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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后期毛泽东为老干部甄别平反、恢复工作批语选载

苏振华,原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兼副秘书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政治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批判,被解除职务。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他给毛泽东写信,表示自己有决心“回到主席的革命路线上来,争取晚年为人民做一点有益的工作代一九七三年一月,苏振华复出任海军第一政治委员。同年八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一九七二年三月十八日,杨成武的女儿杨俊生给毛泽东等写信说,杨成武是忠于毛主席的,他受了林彪、陈伯达、叶群的政治陷害,请求让杨成武到阶级斗争的实际中去经受考验。

这个批语写在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一九七二年五月编印的《要信摘报》第一一○号上。摘报说,一机部原副部长白坚的儿子白克功给毛主席写信,说白坚系陕西靖边县人,一九二六年参加革命。一九六八年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隔离审查。白坚生前患有高血压和冠状动脉硬化型心脏病,因得不到抢救在当年十二月十一日死于北京复兴医院。现在白坚已经死去四年了,但他的问题仍没有组织结论,家属在精神上、思想上负担很重,恳请中央早日为他作出政治结论。

贺诚,原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院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迫害。一九七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他给毛泽东写信,要求分配工作。毛泽东阅信后写了这个批语。接到毛泽东批示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曾建议贺诚任总后勤部副部长,于一九七三年一月十日上报中央军委,军委办公会议各同志圈阅后在一九七三年八月退回总政。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二日,贺诚的女儿贺礼荣再次给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写信,要求给其父分配工作。毛泽东阅后又写了两个批语,见下文。不久,贺诚出任总后勤部第一副部长。

这是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军委一九七五年五月十六日建议贺诚任总后勤部副部长的请示报告及其附件的两个批语。中共中央办公厅曾将毛泽东的批语及附件作为一九七五年第一四四号文件印发。六月十二日,王洪文档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向毛泽东报告中央政治局讨论这个问题的情况时写道,贺诚已分配工作,对傅连璋责成总后勤部党委作出平反报告。傅连璋,原任卫生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第一副部长、中华医学会会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一九六八年三月去世。

原国防部副部长、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廖汉生的子女一九七二年七月一日给毛泽东写信说,廖汉生自一九六七年一月八日被隔离审查,至今已经五年多了。“我们听到主席曾几次提到要让父亲出来工作,我们非常高兴,都盼望父亲能尽早的出来为党和人民重新工作。但是,至今不见有任何动静。我们请求让父亲回到北京,回到家里,在外面等待组织结论,以便让他了解形势,熟悉情况,检查身体,治疗休养,好更早地回到为党和人民工作的岗位上。”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七月七日编印的《来信摘要》第四六五号上摘登了这封来信,毛泽东的批语,写在这一期《来信摘要》上。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廖汉生出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政治委员。

陈云,原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文化大革命”中,被解除了中共中央委员之外的领导职务。一九七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他给毛泽东并中央写信,反映他在江西南昌下放的情况,请求中央根据他的身体情况,给他分配力所能及的工作。信中写道:“如果没有适当的工作可分配,可否参加北京老同志学习班?参加学习班之后,可否在我身体还能走动的几年在春秋季节仍到外地下面去看看?如果可以这样办的话,因为我不能坐飞机,可否破例在往返的路上给一个能烧暖气的公务车,避免受冷感冒,也可延长一点在外地走动的时间。”

这个批语写在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一九七二年八月十日编印的《来信摘要》第五四五号上。来信摘要写到,原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校长林枫的子女林梅梅等八月五日写信给毛主席,说他们八月四日去秦城见了林枫一面,林现患心脏病、糖尿病,神情呆滞,身体枯瘦,请求让他出来治疗休养。一九七三年七月七日,林枫给毛泽东写信说:‘准您和中央的亲切关怀下,我到阜外医院治病已经十个多月了。”信中请求早日恢复他的党组织生活,还揭发了林彪在东北的几个问题。七月十日,毛泽东阅信后批示:“纪、汪酌处。”纪,指纪登奎,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组织宣传组组员。汪,指汪东兴。

本篇(一)写在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三日编印的《要信摘报》第二七○。摘报说,原马列主义研究院学习班郭冲等八人及该院原秘书长柴沫的妻子王若林写信给毛主席。信中说,一九六六年五月,陈伯达曾三次来院讲话,说柴沫不听他的话,不走他的门子。陈勾结关锋、戚本禹等,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柴沫打倒。从此大会批斗,小会追逼,白天监督劳动,黑夜轮番审讯,使他精神、肉体上受到很大折磨,被迫自杀。后经对柴沫的历史和全部工作反复调查,证明他是党的一个好干部。现在陈伯达已揪出两年多,该院学习班也办了一年零七个月,可是对陈迫害柴沫的罪行还没有得到清算,对柴沫也未作出正确结论。为此,恳请主席责成有关部门为柴沫平反,恢复名誉,作出正确结论。本篇(二)写在中央办公厅信访处十二月二日编印的《来信摘要》第八五八号上。摘要说,王若林十一月三十日来信,对主席的批示无比感激。军代表已向她传达了关于柴沫问题的结论,肯定他是受陈伯达等迫害的,同时又指出柴系自杀,不够党员条件,应党内除名。王若林认为,柴沫是在陈伯达等的逼迫下自杀的,并非畏罪于党,故不应党内除名。

