挺,长短枪781支。战果的扩大也推动了民兵规模扩大。6月民兵数量已占根据地人口3.19%。至年底民兵已达总人口的4%。民兵已具备相当规模,为根据地度过艰难的相持阶段奠定了武装基础。

1944年、1945年抗战后期阶段,民兵不仅快速发展,而且正规化明显。从1943年下半年至1944年上半年中共对民兵进行了三期整训,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正规化发展,其中以12人组成编制人数配备队,并实行复员制。民兵正规化发展既有利于民兵灵活作战,也便于与正规部队、地方武装协同作战,更为重要的是确保了正规军的兵源,并实现了战斗力的快速形成。

民兵数量的迅速扩展得益于根据地的扩大。到1944年底,山东民兵达32万人,随着新收复区不断扩大,山东分局要求1945年底民兵数量达60万。这一目标明显契合了新增根据地的民众加入民兵参战的愿望和诉求。1945年8月民兵发展为50多万之众,拥有长短枪85300余件。抗战胜利前夕民兵已成建制规模,据统计仅鲁中、鲁南、滨海随时集结的即达30个团。不断扩大的民兵武装既为抗战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最终胜利奠定了基础,因为民兵不仅成为配合主力作战的重要力量,还为正规武装提供了持续不断的后备力量。

二、山东民兵的组织与训练

以农民为主的民兵决定了其战斗力、思想觉悟方面存在缺陷。对此,中共中央北方局在加强山东工作指示中要求,切实保障对民众武装的统一领导,还必须认真组织和训练不脱离生产的民兵。这表明中共认识到建立有效的领导和训练体制,是加强民兵建设的关键。

1.加强中共组织建设与领导,确保人民武装为人民

民兵组建初期的队伍成分决定了中共对民兵必须采取一元化领导。以鲁中区1个县调查为例,土匪、流氓占9.2%,兵痞懒汉占7%。这些复杂状况致使民兵组织纪律性差、软弱涣散,甚至为坏人把持。为此,中共采取了三种方式加以应对。

一是增加民兵党员数量。为达到改造和领导民兵的目的,开展“党员军事化”运动,确保适龄党员必须参加民兵。山东抗日根据地要求民兵党员数量达30%,甚至有的地方要求所有青壮年党员参加民兵,基础好的地方达50%,薄弱的地方为10%。民兵党员不足或没有的地方,从民兵中发展党员,并把民兵党员作为骨干。抗战后期民兵党员数量已占相当比例,如胶东荣成达20%,其中民兵干部70%为党员。中共增加民兵党员的目的就是从党员的宗旨和义务上发挥其带头和表率作用,如渤海区要求农村支部应有计划地配备党员参加民兵,强调练兵时党员报到率必须达30—35%。民兵党员的带头表率改善了民兵队伍形象,从某种形式上建立起了新的农村社会政治权威力量,扩大了中共基层政权的组织力量,对旧中国社会基层的改造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是党支部建在民兵之中。山东中共组织指出,“巩固民兵的首要条件,在于提高各级党委对人民武装问题的关心,特别是建立支部及民兵系统日常的政治工作”,以实现“支部掌握民兵”。一方面支部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参加民兵,确保民兵党员30%—50%的比例,尤其吸收经受斗争锻炼且有经验的民兵入党。另一方面民兵工作通过支部落实,支部讨论上级党组织和武委会关于民兵工作指示,经由召集民兵会议实现,并随时检查民兵工作以及执行政策、制定计划等情况。支部掌握民兵确保了中共对民兵的一元化领导,而民兵党员成为贯彻中共组织意图和政策的有力执行者。与此同时,中共经由一元化领导方式把被视为农村精英的民兵纳入了组织体系,实现了社会基层的改造,扩大了农村管控的基础。

