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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佶:劳动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哲学观念

劳动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哲学观念

  社会主义是工业文明和公民社会劳动者利益和意志的集中概括。从时间上说,社会主义晚于资本主义;从逻辑上说,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否定。但二者又要在对立中共处相当长一个时期,相互斗争而又统一。社会主义的哲学观念与资本主义的哲学观念是有本质区别的,不可能、也不应该是作为资本主义哲学观念的唯物主义,而是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形成并否定和取代唯物主义主导人类发展的劳动主义。马克思开创了对社会主义哲学观念的探讨,虽然他没有使用“劳动主义”这一术语,但他从无产阶级立场出发,以劳动为根据所论证的“共产主义”、“完成了的人道主义”,为劳动主义哲学的形成创造了必要前提。一百多年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资本统治下的现代世界矛盾的激化,是劳动主义形成的必要条件。劳动主义已成为时代的要求和必然。

  一、社会主义是工业文明和公民社会劳动者利益意志的集中概括

  二百多年来,社会主义成为哲学、社会科学中应用最多的一个词,不同国度、不同阶级、阶层、集团的代表人物对社会主义作出了各种定义。这些定义都体现着特殊的利益和意志,并成为特定人群行为的基本原则。由于“社会主义”一词含义的模糊,[①]因而几乎可以为所有人利用。“社会”之义是群体、总体、集体,只要是非个人的组织、行为,都可以视为“社会”的。而且,“社会”又表示人与人的一般性社会关系,但不反映社会关系的特殊性,因而出现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到的“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到了20世纪,由于社会主义运动在全世界的兴起,“社会主义”一时间成了时髦用语,各种政治、学术团体和势力,也都以“社会主义”命名,如“儒学社会主义”、“伊斯兰教社会主义”、“基督教社会主义”等,各种传统意识形态也以“社会主义”名义“现代化”。更为严重的是,社会主义运动因反动势力的镇压和破坏而采取的集中组织、集权行动方式,由于没有受到相应的制约和纠正,滋生了集权专制势力,从内部破坏着社会主义运动,并将这些方式扩展为行政集权体制带入新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从而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异化形式。行政集权体制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最初阶段曾起过一定积极作用,但它作为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无产阶级革命“唯一对象”的“国家”形式,应以民主法制予以监督、限制、改造,但民主法制的不健全使行政集权体制滋生和养育了一批既得利益者,他们逐步形成了强大的政治、经济势力。对这股势力来说,民主法制是最大的危害,而行政集权体制则是安生利命之根本,因此它坚决反对并阻碍对行政集权体制的改革。但是,“社会主义”这块招牌却暂时还要挂着,并利用其词语表示的模糊来掩饰以权谋私和逐步形成官僚资本的行为。只有等官僚资本已演化成统治势力,才有可能去掉这块招牌,如俄国的叶利钦之流。但也许仍然会挂着,并雇一批无赖文人对之进行适合其利益和意志的注释。

  由于“社会主义”一词在定义上的模糊,在它的名义下可以出现各色各样的派系,而且各派系都会以自己的特殊理由来定义社会主义。由此造成的理论混乱从19世纪延续至今,对社会主义运动的危害之大,不仅在于因分歧而导致的分裂,更在于因保留行政集权体制而使初级社会主义制度发生质变。总结社会主义的历史,其中一条重要教训就是要对社会主义作出明确的概念规定。

  孔丘曾说“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②]对社会主义的概念规定,即正其名,从理论上明确社会主义的一般性,进而在一般性的前提下规定各国、各阶段社会主义的特殊性。

  社会主义是工业文明和公民社会劳动者利益意志的集中概括,这是我对社会主义一般性的认识。

  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及各种阶级统治的主义——奴隶主主义、封建主义、集权官僚主义——的否定。这种否定的根本,在于主义的主体。阶级统治的各种主义及其表现的社会制度,都是以非劳动者——奴隶主、封建领主、官僚地主、资本家——为主体的,是他们的阶级利益和意志的概括。社会主义的主体则是劳动者,他们利益和意志的根据是劳动,他们的目的是使自己从生产的主体变成经济的主体、社会的主体。消灭剥削和阶级统治,建立所有人都平等劳动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生活。

