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英烈谱之张小党
张小党(1909~1947)女。雄县南涞河村人。13岁当童养媳,15岁与一铺村霍丙章结婚。
1945年8月,共产党组织工作队深入农村,领导贫苦农民开展锄奸清算、减租减息和土改运动。张小党在工作队启发教育下,成为斗争骨干,当选为村妇救会委员,后加入中国共产党。村农会发现地主胡振生占有土地580亩,只交100亩粮差,为蒙混过关假造文书。在全村斗争大会上,张小党站在斗争前列,揭发胡振生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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