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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北方致cctv沈亚川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致cctv沈亚川先生的一封公开信[荐]

发表时间:2007年11月20日 16时6分29秒        评论/阅读(0/6)
沈亚川先生: 
我们见过面,还当面交流过,也可以说是交锋过,就在11月11日乌有之乡书社举办的《色,戒》影评沙龙上。你有个网名叫石扉客,在天涯上有个博客,叫黄亭子。沙龙举办的次日,你在你的博客上写了个东西,题为《乌有之乡灭<色,戒>记》(http://shifeike.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33963&PostID=11691734)。后来又以黄亭梓的笔名在《南都周刊》发表了《乌有之乡<色,戒>观影记》,在若干网站上都有转载(http://news.qq.com/a/20071119/002155.htm)。阁下在文字中尽歪曲丑化之能事,断章取义,甚至把到处嘉宾没说过的话都杜撰出来了,对此,我表述愤怒。 
沈亚川先生,当你在博客上写了那一小篇东西的时候,我是以善意理解你的。因为博客跟日记差不多,随便写写,可以不用太认真。你的曲解也好歪曲也好,也许不是处心积虑的,别人看到怎么想那是他们的事。先是我的同事看到了,转给我看,我的回答是,我的观点以我个人发表的为准,请看我自己在博客上所整理出来的对该电影的看法。在你的博客上,在其他转贴你的博客的地方,有人惊诧并骂街,《南风窗》怎么还有这种记者,我都笑一笑。后来,有个人找到我的博客,根据你的概括,指责我“无耻”。于是,我第一次就留言做了个回复。 
沈亚川先生,请看好这段对话: 
征周刊号外 在上文中提到: 
记者李认为对“李安、朱学勤这样的王八蛋、汉奸”,政府监管部门千万不要像上次对付“袁伟时那篇汉奸文章一样”用责令冰点停刊的笨办法,因为那样“反而会使袁伟时这样的汉奸王八蛋一夜成名,成为英雄!”,应该“就让片子彻底放下去,树起靶子后,再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上组织文章进行大批判!”………………………………………………………………………………………………请问这是否是李大记者的高论?无耻,太无耻的! 
我的回复: 
这是一个在场同行的叙述的,他说了,没经当事人看过。有些话是有语境的,这样概括显然不符合本意。“靶子”之类的词,我从来没有使用过,是该同行杜撰的。在《光明日报》等地组织反击,是针对中青报事件而言的,我反对停刊整顿之类的做法,也反对逼着人家原地发表反驳文章。这个地方跟李安没有关系。“王八蛋”倒是重复了不少遍,我是个没什么修养的人,习惯说粗话。 
该同行简单的记录,显然有未尽之处,也多有不实。有人看到了,转给我看过。看得出来,该同行没有什么恶意。我个人的观点,以我个人表达为准。 
另外,尊重包括李安在内的所有人的表达权利,也主张对其进行批评的权利。两厢当面锣对面鼓地辩论,真理越辩越明,有何无耻的呢? 
