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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的禁毒禁烟运动

  抗战时期,为了肃清根据地内的毒品犯罪,粉碎日军的毒化阴谋,保卫边区人民的身心健康,维护边区政府的声誉,争取抗战的胜利,陕甘宁边区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的禁毒机构,制定和颁布一系列查禁烟毒的法规法令,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在边区境内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运动,基本遏制了毒品在边区境内的蔓延,使陕甘宁边区成为全国禁毒的模范区。陕甘宁边区卓有成效的禁毒斗争,留下了可供后人借鉴的宝贵经验。

  “延安府,柳根水,十有九个洋烟鬼”

  在红军主力到达陕北以前,西北地区一直是仅次于中国西南地区的第二大罂粟种植与鸦片生产基地,也是烟毒泛滥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据记载,20 世纪20年代末期,陕西、甘肃两省的婴粟种植面积曾分别达到农田总面积的90%和75%。陕西每县几乎都具有生产3 万两鸦片的能力,甘肃积存的鸦片可供全省使用10 至20 年,男女老少普遍吸食。1930 年,陕西发生了一场空前的大灾荒。1931 年1月的《陕灾月刊》发表文章指出:“在关中西部的眉县,水田肥地皆种烟苗,农民大多吸食鸦片,致使粮食异常缺乏,而农民体力又弱,一遇旱灾,即束手待毙。村落为墟,田地荒芜……”

  1937 年,陕北登记的烟民仍然很多。邑、榆林等县都在3000 人以上,米脂、绥德、神木、淳化也都超过了1000人。邑一县的烟民每月吸食量高达3000 两。瓦窑堡所在的安定县,烟民占总人口比例约为60%,其中不但有年富力强的少壮青年,也有老年人,甚至还有未成年的儿童。这些地区本来就缺乏粮食,然而在1921 年后,改植婴粟的耕地竟然占三分之一。1936 年12 月红军解放延安时,延安计有居民1096 户、4841 人,就有烟民1500 人以上。当时有民谣曰“延安府,柳根水,十有九个洋烟鬼”。烟民之多可见一斑。

  严厉打击鸦片毒品犯罪活动

  中国共产党一向重视禁烟禁毒工作。1930 年2 月7 日,毛泽东在吉安陂头召开会议,在会议制订的土地法中,规定:“雇农及农业游民愿意分田的,应该分与田地。但游民分田的,须戒绝鸦片、赌博等恶嗜好,否则苏维埃收回他的田地。”以这种办法敦促烟民戒烟。

  1933 年元旦前后,红四军创建了川陕革命根据地。成立了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尽管省政府任务繁杂,仍然十分重视禁烟工作。首先各县政府发布告示,揭露地主军阀强迫穷人种鸦片烟,则抽收榜粮捐。红军发布了戒烟条例,规定壮年男女必需戒绝。然后,在各地设立戒烟所,取得当地中医的合作,制造戒烟丸,对烟民施戒。

  川陕苏区在省县苏维埃成立了戒烟局,积极开展戒烟运动,一是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改革的规定,一律禁止种罂粟。广泛宣传吸烟的坏处。在此期间,做了大量的禁烟工作,靠宣传教育,靠发动群众,靠切实可行的措施,基本上革除了社会恶习。

  中央红军抵达陕北后,曾采取坚决措施,根绝烟毒。1937 年5 月27 日,中华苏维埃政府西北办事处就颁布了《关于禁止鸦片的布告》,严禁种植、吸食和买卖鸦片:“一、种了鸦片的,由各级政府督促铲除,改种其他粮食。二、烟馆立予封闭。三、贩卖鸦片的一律没收,不管他在苏区发卖或只在苏区通过。四、吃鸦片未登记的,立即登记,限期戒绝,期间至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五、各级内务部(延安市由市禁烟委员会)发卖戒烟药丸,吃烟的拿登记证来买。贫的可以减价或不要钱。六、现藏有鸦片的商人或居民,限十天内把鸦片送到当地政府(延安市送到市禁烟委员会)登记,听候处理。如逾期不登记,查出除没收外,并严加处罚。”1938 年6 月,中共机关刊物《群众》发表社论指出:“禁烟,是和抗战一样,我们要把它看作一种民族解放的斗争,是一种全面性、民族性的斗争,要动员广大的民众来共同努力。”