三是民兵在政治上、人事上绝对为中共组织领导。组织领导包括向上吸收和向下任命两种方式,即吸收武委会成员参加党委工作或任命组织干部担任民兵领导。山东地区一方面要求党委吸收军分区以上武委会干部参加有关人民武装工作会议;县区中共党委吸收同级武委会负责人参加。另一方面派遣政治坚定且有能力、有威信的干部到武委会负责,并要求县以上武委会政工组长或组织干部需兼同级中共党委组织部的干部,县以上武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必须为党员;县、区、村书记担任民兵政委、指导员。1945年滨海村支书兼指导员的占全部指导员的80.6%。这样的组织领导不仅扩大了与武委会中的政工组和区、村人武政治负责干部的联系,并借以工作汇报方式实现了政治领导,而且支部干部的任免则保证了民众枪杆子始终掌握在中共手中,实现了农村抗日根据地基层政权的军政。

2.建立人民武装委员会,加强民兵的领导体制建设

中共对民兵的领导体制建设的基点是建立人民武装委员会。武委会是民兵、自卫团人民武装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1941年9月山东就已着手筹备,但此时带有尝试性,仅设在专区和县两级。11月7日,中央军委要求自卫队与民兵应由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统一领导。1942年2月,山东分局建立从省到村各级武委会,上下级具有指导关系,同时各级武委会接受同级党委领导。武委会的设立使民兵在形式上实现了中共领导下的双重交叉领导体制,但随着各级党委对武委会领导一元化体制的确立,中共的领导体现出更多的实际作用。但基于双重领导体制的运行情况,1942年9月村团部取代村级武委会为民兵体系的基层单位。村团部是人民武装系统在战时激烈条件下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有利于快速决策与执行,调动了地方作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了村级武委会由于人员众多、机构臃肿所带来的决策效率低下等不利问题,同时也意味着中共强化了对民兵的直接指挥领导权。

中共为了提高领导效率,不断精简武委会的组织机构。武委会最初设立时由主任和部组成,具体分设总务部、教育训练部等。1943年12月仅保留青年抗日先锋队部,负责民兵教育、组织发展,参谋组和政治组分管作战、宣传。武委会精简化不仅提高了领导实效性,还节约了财政支出。1945年8月,中共再次精简,规定县以上各级设立人民武装部为武委会日常工作机关,年底山东抗日根据地109个县建立了人民武装部。人民武装部既是军区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共领导人民武装的地方政权代表军事机构,该机构的设置表明人民武装已经完全纳入中共领导体系,是中共长期组织和领导人民武装的必然结果。

3.实行武装整训,全面加强战斗力建设

中共认为民兵战斗力的建设不仅是单纯的军事训练,还需要结合政治思想教育和生产劳动进行全面整训。1944年中共中央明确指出:“民兵自卫军的整调方法,亦须实行群众运动,学用一致,骨干与群众相结合。”山东整调工作分三期展开。

山东第一期整调从1943年11月至1944年2月集中发展民兵并加强制度建设和军事训练,从数量和质量上确保双重目标实现。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民兵发展目标,其中发展根据地县民兵总目标为4%,而没有民兵的村要达整村的2%,已达3%的村庄要发展到5%。确定民兵发展目标说明其数量存在不足,仍需以发展为基本工作,但必须承认数量是质量的前提,已经达5%的村民兵要调剂成分以提高质量。

从数量到质量的变化显然不是数字能够衡量的,需要一个转化的过程,而民兵各项制度的建立确保了最终转化的实效。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会议汇报、生活和战后检讨等日常工作制度,学习与劳动教育制度和会议制度。其中会议制度分别规定县武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区每月二次和联防支部村团干部会议每月一或二次,重点在于交流经验互相学习,解决民兵弹药调集等实际问题。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制度化规定实现了民兵从无序向有序的转变。

实现民兵质量转化的另一个层面是从思想、技术方面提高其军事素质。毫无疑问,民兵组建就是以打仗为目的,因而其战术战法训练放在首位,遂集中开展反“扫荡”等战术培养。这些军事素质培养在长期实战中形成了一套固定模式,以反“扫荡”战术训练为例,训练“教育民兵自卫团如何备战、怎样坚持反‘扫荡’、怎样坚持除汉奸工作以及怎样掩护郡众转移”。实践证明,单纯的军事技术培养对民兵素质的提高未必是全面的,只有从思想上改变才是根本的。于是,加强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成为必须选项。正因如此,山东中共在长期政工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如以作战成绩、模范事迹等进行实例性理想信念教育,并结合冬学教育进行文化思想心灵教育。

