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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焦裕禄式的“四有”县委书记

作者:桑可   来源:《红旗文稿》2015/04   

  要想真正了解中国,就要从一个县开始。作为我国政权体系的基本单位,县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如果把国家喻为一张网,全国2800多个县就像这张网上的“纽结”,“纽结”松动,国家政局就会发生动荡;“纽结”牢靠,国家政局就稳定。作为把控这一个个“纽结”的“一线总指挥”,县委书记就会显得权力大、责任重、风险高。

  “郡县治,则天下治,郡县安,则天下安。”在县委书记这一标杆上,焦裕禄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新的历史时期,做一名合格的县委书记,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牢记执政兴国重任。用生命铸就忠诚,用信仰锤炼魂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焦裕禄同志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走完了他短暂而厚重的一生。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的灵魂和基础,是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格。正是这种党性的纯洁性,要求每一位县委书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事业,做一名“心中有党”的人。

  树立人民公仆意识。焦裕禄同志之所以深受人民群众爱戴,根本原因在于他胸怀一心为革命、一心为人民、把事业当作生命的理想信念,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诚心诚意当人民公仆,始终与老百姓心相连、情相依、同呼吸、共命运。焦裕禄担任兰考县委书记期间,不为名、不为利,不怕苦、不怕死,忠心耿耿、无怨无悔,高度彰显了“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人民公仆情怀,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每一位县委书记都应把焦裕禄当成一把尺子、一面镜子,经常量一量、照一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做一名“心中有民”的人。

  强化责任担当角色。县区委书记为政一方,不仅要守土有责,更需要具备强烈的执政使命和责任意识。50年前,兰考的“三害”之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治理,靠的就是焦裕禄同志坚持从兰考实际出发,不搞经验主义,不生搬硬套,和县委的同志一起做出了治理“三害”的正确决策。县委书记应该像焦裕禄同志那样,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甘当老实人,为党和人民事业铺路,想大局、谋长远,为本地区持续发展培育后劲、打牢基础,做一名“心中有责”的人。

  明确清正廉洁底线。焦裕禄同志主政兰考期间,始终严守党纪党规,从不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亲属和他人谋取好处。担任县委书记后,他亲自起草了《干部十不准》,并且身体力行、一以贯之。他的被子用了几十年,衣服、鞋袜补了又补。焦裕禄同志担任兰考县区委书记期间的言行举止,给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起到了良好的模范表率作用。每一位县委书记都应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守得住清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动,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一名“心中有戒”的人。

  “县为国之基,民乃邦之本”。近段时间开展的县委书记大轮训,将引导县委书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广大基层一线干部在当地县委书记的带领下,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也必将使县委书记这一群体,以焦裕禄同志为楷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更好地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求是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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