  健全立法和法制

  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日寇实行毒化政策,敌占区烟毒偷向根据地运售,波及陕甘宁边区。边区一些利欲熏心之徒,不顾政府的禁令,偷运、贩卖和私种鸦片,致使陕甘宁边区吸毒现象又有死灰复燃之势。抗战爆发后,为了创造一个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促使二流子转变,边区更加严厉地禁止吸食和种植鸦片。为了查禁及处理边区境内的鸦片毒品犯罪活动,1942年1 月14 日,边区政府第四次政务会议决议发出《关于成立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命令》,指出:“我边区对于毒品一贯严禁,惟抗战以后,由于敌区烟毒偷向我后方运售,遂已波及边区,若不重申禁令,难免死灰燃。本府为贯彻禁政,根绝烟毒计,当经第四次政务会议决议,设立‘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专司其事。”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由财政厅副厅长霍维德兼任处长,后来又在重要城市设立禁烟督察分处。

  自1941 年至1945 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禁烟毒条例(草案)》、《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法令,这些法规法令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严禁种植罂粟。故意违犯者,严惩不贷,一般规定要处1 年以下徒刑或劳役,并200 元以下罚金;

  严禁买卖或贩运烟毒。烟毒价值在3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者,处3 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1000 元以下之罚金。烟毒价值在500 元以上者,处死刑,并没收其家产;

  禁止吸食或注射烟毒,违犯者要受到严厉处罚。凡隐匿不肯登记或登记后逾期未戒绝的,或戒后又复吸食的,或经过劝导鼓励而仍不愿戒烟的,查出后由区乡政府或司法机关法办。一般要处半年以下徒刑或苦役,并科百元以下罚金,仍要再限期戒绝;

  严禁帮助或庇护他人吸食注射及买卖贩运烟毒,严禁抗拒禁烟禁毒职务的执行,违者视情节轻重处1 年以上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2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罚金;

  严禁设立传布烟毒的商店机关,违者视情节轻重处1 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奖励查获烟毒者和举报人:有人报告因而查获私贩私卖鸦片的,报告的人给予所获鸦片价值十分之二的奖金。如直接查获烟土送政府的,赏金加重;

  严禁在禁烟禁毒中徇私舞弊、栽赃陷害;

  政府公务员、军人从事毒品犯罪活动要从重处罚;

  严禁与日寇勾结,以烟毒危害民族抗战:凡直接或间接受日寇之主使,以烟毒危害民族生机者,按惩治汉奸论罪,视情节之轻重判其有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本犯之全部财产,或处以罚金。

  查处的私贩烟土的案件

  抗日战争爆发后,一些烟贩利用各种途径,同根据地某些干部勾结,将鸦片从敌占区运进边区售卖。陕甘宁边区严厉打击军政工作人员的毒品犯罪活动,仅处理的鸦片贪污受贿案件,1939 年就有360起,1940 年达到644 起。1941 年边区政府颁布的《陕甘宁边区禁烟毒条例(草案)》第14 条专门规定:凡收受贿赂纵容他人从事毒品犯罪活动,依条例规定的相应刑罚加重处罚。

  1942 年3 月4 日,边区政府召开第13 次政务会议,讨论根绝烟毒问题。会议制定了禁种、禁贩、禁运、禁吸条例和具体办法,其中特别规定:“对制造、贩卖毒品者给予较重处分,普通公务人员和在职军人犯同类罪者,加重三分之一处罚,禁烟人员加重二分之一处罚。”边区政府十分重视禁毒法制建设,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数十个关于禁毒的专门性法规法令,内容较为系统和完备,涉及禁种、禁贩、禁售、禁吸等查禁工作的主要方面,为边区的禁毒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1942 年2 月11 日,《解放日报》公布了边区建设厅宋桂年违犯政府法令私售鸦片、贪污公款案。1942 年1 月15 日,林伯渠亲自处理了边区税务总局科员冯维贤与现役军人郭树华贩藏烟土175 两的案件,将他们撤职法办。林伯渠同时指出,“如政府机关藏此败类,贻害匪浅”,并希望通过这一案件,“以期惩一警百,并应以此教育所有同志,以造成廉洁奉公之美德”。

