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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理解了”就“和谐了”吗?

 “理解了”就“和谐了”吗?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家》编辑部)

“和谐社会”是今年来学术界包括经济学界最受追捧的关键词,这说明我们的学者在沉醉于黑板经济学多年之后,终于有了回归现实生活的清醒,这是值得肯定和欢迎的。然而,有关和谐社会的内涵以及如何构建和谐社会,仍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比如,最近拜读了一位经济学家撰写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学思考》一文(见《中国经济时报》2005-3-14),我感到作者对“和谐社会”的解读就值得一议。

作者强调:应当理解贫富差距的“必然性”,“理解了就会相对心理平衡,相对平衡了就会相对和谐”。在作者看来,和谐社会的要害在于“心理平衡”,只要“心理平衡”了,这不怎么和谐的社会也就“和谐”了。那么怎么才能使人们“心理平衡”呢?作者说:“抛开……腐败,巧取豪夺等不论”,“既然差距是一种客观存在,就应当承认这种差距”,“我国历史上没有经历过市场经济,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应当培养这种认同”。对于这段高论,我实在是不以为然:

(1)腐败和巧取豪夺怎么就可以“不论”,难道这些不正是现实中存在并愈演愈烈的破坏和谐的主要因素吗?换言之,弥漫性的腐败和公然的巧取豪夺恰恰是我们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舍弃的现实背景,如果对这样的现实背景都“不论”了,还谈什么和谐不和谐。放着腐败不论,拿着必然存在的差距说事,这种避重就轻的“和谐论”何以服人。

(2)我承认差距有其“必然性”,但这种“必然性”能否通过“心理平衡”来消弭,我却没有作者那么乐观。为什么?我是一个十分顽固的唯物主义者,我从来不相信主观的心理愿望可以改变差距的“必然性”,使人们在客观的差距面前熟视无睹。正如马克思所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03页)。举个不一定恰当的例子:如果作者是一个下岗工人或失地农民,当你面对种种不公正的待遇的时候,你能够“心理平衡”吗?如果你不平衡,靠“培养认同”是不是就可以使你心中油然而生“理解万岁”,从此“天下无贼”一派和谐了?

(3)按作者的逻辑,和谐的本质归根到底是一个“心理问题”,而心理上的毛病是可以通过“培养认同”、倡导“理解万岁”来解决的,如此,构建和谐社会的艰巨任务最终就可以靠加强心理调适和培养认同感来实现。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而言,认同感当然是有宜的。然而,认同感不是高悬在空中的楼阁,它必须以现实的生存状态为基础。为什么?还是那句话:我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唯物主义者。在我看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不仅是一个“心理状态”问题,更是一个“生存状态”问题。如今心理医生的职业越来越热门,队伍越来越庞大,或许证明了“心理调适”正在成为现代社会的必需品。但是,如果没有必要的物质支持和制度保障,如果没有对现实生存状态的“调适”,不论心理调适和提高认同感的作用有多大,作者建立在“心理平衡”之上的和谐社会就只能是一种主观愿望,用心固然良苦,但几近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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