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邋遢道人:许善达先生关于房产税的文章并没有说实话

 许善达 先生关于房产税的文章并没有说实话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许善达撰文《房产税不符合当前国情 唯一可行的方案是对高档住宅在销售环节开征“消费税”》。读完后感觉,作为房地产税收的方案, 许善达 先生的看法不能说不是一个思路,但是许善达表述的理由却有没说实话,甚至故意误导的嫌疑。  

   

 许 先生大致从这样几个方面表述了他的看法,贫道一一做些评论。  

   

文章的第一部分很有意思,是在论证“中央并没有打算开征房产税”。理由是:“正式文件中都有“研究”二字,并未明确说要在某一个时点出台房产税(物业税)。特别是今年初国家领导人视察搬进保障性住房的居民家庭时并没有提到、更没有指示对住宅在保有环节开征房产税(物业税)。从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材料中已经发现,对住宅在保有环节开征房产税(物业税)的提法悄悄消失了。”对于重庆和上海房地产税试行征收, 许 先生的解释是:“我没有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进行房产税试点。目前正在进行研究的是房产的市场价值评估体系,试点的是房产评估办法。”而对于“房产市场价值评估体系”和“评估办法”是否是开征房产税的前提条件,国税局做这方面研究是否是为开征房产税做政策准备, 许 先生没有说。  

   

 许 先生作为前国税局副局长,掌握的政策消息还是比较权威的。开篇先论证“中央没打算开征房产税”则显得底气不足。因为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本来就有“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而所谓房产税,本来就与物业税的内涵和外延很接近,是指以居民存量房产为对象的税收。虽然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不是国税局公布的,但总不会是这两个地方政府说试验就试验了的。税收是重大国策,在英美法系中,是否开征什么税是国会决定的,连国王和政府都不能说征就征,不要说地方政府了。就算中国政体与他们不同,也不会这么大的事情中央没事先有意见。 许 先生论证说中央没这方面的打算显得很古怪。  

   

接着, 许 先生在“为什么要征房产税”题目下论证了中央决定中的“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与房产税无关。理由是“中央的决定是“税费改革”的思路,今天一些专家提出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税源的思路,与中央这个思路完全相悖。”也就是说房产税不能有“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税源”这种想法。  

   

 许 先生介绍了目前一些论证开征房产税理由的看法:第一是“抑制需求,降低房价”。第二是“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税源”。第三是“调节社会分配不公”。然后论证“这三个目的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文件精神”不一致。但是关于为什么“不一致”却说的很勉强。  

   

需要不需要为地方政府开辟一个新税源,理由只能是地方政府目前财政预算平衡所依赖的收入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如果现在的办法能让地方政府长期预算平衡,把房产税作为“新税源”的理由就不充分。如果不可持续,什么理由都是正当理由。因为一级政府必须让它存在,存在就要花钱,就要有收入来源。那么,中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是可以长期实现收支平衡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九十年代中期,由于大量国企经营效益不好,主要依靠所得税的地方政府财政捉襟见肘,大量县市发不出教师、干部工资。新世纪开始,地方政府突然财大气粗了,不仅很少听到发不下工资的情况,反而大搞建设。原因很简单:土地出让金主要归地方所有。到2009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平均接近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去年土地出让金达到2.7万亿,应该已经超出50%的份额。  

   

改革开放后中国财政支出的刚性特征越来越明显,这与此前支出动辄能够大幅下滑几十个百分点大有不同。原因很简单,以前是“建设财政”,调整期一压缩建设资金支出就下去了。现在是“吃饭财政”,人头费是大头,压不下去。其余部分多是支农、民生方面,经过十几年的支出增长,地方财政支出大幅压缩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如果真的突然减少30%的收入,恐怕没几个政府能撑下去。  

   

