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民心所向 >

读书

打印

《共同理想的基石——国有企业若干重大问题评论》一书序言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基石

刘国光

不久前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第六中全会,认真总结了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宏伟目标,这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这次全会上,最令人振奋的就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的口号,并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集中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共产主义理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体现,而这个共同理想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2007年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此毫无疑问,没有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国有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就谈不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基石。

如何理解这样一个基本判断呢?

第一,实现共同理想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而国有企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力军。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截止2010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已达100多万亿人民币,无论是实现利润、上缴税金、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等,都是民企和外资所难以比拟的。这些年来,国有企业响应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号召,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使国有企业自身得到了蓬勃发展,而且直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目标的实现。在欧美先后陷入主权债务危机、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一枝独秀,仍然保持强劲发展势头,这和国有企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是分不开。简言之,没有国有企业,科学发展观就无法落到实处。

第二,实现共同理想需要自主创新,而国有企业拥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主力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胡锦涛总书记在17大报告中曾经指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企业中的主体又是国有企业。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是我国所有经济中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研发能力最雄厚的经济,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基地、核心和主导力量。“十五”以来,我国载人飞船升空、动车机组研制、高寒地区青藏铁路的建设,计算机芯片设计技术、“银河麒麟”计算机服务器操作系统基础软件以及中高端数控中心质量的突破,都是国有经济或以国有经济为中心组织力量完成的。一些重大工程设施技术要求高,投资大,没有实力是不能完成的,像投资1800多亿元的长江三峡工程,投资300多亿元的南水北调工程,投资1400多亿元的西电东送工程,以及大飞机工程,长途光缆工程,以及令世界惊叹和艳羡的高速铁路等,如果不是国有经济发挥骨干支柱作用,是难以想象的。此外,近年来,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全部由中央企业获得。2005至2008年,中央企业共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7项,二等奖202项,分别占该奖项的52%和27.4%。中央企业由此成为广袤与深邃的科技夜空中最耀眼的明星。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国有企业始终做到了瞄准本行业世界科技的前言,整合各方面的科技资源,以市场为导向,加大自主创新投入,以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为目标,努力掌握核心技术的发展方向和研究开发的主导权,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研成果,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中国在世界经济舞台能够拥有今天这样的地位,国有企业居功至伟。

第三,实现共同理想需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国有企业恰恰是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力军。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在实现科学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其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内在统一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国有企业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有企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如国有石油石化企业在国内成品油与进口成品油价格倒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努力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国内成品油的稳定供应;电力企业加快发展农电事业,全面推进“户户通电”工程,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电信企业实施“村村通”工程,在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有能源企业率先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按照生态建设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各项要求,推动能源利用方式的改变,引导全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形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生态意识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1年11月8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显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继续多年来的势头,遥遥领先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其中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年度增幅最大,外资企业其次,而民营企业则有所退步。

第四,实现共同理想需要弘扬民族精神,国有企业是弘扬新时代民族精神的主力军。《易经》有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几千年来,传承这种民族精神的主体是“龙的传人”,但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及由她领导的各项社会主义事业,也在孜孜不倦地传承以及弘扬这种精神。国有企业正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这一伟大民族精神的传承与弘扬者。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不再受帝国主义的欺凌,中国实施了以“两弹一星”为代表的一系列令世界震惊的伟大工程,这些伟大工程的重要承担者,就是国有企业。正是国有企业职工战天斗地的英雄气概,正是有了“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精神”,中国的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与科学技术现代化才有了日新月异的进步,中国才能在帝国主义的包围中“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现代化国家。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当家作主,激发了工人、知识分子的无穷创造力,培育了前所未有的“主人翁”意识。1960年代,鞍山钢铁公司职工创造了鞍钢宪法,规定了参与、改革和融合的原则。这种对管理过程高水平的参与在各级员工当中培养了一种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创造了中国独特的企业文化——“爱厂如家”,职工爱厂如家的思想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就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以国有企业为龙头,“比学赶帮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全社会范围内涌现了一批又一批的劳动模范和技术能手,由此创造了人类历史、社会主义建设史、中华民族文明史的灿烂辉煌。

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的优良传统得到继承和发扬,“铁人精神”和“爱厂如家”等企业文化和改革开放时代形成的创新精神,汇聚成了新的民族精神。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铜臭泛滥、道德底线不断被穿越的时代,中华民族更需要传承、发扬“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优秀精神。而国有企业的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内在一致性,具有与民族精神传承的一致性,必将谱写出新的光辉篇章。

第五,实现共同理想需要维护国家利益,国有企业是捍卫国家利益的主力军。今天,经济全球化令世界市场渐趋一体化。作为世界市场的主要主体——跨国公司,大多来自发达国家。在跨国公司的母国,公司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管,接受大众及舆论的监督,接受企业内员工的制约。但是,在仍然处于无政府的国际社会,在整个世界都在竭力向跨国公司献媚、向资本低头的情形下,东道国政府、大众舆论对跨国公司的权力的监督非常薄弱。而且跨国公司规避监管的手法巧妙而多样,由此近乎为所欲为,在越来越多的行业占据优势甚至是垄断地位。在一些弱小国家,跨国公司甚至呼风唤雨,左右国家政局。

在中国,越来越多的行业也开始为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主导甚至垄断,民营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营销等诸多方面无法与这些跨国企业向抗衡,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成为跨国公司的附庸,成为跨国公司国际分工链条上的一环,没有丝毫的谈判与议价能力。但值得庆幸的是,正是由于国有企业的存在,使得中国的经济主权,在总体上依然掌握在中国人自己的手中。实践证明,凡是国有企业居于主导地位的行业,经济安全就有保障;凡是国有企业被改制、被私有化的行业,经济安全状况就堪忧。

国有企业的利益与大众利益、国家利益是一致的。国有企业急国家所急,想国家所想,在国家需要的时候,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在抗震救灾的一线,在航空航天的一线,在自主创新的一线,在走出去为国家获取资源、拓展市场的一线,在一切高风险、低回报的一线,在其他性质的企业瞻前顾后、踟蹰不前的一线,都能看到国有企业的身影。没有国有企业,国家利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实现共同理想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而国有企业则是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多数为国民经济中的骨干企业,处于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对于制成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于引导和带动民营经济有着关键的作用。同时也是保障非公有制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形成各种所有制相互促进的重要条件。

总之,由于国有企业在各个领域里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当仁不让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的基石。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企业怀着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人类未来负责的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国有企业仍将会抓住历史机遇,通过突出以人为本,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深化内部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等方式,更好地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厦基石的历史重任!

《共同理想的基石》在乌有之乡书社链接》》》》》》

《共同理想的基石》在乌有之乡淘宝网店的链接》》》》》》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https://www.hswh.org.cn/minxinsuoxiang/dushu/2013-05-02/17174.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经济学 国有企业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