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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田:中国政法大学已经成功建设起“霍布斯丛林”

改革三十年:中国政法大学已经成功建设起“霍布斯丛林”——从杨帆门事件说起

作者:老田

没有秩序和法律的社会,被想象为“霍布斯丛林”,在那里人对人像狼一样,人们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驱动之下进行无序竞争,结果是所有人的利益都严重受损。这个霍布斯丛林在中国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文革结束之后,文革十年通常被主流媒体描述为“法纪驰废”的内乱,据以提出最响亮的口号是“肃清四人帮流毒”和恢复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文革实际上被描述为一种现实世界的霍布斯丛林。而在“深揭狠批四人帮”的运动中间,深深地隐含着人们对于重建秩序并远离文革期间那种无序政治竞争社会的渴望,这应该是改革开放年代一个最少争议的努力目标。

要达成秩序,不仅仅要求一个强大的权力——利维坦——还不够,还需要规则,以及保证规则实施的组织保障。在改革三十年之后的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很是出了一些风头,从年初的“杨帆门事件”开始,连续出现“抄袭门事件”“停课门事件”和“杀师门事件”,这些事件如果进行连贯看待,似乎在这个中国政法教育的最高学府中间,存在着明显的“霍布斯丛林”状态,本文称之为“政法丛林”:该大学不仅仅缺乏规则,而且已有的规则实施机制也难以正常运作,给人以强烈印象的是该校存在着一个不受任何规则制约的“利维坦”。

2008年年初,杨帆教授与学生的一次偶然冲突,被一些著名的自由派人士(其中最名著的积极分子是萧翰副教授)精心建设成为“杨帆门事件”,大肆宣扬了一通,在网上很是热闹了一阵子。这个事件的背后,揭示了一个恒久不变的问题:在教与学矛盾中间的师生关系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学生如何对待学习和老师。在中国特色的市场化环境中间,基于教育产业化需要,大学有时被狭隘地看成一个依靠发卖文凭而牟利的商业机构,与教学的相关性被最小化了;在这个特殊的商业机构中间,大学生是家长出钱购买文凭的一个具体的消费者,而学校则是一个发放文凭的生产者。一般而言,中国的自由派人士高度肯定市场经济,比较倾向于把大学作为纯粹的商业机构,学生是被收取学费的特殊顾客,基于“顾客是上帝”的市场规则,应该得到无条件的尊重,杨帆执行课堂纪律迹近“刁难顾客”。

此外,教学关系在中国传统中间,还有一个很悠久的定位就是要执行“传道授业解惑”的功能,学生被想象为可以从老师那里学到一种可以称之为“知识”的东西。因此,在大学的商业角色和买卖关系中间,需要搭配一种老师向学生“传道授业”的无形商品授受过程。这样,中国的大学究竟履行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人们就往往持有各种各样的看法——这些看法大致上介于“纯粹的文凭出售者”和“纯粹的知识传播站”之间。自由派人士如萧翰的观点接近于前者,所以,杨帆执行课堂纪律纯属多此一举;而杨帆的看法接近于后者,不愿意把大学看作是纯粹的文凭销售者角色,希望在文凭销售之外搭配较多的知识传授内涵。在热热闹闹的争论中间,大学生及其家长都做出了表态,一个网络调查表明,在家长中间支持大学要进行适当传道授业功能的比例是七比三,这是比较偏于传统的一方;大学生似乎不那么看着学习任务,这个支持比例倒过来了,是三比七。

很明显,在“杨帆门事件”中间,主要问题在于对大学的角色和地位,缺乏共识。自由派和多数大学生倾向于认为大学就是一个提供文凭的机构;反过来,杨帆教授却不甘心作为一个文凭发售机构中间的“稻草人”角色,希望根据久已流传的“老传统”履行一部分“传道授业”功能,与履行这一功能紧密相关,课堂秩序和教师对学生的老一套的考核制度也有坚持的必要,这得到大部分学生家长的支持。正是缺乏起码的共识,所以对于那些已有的规则才缺乏尊重,进而会发生师生冲突,杨帆坚持的,恰恰是自由派和大部分大学生所抛弃的,双方依据两种相互对立的规则行事,因而发生了严重的“不和谐事件”。又由于两种不同的规则都有很多支持者,因此,这个事件就成为一个有很大新闻价值并且得到受到广泛关注的事件,还引发了激烈的争论。看起来,仅仅有规则是不够的,还需要作为规则基础的社会共识,维护没有共识的规则是很困难的,这是很容易引起矛盾和冲突的。