问题在于,长期依赖土地出让金作为主要财源是“不可持续的”。首先,任何国家住房都受“住房收入比”的制约。也就是住房面积有多大,与收入高度水平相关。收入越高,人均住房面积越大。2009年9月国家统计局公布说2008年我国农村人均住房达到32.4平米,城镇达到30.0平米。如果算上2009年和2010年城镇20亿平米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国家统计局月报),我国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达到34-35平米。根据世界银行数据,中等收入国家人均国民收入5952国际元,人均住房20.1平米;中高收入国家人均11868国际元,住房29.1平米;发达国家人均住房在35-45左右。中国人均5730国际元,大约处于中等国家水平,人均住房面积在20-22平米就符合普遍的住房收入比。但中国已经远超出人均收入高中国一倍的中等收入国家,接近人均收入比中国高5-10倍的发达国家。即使限购新政使新房销售萎缩,仅仅按计划2011年1000万套安居和廉租房这样盖下去,城镇居民每年还会有接近1平米的数字增加,没几年中国就可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饱和就难以扩张,畸形就不可持续。  

   

其次,现在终于都意识到:中国房市已经接近股市,买房的主体不是为了住房才买的,而是为了保值增值才买的。房价不停涨是因为房价正在涨,正在涨就有投资价值,都去投资了房价就正在涨,这同股票一个规律。这种虚拟经济的特性就是制造资产泡沫,是泡沫都有破裂的那一刻。虚拟赌博经济的规则是买涨杀跌,届时会出现一个住房建设长期停滞的局面。  

   

这还不说与农业争地问题。  

   

因此,中国会在不长的时间出现住房建设基本停滞的时期,依赖出让土地生存的地方政府目前的收入来源是不可持续的。  

   

这是个硬道理,作为税收专 家的许 先生不会不知道。用什么看不出中央有开征房产税或物业税的想法,或者论证地方政府开征房产税与税制文件精神不符来论证房产税不该征,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一旦地方政府没有了收入,要么他们会在执行中让“限购令”流于形式(操作起来非常容易:查询买主的税单和户口完全是行政手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行了),要么中央在地方政府这孩子因没得奶吃哭得响彻云霄时收回限购令。实际上,今天报道说只有15个城市发布了限购令,大半城市未按国务院规定时间出台政策。一些城市即使出台了,也是应付,如郑州市将政策限制在已经建设饱和的三环以内。而且媒体都看出:是因为财政收入。届时中国房市将重回旧貌,房价再一次反弹,泡沫吹得更大。到时候就显得 许 先生的说法如同痴人说梦。  

   

 许 先生显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因此他接着说到其他国家地方政府也是主要依靠房产税生存的问题。但是他的结论是:“中国对住宅在保有环节开征房产税(物业税)的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这种房产税(物业税)不应该出台,即使出台也不可能成功。”理由是:“发展水平越低的经济体,间接税比重越大,所得税比重越小,财产税比重就更小;而随着经济发展,间接税的比重下降,所得税的比重上升;再发展到一定阶段,财产税的比重才会上升。这个全世界普遍的税制发展路径不是偶然形成的,中国不可能例外。”  

   

乍一看, 许 先生说的是“事实”,因为确实发达国家开征所得税尤其是房产税都比间接税晚。但是 许 先生没有说必须说的“事实”,就是为什么会这样。  

   

间接税,也就是主要以增值税和交易税为内容的税种是早期基本税种。直接税——对一次分配中所得的征税大致是上世纪30年代才普遍开征的,房产税——再稍后出现对存量资产进行征收的税种。为什么罗斯福在美国大萧条时期开征累进制的所得税,经济欣欣向荣,老百姓普遍享受社会福利的苏联对整个资本主义经济成形成巨大压力。差别化的所得税使政府有了手段和能力将富人的钱转移给穷人,加上最低工资制的实行,一方面社会矛盾开始缓解,一方面通过提高普通人的消费能力扩大而恢复经济。同时,这种政策促进了西方“中产阶级化”,使西方国家实现了几十年的经济、社会进步。单纯依靠市场经济的结局是贫富差距自然扩大,政府不出面调节,没有其他力量调节,除了革命。而政府要具备调节能力,一是要有手段,二是要有力量。手段就是开征新税种和差别化、累进制的税率,力量就是扩大政府支配社会财富的份额。西方国家在这个时期财政收入和支出占GDP比重从20%左右提高到40%左右(一些北欧国家超过50%),靠的就是所得税和房产税。没有这两个新增税源,西方国家就不可能实现中产阶级化,可以说今天西方政治经济文化就是建立在开征了所得税和房产税基础上的。所得税从“增量财富”上劫富济贫,“房产税”和“遗产税”从“存量财富”上劫富济贫,双管齐下,滴水不漏。西方国家的“社会主义成分”并不低。不介绍这些,根本说不清楚为什么会先有间接税,后有直接税和房产税。税收绝不会只实现单一目标,因为税收是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手段,对整个社会各方面都影响深远。 许 先生很喜欢将目标单一化,但恰好税收是最难目标和效果单一化的经济因素。  

