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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亚平:国家金融安全在何处?——金融股权出售浪潮值得警惕

作者:丛亚平   来源:红色文化网  

金融股权出售浪潮值得警惕 
 
 2005年10月31日 07:58:12 

丛亚平(新华社高级记者、评论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不仅是配置社会资源的最重要手段,也是调配经济命脉的供血系统,金融安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经济专家指出,近些年来,我国在金融系统大量廉价出售我国金融企业股权,按这样大跃进、一窝蜂式的出售进度看,不出五至十年,我国金融企业股权将有一半以上被外资所控制,这样的结局所隐伏的严重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金融股权出售一浪高过一浪

    近来,外资争夺中国金融企业股权的消息不绝于耳,我国银行、基金、保险业的股份全都在对外出售。如美洲银行出资25亿美元入股中国建设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和淡马锡分别出资31亿美元各购得中国银行10%的股份;高盛集团和安联保险等出资30亿元美元购得中国工商银行10%的股份;德意志银行出资1.1亿美元入股华夏银行;美国凯雷投资集团等出资4亿美元收购太平人寿25%的股权并有权增持到49%,而我与外国合资的基金公司已达18家。目前仅从不完全的统计中就有近70家金融机构已向外资出售股权。

    德邦证券有限公司总裁、经济学博士余云辉说:在金融业竞卖股权、私募融资的同时,海外上市也成为"超女选秀"般的时尚。发行人比拼的不是发行价格和市盈率,而是贱卖股份所带来的认购倍数,如中国人寿和交通银行。交通银行仅以每股2.5港元的价格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在排队海外上市的队伍中,还有中国银行、中国建行、中国工行、民生银行等等。中国金融业向外资争相出售股权宛如一场招商引资的大跃进,谁向外资出售的速度快、出售的比例高,谁就能得到政绩和媒体的掌声。国内金融企业在境外象甩卖温州鞋子一样竞相甩卖金融股权,甚至多家金融机构向同一境外投资者压价竞卖股份,这将会带来中国财力的大量流失。

    压价竞卖 售价过低

    安邦集团研究总部首席分析师陈功指出,仅4年多,从数量比例上看,外资入股国内股份制银行的比例已达50%;如果算上4家在谈的股份制银行,这一比例高达83%。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建设银行用15%左右的股权换来了约40亿美元的资金,中国银行则将用10%的股权换来30亿美元左右的资金,工行也即将用10%左右的股权换来30亿美元左右的资金。

    这个价格是贵还是便宜?从被入股的银行在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实际控制力和市场影响力来看,几十亿美元的价格太便宜了。以工商银行为例,在国内拥有2.2万个网点,控制着中国银行业近20%的资产。入股工行,将给予外国投资者一个极大的共享影响力的机会,让它们可以分享中国金融业潜在的爆炸式增长。

    陈功不客气地说:"我们正在"出卖"整个银行业。但外资总共花了多少钱?可以说非常之少!100亿美元换来国内三大国有商业银行10-15%的股权,这简直会成为世界银行界的历史性事件!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我们还在求着把股权卖给别人!而这种毫无顾忌的渴望正迫使国外各投资银行改变它们与中国打交道的手法,以俯就的态度压低价格。"

    银行的价值主要在于网络、品牌和信用度,客户是银行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在中国,由于监管当局对银行业准入进行管制,银行特许权本身也有很大的价值。而对于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讲,其巨大的网络、品牌和信用度的价值,以及十亿人众的客户资源,都远未体现在股权溢价上。在中国的银行业海外上市过程中,银行业以"低价"被出售的策略亟需调整!

    大量出售将造成经济控制权丧失

    上海某银行会计学博士骆德明认为,国外资本入股中国金融企业,除了追逐利润这一资本的本质特性外,其更长远的目标是要控制中国金融企业和金融产业,最终达到控制中国经济的目的,瓜分中国经济资源及其所创造的财富。汇丰银行一位高管仰望浦东的交银大厦说道:"交银大厦不久将要更名为汇丰银行大厦。"悄悄地控股平安保险,平稳地笑纳交行控股权,再择机控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最后完成在中国设立金融控股集团的布局。这就是汇丰等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战略。

    金融和国防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的标志。因为在国际分工已十分发达的现代世界中,许多需求都可以通过交换或贸易得以满足,但惟有金融和国防是花钱也买不来的。当今世界,谁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强大的金融产业,谁就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上的主角。骆德明指出,在金融犹如国防的情况下,我们还在大量廉价地贱卖金融企业(卖股份或合资),有些监管高层还明文规定商业银行改革必须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与境外战略投资者合资。这样大跃进式地在金融领域招商引资,正可谓引狼入室,不出五至十年,我国金融企业的股份将有一半以上被外资廉价获得,从而使我国的金融业掌控在外资之手,也就是说我国的经济命脉将掌握在外资的掌心。这样的前景不值得我们警惕吗?

