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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成民: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们最后都跟谁恋爱结婚了?

作者:孙成民   来源:知青问题研究  

探析知青婚姻的几种类型

孙成民

知青下乡以后或迟或早都会遇到婚姻问题,这本是人之常情。按理,它与其他社会婚姻没有两样。但是,知青这个有一定文化知识的群体,在特定历史时期从城镇下乡到农村这个特殊的场所之后,又在招调回城、坚持乡村的矛盾旋涡中遇到婚姻问题,也就必然成为纠集诸多矛盾的焦点问题之一。分析知青婚姻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已婚知青的人生路径及其复杂背景,它是知青上山下乡史料搜集、整理、研究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侧面。这里,以四川为例重点探析知青婚姻的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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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婚姻类型,是指知青选择对象到嫁娶成婚等一系列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其中包括制度约束、地方习俗、伦理准则及价值取向等。纵观知青婚姻类型,不外乎就是3种,即知青与知青结婚类型,知青与当地农民结婚类型,知青与城镇居民(包括职工、军人等)结婚类型。这几种类型是以知青所选择配偶的身份为依据划分的,而知青本身也是具有“特殊”身份的群体。从户籍关系上看,知青属于农村人口;从劳动属性上看,知青属于农业劳动者;从身份角度上看,知青属于农民阶层。但是,知青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农村青年,与回乡青年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的父辈是城里人,他们从小在城镇长大、读书,他们的社会关系大多在城镇,他们曾是城镇户口,是由于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才上山下乡到农村,成为了具有农业户口的新一代农民。

据四川省知青办1977年底的统计,全省已婚知青中,与农民结婚的2.31万人,占48.2%;与知青结婚的1.19万人,占24.8%;与城镇居民结婚的1.29万人,占27%。这一情况表明,在知青婚姻类型中,四川知青与农民结婚位于3种类型之首,其次是知青与城镇居民结婚类型,最后是知青与知青结婚类型。这种排列次序,可以在全省各地、市、州知青婚姻类型中得以印证,同时这些婚姻类型在不同地区又反映出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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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全省各地区的情况来看,知青婚姻类型所占比例有较大差异

知青与农民结婚类型,占已婚知青总数比例较高的地区分别是:内江地区61.8%,温江地区58.4%,南充地区58.1%,雅安地区56%,绵阳地区52.4%。这里的“地区”系省辖地级辖区,不含成都、重庆、自贡、渡口4个城市和阿坝、甘孜、凉山3个民族自治州。这些地区的情况表明,知青与农民结婚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自然条件等有较大的关联,即在这些地域内,由于当地青年农民及其家庭的收入水平等,能够适应较多一些下乡知青在这里选择对象所需要的基本经济条件。这几个地区,从地貌地形上看,基本处于四川盆地或与盆周山区相邻的结合部位,其中大部属盆西平原和盆中丘陵区地带,是四川粮食、经济作物的主产区域。当地的经济条件和收入水平,是这些下乡知青选择对象时不得不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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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与知青结婚类型,西昌地区有983人,占该地区已婚知青总数的57.2%;达县地区有2228人,占35.6%;涪陵地区有701人,占35.3%。这3个地区的知青与知青结婚类型比例,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的23.1个百分点、10.8个百分点和10.5个百分点。之所以如此,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自1963年起,这几个地区成为四川城镇知青下乡安置的重点地区之一,当时不少知青集中安置到达县地区的社办集体林牧场,以及成组集体插入西昌地区农村的生产队,共同的生活磨练和人生经历,把一些男女知青紧紧地连在一起。此长彼消,也正是这几个地区的知青与农民结婚类型所占比例在全省最少,如西昌地区占25.8%,是全省最少知青与农民结婚类型的,其次是达县地区的38.1%,涪陵地区占46.1%也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知青与城镇居民结婚类型,所占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较高的地区是江津地区,有2202名知青与城镇居民结婚,占该区已婚知青的32.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7个百分点。这一情况表明,与重庆市毗邻的江津地区知青较青睐于与城镇居民结婚,与其地缘、人缘以及与城市邻近等有较大的关系。所占比例较少的地区是西昌地区,有292名知青与城镇居民结婚,占该区已婚知青的17%;其次是涪陵地区的368人,占18.6%。这两个地区比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10个百分点和8.4个百分点,这也恰好再次印证,知青与城镇居民结婚和知青与知青结婚此缩彼盈的情况。除此而外,全省其他地区知青与城镇居民结婚类型的比例,随着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看,与全省平均水平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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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不同类型地域情况来看,知青婚姻类型所占比例各有其特点

在已婚知青人数较多的宜宾、江津等地区中,各种类型的知青婚姻所占比例大致接近。知青与农民结婚、与知青结婚、与城镇居民结婚的比例,宜宾地区是45.6:27.8:26.6,江津地区是46.9:20.4:32.7。这两个地区已婚知青共有14080人,占全省已婚知青总数的29.36%,知青婚姻类型比例也与全省平均数较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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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重庆、自贡等几个城市郊区,知青与农民结婚类型比例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这种类型和比例,成都市769人,占56.8%;重庆市1679人,占52.0%;自贡市99人,占62.2%,分别比全省知青与农民结婚率高出8.6个百分点、3.8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而同期知青与城镇居民结婚类型中,成都市为23.9%,重庆市为32.8%,自贡市为32.1%,除重庆、自贡的比例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外,成都市反而还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这些情况表明,由于市郊县区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相对较好,适龄知青选择在当地农村结婚安家成为主流,而距离城市较近、接受家庭关照较多等情况,并没有成为这些知青缔结姻缘的天然“优势”,也并没有成为“城里人”择偶的主要范围。

