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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除“立二拆四”们制造的“网络雾霾”

  摘要:根治“网络雾霾”,一方面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网络规则以及完善立法等形式去规范治理,另一方面也需要在现实空间中逐渐消除影响民众网络注意力的负面因素。

  11月18日,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在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杨秀宇当庭表示不上诉。

  “立二拆四”曾是名噪一时的“网络红人”。经他一手打造的的网络热点,比如此前流传甚广的“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等事件,大多采取夸张甚至无中生有的手段,成功吸引了广大网民的关注。

  从法律角度而言,没有侵犯公众利益的“炒作”并没有触及法律的红线,还只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因此,法院对于“立二拆四”判决的是基于其非法经营罪,即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而不是针对其“炒作”问题。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对“立二拆四”的炒作行为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因为由他策划的诸多事件凭借“炫富”、“涉荤”博取眼球,严重损害了网络空间的清洁度。诸如“立二拆四”此类网络推手所制造的网络雾霾,不仅使得人们畅游网络空间的美好体验成为泡影,更在无形中传播了极大的负能量。

  说起来,“网络雾霾”很大程度上是抓住了现实空间中人们对于八卦和小道消息的猎奇心理。再者,当人们有些精神与物质需要在现实空间中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往往就会寻之于网络。而像“炫富”这样的字眼尤其能刺激网民的神经,就是因为贫富差距等现实问题的存在。网络推手们正是看到了网民的关注点所在,借助互联网得天独厚的传播优势,精心谋划了一起又一起轰动一时的“炒作”事件。

  目前,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正在美丽的乌镇召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乌镇空气清新,网络空间也应该清朗文明,成为人类美好的精神家园。互联网发展至今天,网络空间已经变成一个与我们的现实空间同样重要并开始深刻影响现实空间的重要领地;如同人们不愿意生活在雾霾重重的现实空间一样,人们同样不愿生活在雾霾重重的网络空间之中。

  因此,对于别有用心的网络推手们制造的“网络雾霾”,尤其需要加以规范并力求根治。就像人们在现实空间的信息传播中应该遵循基本的行为准则及伦理道德一样,网络空间的信息传播同样需要讲求基本的文明和诚信,而不是通过无限夸张去吸引网民的注意力以谋取私利。根治“网络雾霾”,一方面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网络规则以及完善立法等形式去规范治理,另一方面也需要在现实空间中逐渐消除影响民众网络注意力的负面因素。毕竟,“网络雾霾”是个双重存在、也需要双管齐下的网络与现实议题。

  (任孟山,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副教授,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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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Q 更新时间:2014-11-28 关键字:舆论  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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