    正因为金融的重要,外国政府总是千方百计地对他国金融资本进入设置障碍。试问中国的金融企业哪家能轻易地在西方发达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或廉价获得他们的金融股份?中国建设银行在纽约和伦敦已设了十多年的代表处,至今还不能升格为分行。

    根据新加坡银行法规,如果一个银行的控制权在外国政府或政府代理机构手里, 新加坡政府就不会批准这个银行在新加坡开展银行业务,中国银行在新加坡至今没有领到完整的银行执照(full banking license)。而淡马锡和星展银行是新加坡政府控制的金融机构(类似于我国的汇金公司),却在中国大量购买中国的银行股份、基金管理公司股份,甚至还要在中国控制一家全国规模的银行。为什么我们没有类似于新加坡政府的金融保护政策?

    过度引入外资将使财富滚滚外流

    外资入股参股中国的金融企业,其目的是为了获取中国的资源和财富。交通银行半年报显示,该行今年上半年净利润46.05亿元人民币,而去年同期则亏损19.05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68.84亿元人民币。按此估计,不到5年就可收回在交行的全部投资,以后将是纯粹获利,并获得了对中国第五大银行的永久控制权。汇丰入股以及在港上市不到半年,交通银行怎么一下子从亏损19亿元多的丑小鸭变成了盈利46亿元的金凤凰呢?难道是汇丰入股及境外上市发挥了特异功能?当然不是!那是上市之前刻意的财务安排。因为交通银行在汇丰入股之前,已将不良资产剥离出去并进行了财务重组(剥离的不良资产却由国民财力来消化),以使上市后有个好的财务表现。

    汇丰银行2001年以每股2.49元人民币的低价入股上海某家银行,获得每年每股0.5元左右的回报,5年就能收回初始投资,并拥有了这家银行8%的股份,其后将是滚滚回报。

    金融业是高利润行业。例如比利时某基金管理公司拥有了国内某基金管理公司33%的股权,目前正在办理1元1股增持到49%的手续。外方预计,他们只一次性投资4900万元人民币,五年之后可以从这家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每年股权投资收益6亿元(按规定1.5%-2%的管理费提取比例,基金公司若管理100亿元人民币,一年管理费收入可达1.5-2亿)。如果中国设立20家类似的基金管理公司(现在已合资18家),未来每年流出境外的财富将达到120亿元人民币。这还仅仅是基金业的状况,银行业、保险业的状况更甚于此。

    专家指出,从主权国家的角度分析,外国实际是以虚拟的货币符号换取了中国金融企业现实的股权甚至控制权,并分走巨额财富。其中的真实游戏过程是:我们用出售银行股权这样的高昂代价换来一些美元,而我国又拿似乎多余的美元去购买美国国债帮助美国经济建设,美国仅仅支付很低的国债利息。而在美元完成一次中国之旅回到美国时,带走了中国金融业的股权和高利润。摩根斯坦利和高盛分别以3500万美元投资平安保险11年共获得了9.7亿美元的回报,但我们取得的3500万美元资本金买成美国国债,11年只能取得大约2000万美元的收益。 

以上从我国近年金融股权出售浪潮迭起、竞标压低售价以及大量出售金融股权将造成经济控制权丧失和大量财富外流等角度,分析了金融股权出售浪潮令人堪忧的现状和前景。下面将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图谋作近一步分析。

    单方面意愿终是一厢情愿

    人们会问,既然有这么高风险,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为什么还如此热衷出售股权,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呢?监管部门的解释是,他们认为这样可以根本性地改善中资银行管理水平、金融服务水平、产品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盈利和竞争能力。然而不少专家认为,这种想法是出于外来战略投资者都是友好合作的假设之下,有点一厢情愿。

    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是以获利为目的,而对该银行的管理权或者控制权的争夺将是获利的重要手段和前提。合资银行管理方面的整合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各种明争暗斗很容易消耗企业的效率。最先引入外资的深圳发展银行股权争夺和最终被外资所控制就是例子。

    2007年以后,中国银行业将对外资全面开放,届时进入中国的银行将更多以独资银行的形式存在,其中必然包括当前各银行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所设立的各个分支银行,那么这些所谓的战略投资者银行的嫡系分支将和在中国的旁系分支(参股的中资银行)发生面对面的争夺,包括市场和高端客户群。那么这些战略投资者将会帮谁不是很明显吗?首先要努力控制参股的中资银行,如果不能,也将会通过各种渠道把该银行优质客户群提供给其嫡系分支机构,在此之前,这些外来战略投资者会全心全意无保留地把中方想得到的先进管理经验等东西提供给所参股的中资银行吗?这只是中资银行的天真愿望,如果外方不能取得相当的控制权,肯定不会尽力改善中资银行的管理和效率。

