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理论园地 >

政治

打印

梅新育:贸易报复的定位与选择

梅新育:贸易报复的定位与选择 

中国宣布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由于美国总统奥巴马刚刚于11日就对华轮胎特保案作出了不利于中国的决定,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3年的特保措施,而中国“双反”的这两类产品进口额约20亿美元,与中国轮胎对美出口额大体相当,中国的这项举动实际上是对美国的贸易报复措施。那么,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我们应当如何定位和选择贸易报复措施?

首先必须确认的是,我们应当将贸易报复措施纳入我们的贸易武库之中;而我们实施贸易报复等反制措施的目的不是发动全面的贸易战以图出一口恶气,而是要遏制贸易伙伴的保护主义倾向,从而为国际贸易创造更平稳、更可预期的环境。而正如维护和平需要有打击对方的能力作为保障一样,贸易报复也是减少贸易争端、为国际经贸创造平稳环境的必不可少的工具。虽然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理论上也是一种可供选择的反制措施,在此次轮胎特保案中我们也有充分的信心在世贸组织胜诉,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旷日持久,且“玩弄”世贸规则的技巧往往对实际结果影响巨大,因而对贸易保护主义者威慑不足,采取更能立竿见影的其它措施因而更为可取。

从既往历史看,部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部分是出于“和为贵”、“和气生财”的民族传统信仰,加之我们在处理对外关系中奉行的所谓“韬光养晦”策略走了极端,中国这个数一数二的贸易大国、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的受害者却是名列前茅的贸易报复小国,很少实施贸易报复或其它反制措施。以中美经贸为例。1972年《上海公报》恢复中美贸易关系后不久,美国就开始对中国商品施加各类限制措施,1980年代以来几乎年年都要制造多起的对华贸易争端,但中国迄今只是在1983年实施过一次贸易报复,因美国从1983年1月开始单方面限制进口中国纺织品,中国宣布以不购买美国棉花、大豆、合成纤维和减少谷物购买量为报复。假如贸易伙伴国内保护主义势力挑起对华贸易争端,损害中国利益,自己却不用因此付出一点代价,那么,在贸易伙伴国内肯定是保护主义势力更能吸引公众跟从,主张对华自由贸易者形单影只。由于中国在对外贸易争端中极少采取贸易报复措施,已有不止一个国家的保护主义势力在主张对华贸易保护时提出这样的理由:“既然我们限制进口中国商品,中国从我们的进口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那么,我们为什么不限制中国商品?”假如让贸易伙伴国内公众看到两败俱伤的现实风险,上述道德风险就将受到有力遏制,保护主义势力在贸易伙伴国内的鼓动能力就将大大削弱。在以前的韩国限制中国大蒜、大葱案中,也正是因为中国宣布了限制进口韩国手机等商品的贸易报复清单,双方才得以迅速达成妥协。

为提高效率起见,其它条件相同,我们贸易报复的对象应当优先选择对国际经贸规则影响力大的国家,特别是美国,因为这样可以对其他贸易伙伴国内蠢蠢欲动的保护主义势力构成足够警诫,对小国贸易报复则不具备警诫作用,局部貌似省事,从反贸易保护主义全局来看则事倍功半。从轮胎特保到6月份的10天内便对中国钢铁产品连续发起3项“双反”调查,再到对中国纺织品磨刀霍霍,充分说明了我们遏制美国保护主义势力道德风险的紧迫性;不少别的国家也在酝酿对华贸易限制,进一步提高了我们警诫各国保护主义势力的必要性。由于美国对华轮胎特保措施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甚至此举名义上要保护的对象——美国轮胎产业也一面倒地持反对态度,而美国对汽车产品和禽肉出口的补贴证据世人众所周知,选择轮胎特保案作为突破口是适当的。

以下两个原因强化了中国强力反击轮胎特保案的必要性。首先是中国需要向国内外投资者显示保护中国境内制造商合法权益的决心和能力,只有这样,正考虑向中国转移生产能力、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生产能力的投资者们才会下定决心,中国才能抓住经济危机推动先进制造业生产向中国转移的机遇。否则,看到中国出口接二连三遭遇无理限制,中方却无能为力,任何投资者都不敢向中国转移生产。其次,我国需要在奥巴马执政初期及早遏制其潜在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西方代议制民主政体本身就更容易使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取得与其实际经济实力份额不相称的政治能量,美国宪法将对外贸易政策决策权授予国会,这种体制使得美国那些主张贸易保护主义或贸易问题政治化的利益集团比在行政主导的国家更容易左右国家贸易政策走向,唯一超级大国的地位更刺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道德风险恶性膨胀。而且,由于在执政的不同时期对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需求程度不一样,奥巴马在未来的保护主义冲动可能增强。奥巴马顶着在竞选造神运动中取得的光环入主白宫,与公众的“蜜月期”尚未完全结束,支持率之高一度创造了历史纪录,[1]所以,近期内他无需太过依赖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政治支持。然而,随着造神运动的光环消失,随着“蜜月期”流逝,他的支持率必将趋向下降;如果他的政治支持流失到一定程度,他寻求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支持的内在冲动就会大大增强。如果在现阶段他就诉诸保护主义措施而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这对于他的潜在保护主义倾向将构成何等激励,可想而知。

在实践中,贸易报复通常奉行等额原则,如此次中国“双反”的美国汽车、肉鸡两类产品进口额约20亿美元,与中国产轮胎对美出口额大体相当,但这项原则有进一步讨论分析的余地。贸易报复的关键在于令对方感到损害令其得不偿失,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损害主要体现在就业方面,如果当事双方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报复额与受影响出口额相等,对两国就业的影响大致相当;如果当事双方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报复额与受影响出口额相等,较发达国家就业所受影响就要小得多,对其警诫效果相应也就小很多。所以,如果贸易摩擦受害国想要更好地达成警诫作用,根据让挑起争端国家受影响就业人数相等的原则选择制定报复清单,应该效果更好。

贸易报复措施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指进出口贸易领域的措施,后者则包括金融、财政等其它领域的措施。在此次特保案中,迄今中国采取的还仅仅是局限于贸易领域的狭义贸易报复措施,实际上,在金融等其它领域的广义贸易报复措施也在可供中国选择的范围之内。毕竟,在这场危机中,其他国家有求于中国之处甚多。

尽管如此,从已采取的措施来看,中国政府力图向外界表明自己依法行事的意愿(因为是援引本国反倾销、反补贴法规及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实施贸易报复),而且希望将争端控制在一定限度以内,因为政府官方声明并没有采用“贸易报复”的名义。而且,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相关程序也可以给对方创造进一步冷静思考、采取理性措施解决问题的机会。如果中国正式就此诉诸世贸组织,按照争端解决机制的步骤,第一阶段就是磋商,即使成立专家小组之后,也可以再任何时候开始斡旋、调解和调停。至于能否把握机会,取决于我们的贸易伙伴自身,希望美国和其他贸易伙伴能够清醒地认识到挑起对华贸易争端可能对自己造成何种损害,采取理性的措施。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zz/2013-05-02/20078.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轮胎特保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