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理论园地 >

经济

打印

梁柱:论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的内在统一

  论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的内在统一

  梁柱

  近些年来,应当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成了一些人攻击的主要目标,大有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之势。一位本来不是研究经济学的教授,近年来也一改常态,连续发表文章大谈起公有制的种种问题。特别是他在创新的名义下,提出了所谓公有制的新观念,借以掩耳盗铃,混淆视听。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新观念呢?按照他的说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消灭私有制,“只是小业主式的私有制,它确实在消亡,它在当代世界已经不占主要地位,这是客观的大趋势”;而消灭私有制到现在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而“这个论断比较激进并含有空想因素”。他还说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基本上是私有制经济,却有很高威信;而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党虽然掌握了巨大的经济权力,但由于“这些公有制经济效率低、效益差,不能发展生产力,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它不是巩固,而是削弱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他用诸如此类的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歪道理,来反复证明公有制不能和社会主义画等号。这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的论断是不合时宜的,是“比较激进并含有空想因素”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已经成为落后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观念束缚,必须加以突破了。应当说,这一类反对公有制、鼓吹私有化的言论已经见怪不怪了,但这位教授为了强调“公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一类的新观念,竟然用歪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抹杀公有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和成就等手法来加以论证,企图从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来否定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他们究竟要求人们树立一种什么样的新观念呢,确实值得商榷。为了避免谬论误传,贻害青年,危害党和社会主义事业,我们应当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以便全面贯彻党中央的“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地向前推进。

  下面仅就这位教授提出的所谓新观念,谈一点看法。

  一、这种所谓新观念,是从根本上歪曲《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的科学论断,为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作用提供理论依据

  我们知道,在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奠基之作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精髓和历史使命的精辟概括,同时也隐含着对未来社会的科学设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未来社会的若干重要原则设想,是严格依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的,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他们深刻揭露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社会化生产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发展必然导致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和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对立。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指出,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只有通过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进而把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因此,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毫无疑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而这位教授竟然说:“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所指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小业主式的私有制,确实在消亡,它在当代世界已经不占主要地位,这是客观的大趋势”。这完全歪曲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歪曲了历史事实。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消灭私有制,就是指人类社会最后的一个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就是内在着生产的社会化和私人占有之间矛盾的、最终会成为生产力发展桎梏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请问:马克思、恩格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过,他们的学说所主张的只是要消灭小业主式的私有制?恰恰相反,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蒸汽机引起了工业生产的革命。现代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工业中的百万富翁,一支一支产业大军的首领,现代资产者,代替了工业的中间等级”。这就生动地描绘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而引发的生产关系的变革,难道马克思、恩格斯反对的只是已被生产力发展的洪涛所淹没了的小业主式的私有制,而不是以大工业为标志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吗?上述那种说法,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时代生产力发展的历史状况无知到了极点。很难相信这位教授没有读过《共产党宣言》,但他忘记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对当时世界,特别是欧洲生产力发展的图景作了精彩的描述:“大工业建立了由美洲的发现所准备好的世界市场。世界市场使商业、航海业和陆路交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这种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工业的扩展,同时,随着工业、商业、航海业和铁路的扩展,资产阶级也在同一程度上得到发展,增加自己的资本,把中世纪遗留下来的一切阶级排挤到后面去”。显而易见,发生在19世纪的这种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已经不是小业主式的私有制所能承载得了的。这位教授经过上述杜撰之后,进而提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消灭私有制的“这个论断比较激进并含有空想因素,恩格斯后来对此作过自我批评”。这完全是信口开河,极不负责。当然,消灭私有制是需要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还主要是发生在原来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这个历史过程会更加漫长,但是,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纲领和旗帜,亮明自己的目标,是有充分的历史的和理论的依据,又怎么能说是“激进并含有空想因素”呢?!恕笔者孤陋寡闻,不知道恩格斯作过放弃这一原则的自我批评,我只知道恩格斯在1888年为《共产党宣言》英文版写的序言中,还特别重申了他和马克思在1872年德文版写的序言中的一段话:“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笔者还知道恩格斯在1887年为《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美国版写的序言中指出过:“美国无产阶级的纲领在最终目的上,归根结底一定会完全符合那个经过65年的分歧和争论才成为战斗的欧洲无产阶级广大群众公认的纲领。这个纲领将宣布,最终目的是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使整个社会直接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土地、铁路、矿山、机器等,让它们供全体和为了全体的利益而共同使用”。不知这位教授对恩格斯这些话作何感想?其实,他所以如此公开地歪曲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目的就是要对消灭私有制的纲领加以限定,只是为了消灭早已被淘汰的小业主式的私有制,而不是针对今天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这后者则是需要加以维护和紧跟的客观的大趋势。这样一来,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失去了历史和理论的依据而成为多余之物了。这才是这位教授歪曲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真实目的。