   

问题只有一个,中国就算搞“中国特色”,也不能要“社会主义”。就算搞“资本主义”,也只能向“当代资本主义”而不是向狄更斯《雾都孤儿》描写的“早期资本主义”看齐。中国现在财政收入占GDP份额不足30%(就这还靠不可持续的土地出让金维持),“劫富济贫”手段远小于西方国家,无论社保、医疗、教育方面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比很多发展中国家都不如。中国现在基尼系数接近甚至超过0.5,是整个欧亚大陆和撒哈拉以北的非洲,北美最高的国家,属于世界贫富差距最大国家行列。中国要加快现代化,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具备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能力。因此,在资产存量方面开征税收是不可不走的一条路,不管有多少困难。  

   

不过, 许 先生说“比如英国,现在就没有所谓的房产税”的消息似乎不准确。贫道2006年去英国时注意到一则消息“外电 06年7月19日 报道,英国07年将提高财产税至当前水平的3倍。英国地区事务大臣NickRaynsford领导的评论组织将于20日要求政府提高房屋价值高于17万英镑(31.8万美元)的财产税。价值62万英镑房屋的财产税可能翻三倍。”《世华财讯》  

http://finance.sina.com.cn/forexinfo/20040719/0915878482.shtml。不知道究竟谁说的是真的。  

   

接着 许 先生论证房产税无助于调控房价。不过, 许 先生论证政府只需要压低中低档房,不必要调控高档房价格的论述是很正确的。但是, 许 先生的分析却有问题。政府确实需要保证普通居民买得起房,但是,目前的问题是投资人并没打算买卖高档房来投资,相反,“大产权、小户型”才是倒房的主要筹码。8万一平米的房子翻成16万一平米的可能性,要比3000一平米翻成6000一平米要小,而且占用资金多。接盘人肯定比买中小户型的人少。这一点电视剧《蜗居》里那个贪官就看得很清楚,开发商更是谙熟此道,因此开发的中小户型是最多的。在房市已经成为投资市场情况下, 许 先生的论述完全是在忽悠人嘛。  

   

最后, 许 先生煞有介事地论述了地方政府为什么不愿意受房产税,会让这个税种自生自灭。理由是地方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吸引投资者和“人才”,会尽量减少会导致富人跑掉税种。  

   

贫道觉得 许 先生有这样的看法,是因为他只当过机关领导,没当过地方政府首脑。一个市长在选择“GDP”增长和“预算平衡”时先选哪一个?百分之百不会先选经济增长,而是选择预算平衡。只有在预算平衡不是问题情况下,才选择经济增长等其他目标。现在 许 先生看到的,都是被土地财政喂得膘肥体壮的政府做的事情,没看到九十年代中后期发不下工资时政府啥样子。一旦中央逼迫地方政府实施了限购令,新房不卖,土地流拍,财政捉襟见肘时,再给市长一个选择题:“开征房产税保障发下工资”;“免征所得税和房产税吸引人才和投资”,市长连一点犹豫都不会有。  

   

当然,也 许许 先生当过市长(贫道倒是当过),那他还这样说,就是打算忽悠人了。  

   

最后, 许 先生建议用“在高档住房销售环节上征税”来替代房产税。贫道不想再多说了,只想提几个问题:  

   

买高档住房的富人究竟是为了居住还是为了买卖?现在买卖的房子主要是中小户型还是高档住房?  

   

如果土地开发进入衰减轮次,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急剧减少,能指望通过征收高档房交易生存吗?而且虽然可能“劫富”,但足以“济贫”吗?  

   

读了 许善达 先生的文章,让贫道想起2007年两会时一个前国税局副局长委员也说过类似反对开征房产税的论述。贫道真为现在的中央发愁:除了体制外专家们全在忽悠,体制内的专家也全在忽悠。这种情况下开会“学理论”听他们说教,能搞清楚国情、民情和事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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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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