  社会主义的主体只能是工业文明和公民社会中的劳动者,而非此前各种文明和社会形式中的劳动者。工业文明之前的文明形态主要有采集文明、畜牧文明、农业文明,其社会形式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集权官僚社会。原始社会没有阶级,但文明极低,不可能形成社会主义,一些人将原始社会称为“原始共产主义”。似乎有道理,但其时只有共产,尚无主义。原始社会之后的各社会形式中,劳动者依次为奴隶、农(牧)奴、农民,他们受着极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由于素质技能相对低下,而且生产方式又限制他们的联合,因而虽有个体的利益和意识,但不能形成统一的阶级意识,也就不能概括为主义。社会主义不可能在这些文明形态和社会形式中产生。

  社会主义只能形成于工业文明和公民社会中,是这个历史阶段的劳动者利益和意志的集中概括。社会主义哲学也就产生、体现、作用于对劳动者利益意志的概括中,并据这种概括来认知社会矛盾,形成社会主义理论,制定社会主义运动纲领路线,规定社会主义制度。

  文明是人类与动物总体的区别,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据与标志。汉字中“文明”一词很早就出现了,其义,一是与“武威”相对,《易·同人》彖曰:“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疏曰:“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二是“文章而光明”,《易·乾》:“见龙在田,天下文明。”三是文采光明,无所不包。《尚书·舜典》:“濬哲文明。”疏曰:“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而英语Civilliizzations,是从拉丁语Culture(耕作、拜神)转化而来,兼有“文明”和“文化”二意。我们兼采中西古人之长,从现代科学的意义上,对文明这一概念进行规定。

  文者,人类以其脑力和体力劳动为基础的创造过程与成果;明者,光照、普及、引导之意。文明,就是人类以自己的主观努力和内在需要所驱动的劳动对自然物的改造与利用,以及与此同步的对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的调整。文明是人本质及其素质的综合体现,由六个要素构成:一、科学与技术;二、生产方式;三、组织管理技能;四、生活方式;五、价值观和思想道德;六、语言和艺术。这六要素是内在统一的,其中,科学与技术是人对自然和社会认识的集合,同时也是人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先导性因素;生产方式是人力(智力和体力)对自然物质有效利用,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必要物质条件的社会过程与形式;组织管理技能是人根据对社会关系的认识,而形成的处理、调节人类社会秩序与活动的技巧与能力;生活方式是在生产方式基础上所形成的人们生存和社会活动的方式,包括消费方式与行为方式等;价值观和思想道德,则是人对自己本质、本性及价值的认识,以及对社会关系和矛盾发展的规定,它是人对自己活动的意识与制约;语言和艺术是人际交往及自我表现的必要方式,因地域和民族、国度的差异,人类在语言和艺术上具有明显的区别,但也正是在众多特殊的语言和艺术中,体现着人类的一般性。

  文明的六要素,统一地存在并作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并在不断发展中普及和演化。文明的主体,是劳动者,文明的发展以生产方式为基础,取决于劳动者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因而呈现出阶段性。

  工业文明是以工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文明阶段,它从公元13、14世纪在欧洲萌发,到18世纪因工业革命而形成,并逐渐向全世界扩展,现代人类正处于工业文明普及和发展期。

  工业文明是以科学与工业技术为首要因素的,从“文艺复兴”以来的自然科学发展是工业技术发明和使用的前提,而商业向工业的扩张,又对科学与技术提出了要求和应用条件。突破传统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方式,转向工业生产方式,已成历史大趋势。英国18世纪末以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为标志的“工业革命”,使工厂机器工业逐步取代工场手工业,工业生产方式逐步成为人类的主导生产方式。在两个多世纪的时间内,工业生产方式不仅极大包容并促进了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也改变了组织管理技能,使社会结构与工业生产方式相适应。与此同时,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之变化,工业技术和产品成为主要消费手段,生活节奏和习惯与工业生产方式相吻合,在扩大与密切社会联系的过程中,个体性更为突出。人的价值观、思想和道德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而变化,并因阶级的分化与对立而形成资本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两大意识形态。语言和艺术既受资本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制约,又适应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而形成时代特色,尤其是与社会密切相关的文学艺术等,更为充分地体现着文化和社会矛盾,成为工业文明的形象性标志。

  工业文明是以和劳动者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的改变与提高为内容的,而商品经济作为工业文明时期的一般经济形态,不仅是工业文明的基础,也是工业文明发展的必要条件。