就做这一点补充,其他恕不搭理了。 
沈亚川先生,看到了吗?当时我认为你是无心的,我只怪那些不经进一步核实就大肆传播怒发冲冠之辈。但是看到你把这篇博客加了点水又掺了点面,拉得又臭又长然后发到《南都周刊》的版本之后,我知道,我还是太善良了。 
沈亚川先生,当天你没迟到、没早退,应该没有漏掉整个沙龙上每个人所说的每一句话。你长的白白胖胖,戴副眼镜,很斯文的样子,看起来也不像智力上有残障的人士。何以对各位发言者的谈话做那样的提炼呢?沙龙的实录,在乌有之乡网站上有(/Article/Class16/200711/27459.html),任何人一对照就可以知道你的做法是多么的卑劣。关于你是如何拼装我的话的,我在博客上对留言的回复已经说了。 
沈亚川先生,我们是同行,我并不认为记者有责任把采访对象的每一句话都写进去,那样稿子是没法写的,你们的片子也是没法编了。任何一个媒体都在有选择地使用采访对象的话,突出采访对象的话,但职业道德要求我们要把人家最有代表性的话拿出来,最底线的职业道德则要求,不可以歪曲人家的话,不可以组装成另外一个意思。不幸的是,你是没有这个底线的,所以我在十几分钟的发言中,对李安进行艺术探索的肯定,对他的表现方式批评,以及对这种影片为什么能够流行的历史分析,对矫枉过正的主旋律宣传的批评,全都不见了。其他发言者在你的笔下都难逃噩运。你把这次沙龙的参与者全都描写成青面獠牙的怪物,不但狂热,而且一个个智力都有问题似的。 
沈亚川先生,我很难理解,一个人的内心何至于如此阴暗?莫非是在现场你受了刺激?是的,我们这些人很不厚道,在大庭广众之下有点不给你留情面。你拿过话筒,参与讨论,主持人请你自我介绍一下。你不愿意说,再次询问,你说是媒体的,cctv的,但拒绝告诉大家你的名字。你是地下工作者吗?还是cctv是地下组织? 
沈亚川先生,王小东不厚道,我也很不厚道,让你当众难堪了。王小东对主流媒体上不给我们这种声音提供空间感到不满意,于是问你,你是cctv的,为什么不能在你的节目上发出这种声音?为什么不把你们的节目做成一个开放的平台?你回答,如果你是中宣部部长,这么问你是可以的,但你就是普通一员。王小东不同意。我也不同意,于是接过话,说我有个一贯的观点,把媒体的问题推给宣传部门的管制,是媒体人不负责任的表现,是无能的表现,每个人都有责任,也要进一份力。你反问我干了什么,我回答说,你可以去看我在我服务的媒体上写的文章,等等。乌有之乡的沙龙实录并没有记这一段。但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吧? 
沈亚川先生,这样说话,让你当着满屋子人很下不来台。你是为此才歪曲写作,作为你的报复吗? 
沈亚川先生,自由意味着责任,如果自由与责任脱钩,那么自由就会被滥用,真相就会越发被遮蔽。在走向真的自由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不可以推卸应该抗在肩上的那一份责任,自由是负责任地争取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沈亚川先生,你在你的博客后面和你发表在《南都周刊》的稿子的后面都注明了,“本文所涉发言内容,未经与会嘉宾本人审阅”。你可能没带录音设备,因为本来就不是去采访的,你的脑袋也不是录音机,记忆可能不准确,但你不是没有机会进一步与我们这些人交流,也不是联系不到我们。是你不想这么做,因为这样会伤害你造谣摸黑的自由空间。 
沈亚川先生,还记得我们散场后交谈过什么吗?你没有就我的哪个观点进行沟通,你提意见给我,不要说“王八蛋”这种词,毕竟袁伟时也是七十多岁的人了。我的态度很明确,这与我的观点无关,我是个粗人,没什么修养,老是说脏话。经过你的这番表演,我发现把这个词用在你身上,也挺合适的。 
沈亚川先生,你在你的博客上还转贴了魔鬼教官就祝东力和我的观点所做的一个批评(http://shifeike.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33963&PostID=11736470),想必你们是朋友。可是,你没有对比一下区别吗?人家至少全面地注意了我们的观点是什么,哪里同意哪里不同意。而你呢?怎么这样的帖子你也好意思转呢,比较一下,你不惭愧吗?不觉得应该撒泡尿把你自己溺死吗? 
沈亚川先生,你应该长我几岁。按说,你走的路比我多,吃的盐也比我多,怎么就做人的标准这么低呢?怎么写出来的文章就那么粗鄙呢?我是个粗人不假,我说话比较随便,有些纯粹写在博客上自娱自乐的东西比较随便,但白纸黑字的职务写作是严肃的,从不说无证据的话,也从不歪曲被采访对象的话。你可以找几篇来看看,学学怎么写文章。 
沈亚川先生,做人不可以这么下作,不可以这么猥琐。 
李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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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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