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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的逻辑:欢呼《X权法》 指责《劳动合同法》

资本家的逻辑:欢呼《X权法》指责《劳动合同法》

云淡水暖


2006年的“胡润中国财富榜”的“女首富”张茵最近比较生气,为什么呢,第一,其下属企业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的员工罢工,据香港《文汇报》珠江三角洲新闻报导,即将实行的《新劳动合同法》导致企业出现裁员潮。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12月13日上午因为合同续签问题,导致数百工人罢工。这其中的细节和是非曲直先不论,也不是女首富张茵的一句“这原是一场误会”能够轻松解读的,因为这个时机和事件有太多的蹊跷。

自从私企之中的“高科技龙头”华为公司率先在新《劳动合同法》生效临近之前,大规模与近万名员工“自动解除”合同,然后重新签订合同,被质疑是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服务年限长的职工,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举动之后,尽管华为的高层和一些相关人士出来辩解是因为“老员工衣食无忧,缺乏竞争动力”不得已而为之,还有政府劳动部门的专家官员出来安抚,说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之类。但并没有遏制住资本家们、甚至于某些国有产权、私有化管理的“国企”高管们纷纷效仿的冲动。今天的《东方早报》报道“上海两家企业欲辞退2000余人被制止”。

通过这些事件,人们看到了劳动者在企业中极为卑微的地位,资方或者是“高管”方们无时不刻在底层劳工的头上打着各种各样的主意,什么“试用期”手法、什么“重签合同”套路、什么“劳务派遣”损招……闻所未闻,一句话,有用的时候,气饱力壮的时候,榨干血汗,“无用”的时候,需要“渡难关”的时候,要么干脆一脚踢走,要么在各种规矩下面被迫“放弃”。劳动者在这其中没有发言权,没有对等的平台维护自身的权力。鉴于越来越大的声音和突发不和谐事件,对《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成为劳动者迟来的“福音”,更况且,《劳动合同法》的修订者和解读者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资本家、“高管”们摆出善意的姿态,说是“双赢”,只不过因为劳工们实在是“弱势”,才向“弱势”们“偏向”了一点点。

但资本家们并不买账,草民注意到这位贵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女首富张茵对记者发出的一句毫不客气的指责“对于即将实施的新劳动法,张茵认为,当前中国未建立完善的劳保福利制度,新法实施为之过早,而且法规过于保护劳工,甚至规定将来企业不可以炒人,这对企业的发展是种障碍,‘新法偏于劳工,我们没有意见,但过于保护劳工的话,企业就很难运作了。’”。

原来,张首富们的迅速暴富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企业运作”的“顺当”,而这个“顺当”的来源,在于原先没有《劳动合同法》“过于保护劳工”,有了旧版的《劳动合同法》也没有“过于保护劳工”。草民不明白,据说是靠“勤奋”、“聪颖”发家,目前个人资产高达近300亿港币的张茵女首富怎么会有如此高论。

别的不说,2007年9月公布的2006年私营企业纳税100强排行榜上,没有女首富企业的芳名,处于纳税榜首的是今年的杨姓女首富,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身价700亿港元,纳税仅6个亿,而碧桂园所占有的土地资源,达到5400万平方米。占了中国企业总量90的私营企业的纳税比重如此小,社会如何能建立起“完善的劳保福利制度”?可以不客气地说,暴富了的资本家们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其们所获取的社会资源和占有的财富相比,极为不成比例。

张女首富认为,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发展是种障碍”,这话很重,且不说新《劳动合同法》是不是真的“过于保护劳工”,草民想,在张女首富们的眼里,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法》才不“过于保护劳工”,是不是只有劳动者们鸦雀无声,任凭摆布,首富们的企业发展就没有“障碍”了?张女首富这种高污染,低技术含量的行业,要没有大量劳工的劳作和低廉的劳动报酬成本,哪里会有这样极为快速地积累财富的机会。

然而,草民记得张女首富是欢呼过一部新法的诞生的,那就是《X权法》,在张茵成为“女首富”之后,一直为富人、贤达、泰斗、自由主义经济信众们鼓与呼提供平台的《南方都市报》在今年3月4日立刻作了一个专访,《南方都市报》在第一时间就《X权法》采访的是去年的“女首富”,而不是持有打狗棍的乞丐,这种对《X权法》的无声的解读,令人感慨。最具戏剧性的是,报道的题目叫“首富张茵关注物权法保护私产和农民工权益保护”。

《南方都市报》说,“张茵表示,她去年就开始关注《X权法》,认为现在出台这个法非常及时也非常适时。比如自己是做企业的,企业购买的土地都是按50年来算的。对于企业来说,50年的时间是很短,不是永久性的。50年后,这土地该怎么办?所以,应该要有部法律来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更重要的是将来延期下去,她建议,对于过去50年来对国家税收有较大贡献的企业,应该准许无限期的延期。另外,50年使用期到期后,企业达到一定条件后,应该能让企业很简便、很自如地就得到续期,不要办很多繁琐的手续。”,不知道张女首富是否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观念,凭什么要“无限期的延期”。

张茵女首富在欢呼“现在出台这个法非常及时也非常适时”的同时,对《X权法》也存有更高的要求,就是把其“购买”的土地“永久”地归于其私有,“无限期的延期”。张茵女首富对《X权法》的欢呼,声音是不单调的,有被称为“《X权法》提案第一人”,南昌的“首富”王某的“首发”,有民法“学者”们、经济学“家”们的多声部合唱的助阵,什么“有恒产者有恒心”呀、什么“《X权法》应重点保护私产”呀、什么“《X权法》不必人人看得懂”呀、什么“强调公私财产平等保护”呀……,声音高亢而张扬,怪不得张女首富在这样的语境下,想要把属于国家全民的土地变为自己乃至于子孙N代的“恒产”。

强烈的对比是,比《X权法》稍晚的新《劳动合同法》尚未生效,资本家们、“高管”们就纷纷行动起来“规避”,而监管方目前也不过是劝说、安抚、“协调”而已。这是一种奇特的风景,似乎《X权法》因为“平等保护”,资本家们就欢呼雀跃起来,而新《劳动合同法》按照资本家的逻辑“过于保护劳工”、“对企业的发展是种障碍”,资本家们就开始小动作、抱怨、指责。而再其们欢呼、指责的声音中,劳动者的声音却很微弱。只听到一迭声的解释,什么“误解了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原意”、什么“并非铁饭碗”云云。

说“平等保护”的时候,劳动者们那点小小的“恒产”比不上首富们的“恒产”般夺目,所以《南方都市报》们立马奔了首富跟前。说“过于保护劳工”的时候,劳工们被软硬兼施地谋夺了不知道能否到手的“权益”,看不到职业和生涯的未来,显然是委屈和茫然的,但似乎还是比不上首富们的“委屈”那么显赫,于是张首富公开面对媒体指责“新法……过于保护劳工的话,企业就很难运作了。”。平心而论,张首富们无论是财富还是话语权,与其企业里的劳工们根本不在一个档次,财富的“平等”不存在,保护的“平等”有些勉强,“过于保护劳工”目前根本看不到实例(因为还没有正式实施),从资本家们的小动作来看,资本家们依然强势,“过于保护”能否奏效难说。

强势们自己感到被“保护”的时候,就欢呼,对“弱势”们被“过于保护”一点,就抱怨、指责,就威胁“对企业的发展是种障碍”了,真是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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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资本家  物权法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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