铁道部原副部长刘建章的妻子刘淑清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日给毛泽东写信说,刘建章一九二六年入党,今年六十二岁,不知何故于一九六八年二月被拘留审查,至今已近五年。一九七二年六月八日,中央专案组通知我们家属到狱中探视,发现他体质很坏,面黄肌瘦,连说话有时也咬字不清。监狱生活条件差,每天饮水只有三杯的定量,每日‘放风”也只有三十分钟的时间,有关政治上的大事更是不得而知。信中请求改变目前这种审查方式,允许家属经常探望,或准许刘建章回家等待审查结论并治病。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为贯彻毛泽东的批示精神,于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三点批示:一、将刘建章保外送医院就医,并通知其家属前去看望。二、将刘建章全案结论抽出送国务院李先念、纪登奎批。三、请公安部会同卫戍区将我在国务院提出的要清查北京监狱待遇问题,在年内再做一次彻底清查。凡属主席指出的“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和虐待、殴打都需列举出来,再一次宣布废除,并当着在押犯人公布,如有犯者,当依法惩治,更容许犯人控诉。各事办好,请分别报来。

王稼祥,原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十日,他给周恩来写信说:我想做一点点工作。我虽长期有病,听力又很差,但脑力每天还能使用几个小时,阅读能力还有一些。解放后,我搞了一个时期的外事工作,而别的工作部门,我是一点都不熟悉。因此特函请总理在万忙中考虑我的上述情况,能否分配给我一点外事调查研究的工作。十二月十八日,周恩来将这封信报送毛泽东时写道:“我意,稼祥同志可以做外事调研工作,如主席同意,请批示,以便向中央报告。”毛泽东的批语,就写在周恩来转报的来信上。一九七三年八月,王稼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谭震林,原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并下放到广西桂林。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他给毛泽东写了两封信。其中第二封信讲到他在七月二十四日不幸把右腿跌断了,希望回京检查一次。同时提出他的妻子葛慧敏需要回京治疗,身边的两个小孩也要带回北京安置上学或就业。一九七三年八月,谭震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著名画家徐悲鸿的夫人廖静文一九七三年七月六日给毛泽东写信说,一九六五年夏,因修地下铁道,徐悲鸿纪念馆被拆除。由家属捐献的一千多幅悲鸿的作品,两千多件美术收藏,一万多件美术图片都被尘土覆盖,分散几处。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悲鸿墓碑也被捣毁。她曾多次向有关部门请求修复,但至今无人过问。毛泽东阅信后,写了这个批语。七月十六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给廖静文写信说:‘称给毛主席的信,主席于七月十五日已批交我,要我派人查明恢复。”同日,又给吴庆彤(当时是国务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吴德(当时任国务院文化组组长)写信,请他们分别查清廖信中所说情况,议定恢复方案,进行筹办。

郭化若,原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第一副司令员。“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批判。一九七三年七月二十日,他给毛泽东写信,讲到自己“在介绍《孙子兵法》时写了错误严重的《代序》”,任意夸张《孙子》,把《孙子》现代化”,“又不积极修改赶早改版”。信中还向毛泽东请求分配工作。同年,郭化若出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副院长。

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罗瑞卿给毛泽东写信说,他现在满身是病,两腿伤残,,恳求主席和党解除对他的关押,给他一定限度的自由。毛泽东批示后不久,罗瑞卿即被解除监禁。一九七五年六月,罗瑞卿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并担任中央军委顾问。

陈丕显,原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批判。一九七四年九月,他给毛泽东写信,说自己不是叛徒、反革命、死不改悔的走资派,要求解除隔离审查,给一点可以做的工作。一九七五年九月,陈丕显复出任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

林默涵,原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打成所谓“文艺黑线代表人物”之一。一九七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他给毛泽东写信说,五月底中央宣布对他解除监护、恢复自由,使他深感党是真正爱护干部的,希望继续留在党内。他表示有决心好好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虚心当群众的小学生,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

周扬,原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打成所谓“文艺黑线代表人物。一九七九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文化部党组的决定,指出解放后十七年文化部的工作成绩是主要的,根本不存在什么‘文艺黑线’和以周扬等为代表的所谓“黑线代表人物”问题。凡是因所谓“文艺黑线”等错案受到打击和诬陷者一律彻底平反。此后,周扬即被放出。

陆定一,原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文化部部长。“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地打成所谓“彭、罗、陆、杨反党集团”成员,受到残酷迫害。一九七九年六月八日,中共中央转发中组部《关于陆定一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为他平反昭雪。