  人类大体经历了采集经济、产品经济和商品经济三种形态。采集经济也可称为原始经济,它存在的时间最长,直到原始社会末期才逐步被产品经济所取代。采集经济的特点主要是以劳动采取自然生长的动植物,用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经济关系也以家族、氏族的群居为主。产品经济的特点在以劳动种植植物和养殖动物,生产出产品以满足本生产单位的需要,由于有了部分剩余产品,以致产生阶级,从氏族到部落、部落联盟、民族转化,并形成国家。产品经济包括三种经济制度,即奴隶制、封建农奴制、集权官僚制。奴隶制下以奴隶主庄园为生产单位,奴隶主役使奴隶劳动供养其消费,并拿出一部分产品“饲养”奴隶;封建领主制以领主的“采邑”为单位,农奴劳动生产的产品供领主消费,农奴也有小部分生活资料;集权官僚制下小农经济的生产单位是家庭,国家将其所有的土地的占有权“均配”给农民自耕,或以勋田、禄田、职田名义授给官吏,同时容许土地占有权的买卖,从而形成租用地主土地使用权的佃农,自耕农的产品除交税外,主要留作自家消费,佃农则要将其产品一部分交租后余下部分自家消费,地主所收地租也主要归其家庭消费。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突破,首先出自欧洲,而非农业文明高度发达的中国。13—14世纪在欧洲通行了近一千年的封建领主制因内在矛盾而发生尖锐冲突,一些较大的领主兼并小的领主,并相互对立,争夺霸权。大领主在其势力范围内先是与商人结成联盟,进而强化专制,建立王国,为了壮大势力,对内专制和对外争霸,各大领主或国王纷纷采取重商主义政策,以发展商业来刺激手工业和农业,增加税收和经济实力。这样,就导致商人阶层的兴起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一些封建统治相对薄弱和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逐渐聚集起以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主要居民的城市,并成为经济中心。商人和手工业者是国王财政的主要支持者,他们同时要求国王在实行重商主义政策的同时,解除封建领主和教会对他们的束缚,规定并保证他们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各种权利。城市的发展及其在经济中的主导和中心地位,使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主构成的“市民”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社会系统。商品经济就以城市为中心逐步扩展,以致成为西欧各国的主要经济形态,进而以殖民地、战争、贸易、资本输出等各种方式,成为全世界的一般经济形态。

  商品经济是对产品经济的否定。其特点,一是生产品和生产者本人的消费分开,生产者生产某种产品,目的并不是直接消费其效用,而是创造价值与其他产品交换,取得货币,进而购买自己需要的产品,由此产品变为商品;二是行业分化和生产分工的专业化,生产不以直接消费为目的,而以交换为目的,由此促使产业分化,特别是工业的形成和不断的行业分化,并引起分工的细化,只要是能够用于交换取得价值的行业,都会逐步出现,而生产者也由此分工并专门从事某一专业工种;三是作用于人但不表现为商品的服务成为一大产业,不仅丰富了消费,也扩展了交换的范围;四是社会在商品交换中密切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人类总体性越来越突出,而个体人的权利与利益也日益明确,社会成了人们以商品交换为纽带的共同存在、矛盾、发展的大“市场”;五是参与交换的主体权利是平等的,交易是自由的,不论参与者社会地位、财富拥有量、受教育程度、道德水平、国别和人种等方面有什么不同,只要以商品所有者身份参与交换,其权利在形式上就是平等的,即都是所交换的商品的所有权主体,而其是否交易,又都是自由的;六是商品的价值由劳动决定,交换实行等价原则;七是要求并促进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这不仅是技能素质的提高,也包括文化精神素质的提高,由此增强劳动者的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

  工业文明和商品经济的根本在于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而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与发挥的必要形式,就是分工与协作。分工与协作早在工业文明之前就已经出现,但只有到商品经济条件下,才成为工业生产方式的重要内容和特征。

  分工。由于劳动技能方式、对象等的差异,而使人类劳动分解为不同产业、行业、工种、工序,并由专人专业从事某种劳动。工业生产方式随着规模的扩大和种类增加,其工种和工序日益细化,从而要求将劳动者分为固定的专业劳动,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经验,并在总体上提高劳动生产率。

