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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华 贺慧玲: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引领新时代成为英雄辈出的伟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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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图为礼兵护送“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入场。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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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勋章”获得者王占山(中)给河南省安阳市三官庙小学的少先队员们讲战斗故事。新华社发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于敏、申纪兰、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钟南山……这一个个闪光的名字不但彪炳史册,也记录在共和国的功勋簿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通过7周年之际,编者特编发两篇专家文章,讲述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内涵、价值与背后的故事。

功勋闪耀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始终关心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着力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形成了统一、规范、权威的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实践广泛开展,引领新时代成为英雄辈出的伟大时代,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伟力。

功勋荣誉表彰乃治国安邦之大计

“作乐以应天,作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我国有着深厚的礼治传统及功勋表彰文化,功勋表彰成为治国安邦之大计。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十分重视榜样的先锋模范作用,适时设立了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勋章奖章。例如,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亲自撰写锦旗、奖状,鼓励先进模范集体和英雄人物。新中国成立后颁授过的解放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就是对为赢得民族独立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将士们的最高褒扬。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4年宪法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均设有表彰奖励体系。由不同主体颁发的全国劳动模范奖章、先进工作者奖章、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奖章等一系列奖章,给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各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士以崇高荣誉,有效发挥了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我国逐渐形成的多层次的表彰体系和相关实践,为构建国家荣誉表彰制度体系提供了有益经验。

从国际上看,绝大多数国家都设有符合该国特色和满足历史需要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具有较强的历史传承性;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基础,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程度较高;一些国家颁发的勋章已超出一国范畴,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国外功勋荣誉制度的相关实践,为我国构建统一的、具有广泛社会认可和国际影响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充分彰显中国之治的时代风采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是党和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吸取中国传统“礼制”精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政策激励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国家治理的重要原则即是奖惩分明。“奖”,即褒扬、鼓励,特别是从精神层面予以鼓励。

2019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今天受表彰的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是千千万万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贡献的杰出人士的代表。他们身上生动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的事迹和贡献将永远写在共和国史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