陆定一的子女一九七五年中秋节请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转交他们写给毛泽东的一封信,信中转达了陆定一被关押之前对毛泽东所表达的坚定信念,并期望毛泽东再次挽救他们的父亲。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原副司令员文年生的妻子苏枫一九七五年九月五日给毛泽东写信说:文年生长征时曾在您身边任军委教导队队长;一九四二年在延安任关中警一旅旅长兼马兰分区司令员时,您曾亲笔书赠“生产教育二者兼顾”奖励他;一九四五年他任南下的第三游击支队司令员,是您亲自讲话并为部队送行。他是在您和党的长期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一位老干部。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初期,他以党委副书记身分主持军区党委工作,因不同意黄永胜等人镇压群众的做法,于一九六七年三月被撤去军区文革小组长职务,后又被撤销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及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遭到残酷斗争,于一九六八年六月六日含冤逝世。去年,我曾向军区复查小组提出给他作出政治结论、公开平反的要求,遭到拒绝。我和孩子们以极其悲愤而又沉痛的心情向主席写这封信,盼望着文年生同志遭受的不白之冤早日昭雪。

汪,指汪东兴,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办公厅主任。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他建议将“毛主席批示和原信印发在京中央政治局,中央军委常委,抄广东省委、总政等有关单位”。中央办公厅后来将苏枫的信和毛泽东的批示一起作为一九七五年第二三六号文件印发。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他在汪东兴的报告上批示:“同意东兴同志意见,总政应追究查处此事,如属冤案,应予平反。九月二十九日,他又批示:‘请东兴同志批印后,交总政办理。”

春桥,即张春桥,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常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

这个批语写在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九日给毛泽东的报告上。报告中说:“陈圣显同志曾多次提出到北京治病,未予置理。最近上海市委安排他为市革委会副主任。我的意见,他还年青(不到六十),也有能力,是否可以考虑:先调来北京,然后分配到哪个省去工作。是否妥当,请示。”一九七七年二月,陈圣显调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

这个批语写在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一九七五年十月二十七日编印的《来信摘要》第六六三号上。这期来信摘要讲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革委会副主任、新疆军区原第一政治委员王恩茂十月十九日给毛泽东写信,说他多年没有见到主席了,甚为想念,当此红军长征胜利四十周年之际,特向主席问好。信中还说,他从红军时期就在部队工作,对部队工作有点经验,现在年龄也不算大,只有六十二岁,打起仗来还可以上前线,想回部队做点工作。毛泽东批示后不久,王恩茂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陶铸的妻子曾志、女儿陶斯亮一九七五年十月分别给毛泽东写信,反映陶铸生前对个人历史问题的态度,对专案组关于陶铸所谓历史问题的结论提出质疑,希望能换一些同志对陶铸进行甄别工作,并在中央讨论、主席审批前将历史结论向家属说明。中共中央办公厅将这两封来信和毛泽东的批语一起作为一九七五年第二六二号文件印发中央政治局。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陶铸的错误结论,肯定了他对党和人民的贡献,使他的冤案得到平反。

李维汉,原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一九六二年、一九六四年两次受到错误批判,一九六四年被撤销中央统战部部长职务。“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一九七九年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顾问。一九八O年十一月,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李维汉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指出中央统战部一九六二年、一九六四年对李维汉的批判,在理论上和政治上是违背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在组织上是违背毛主席关于党内斗争的方针和方法的教导的”。中共中央批准将在这两次错误批判中送中央的有关批判李维汉的几个报告,连同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央决定撤销李维汉中央统战部部长职务的通知,一并撤销。

本篇(一)是对李维汉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七日给毛泽东并中共中央来信的批语。李维汉的信中说,他于五月底下放到湖北咸宁温泉镇干休所,几个月来,时常盼望得到审查结论,尤其离开党组织生活已经八年,心情痛苦。希望能留在党内继续学习,并尽可能地做一点有益的工作。本篇(二)是对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一办公室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关于李维汉的审查结论的批语。本篇(三)是对经中央政治局讨论修改后于十二月十三日再次送审的关于李维汉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批语。结论中提出两种处理方案:(1)清除出党,作人民内部问题处理,保留公民权,每月发二百元生活费,安置到湖北省养起来。李维汉的历史问题和政治问题,对其子女不应牵涉。(2)保留党籍,保留原工资,安置到湖北省养起来。中央政治局讨论后,同意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提出的第一方案。十二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将经中央政治局讨论修改的结论送毛泽东审阅,并写道:‘政治局同志也考虑到此人在党内的影响,主席对他的处理,有何考虑,拟请主席定夺。”毛泽东阅后写了这个批语。十二月二十一日,邓小平将《关于李维汉的审查结论》退中央办公厅时注明:‘政治局已按主席批示,照第二方案处理。”

(本文原载《党的文献》199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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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23-01-26 关键字:历史  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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