    专家提醒,像银行业这种关键性垄断行业,具有非常高的资金杠杆效应,大比例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将会造成巨额利润流失,而中国的民营资本却不能分享中国最肥美的金融蛋糕。更为严重的是,当前的银行改革给了外资银行打入中资银行内部的机会,使其掌握中资银行的核心信息和弱点,有可能在2006年以后外资银行与中国银行的竞争中在市场和客户争夺中把中资银行打得一败涂地。

    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谭雅玲指出,引进外资,包括邀请外国大银行设计我国银行改革模式,这意味着把国有商业银行的全部信息告诉国外投资者,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弱点都毫无保留地表露在他们面前,对国家经济利益和金融安全的影响值得深思。

    外国某银行一位经理私下对他的中国朋友说,不理解中国银行界为什么会那么大意。现在许多中国大银行都有外国银行或公司入股,并进入董事会,中国银行的机密和各种资金动向、客户资源等都知道,这会让中国非常被动。他说:"这就像中国人只穿着短裤却坐在西装革履的西方人面前谈判一样,中国对外方知之不多,外方对中国情况却一清二楚,这将使中国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外资金融机构的策略居心叵测

    熟悉金融运行规则的一位专家指出,根据外资金融机构常用的策略,可以模拟出他们在中国本土攻城略地的"基本路线图":

    第一步,小比例参股,进入董事会,了解被投资企业情况,同时了解和掌握所在行业趋势和市场状况;

    第二步,通过增资或收购等途径把持股比例提高到离控股国内金融企业仅有一步之遥的某个临界点(或直接控股);

    第三步,通过外资所在国的政府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借助中国经济的上升周期,迫使人民币进一步升值,使外资机构所持有的人民币资产(中国金融企业股权)升值;

    第四步,人民币持续升值导致出口逐步下降,而国内需求因财富外流却难以提高,最后导致宏观经济环境逐步恶化;

    第五步,在中国宏观经济环境逐步走向恶化的过程中,人民币汇率已经处于高位。此时,外资机构通过政府组织和其他手段要求中国开放资本账户,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

    第六步,在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伴随中国经济增长周期一路持有的股权不仅分红丰厚、而且得到股份增值和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双重收益,他们通过金融企业上市减持股份,并把投资和利润兑换成为外汇撤离中国。

    第七步,当这种撤离行动变成一种一致行动时,人民币不得不大幅度贬值,国内金融危机爆发。

    第八步,利用金融危机和人民币贬值之际,境外机构把外汇回流回来再兑换成人民币,并进一步增持或收购中国金融机构股份,达到控股目的,完成对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控制。经过一系列的有序进攻,大部分中资金融企业变成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的分支机构。

    金融引资处理不好最后图景将会是:外资金融机构像血管一样深入到中国各个产业肌体之中,利用金融资本统治国内产业资本,并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和转移;中国企业的一举一动都处在外国竞争对手的监控之下;外资机构还将其全球金融市场上的金融风险通过关联交易和衍生工具转移到其控股的中国金融企业之中,从而达到国际金融资本在中国开疆拓土的最终目的:转移风险,收获利润,掌控经济命脉,影响中国政治。
   
    上市、引资并非金融改革惟一路

    其实,我国金融企业改革并非只有上市、出售这一条道。如果根本制度不改,不管是上市融资、卖股引资,还是坏账剥离,都不能改变国有银行效益低下的严重状况,引来的资可以照样流入黑洞,剥离的坏账可以更快的速度再产生。

    骆德明博士认为,"引入外资并不一定就能完善我国金融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减少银行不良资产。其实,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跟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权力大于制度)、人事制度无法形成专家领导团队等有关,也跟忽冷忽热的政府投资冲动有关。并非银行治理结构一个因素发挥作用。即使为了改善治理结构,引进外资也未必具有想象中的效果。这可从国内一些银行引入外资后公司治理运行结果中看出。上海一家银行引入外资后也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实际运行还是照旧,行长级领导还是由组织部门任命和管理,董事会没有选择经营班子的实际权力,监事会也只成了安排干部的一个机构,难以发挥监督作用。而从经营管理来看,汇丰银行入股该银行后,签订了一系列技术援助协议。但只是搞点银行业务的入门培训,从未将其核心管理技术传授给合作的中国银行,即使像成本分摊方法这些并非核心的技术,外方也不肯透露。"

    事实证明,金融企业改革仅靠上市、注资、引资,并不能真正改善管理并提高效益,是治标不治本,这从我国1600多家上市公司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即使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例如香港中银事件),管理机制也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果没有机制、体制的深刻变革,仅依靠上市融资根本无法建立运行高效率的现代商业银行。因此,转变机制比上市融资更重要,这才是关键。

    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需要过程,需要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创新,也需要法治环境的配合,绝对不是外资参股之后就能够形成的。当然,我们可以象出卖深圳发展银行和交通银行控股权一样出卖各个金融机构的控股权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但是这种方式建立的已不是中国金融企业的治理结构,而是外国金融企业的治理结构了,靠丧失拥有权来改善治理,这样的成本和代价不是太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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