这期整训对提高民兵作战能力和淬炼思想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仅个别县能够完成。这既有动员能力不足、支部掌握民兵的方针与整训计划联系不够等原因,也有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等问题,如有的武委会把中心任务简单化、整训工作停留在形式上等。上述问题的存在致使这期整训效果大打折扣。

山东第二期整训从1944年3月至6月以“战争、生产、民主”为中心展开,坚持“以战备的姿态进行整训,将第一期整训的成绩表现到战争中”,并将这一方针贯彻到民兵具体作战训练、劳武结合等各方面。虽说这期整训还是集中在军事、思想方面,但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内容和特点。

这期整训更加注重民兵实战训练,要求民兵轮训以及对地方武装予以支援。民兵被集中到根据地边缘区开展封锁据点、打击干扰敌人等实战训练。实战性训练不仅使民兵日常训练得以检验,有利于战斗力快速成长,还能增强与其他武装配合的作战能力,提高整训效果。

加强民兵思想教育仍是整训重点,但此次整训无论内容还是方式都与第一次整训相比有着较大变化,尤为突出的是多方参与民兵的思想政治教育:党支部组织民兵军事化和尚武精神教育,军队帮助开展军政训练,党委宣传部、武委会等部门分别编制教材教育等。多方参与的思想教育提高了民兵思想认识,在具体作战中转化为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革命自觉行动。

民兵劳武结合、与大规模生产运动相配合是二期整训的特点。其要求是最大可能发挥民兵生产优势的同时增强其战斗力。民兵被要求在积极参加全村劳动互助和开展业余集体生产的同时,还要参加大生产运动,但始终坚持生产与战斗,不脱离这个核心问题。对民兵而言,增强战斗积极性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产,这在斗争激烈的边缘区尤为重要。因此中共组织民兵参加生产,始终以战斗组织为基本生产单位,而不是因生产而削弱以至拆散民兵战斗组织。中共甚至提出凡有民兵组织的地方,应尽可能地求得战斗与生产组织的一致。

这期整训的另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加强民兵政治培养。中共强调:“必须战斗中培养民兵英雄,而不是由上级委派。”实践中塑造的民兵英维不仅具有在民兵、群众广泛共识基础上的榜样力量,还要成为民兵、群众争相追随的偶像。为此,中共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民兵英雄评选条件和程序。首先民兵战斗表现是评选的必要条件,“不仅在实际斗争中经过锻炼并且在战斗中有特殊表现”。其次进行严格的程序确认,一般从神枪手、爆炸手、民兵模范中确定对象,再经由培养后授予民兵英雄称号。除此以外,为鼓励更多英勇战斗的民兵参加评选,很多地方做了弹性较大的评选规定,如在某些斗争历史较长地区可推选或从军事单位中就可评出民兵英雄。但从政治培养角度看,民兵成为英雄仅仅是第一步,此后便被视为党的干部发展对象得到继续培养。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民兵积极分子也是党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重点对象。政治培养使民兵所肩负的使命不仅是生产作战,还要发挥引领作用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山东第三期民兵整调从1944年7月至10月,以开展战争生产教育为主题,要求每个民兵既是战斗积极分子,又是劳动模范。经过两次整训,中共强化了对民兵的领导,加强了民兵组织规范化,但由于长期身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之中,其固有弊端依然存在,如整训效果各区差异巨大严重的本位主义思想甚至违法乱纪等。对此,中共指出,“其根源是部分民兵脱离了群众,思想教育是整训中比较薄弱的一环”。

基于上述事实,中共在强化民兵生产的同时,重点提高民兵爱护群众利益、减轻群众负担的觉悟,要求民兵做好几个方面:一是依靠自己解决日常费用;二是以小队为单位开展互助,团结群众共同生产;三是注重集体生产成绩,将其视为评判模范条件。上述措施表明,中共始终抓住“民兵源于群众、民兵发展必须依靠群众”这一关键,通过加强民兵与群众关系,巩固和扩大民兵发展的基础。