从几个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看,尽管知青结婚人数总量不大,但其与城镇居民结婚类型的比例较大。如阿坝州有2人,占48%;甘孜州有18人,占53.0%;凉山州有16人,占48.7%;这3个州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1个百分点、26个百分点和21.7个百分点。与此相联系的是,3个州的知青与农民结婚的比例,则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2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和23.1个百分点;阿坝州、甘孜州知青与知青结婚的比例,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低8.8个百分点和16个百分点,凉山州又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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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一些典型调查情况来看,下乡5年以上的老知青结婚人数增多

1976年8月的调查,在宜宾地区叙永县城郊区、古宋区红星公社和筠连县巡司公社的136名已婚知青中,属叙永、筠连两县的本地知青85人,属富顺县1964年下乡到筠连县的知青46人,属重庆市1972年后下乡到筠连县的女知青5人。他们下乡的时间是:1964年至1968年61人,占45%;1969年59人,占43%;1970年至1974年16人,占12%。他们结婚的对象是:与知青结婚的52人,与社员结婚的50人(其中女知青36人),与工人结婚的17人,与居民结婚的9人,与现役军人、基层干部结婚的5人,与其他人结婚的3人。这一调查表明,在已婚知青中属于“文革”前及1969年下乡的老知青就有120人,占88%;他们与农民、与知青、与居民结婚的比例为36.8:38.2:25,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知青与农民结婚的比重要低11.4个百分点,知青与知青结婚的比重要高13.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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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荣县墨林公社自1964年到1975年共安置下乡知青142人,除因“三招”等调离农村的以外,到1976年7月还有在乡知青78人。这些在乡知青中已婚的有38人,占48.7%。在已婚知青中,从性别上看,男知青10人,女知青28人;从动员地和下乡时间来看,来自荣县的3人系1971年下乡,来自自贡市的32人系1964年下乡,来自重庆市的2人系1969年下乡,来自内江市的1人系1964年下乡;从婚姻类型来看,与知青结婚的10人,与社员结婚的20人,与工人结婚的6人,与教师结婚的1人,与干部结婚的1人;这些已婚知青分布在全公社的7个大队、21个生产队。也即是说,墨林公社已婚知青几乎占到当时在乡知青的一半,其中属1964年下乡的老知青就有33人,占已婚知青人数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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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1978年6月,据对合川县8个区53个公社的调查,已婚知青有692人,从下乡时间看,1969年前下乡的442人,1970年至1973年下乡的184人,1974年至1976年下乡的66人;从文化程度看,高中生30人,初中生409人,小学生253人;从婚姻类型看,与知青结婚的173人,与社员结婚的297人,与居民结婚的222人。从这个调查数据可以看出,下乡5年以上的知青结婚人数已有626人,占调查已婚人数的90.5%。

不仅知青下乡时间长短与结婚比例高低成正相关,而且在相当多的地方女知青结婚人数和比重都超过男知青的数目。如在合川县的调查对象中,已婚女知青就有438人,占已婚知青总数的63.3%。据开江县1978年11月的统计,在全县已婚知青486人中,女知青有312人,占已婚知青总数的64.2%;在女知青婚姻中,与社员结婚的94人,占30.1%,与工人、军人、干部、居民结婚的131人,占42%,其余系与知青结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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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地方,女知青与农民结婚的人数和比重也是较高的,其中大城市下乡的女知青也不例外。如对成都市搬运公司、胜西街、斌升街3个单位的调查,到1979年2月下旬,仍在农村的已婚知青有73人,其中女知青60人,占82.2%;这些已婚知青的婚配情况是:同当地农民结婚的43人,同当地职工结婚的16人,同异地职工结婚的5人,同异地农民结婚的1人,同成都市郊农民结婚的3人,同本市知青结婚的3人,已离婚的2人。这些已婚知青分布在成都、渡口、温江、绵阳、乐山、雅安、凉山等7个地市的23个县(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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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生活环境中,一些下乡知青在农村与农民、与知青、与城镇居民缔结姻缘,与同一时期其它类型姻缘相比,有其特殊性。因为下乡知青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到农村插队落户,他们远离家乡和父母,繁重的劳动、单调的生活、贫乏的文化,使得有些知青在寻找劳动帮手、寻求精神寄托中迈出了择偶之路;也使得有些男女知青在共同劳动生活和人生命运中产生了情感共鸣,进而上升为爱恋之情;还使得有些知青在困境和艰难之中,从憨厚、直朴的青年农民身上体察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以致产生爱慕之心,等等。这些,都是同一时期其它类型姻缘所不能与之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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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成民,系四川省社科院知青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曾于1969年至1978年在四川省开江县红岩公社插队落户;本文摘自《当代史资料》2020年第4期,注释从略。)

【四川省社科院知青文化研究中心于2011年12月批准建立,是全国第一家省级社科专业研究机构的内设科研部门,至今已10周年。该中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研究知青历史、拓展知青文化、弘扬知青精神”为主旨,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在搜集、整理、研究知青上山下乡史料方面取得一批丰硕成果,其中《孙成民知青上山下乡系列研究丛书》(共九卷)是其集大成著作,为存史留真、资政育人、释惑解疑、固本守正作出了积极努力,在全国知青上山下乡研究中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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