  1942 年6 月,山西烟贩李起发、高光富等人带烟土6 件,经120 师715 团运输队保运到子长县,由718 团大光商店出售,被子长县公安局查获。公安局在向大光商店追要赃物受阻的情况下,120 师师长贺龙、边府主席林伯渠都去函查问此事,要求大光商店“将存货如数交出,给予惩处”。边区政府严厉禁烟的决心,加上政府工作人员率先垂范,是禁烟工作得以开展的坚强保证。

  1942 年初,在延安七里铺新华客栈查获烟土贩贾福清、辛明亭等人所贩烟土若干,边区政府全部予以没收。1945 年初,延安市公安局破获绥德义合镇脚夫宋维章贩卖料面案。宋与霍国柱、宋居有从山西日寇方面购得料面运到延安牟取暴利。“料面为毒胜于鸦片多倍,而为日寇陷害中国人民之毒品”。这三名为虎作伥、毒害边区人民的毒犯,受到边区法律的严惩。

  人民群众觉悟不断提高,积极而机警地严查私贩烟土的毒犯。有一次,有一个贩毒者,由宁夏河西产烟区,乔装打扮成磨剪刀的手艺匠人,将他的那条安放磨刀石的板凳中间凿空,把煮制好了的鸦片烟膏满满的倾注入内,凝结成块。贩毒伪装如此巧妙,后来还是被一位热心参加禁烟运动的妇女发现了,毒贩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一次,有人举报从山西临县来的6 个商人,赶着一头驴、一头骡子进入安塞县境,行踪可疑,经查未见破绽后放行。事后即有人报告确实消息,检查组星夜追赶,果然缉获大烟158 两。原来,骡子驮的四只空油篓,底对底绑着,走私烟贩把篓内的纸弄破,将拍成薄片的大烟放在里而,再把纸糊上,看起来像是新的油篓,企图蒙棍过关。经检查组的观察思考,最后拿探条把油篓糊纸扎破了才真相大白。报告人和检查员受到表场,获得了奖励。可见,边区的民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靠个人的聪明才智,靠集体的智慧,筑成了一道防止烟毒贩运入境或私贩过境的坚固防线,保证了查禁斗争的胜利进行。仅1937年和1938 年两年,陕甘宁边区就“没收了烟土七千余两”。

  铲除烟苗和帮助戒烟在每年的春播季节,边区政府都要强调铲除烟苗。尽管如此,在边区偏僻之地仍有不法之民偷种鸦片,但一经发现,严令地方政府立即铲除。如1943 年春季,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接连发出两件事关铲除烟苗的快邮代电。一件是“近据绥德报告,人民偷种者甚多,安定更多,希立即彻查,速令铲除,并严饬安定县府详细报告为要。”一件是“据查各县偏僻地方仍有不少偷种鸦片烟苗者,希立即深入检查,严令彻底铲除,改种粮田,并查办结果报告本府为要。”延属分区专员曹力如在接到快电后,立即做了查处,第三天就做了汇报:“关于禁烟及铲除烟苗事,职于此次到子长县时已严令该县铲除,目前未见出土,铲后复活,并已决定出土即铲,更责成县区乡长绝对负责,不得玩忽。”5 月31 日,曹力如又致函边府秘书长李维汉,详细汇报了子长县铲除烟苗的经过。1939 年春,在国民党靖边宁条梁保安大队副张廷祥的纵容下,当地蒙人在巴兔弯种鸦片700 余亩。当地县政府根据禁烟条例将种烟的汉人逮捕,并命令群众铲除烟苗,重种田苗。这些事例足以说明,陕甘宁边区不是强迫老百姓“广种鸦片”,而是强迫种植鸦片者铲除鸦片。

  对于吸食鸦片的烟民,边区政府采取措施积极帮助戒烟。1943 年9 月11 日,边区政府发出《为禁止吸毒事给专员公署县(市)政府的指示信》,对帮助烟民戒烟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强制烟民戒烟,规定30 岁以下的限期三个月戒绝,40 岁以下的限期五个月戒绝,60 岁以下的限期十个月戒绝。并对烟民进行登记,敲定戒绝日期和方法,乡政府或村主任、村长要随时检查。二是要求各地政府和卫生机关,帮助烟民找戒烟药,或设立戒烟所,集中戒烟。三是要求把戒烟和生产与教育工作联系起来。要以说服与强迫方法,使其卷入生产大潮,给以各方面的鼓励和帮助。四是要求形成群众性的戒烟运动。召开村民和市民大会,做劝戒运动发动妇女儿童帮助戒烟,儿童能劝服其家大人戒烟的,是模范儿童,婆姨能劝服丈夫戒烟的是模范婆姨。在禁烟中就出现了一幕幕感人场景,亲属间互相规劝,妻劝其夫,兄勉其弟,父诫其子。大家起来互相作禁烟竞赛,“不吸鸦片的,相约以谁先劝服家人如期戒绝者为胜,犯烟瘾的,也互相比赛着,看谁先戒断”。非烟民群众还踊跃捐米送柴,从生活上帮助有困难的烟民戒烟,浓浓亲情温暖了烟民们的心,增强了戒烟的信心。这样,边区政府的禁毒令转化为人民群众自己的意志,禁毒工作就能顺利开展。

