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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事件最可怕的不是助学金的不公,而是对举报者的嘲笑

作者:庄志明   来源:法之剑  

近日,助学金事件很火,在新浪微博搜索“助学金”,第一个跳出来的是这个新闻:

举报人小苏(化名)曾发视频表示,虽然自己在多渠道维权后于10月取得助学金资格,但仍有同校其他同学给他私信,倾诉家庭困难但没能获评助学金,小苏@僧丫 表示对他们的遭遇感同身受,为他们感到不平,所以在自己获评后继续网络举报。

此前小苏举报称他所在大学助学金分配不公,称班级9月举行助学金评比,共4个名额,作为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他,往年都在列,今年却被一名经济状况并不困难的同学给挤了下来。

小苏和该校论坛一网友所发的《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表》显示,民主评议中困难程度占5成,其余评价标准分别为学习态度、遵纪守法、讲究卫生、品德修养、勤劳俭朴。小苏和该校论坛网友均表示,民主评议过程中,需选取不少于班级人数30%的同学作为评议人。

中德大学对助学金的申请标准没有错,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可见,助学金申请条件有5项,经济困难是基本条件之一,不是唯一。

学校以其他条件作为评判依据是完全正确的。但笔者认为学校有做的不正确的地方,这个“民主评议”有问题,“需选取不少于班级人数30%的同学作为评议人,”话说,在助学金评议中以“多数决”有意义吗?评议中的高分往往是人际关系的积累,而人际关系又需要一定的金钱打理。贫困生的人际关系大多是很一般的,甚至很糟,因为没钱,舍不得花钱。

所以说在助学金工作中以“多数决”这种形式是非常不合理、不科学的,起不到真正的助学作用。小苏同学通过自己的举报重新获得助学金资格,这说明此前的助学金评议工作是错误的,也是必须要纠正的。

在网上很多网民对小苏同学的做法不理解,有的直接是对小苏进行打击,讽刺挖苦,说小苏这样做会影响他前途,毕业证是不是能拿到都成问题,你这么举报今后谁敢要你啊,如此云云……

我想起今年很火的一句话:“你可以躲在角落里沉默,但是不要诋毁和嘲笑比你勇敢的人,因为他们争取到的光明也许会照耀到你,虽说你啥事也没做。”

恩格斯说思维是地球上最美的花朵,我认为举报是社会公平运行的最美的花朵。这不,前两天一个女人的举报,把一个副市长一抹到底,这不是举报的力量是什么?这不是最美的花朵是什么?

小苏同学在学校里敢于举报学校是难能可贵的,虽说社会上也有不公平的现象,但在学校里举报老师和学校要比社会上的举报更具勇气,道理很简单,本来师生关系就比较特殊,学生害怕老师是天生的,在这种极其不平等的威严关系约束下,学生举报是要付出非常大的勇气的。

再者,社会上你和单位搞不好关系,你可以炒单位鱿鱼;学校里你再咋样,也很难离开而转其他学校啊。这两类举报没有可比性。

更难能可贵的是小苏同学在自己成功举报后,还表示将帮助其他困难同学举报,在利己主义横行的态势下,能冒险乐于助人难道不值得鼓励和颂扬?

必须要指出的是伦家小苏同学并不是仅仅为了这几千块钱助学金,关键是人争一口气,看看小苏的一个帖子:

鲁迅先生八十多年前便告诫青年:“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青年当有青年人的朝气,当有青年的活力,当有青年的勇气,如果青年人面对不公平,都不敢发声,不愿发声,不想发声,那这个国家就真的完了。

好在中国不都是老于世故、老气横秋、暮气沉沉的人,中国不缺阳光、豁达的人,包括不缺阳光、豁达的单位和学校。

在小苏进行举报后,小苏不仅仅评定了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左右),学校还将深入调查其此前反映的情况。同时考虑到小苏因此事受到的困扰,校方把他安排到了其他宿舍。很显然校方没有给小苏穿小鞋。

实际上,小苏的勇气和魄力,校方也不会给他穿小鞋,因为给小苏穿小鞋校方的代价太大。只要世界不断网,小苏童鞋未来在学校不仅仅会继续拿助学金,而且会顺利毕业。

这世上没有轻轻松松、敲锣打鼓的成功,唯有踔力奋发,勇毅前行,成功便在眼前。加油吧,小苏童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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