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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陶:同样是文学家,为何鲁迅与周作人不同,闻一多与胡适不同?

作者:穆陶   来源:红色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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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历史存正气 为世人弘美德

穆陶

习近平总书记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指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把个人的道德修养、社会形象与作品的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坚持艺术理想,追求德艺双馨,努力以高尚的操守,和文质兼美的作品,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

正气与美德,是人生最可宝贵的品质。对于作家艺术家而言,尤其如此。因为作家艺术家的职业行为——文艺创作,即制造“精神产品”,是有其特殊性的。工人制造机器,人们使用,学会操作就行了;农民种地生产粮食,人们学会蒸煮烹调去吃就行了。精神产品则不同。它不是作用于人的机体,而是作用于人的灵魂。它那潜移默化的感染能力,能使人向东,也能使人向西;能使人变好,也能使人变坏。因此,作家在文学创作中所产生的作用,便有着特殊的意义。作家的政治思想立场,对作家的创作导向与作品性质有着直接的关系。作家与作品,是融为一体的,所谓“文以载道”,所载者,即“人之道”,“社会之道”。什么样的作家,就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虽然,文学是现实的反映,现实是客观存在的。但如果作家观察现实的视角不同,同一事物,张某看到的是红色,李某看到的可能是黑色。由此可知,作家与其作品的关系,是何等的相联相系而不可忽略。因此,从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到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对文艺工作的讲话精神,都体现了我党对作家、艺术家的深切关怀和重视。“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这金石之言,铮铮之音,足可使作家、艺术家服膺终生,为此奋斗不息。

正气和美德,有着普泛的意义,也有着“非常”的意义。作为一个道德概念,在不同历史时代与不同社会制度中,是不尽相同的。中国古代封建时期的道德规范是“三纲五常”,在那些好听的言辞背后,其实都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正气”,是完全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以“自由、民主”相标榜,然而由于资本家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与对立,使得社会真正的“正气”与“美德”,不可能在广大劳动人民中得到弘扬。资本家的“道义”是剥削,而工人阶级是接受剥削的,如果不接受剥削,便是“违法”与“捣乱”。你要罢工吗?不行!你要抗议吗?不行!工人阶级的“正气”受到资本家阶级的压制,两极分化的社会不公,使得人间“正道”严重变形。由此可见,在阶级社会里,“道德”是有阶级性的。不同阶级的人有着各不相同的道德观。这是它的“非常”之处。

不同思想立场的作家,绝不会写出“思想性”相同的文学作品。试举例说明: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作者施耐庵,站在人民革命立场上,塑造了众多农民英雄形象及其与封建地主阶级英勇斗争的故事,大长了民众的志气,大灭了腐朽封建阶级的威风,千年以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公认的文学经典。而俞万春以同一题材写的《荡寇志》,则把这些农民起义英雄写成“大逆不道”的贼寇,必欲杀尽斩绝而后快。同样的时代背景,同样的故事素材,却如此大相径庭,原因何在?就在于作家的阶级立场不同,思想倾向不同,爱憎不同,他们自己所认定的“正气”与“美德”也就完全相反,他们走的是不同的人生之路。这就是为什么,同样是文学家,鲁迅与周作人不同,闻一多与胡适不同的根本原因。不是一条道上的行客,道不同,岂止“不相与谋”?如若冰炭势异,破解之道,唯有不忘初心,坚守马克思主义人生价值观,斩关夺隘奋勇前进而已!至于作品语言之色彩,构思之奥窔,流派之异同,则当别论。

作家的正气与美德,最权威的鉴定与衡量者,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真理与谬误,光明与阴暗,唯有人民可为佐证,唯有人民可定乾坤。

文学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岂能不谈政治?社会主义国家,信仰马克思主义,倡导社会主义价值观,决定了我们的文学是社会主义文学,而不是其他意识形态的文学。文学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是天经地义,是正道。必须坚持弘扬“正道”才能做到“以高尚的操守”,写出“文质兼美的作”。

在文学领域和社会环境中,时常出现对某些文学作品“是”与“非”的争议,这是正常的,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就社会来说,这是人民群众的文化思想水平提高了,鉴赏能力提高了,人民对文学的关注度加强了。就作家方面而言,说明其作品在社会群众中已经产生了影响。至于是好的影响还是坏的影响,那需要讨论,需要文学批评。文学批评是激发文学创作的重要力量,作为文学的两翼之一,文学批评的活跃与否,标志着文学繁荣的程度。尤其某些文学作品,当出现“人民不接受”的时候,也正是作家接受考验之时。当此时,如果文学消极沉默,不做应答;或情绪抵触,我行我素,那必然是文学本身出了问题,作家自身修养出了问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文艺工作者的自身修养不只是个人私事,文艺行风的好坏会影响整个文化领域乃至社会生活的生态。”这是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

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曾经说道:“文学从来不是司汤达或列夫.托尔斯泰个人的事业,它永远是时代、国家、阶级的事业。”(林焕平:《高尔基论文学》第7页。)任何一个作家,无论水平多高,名气多大,都是属于他所生长的时代的,属于国家的、阶级的一分子。因此,真实地、诚心地反映自己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与人民同心同德,肝胆相照,写出人民的感情,人民的苦乐,人民的理想与追求,这是每一个作家理所当然的职责。

有所谓文学创作是“为全人类而写”的说法,看似高远,其实不然。这种“超国家”“超阶级”的文学观,不是无知的相思,便是有意的自炫。试问:古今中外,有哪一个作家是游离于自己的时代、自己的国家、自己的生活之外,独立云端,去写“全人类”的?没有!无论是神话、玄幻还是“魔幻”,其思想寄托,都不可能离开他身处的现实的。在尚未实现“天下为公”、“世界大同”之前,“为全人类而写作”的高调还是以少弹为佳!

无论什么流派、风格的作品,写得好与不好,归根结底还是人民说了算的,要看社会与历史检验的结果。对于那些“人民不会接受,时代也不会接受”的作品,开展讨论,辨析是非,统一认识,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时代文学的健步前进,十分必要!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作家,想的不是“清名”,而是“大名”,即“大师”之名。对于“大师”热情过剩,孜孜追求,不时挂在口上,想在心里。然而须知,“大师”之名,不是哪个权威人士能给的,也不是哪个机构能给的,真正大师的颁授权,是人民与历史!倘若整日怀着汲汲于获取“大师”的私欲,这样的作家,是注定不能成为大师的。

作家“为自身留清名”,一要有无产阶级革命的信仰,二要有志洁行廉的德操,三要有深湛的艺术造诣,并在文学创作中将其化入熔铸为文学作品的价值。立志于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作家,宁可不要大名,不能不要清名!“大名”有时会夭折,“清名”则可万年青。

由此,我们想起了中国古代文人中,那些流芳千古的名字:屈原、范仲淹、辛弃疾、郑板桥……

作者简介:穆陶,中共党员,中国作协会员,国家一级作家。潍坊市作家协会原主席。著有长篇小说《红颜怨》(1989年获泰山文艺奖)、《林则徐》(1998年获全国八五优秀长篇小说奖)、《落日》(1999年获山东省精品工程奖)、《屈原》(2004年获山东省精品工程奖、获台湾罗贯中历史小说奖)、《戊戌变法》(2018年)等。文论集《涧边文丛》(1998年获山东省刘勰文艺评论奖)、评论《真诚的意义》(《人民日报.2005年11月3日》)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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