接下来的“抄袭门事件”很搞笑,杨帆作为规则执行机构的“学术委员会主席”,对一个抄袭证据确凿的金教授进行了认定和处理,但是引发了更高的规则执行机构的不满,杨帆被实施了停课处分,结果由一个单纯的“抄袭门事件”直接诱发了“停课门事件”。在这两个事件中间,杨帆教授的表现具有一贯性,都是认同台面上的正式规则,在杨帆门事件中间杨帆坚持大学的传道授业角色并且为此坚持课堂点名作为保证,在后一个事件中间杨帆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结果与那些轻易不会上台面的“潜规则”发生了冲突。

一种潜规则得以形成,并且得到相当人群的尊重,肯定要与某种强势社会力量和势力发生利益支持关系,而且,这种支持潜规则的力量或者势力要足够强大,足以推翻、至少是无视正式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力量,否则,潜规则就不可能存在和持久。一般而言,如果没有特殊的事件和冲突,潜规则和显规则(正式规则)的对比就体现不出来,无法暴露在人们的眼前并接受舆论评判。正是在停课门事件中间,我们看到在中国政法大学存在着相当程度的霍布斯丛林现象——正式规则得不到执行,而最高行政权力却倾向于维护“潜规则”及其利益相关者。在政法大学显规则得不到执行的事件中间,人们很容易产生一个这样的推测:政法大学存在着一个与学术抄袭相关的既得利益集团,在这个既得利益集团的势力之下,学术不端行为得不到纠正和处分,更有甚者,如果有谁试图执行正式规则,相关势力就要进行反扑,比如给那些“认死理”的人(在停课门事件中间是杨帆教授)以必要的惩处,借此维护潜规则的运行,让台面上的正式规则无效。这个事件的后续发展,受到一个偶然事件的影响,今年中央调整了许多大学的校长和书记任职,前政法大学校长到山东大学任职,新来的校长大概还没有被政法大学的“抄袭既得利益集团”“俘获”过去,这个偶然事件弱化了潜规则保护力度,结果人们看到,几个月之后杨帆被学校宣布“复课”了,但是没有给任何说法。

我们不知道在政法大学中间,抄袭既得利益集团的力量有多大,触犯这个既得利益集团的风险究竟如何,停课门事件只有在偶然中间让人们看到了冰山一角。新的校长是否能够瓦解这一既得利益集团,确保正式规则在政法大学范围内实施,人们还不得而知。有一种可能性是,由于抄袭既得利益集团的树大根深,新任领导也没有能力做出根本性调整,只得听任这一集团的发展和继续壮大,最后在政法大学实现潜规则驱逐正式规则。让杨帆复课但是不给说法,很可能就是一种对于抄袭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大性”表示“敬意”的委婉方式。

除了在教学和科研方面之外,政法大学的杀师门事件的意义要广泛得多,不局限于学校的特定场域和教学矛盾。一位男学生的女朋友受到某副教授的侵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人把此种现象理解为性资源分配的不平等,性资源特别是女性分配跟随购买力和地位发生某种程度的集中,一般趋势是女性分配特别是美女配置较有利于有权人、有钱人和年纪大积累多的人,无权无钱的小伙子处于弱势地位),这个问题似乎长期得不到解决,最后,该男生选择了直接复仇的方式。一般而言,政府司法系统垄断暴力和执法权力的根本理由是:政府将接管个人权利保护事业,相关保护成本由政府和社会支付,为此,个人被剥夺直接行动的权力。显然,一个人的正当权益受到有优势的人物的侵犯,同时在现有的规则体系和执行机制中间却得不到正常解决,结果选定最原始的“血亲复仇”方式来解决问题的几率就急剧上升了。

在杀师门事件中间,该男生确实是超越了“被剥夺了的直接行动权力”,进而选择了杀人报复的方式,这个学生最后表示认罪来承认者一点,但是他同时声言并不后悔,因为他在现有的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中间得不到合理的救济,所以,只剩下一个直接行动的选择。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在垄断了暴力和执法权力之后却没有给予受害者以及时与合理的救济,结果促发学生杀师这一事件。如果这样的问题仅仅是偶然和个别的,那么人们可以指责这个学生的不理性,或者转过来指责政法大学管理方面的颟顸无能,反过来,如果这样的事件到处都存在,而且还达到很高的比例,那么,就需要根本反思法制建设的方向和成就了。