  从吸毒二流子到著名劳动英雄

  由于措施得力,边区在禁烟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绥德戒烟所里,那些曾经是吸食鸦片的二流子,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942 年禁烟节,《新华日报》发表短评,称赞“陕甘宁边区与华北敌后根据地,对禁烟雷厉风行,至今为止,禁种已完全做到,虽在敌人恶势力毒化政策包围下,禁吸禁售,成绩昭著,事实俱在,不愧称为禁烟模范区。”

  陕甘宁边区政府把禁毒工作看作是一个系统工作,从边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成功地把禁毒与改造二流子结合起来。盐池县的刘生海由吸食烟毒的二流子变成闻名的劳动英雄是最为典型的事例。刘生海被国民党驻军诱惑吸毒,家业很快耗尽,穷到没裤子穿,老婆也要离婚。在政府和全村人的劝告下,下决心戒毒,白天烟瘾发作时就到田里做工,夜里烟瘾起时又到田里背柴,终于把烟瘾戒掉了。他勤奋劳作,很快致富,买了6 头驴1 头骡2头牛,种了28 亩地,和别人合养81 只羊,成了边区著名的劳动英雄。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国民党顽固派的政策由积极抗日变为消极抗日、积极反共,派大批军队对陕甘宁边区实行经济封锁,使边区的食盐供应十分困难。境内的三边地区虽产食盐,但由于交通不便,运不出来。刘生海响应边区政府的号召,买了两头牲口,开始个体运盐。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决定新设吴旗县,刘生海所在的王子乡划归吴旗。在吴旗县政府的鼓励下,刘生海总结了个人运盐的经验,在家乡组织起一支运盐队,被大家推举为队长。政府的支持,群众的信任,他的积极性更加高涨,天天起早贪黑,带领运盐队跑长脚运输,既增加了个人收入,又繁荣了边区经济。在他和他的运盐队带动下,吴旗的运盐活动蓬勃开展,全县共组织了近百个运输队,参加运盐的牲口有2200 头,当年运盐2 万多驮,获利达边币1000 多元,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战争,运输队员的生活也得到很大改善。1943 年4月20 日,吴旗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表扬了刘生海的先进事迹,并颁发“运盐模范”锦旗一面。刘生海受到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宴请,获得奖金2 万元及有毛泽东、朱德、贺龙、林伯渠、李鼎铭等高级领导人亲笔题词的奖状。边区政府赠给他“劳动英雄”金匾一块。会议期间,毛泽东握着刘生海的手说:“你这个运盐模范好啊!”

  一方面,随着二流子的转变,吸食鸦片的人大大的减少了,及至抗战结束,吸食鸦片在边区近乎绝迹了,陕甘宁边区在当时被称为“禁烟模范区”。另一方面,比较彻底地铲除了鸦片的种植。1944 年5月,随“中外记者西北参观团”访问边区的美国记者哈里逊·福尔曼说:“我在共产党区游历了5 个月,没有发现任何一点鸦片的痕迹。”

  日寇投降后,以前敌占区的鸦片、吗啡等毒品潜入边区,贻害人民。为杜绝其流入,陕甘宁边区政府特组织专门查缉机关,于1946 年2 月22 日在边区政府下设立查辑毒品委员会,各分区设立查缉分会,并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查缉毒品办法》,任命谭政、王世泰、霍维德、周兴、范子文等同志为查缉毒品委员会委员,并以谭政为主任,王日泰为副主任。在查缉委员会和查辑分会之下,设必要的办事人员及查缉队。规定上述查缉机关和查缉队的职务,限于查缉鸦片、吗啡等毒品的贩运事件。(何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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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4-06-03 关键字:延安禁止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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