  二、所谓证明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是出于对历史的无知

  这位教授为证明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所提出的两个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都是出于对历史的无知。下面就这两个理由作一些分析。其理由之一,他说,在民主革命时期,共产党无论在根据地还是国统区都有很高的威信和影响力,当时的经济基本是私有制经济,所以这些威信和影响力不是靠公有制,而是靠党的先进性。这种似是而非的命题,是离开了当时的历史实际,离开了党的基本纲领来谈问题,这是帮不了他的忙的。我们知道,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反帝反封建(后来加上反对官僚资本主义),对民族资本主义采取保护政策,这一正确的政治方向反映了中国社会的需要,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对比了人民群众对国共两党的不同观感和态度,生动地讲述了全国人民为什么特别喜欢共产党的原因。他说,第一,因为它不但有了政治方向,而且始终坚持了这个方向;第二,因为它有一种作风,一种奋斗的习惯。它对于每一个党员,除了教育他们坚持政治方向以外,还要他们有一种作风。这里所说的政治方向,就是要坚定不移地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地反映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使自己的政治主张成为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目标。所以,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任务,这时在革命根据地不可能也不能够建立起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那样做,就混淆了革命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任务,是完全错误的。但即使这样,在整个民主革命时期,也要正确处理党的最高纲领同最低纲领的辩证统一关系,既立足于现阶段的革命任务,又要为向更高阶段的发展准备条件。以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确的经济政策为例,毛泽东说过,因为中国经济还是落后的缘故,所以必须实行“节制资本”和“耕者有其田”的方针。在革命根据地,要建立必要的公营经济,以支持革命战争,改善人民生活,支持根据地建设;还要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成分,同时对资本主义经济要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这主要是:(1)不能动摇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2)要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和劳动条件等方面加以限制,使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方面得到限制。这样,既是从现阶段的社会实际出发,又为将来向社会主义转变准备条件。由上可见,这位教授完全脱离了当时的历史实际和党的基本政策,把不能类比的两个问题混为一谈,同时又把他所需要的东西绝对化,用它来证明社会主义时期“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其前提就是不科学的,结论自然也是错误的。

  其理由之二,说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公有制的比重极高,“它虽然使党掌握了巨大的经济权力,但是这些公有制经济效率低、收益差,不能发展生产力,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它不是巩固,而是削弱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这同样是违背历史事实的不负责任的说法。这是关系到如何评价新中国前30年的经济建设成就的原则问题,我们并不否认当时建立的单一的公有制形式脱离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得到了纠正),也不否认在经济建设中犯过重大错误,但能否就因此武断地说:“公有制经济效率低、收益差,不能发展生产力,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轻易地否定新中国前30年经济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这要让历史事实来说话。在新中国建立之初,就是依靠建立起来的国有经济和一系列正确的措施,仅仅用三年时间,就使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大多数超过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份(1936年),创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医治长期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奇迹。也正是依靠这样的经济基础,初步地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取得了以“两弹一星”为标志的高新科技成就。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新中国前30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7.4%,在这样长的时期保持这么高的发展速度,这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少有的。其中的“文化大革命”10年,经济建设上出现过“三起三落”大的波折,国家统计局按现在的核算体系计算,“文革”10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5.7%,也超过了当时西方大国的平均增速一倍以上。人民生活得到相应的提高。从这简单的回顾中,怎么能够说公有制就是“效率低、收益差,不能发展生产力”呢?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有一部分公有经济效益不好,但主要原因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上缴国家利润过多影响了自我更新能力,而不是公有制本身的问题。我们也不否认人民生活提高不快,这除了工作中的问题以外,主要还由于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失当造成的,也就是说,用于基本建设的积累比例过大,使得人民生活受到影响。这位教授为了加重渲染公有制不能发展生产力、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还以自己担任过一个人民公社领导的现身说法,来说明农民都吃不饱。笔者也有过农村工作的经历,也和公社社员一起经受过三年困难的考验,但如果说有20年历史的人民公社农民都吃不饱,那确是个大问题。依笔者的观察,农村有没有好的带头人对于改变农村面貌关系极大,如果领导不力或不好,农民就会吃苦,这位曾经是公社领导造成自己公社农民都吃不饱,而自己不作一点自我批评,却一味指责公有制,似乎是不太公平和公正。当时农村确实还很困难,有的也存在吃饭问题,但同时又必须肯定,农业的增产使我们基本上解决了一个近10亿人口大国的吃饭问题。至于说毛泽东领导时期“不是巩固,而是削弱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则是一个弥天大谎。毛泽东时期新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对共产党的拥护和爱戴,即使“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社会动乱也不能动摇共和国的根基,这难道不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吗?事实证明,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不断巩固和壮大,支撑了人民共和国的大厦,为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幸福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这是任何人不能否定的。