也是2008年,发生了“杨佳杀人案”,这个人在网络被称为“大侠”。事后的信息披露表明,不仅仅是杨佳本人,而且杨佳的母亲,都曾经受到过侵害,杨母受到伤害之后曾经进行过长达八年的上访,都未能得到司法救济。许多人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社会经验中间,都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般人几乎不可能从司法系统中间得到有价值的帮助。反观毛泽东时代,司法系统的处置能力也不高,但是,社会管理机构却包揽很多类似的救济要求,并且舆论制约的作用也很大,就这样,人们对于司法救济的需要经过两次“拦截”之后就最小化了,司法系统基本上只处理那些最严重的刑事犯罪事件,其他的侵害案件基本上由各个单位的“人民调解”职能替代了。

今天的问题在于,各个单位都按照经济逻辑进行组织和运作,拒绝承担(实际上也不可能承担起)人民调解职能;而且市场货币关系的超强地位广泛凌驾于各种社会规则之上,由此所引发的各种矛盾冲突很难得到处理,相关侵害问题都最后集中到司法系统身上,由于司法系统运作的成本很高,即使不存在贪污和渎职方面的问题,不可能有能力承接起如此大数量的侵害事件处置职能。司法系统的有效性,在于处理的案例要足够少,这就需要社会成员有相当的共识,规则实施存在多个层次的保障(包括民间舆论和社会管理机构的作用),只有经过多层拦截之后,提交司法系统处理的案例少而又少,司法系统这样一种高成本的事后救济的手段才能发挥正常。杀师门事件就是因为得不到其他社会机制的及时处置,才最后发展成为必须由司法系统接管的恶行杀人案的。

换句话说,在中国普通人生活的空间内,已经出现了很高程度的“霍布斯丛林”现象,这种丛林现象从本质上说不是强化司法系统就能够解决的。就政法大学这样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而言,我们看到的是市场关系侵入社会领域所引发的冲突的广泛性,各种正式规则背后没有社会共识的支持,而且正式规则缺乏执行力量保障,潜规则还压倒正式规则,普通人(不管是杀师的学生,还是相对强势的、担任学术委员会主席的杨帆)无法得到正式规则的保护,而这么多的问题仅仅依靠司法系统是无法提供救济的。中国存在某种程度的霍布斯丛林还不算稀奇,稀奇的事情是首先让人们关注到丛林现象的地点,却是一所高等政法大学,“政法丛林”会让人们感觉到一种格外强烈的对比和讽刺意味。就算是文革期间曾经存在着恶性政治竞争,一派和另一派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派性冲突和不兼容,但是,就整个社会而言,也没有出现像政法丛林这样的情况——市场关系侵入社会领域如此之广泛、共识如此之少、冲突和矛盾如此之广泛和深刻、而处理冲突的手段却如此之有限,政法丛林所展示的秩序困境,让每一个人都产生严重的“无力感”和“荒谬感”。

在中国,由于前一次革命的时间距离很近,革命宣传的影响仍然存在,几乎所有人都记得“衙门八字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句话非常深刻地指出了:在不能提供及时合理的司法救济的情况下,垄断司法权力是没有合法性的;这种革命宣传非常深刻地揭示了垄断暴力不是无条件的,而是需要一个合理的前提。今天中国的困境,恰恰在于:在司法系统和社会管理机构不能为普通人提供适当救济的情况下,强化了规则和执行权力的垄断性;而且,由于官员私利的恶性膨胀和权力越来越失去监督,规则受到精英阶层破坏的现象日益突出,结果被垄断的权力越来越被认为仅仅是为少数上层人士的利益服务的。正是处在这个恶性循环中间,杨佳才被网络舆论称之为“大侠”,而政法学院的杀师学生才出现一种“认罪但不后悔”这样一种看似矛盾的心态。如果不能解决这个实际存在的恶性循环,仅仅依靠“歌颂大好形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无视问题的存在并尽早寻求解决方案就只能有一个后果:等到问题积累到完全无法解决的时候,来一个总爆发。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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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杨帆  法制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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