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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历史沿革

作者:红色文化网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网  

 椐史料记载,夏,今延安市属雍州。商,属鬼方。西周,为犬戎与猃狁领土。

 

春秋时,本境为白翟部族所居。战国初期,中部和北部属魏,南部属秦,后全部为秦。

 

秦统一六国(前221)后,本境属上郡。

 

汉仍为上郡。

 

北魏,在本区南部设北华州和中部、敷城、义州、乐州4郡,北部设东夏州和遍城、定阳、上郡、朔方4郡,以及夏州的金明郡。西魏始设延州、敷州、丹州。

 

隋开皇三年(583),撤遍城、文安、中部、敷城、丹阳、乐州、金明7郡,仍设延州、敷州、丹州。大业三年(607),废州制,设上郡和延安郡。隋义宁元年(617),增设丹阳郡。

 

唐、本区属关内道。武德元年(618),撤上郡、延安、丹阳3郡,设鄜州、延州、丹州。武德二年(619),增设坊州。天宝元年(742),废州制,设延安、洛交、中部、咸宁4郡。乾元元年(758),又废郡制,复设延州、丹州、坊州、鄜州。

 

宋,本区属永兴军路,仍设延州、鄜州、坊州、丹州。宋初,西北部被西夏占据。收复后,设保安、定边2军。庆历元年(1041),设鄜延路。元佑四年(1089)延州升延安府。

 

金仍设鄜延路,初辖延安府、鄜州、坊州、丹州、绥德州(辖地在今榆林地区)及保安、定边2军。皇统六年(1146),撤定边军。大定十一年(1171),降保安军为保安县。大定二十二年(1182),升保安县为保安州。

 

元置延安路,领鄜州、葭州、绥德州(后2州在今榆林市区)。

 

明洪武二年(1369)五月,延安路改设延安府。

 

清雍正三年(1725年),鄜州升直隶州。本区有两个省辖行政建置延安府和鄜州。

 

民国2年(1913),撤府、州,属县改隶榆林道。民国9年(1920),道治迁置肤施城。民国17年(1928),废道,诸县由省直辖。

 

民国23年(1934年)建立陕甘边和陕北两个苏区。

 

1935年11月,陕甘边和陕北两个苏区改称陕甘省和陕北省。1936年5月,合为陕甘宁省。西安事变爆发后改称中华民国特区。1937年9月6日,改称陕甘宁边区,11月10日改称陕甘宁特区。1938年1月,复称陕甘宁边区。

 

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于1935年11月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

 

1937年1月中共中央进驻延安,9月6日成立陕甘宁边区政府。

 

1942年7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决定新建吴旗县,隶属三边分区。 11月,设延属分区。

 

1943年1月,成立延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延安市和延安、子长、延川、延长、固临、甘泉、富县、志丹、安塞9县。

 

1945年5月,陕甘宁边区政府迁往西安市,11月5月,改为陕北行政区。

 

1948年1月,黄龙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辖洛川、黄陵、宜君、宜川、黄龙、澄城、韩城、合阳、白水、富平10县。

 

建国后,1950年5月改设陕西省延安分区,成立陕西省延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0月,称延安专区,设陕西省人民政府延安专员公署。

 

1955年5月,改称陕西省延安专员公署。

 

1968年8月,成立延安专区革命委员会。

 

1969年9月,改称延安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6月,延安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延安地区行政公署。

 

1996年1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延安地区,设立地级延安市(1997年1月8日,延安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撤销县级延安市,设县级宝塔区。1996年辖1区12县197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3416个村民委员会,162个居民委员会,463354户,190375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62332人)。

 

2011年6月24日,省民政厅带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延安市撤乡并镇工作方案的批复》,同意了我市撤乡并镇的方案。延安市辖1区12县、122个乡镇(31乡、91镇)、3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219万。全市撤并乡镇41个,撤并率达到25.15%。

 

1945年5月,陕甘宁边区政府迁往西安市,11月5月,改为陕北行政区。

 

1948年1月,黄龙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辖洛川、黄陵、宜君、宜川、黄龙、澄城、韩城、合阳、白水、富平10县。

 

建国后,1950年5月改设陕西省延安分区,成立陕西省延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0月,称延安专区,设陕西省人民政府延安专员公署。

 

1955年5月,改称陕西省延安专员公署。

 

1968年8月,成立延安专区革命委员会。

 

1969年9月,改称延安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6月,延安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延安地区行政公署。

 

1996年1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延安地区,设立地级延安市(1997年1月8日,延安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撤销县级延安市,设县级宝塔区。1996年辖1区12县197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3416个村民委员会,162个居民委员会,463354户,190375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62332人)。

 

2011年6月24日,省民政厅带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延安市撤乡并镇工作方案的批复》,同意了我市撤乡并镇的方案。延安市辖1区12县、122个乡镇(31乡、91镇)、3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219万。全市撤并乡镇41个,撤并率达到25.15%。



https://www.hswh.org.cn/wzzx/gmdb/2014-07-02/26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