  三、公有制比重下降真的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吗

  如前所述,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国有企业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最大的贡献。以1991年为例,当时国有企业所得税率为55%(后来降为33%),乡镇企业为33%,而外资企业一般为15%,非国有企业还有各种减免税优惠。即使在这种并不平等的起跑线上,国有企业提供的税收在当年国家财政收入中占到77.9%,乡镇企业提供的占15.8%,而包括外资在内的非公有经济提供的只占6%左右。即使在公有制所占的比重明显下降的情况下,2009年国有企业上缴税金达到22795.5亿元,占当年国家财政收入的33.3%,仍然为国家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由此可见,国有企业作为共和国“长子”的重要性。不必讳言,当前在我国国民经济的比重中,国有经济下降到不足1/3,私有经济和外资经济已上升占到2/3,这不能不影响到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其速度之快、比重之大都达到惊人的程度。这样的经济格局,不能不是邓小平晚年直面现实坦言两极分化自然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情况,从政治上说,严重削弱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不能不使我国作为一个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面临严重的挑战;从经济上说,构成了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矛盾趋向尖锐化,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邓小平退休之后仍然关注党和国家的前途,思考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其中,分配问题是他晚年思考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他谈得最多的一个问题。1990年7月视察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场馆时就尖锐指出:“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这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中国有11亿人口,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1亿多人富裕,相应地有9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9亿多人就要革命。所以,中国只能搞社会主义,不能搞两极分化”。这是他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角度指明了两极分化的严重后果,这个警示是十分深刻而有现实意义的。在邓小平看来,两极分化必然导致社会矛盾尖锐化,势必首先冲击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所必需的社会稳定局面。他根据国际和国内的历史经验,一再指出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就没有希望。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这种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往往是以群体事件作为表现形式的。据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披露,1993-2003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10多年的时间里,群体性事件的数量比过去翻了八九倍。1995年和1996年增长速度为10%左右,而1997年之后则迅速加快,1997-2004年期间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5.5%。这里还要指出,两极分化的存在和发展,社会上弥漫着嫌贫爱富的不良社会风气,一些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天平发生了倾斜,使得弱势群体的发言权越来越小,声音越来越弱,促使政府、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对立情绪升温。吉林通钢7.24事件的发生,就是一个典型的表现。由私企建龙重组通钢,把有30年工龄的老工人全部下岗回家,每月领取无法养家糊口的三四百块工资。这样重大的措施,广大职工连知情权都被剥夺,私企派来大量人员占据了通钢很多重要领导岗位,并扬言要把原来的通钢工人统统炒了鱿鱼,这种连工人的饭碗都要砸掉的威胁性说法,又怎么能不激化矛盾?事件发生后,一位政府部门负责人把它归结为工人的国企情结。这种荒谬至极的理由,说明这位负责守护社会主义国企的负责人只有代表私企说话的私企情结,而漠视工人的起码权益。这难道不就是邓小平所说的阶级矛盾的表现和激化吗?这种社会矛盾的严重激化,不能不使我们面临非常严峻的局面。面对这种情况,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一种是全党全国人民以深刻的忧患意识按照邓小平提出的“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一种是继续要求“国退民进”,来达到他们变向改制的要求。所谓“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的说法,在客观上就是为后者张目,是解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消解剂。

  四、究竟思想要解放到哪里去

  这位教授这样辛苦地论证“公有制不能和社会主义画等号”、“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意欲何为?把邓小平一再坚持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为落后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观念束缚,这就是当下一些人要求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实际内容。这里首先要弄清公有制同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前面实际上已经谈过,这里还要强调指出,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这是因为,所有制问题是涉及判断一个社会性质的标准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基础是生产关系,而占主体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的性质,人类历史正是按照这样的标准,区分为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而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是按照这样的标准来确定和表明它的社会性质的。所以要坚持这样的标准,是因为生产资料由谁占有,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和在劳动产品中所占的不同份额,扩而大之,它决定人们在整个社会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级势力。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意味着社会主体部分的生产资料不再成为剥削和压迫人的工具,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有,这就为社会成员的平等地位、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提供了保证,也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如果这种占有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也就是公有制被私有制所代替,这也就不能不使社会性质发生反向的变化。而分配作为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重要内涵,如果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两极分化而不加以有效制止的话,这种两极分化势必会危害到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因为这种现象的发生,它不但表明公有制主体地位受到动摇甚至不再存在,而且它还会通过种种非法手段占有公有制的劳动成果,使公有制名存实亡。所以,邓小平在指导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一再提出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这两个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并把它看成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标志。如果按照这位教授的要求和论证,那么,邓小平为改革开放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统统成了落后于形势的观念束缚。由此可见,这种离开社会主义方向的所谓思想解放和进一步改革的要求,实际上就是邓小平早已指出的,他们的改革要换个名字,叫做资本主义的改革。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629期,选自经济科学出版社《共同理想的基石--国有企业若干重大问题评论》)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jj/2014-03-31/25506.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4-03-31 关键字:国有企业  社会主义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