经过整训,民兵的思想水平和作战能力普遍提高。作战方面,沂南民兵在1945年5月反“扫荡”战斗中,平均30发子弹击中一个敌人,比1944年秋季击敌数提高了一倍多。其参战积极性明显提高,1944年底反“扫荡”中很多民兵到三四十里甚至七八十里以外去作战和抬担架。整训不仅使民兵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增质效果,还促使其向正规化和军事化方向转变,推动了中共领导下的军事预备役体制的形成。中共从一开始就将民兵设定为抗战后备军,是由雇佣兵役制转变到义务兵役制的过渡时期的民众组织形式,经由这个组织,对民众开展军事教育和训练,为推行义务兵役制做了准备。

三、民兵的生产与作战双重任务

民兵既要武装保护家乡,又要照旧种地,实现打仗与生产两不误。1941年中央军委在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中明确自卫军不脱离生产,其中就包括了民兵。1942年9月《自卫团条例》规定民兵为农忙时从事生产、农闲时从事训练和不脱离生产的武装骨干。可见,民兵不仅要参加战斗,还要从事农业生产。

1.民兵“不脱离生产”

民兵不仅要积极从事农业生产,还要作为生产骨干带领自卫团员和群众进行集体互助生产,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发挥民兵生产模范带头作用;开展生产战斗队作用。民兵模范带头是实现根据地农业生产的重要方式。鲁中区民兵创造的鲁中坪式生产模式,取得了较大成效。在蟠龙峪,民兵开荒40亩,收获粮食9000多斤。民兵带头作用更多通过评优树先生产模范来展示。中共中央要求,积极发现、培养与宣扬模范民兵,定期发动竞赛与选举。中共在山东一度以“生产中争当模范”激励民兵表率,如1945年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评出的119名劳模中民兵达55名,占46.2%。民兵以生产集体战斗队方式发挥生产作用。1945年1月,山东省武委会规定民兵以小队为单位,实行变工互助,并把民兵个人与集体生产成绩作为评选模范条件。通过这种方式,中共经常将民兵适当平均分配到各组,平衡群众之间对民兵的需求。

民兵还通过帮工出资等方式开办合作社发展生产。民兵从事副业兼具了公私,既保障了个人家庭生活,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民兵供给问题及用作全村其他公益事业”。广饶某村36名民兵有12人参加副业生产,在其利润分配中规定50%归公,30%个人分红,20%投入生产。对于归公的分红,30%用作子弹费,10%用作公益事业,10%用作优抗工作。民兵创办农村合作社获得了较好发展,一方面是作为中共重点塑造的农村政治精英力量的民兵有效地将政治资源优势转化为抗战所需要的现实物质经济,另一方面农业合作社契合了当时中共以培育新型社会经济消弱封建地主经济的需要。

边缘区的民兵边生产边战斗,保护生产成为常态。其劳武结合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民兵轮流警戒,另一种是民兵变更耕收地。民兵轮流警戒采取以联防区为单位的方式,由各村民兵到据点轮流警戒值班,掩护村民耕种锄割,其目的意在日伪出兵抢粮时,既能拖延时间,又能及时通风报信使收耕队转移,保护收割粮食,实现了以时间换空间。民兵变更耕收地是指民兵到据点附近进行耕种锄割,而民兵耕田换为村民耕收,以预防日伪突袭情况发生,保护村民生命安全,而作为鼓励,则给予民兵劳动工分上的优待。这种方式,实现了民兵保护与群众生产的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民兵武装优势,保证了民兵劳动力和战斗力的充分运用。事实上,不仅边缘区民兵边生产、边战斗,即使根据地民兵也须经营组织群众参与反抢粮斗争、以武装保卫粮食,甚至总结出了一套成熟的藏粮方法,如晒干粮食以耐储存、藏的地方与环境一致等。反抢粮从斗争形式上看以藏粮为提前预设,不仅实现了战术上由被动变为主动,而且通过反抢粮斗争保护了群众利益,密切了民兵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号召力。

2.民兵的武装斗争

抗战相持阶段,日伪集中兵力对付中共领导的抗日根据地,以“扫荡”为进攻手段,企图实现对根据地分制封锁,分区域“蚕食”,从而消灭抗日政权,达到占领抗日根据地的目的。故而反“扫荡”、反“蚕食”、反“封锁”对保卫根据地具有重要意义。

