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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将对“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追责

83日,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受权就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发表谈话:

台独分裂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是民族复兴的严重隐患。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大肆进行台独分裂活动、甘当外部反华势力马前卒,处心积虑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其台独分裂言行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公然挑衅国家法律尊严,严重危害台海和平稳定,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国家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刑法明确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与外国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上述罪行的,依法从重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我们将采取刑事惩处措施,依法严惩不贷,依法终身追责。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要低估我们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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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22-08-04 关键字:安全  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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