  工业文明和商品经济之前,人类的分工主要是产业和行业分工,如原始社会末期开始的产品经济中的农业和畜牧业,以及手工业和商业的分工。其中只有手工业内部出现了行业乃至工种的分工。而农业和畜牧业的劳动者,基本上都要从事其全部的劳动。

  工业生产方式中的分工是以手工业的分工为前提的,但规模、范围、细化程度都远超过手工业。其重要原因,一是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不断应用于工业生产;二是资本雇佣劳动制将众多劳动者聚集起来,到社会主义公有制依然保持这种聚集。在以蒸汽和电力为主要动力的机器化工厂里,将劳动者固定于按机器构造和运作的要求分成的不同的工种和工序,既可以节省变换工序、工种的时间,又可以提高技能和熟练程度。这种分工,不仅在工、农业生产的各行业里出现,而且在服务业中也普遍实行。

  分工使劳动过程细化和专门化,不仅生产第一线的劳动者有明确的分工,还形成了专门从事经营管理和技术指导的工种,这是工业生产方式重要的环节,也是分工得以施行并同时进行协作的必要条件。

  协作。在有目的、有组织的社会化生产中,多数人在同一生产过程或在相互联系的若干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就是协作。

  虽然早在原始社会就已出现了协作,如为了捕捉大动物和营造居所而共同努力,而后产品经济时期建造某种大型工程,如埃及金字塔、中国的长城和运河等,以及较大规模的手工工场中都出现过协作,但协作作为一种普遍的劳动方式,还是在工业生产方式中形成,并成为生产财富、创造价值的必要环节。工业生产方式中的协作,是与其分工相统一的,是分工的总体形式。

  协作是工业生产方式的特征之一,它体现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和服务劳动。协作以劳动者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为根据,以机器的发明和更新为条件,使劳动的个体性统一于社会性,在充分发挥劳动社会性的同时,使生产资料发挥更大效用,并相比个体劳动极大地节约劳动力。协作在充分发挥个人劳动力的同时,能创造一种可称做“集体力”的生产力,协作劳动在相同时间共同完成一个联合操作所发挥出来的总体劳动力,远高于同样数量单个劳动者劳动力的机械总和,甚至会有质的差别,能够进行并完成单个劳动者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与同样数量的单个人工作日的总和相比,协作的结合工作日可以生产更多产品、提供更多服务,因此可以减少生产同样产品、提供同样服务的必要劳动时间。

  协作之所以能够在同样工作日生产比单个劳动更多的产品和服务,在于它提高了劳动的集体力,并扩大了劳动力在空间上的作用范围;在于相对缩小了生产场所;在于可以在短时间内调动并组织大量劳动力;在于协同劳动激发了个人的竞争心并集中了精力;在于使多人的同种作业具有连续性和多面性;在于因同时进行不同的操作,使分工得以连续并有机地结成一体。

  协作与分工是互为条件并相互促进的,在协作中,分工得以展开和有机结合;分工使协作,特别是大规模的协同劳动得以进行。而协作所创造的集体力和所促成的个人劳动力质量的提高,都是工业生产方式的优势所在。分工和协作极大地促进了劳动者的技能素质,要求并促进了工艺的精细化和系统化,同时也强化了劳动者的个体性和总体性的统一,为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精神素质,特别是阶级意识的形成创造了条件。正是在分工与协作的基础上,商品经济得以发展,并形成与之相应的公民社会。

  与采集经济相对应的社会形式是原始社会,与产品经济相对应的社会形式是特权专制社会,它包括三个阶段:奴隶制、封建领主制和集权官僚制。公民社会是对特权专制社会的否定。在特权专制社会形式中,政治权利掌握在少数统治者(奴隶主、领主、皇帝和官僚)手里,广大民众不具有人身权或不具有充分的人身权,更没有公民权和民主权,没有言论和行为的自由。专制统治以庞大、严密、系统的国家机器将民众分别孤立,使之不能形成社会势力,只容许他们在固定的生产单位劳动,安分守己,在严格的封闭状态中进行简单再生产,专制统治也由此延续。