配合主力部队作战是民兵反“扫荡”的主要任务。日伪在根据地烧杀抢掠,毁坏中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因此反“扫荡”成为根据地军民共同的任务。开始,民兵配合部队在内线阻击、袭扰敌人,为中共掩护群众和撤退转移部队伤病员以赢得时间,还兼顾保护和转移物资粮食、侦察敌情等工作。后来,民兵与正规军和地方武装进行更多的主动作战配合。如鲁南五团与民兵经常事先约好,由民兵将敌人引至主力埋伏地带,将敌人消灭;又如蒙阴民兵与主力部队约好,对敌共同发起进攻,将敌人逼到小沟里消灭。在这一过程中,且民兵与主力部队的配合日臻娴熟,在反攻边沿区、敌占区中经常采用此战术。1944年下半年,民兵配合八路军主力部队,收复沂水、利津等9座县城,攻克大小据点6765个,战斗3514次。甚至民兵的反“扫荡”游击战不仅在陆地,在海上也有相当发展,仅1944年1月至5月就捕获日军来往于日本、大连、青岛间的运输船17艘。

民兵在反“扫荡”中取得较好战果,与其多种战术战法的运用密不可分。其一,民兵广泛开展地雷战,并创造了20多种埋设方法。地雷战一度对敌人产生很大威慑。许世友曾回忆:胶东牙山区不到1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地雷30余处,炸死伤敌伪70余人,吓得日军官兵寸步不敢挪动。其二,开展群众性游击战争也是民兵反“扫荡”的主要战法。这种战法主要是将日伪陷入人民战争之中,做到“草木皆兵”。1942年12月,莒南渊子崖村遭到日伪军千余人包围,民兵率领群众以锄头、菜刀为武器英勇抵抗,毙伤敌百余名。其三,实行空舍清野是民兵反“扫荡”的重要手段。敌人“扫荡”前,民兵带领群众携带物资进行转移,使无法掠夺到任何物资的日伪军不能坚持作战,从生活上打击敌人。黎玉曾回忆:一般实行“三空”,即搬空、藏空、躲空,坚壁清野,甚至把水井埋起来,不让敌人利用。这种方式成为反“扫荡”极为重要的手段。其四,民兵积极开展游击战。渤海军区的人民武装部根据平原地区的特点,总结出民兵开展的游击战战术多达20种,利用地道、沟渠积极打击敌人。民兵参加反“扫荡”斗争,从对地形熟悉能够机动灵活地作战方面发挥出了自身优势。

民兵开展反“蚕食”斗争,以守住根据地地盘。“蚕食”就是日伪在分割包围根据地后,采取各种侵略方式不断侵占根据地,压缩其面积。村团联防是反“蚕食”的重要方式。起初民兵在村村之间联防,后来发展为区与区县与县之间联防。1942年鲁西北地区分别建立区民兵联防中队,几个村建立联防分队,一两个村建立联防小队,做到村村呼应反“蚕食”。1943年鲁南郯城马头区民兵,沿沂河建立25公里联防线,毙伤敌伪40多名。联防作战实现了不同村、县乃至不同区域民兵的联合,加强了彼此协同作战。

除了民兵联防方式外,还以围困战进行反“蚕食”。敌人“蚕食”推进时,民兵采用敌进我进的办法,开展针锋相对的斗争,如敌人白天修碉堡,民兵夜间去破坏,或者对敌伪薄弱据点进行攻击。1942年10月,垛庄界牌民兵对敌伪围困一年,作战272次,毙伤日伪军180多名,迫其撤退。这种斗争更多地结合具体战术使其成效更大。林乎加回忆,针对日伪军据点,民兵配合游击队昼伏夜出,运用麻雀战方式,迫使日伪困守调堡内。反“蚕食”斗争虽然属于防御作战,但具体战术上灵活多变,在防御中主动寻求战机,发挥了民兵集体作战的力量,从而确保根据地面积不减少。

