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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该有所贡献

  前不久,看了英国广播公司制作的纪录片《金钱》,第一集讲的是人们在金融危机的阴影下对金钱的狂热。一对不到20岁的小情侣,梦想着用手上的200多英镑实现发财的目标,只靠“消极收入”而无需工作就能过上富足的生活。
  不仅是他们,还有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人在做着同样的梦。《穷爸爸富爸爸》的作者是他们的偶像,那些跟随导师达到了“不劳而获”境界的人,是他们的人生楷模。他们出没在一个又一个财富沙龙上,在财富大师们的带领下喊着“我是一个百万富翁”的口号,给自己灌输意念的力量,创造出一种诡异的气氛,像是某种邪教。是的,我觉得称之为“金钱邪教”并非过分。
  这样的人当然不只在英国能看到,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如果我们还认可劳动是财富的源泉这个朴素的道理,这些人就是一群以寄生虫的生活方式为最高理想的人,是值得鄙夷的。
  但是,这种“寄生理想”要是以另外一套话语包装起来,立马可以显得很庄重,比如“消极收入”,比如理财,比如财产性收入、租金、股息等等。
  这种鲜明的差异来自对同一事物不同的阐释方式。现代经济学对人性做出了自私自利的假定,而且为人的自私自利编织了合理性,人人只为自己,社会效用就会最大化。这种观念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不限于经济生活领域,而是向一切领域延伸。
  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利他精神失去了道德上的感召力和存在的社会基础,重新提倡学雷锋可以理解。但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哪种取向更有利于公共福利的增加,存在着探讨的空间。
  汶川大地震后的惨象一直盘旋在我的头脑中,让我们用灾难刚刚发生后的情形做一个假设。地震过后,幸存的人有两个选择:赶回自己家去救被掩埋在废墟下的亲人;就近去救陌生人。如果这是一个利他精神占绝对主导的社会,每个幸存者都原地展开救援,那么社会总效益会更高。道理很简单,救援越早,希望越大,每个人都往自己家里赶会耽误宝贵的时间。
  但一个难以破解的悖论是,一个具有雷锋式道德水准的人去救陌生人,如何可以确信其他人也可以以同样的态度去救援自己的亲人?利他精神的存在需要整体氛围的支持,否则就难以为继,在自利与利他之间,同样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
  地震这样的极端现象是少有发生的,在这种情形下可以被证明为好的纯粹利他精神也不是任何时候都必要的。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顾好自己,的确足够创设一个和谐安乐的环境,但不能缺少利他精神的中和。不好的不是自利,而是自利的极端化。
  追求私利的最大化,必然导致以他人的付出为代价满足自己的欲求,那些憧憬着不用劳作只需享受生活的人的梦想,只能建立在他人被剥夺的前提下才能成立。这种逻辑再推演下去,就是严酷的等级制度,或者当今世界上这种财富和权力极度分化的社会形态。
  社会极度分化意味着不稳定,意味着动荡的可能。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平等取向的经济和社会政策有作用,也有局限,比如福利制度能保障弱者的生存,却不能给予弱者尊严,与其说福利制度催生了懒汉,不如说摧垮了一部分人的信心。
  要实现一个更好的社会,也需要改造人的思维方式,既非鼓吹极端的利他,也不能将自利无限地美化。至少使这样一种理念成为主流:人应该对社会有所贡献,劳动是光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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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利他  利己  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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