  对特权专制统治的否定,是以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依据的,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公民社会作为取代特权专制统治的社会形态,首先在欧洲出现,在力图建立并巩固集权专制的国王所实行的重商主义政策作用下,商人和手工业者所聚集的城市,成了经济中心和主要财政来源,他们在国王的支持下,争取到“市民”的相对独立的权利,即不受所处封地内领主统治,直接以国王臣民的身份组成城市的政府。国王颁布了各城市的“宪章”,并以法律规定了“市民权”。废除了在封建领主制下农奴与领主签订的契约,并不断吸收逃脱封建领主统治的农奴加入城市。市民以市民权、所有权等为依据,并以选举方式产生城市的管理机构,相对独立地行使司法、税收、铸币、市场管理等权利。由此而形成了一个特定的“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是公民社会的初级阶段,它一直延续到资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建立资本主义制度之后的一段时间,大体到20世纪初、中期才结束。“市民社会”中市民的身份和权利,是以财产所有量和男性为标准的,只有达到或超过所限量财产所有权的男人才是市民,也才拥有市民权及其派生的政治权利。这将占人口大多数的工人和农民排斥于市民之外,他们没有市民权,也没有政治权利。以产业工人阶级为主的争取民主的斗争,逐步演进为社会主义运动,并组织了政党和工会等各种团体,形成了强大的变革势力。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斗争,迫使资产阶级让步,废除了以财产所有权和性别限制政治权利的法律,市民扩展为男女公民,市民社会转化为公民社会。

  争得公民权和政治权利的劳动者,继续进行斗争,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势力的壮大,必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由此公民社会进入其高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以商品经济的高级阶段为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高级阶段的社会形式。社会主义社会中全体男女公民都有平等的公民权和政治权利。

  公民社会的原则,主要包括:一、确立并保证每个人的人身权和自由;二、废除因血缘、性别、财产所有量、受教育程度等造成的社会地位差异,规定并实现每个成年人平等的公民权;三、公民在公共事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四、公民权派生并集合为公共权利,并以民主方式产生和监督行使公共权利机构负责人;五、公民权的核心是民主权,民主权的基本权能派生并形成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结社权、言论自由权、监督权、批评建议权等,这些权利都是针对公共权利和公共事务的,由这些权利的充分行使保证公共权利为公民所掌握,公共事务和公共设施为公民服务。

  公民社会的原则,与商品经济是统一的,是保证商品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也只有在商品经济和工业文明的发展中,公民社会的原则才能不断充实。

  劳动者作为文明的主体,是工业文明、商品经济和公民社会形成和发展的根本,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却未能成为社会的主体和主导,只能在资本所有者的支配下进行劳作。劳动者的自由发展受资本增殖的限制,不仅要忍受各种屈辱,更束缚了其素质技能的提高。资本统治产生于工业文明,存在于公民社会,但它是与工业文明的发展相背离的,是违背公民社会基本原则的。发生于2008年的“金融海啸”、“金融地震”集中表现了这一点。以营利为目的的资本演化至金融资本阶段,充分地暴露了其本质及其对工业文明的破坏,展示了它与公民社会基本原则的冲突。

  正是作为工业文明主体的劳动者承担起了否定资本统治,发展工业文明和公民社会的历史责任。他们的利益意志集中体现为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是资本所有者统治对象的劳动者的主义,是与资本主义对立并以否定资本主义为目的的理论、运动和制度。与资本主义一样,社会主义也是植根于社会矛盾,并有现实的阶级基础和社会根据;与资本主义一样,社会主义也是人本质和人性的体现。资本主义是不劳动的资产阶级的主义,其根据是以对生产资料的掌控来操纵劳动者的命运,因而是人性中动物一般性的野蛮成分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则是劳动者的主义,其根据是劳动力所有权争取自主联合与自由发展,是克服人性中动物一般性野蛮成分,促进人性升华的集中体现。

  也正因此,社会主义要有自己的哲学观念,要在这个哲学观念上建立系统的理论体系。

  对工业文明和公民社会劳动者利益意识的集中概括,是从一般意义上对社会主义的规定,也即不论国度,不论处于工业文明和公民社会哪个时期,甚至不论处在哪个阶层的劳动者总体利益意志的规定。也正因此,社会主义要有自己的哲学观念,并由此而形成自己的一般性理论体系。在这个大前提下,不同国度、时期、阶层的社会主义者根据其特殊条件,可以提出具有特殊性的纲领和策略。


  [①] 对此,我在《劳动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中作过分析,请参见。
  [②] 《论语·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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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劳动主义  劳动哲学  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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