“封锁”是民兵打破日伪分割包围根据地的重要方式。所谓封锁就是以据点为支撑,通过公路铁路构筑根据地包围网,切割根据地彼此之间以及与外界的联系,破坏根据地物资输送和经济联系。1943年2月,日伪“扫荡”鲁南,将鲁南战略走廊分制为五段。对此,民兵常常进行破袭战,即对敌人交通线或据点采取填沟、毁坏公路铁路等方式,以打破日伪封锁。而在具体反封锁过程中,经常性的小规模破坏与集中的大规模破坏相结合,尤其在民兵建立之后破袭战更具规模。1942年11月,鲁南区民兵带领群众对日伪所控临沂至青口公路等沿线的碉堡封锁线,破袭4天,填封锁沟100余公里,迫使敌人撤退。随着破袭战不断实施,民兵在实战中总结出了一套有效的经验,如破袭时组织上必须由区或县武委会统一组织;领导上一定要由党员和积极分子做骨干;战术上先从靠据点炮楼附近地方开始;群众结合上民兵掩护群众等。这些经验的运用,推动了破袭战的发展。到1945年7月,民兵切断和控制的公路达2500余公里,彻底打破了敌人的封锁。破袭战在反“扫荡”、反“蚕食”反“封锁”斗争中的作用显而易见,因为它确保了根据地内外的联系,避免了根据地陷于孤立之中,尤其是保证了战略物资的获得,为抗战最后大反攻创造了条件。

为保卫根据地,民兵还对敌伪军开展心理战,进行思想瓦解。非战时,民兵对附近村庄的伪军家属进行宣传,开展争取工作,如发动伪军家属开展“唤夫索子”“一封信”运动等。战时,则采用战场喊话、据点宣传等方式向日伪喊话,由武宣队包围喊话或利用本地人喊话。以政治宣传为主要形式的心理战发挥了特定作用,如滨海区民兵仅1945年初就采用政治瓦解的方式,迫使3个据点日伪逃离。可以看出,民兵实施的这种心理战是建立在特定的亲情与乡情之上,充分利用了大多数伪军为本地人的地缘亲情,对其易于发挥情感的感化作用。当然这种情感心理战,也因人而异,所以在采取的形式上有着不同。

民兵武装是在中共长期组织、训练下实现的必然结果,且越战越勇。1942年山东民兵参加战斗3625次:1944年3月至1945年3月,民兵一年作战12548次,毙伤、俘虏敌伪共5027人。这些战果既是民兵整训后战斗力提高的直接表现,也是长期革命教育下山东民兵英勇斗争精神的实际转化结果,更是民兵争当抗日战斗英雄的自觉行动。

四、结语

民兵在自卫团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起来,是中共贯彻和执行人民战争思想的必然结果,是组织和武装人民进行抗战的一个新阶段。何其为新?可以说,民兵的组建,从某种意义上讲真正使人民武装具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具有真正的作战能力,充分发挥出人民武装的特点。从政治意义上讲,民兵组建也是中共在领导人民抗战的同时,为实现社会改造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因为中共始终把民兵视为当时农村社会的政治精英进行培育,无论从作战还是生产,都视为那个时代的楷模,尤其是经过党的一元化建设,民兵已经成为中共基层政治的重要载体。从战争动员体系建设上,民兵的诞生为新型人民军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为对民兵平时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以及实战作战,将民兵发展为预备役,并最终成为八路军正规部队的主要兵源。

正因如此,经过中共组织强化、军事训练以及思想改造的民兵,在抗战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一是民兵发挥了军事作战功能,保卫了山东抗日根据地。抗战结束时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民兵已达45万,且装备步枪为60000支,并与地方武装、八路军正规军构成了三位一体的作战力量,成为山东抗战胜利的重要力量。二是民兵发挥了经济建设功能,并孕育了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民兵始终坚持武装与生产不分离,积极投身农业生产,创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一方面实现了抗战物质资料生产对军队的供给,并满足了自身和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在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近代社会经济结构中,出现了民兵领办的生产合作社,构建了生产合作和生产公有为基本形式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形态,从一定意义上实践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的尝试。三是民兵发挥政治功能,成为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共对民兵的成功塑造,“找到改造社会的路子,从而既健全个人的人格,又使社会得以进步”,使其成为新型政治的载体。具体而言,中共依靠以民兵为核心的庞大群众武装力量,构建了抗日根据地赖以存在与发展的村政,从而形成了人民武装与村政、中共三位一体的政权力量,并奠定了新型社会形态的基层政治基础。

作者尹传政,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史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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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23-07-16 关键字:历史  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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