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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田:人民公社有什么用?

作者:老田   来源:红色文化网  

新中国经济史论之五:人民公社有什么用?

作者:老田

人民公社是一种低成本的组织制度设计,兼有国家政权管理与农民合作组织功能的制度安排。在早期的执行问题和短暂摇摆之后,1960年代初期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了《人民公社六十条》,明确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公社管理体制逐步趋于完善。从人民公社的建立过程看,是在国家政权的帮助和扶持之下,实现了农民自治与合作,公社在承担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的组织和动员功能之外,还部分地承接国家政权的作用,并兴办各种为农民服务的公共事业如教育和医疗等。

人民公社除了上述三个方面的功能之外,还可以和城市里的工厂进行类比,如果说生产队是一个生产车间的话,公社设有各种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职能技术人员,相当于工厂的技术科和职工培训中心,本身也作为一个卓有成效的新技术学习和推广中心起作用。由于最初的新技术学习的成本,是分摊在一个公社范围之内,所以承担学习成本的能力就非常强大,1970年代笔者所在的公社就曾经派人远赴海南学习杂交水稻制种技术,笔者还曾经在公社技术员指导下干过给水稻进行人工授粉的活计。而生产队作为新技术的最后应用单位,成功的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收益,也远远高出单个家庭的许多倍,而通过“试验田”等方式进行新技术推动,生产队承担技术失败风险的能力也高出家庭很多倍,农业集体学习新技术的成功率远远高出单个家庭(这是人力资源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以及集体更有承担学习成本的能力,加上新技术在应用单位内部的收益-风险的不同对比,是集体农业比单个家庭更能接受技术的根本原因。

虽然人民公社的功能非常强大,远远超过今天基层政权的单一政府组织职能,但是运行成本却非常低,因为多数干部的收入超出普通农村劳动力水平不多,又不能完全不脱离生产劳动,因此维持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体系运转的成本就很低。等到1970年代初期我开始记事的时候,每个公社“吃商品粮”的干部(公社的专职干部)都很少,每个公社只有两三个人,大量的干部都是从各个大队抽调上去的临时干部,这些干部的主要报酬是在他原来的生产队里拿一份工分,然后加上每个月几块钱的补贴。除了专职干部之外,在公社一级还设置有所谓的“人民公社八大员”,就是机械员、农技员、值保员、水利员等等,这些人也一样是拿工分外加六块钱的月津贴。大队和小队干部都是拿工分的人,而且基本上不脱产。毛泽东在1950年代就说过“不参加劳动还不是保甲长”这种措辞极为严厉的话,强烈要求干部不能脱离生产劳动,许多地方都制订了非常严格的干部劳动制度,公社三级干部一般要服从“三二一标准”,即公社干部每年至少参加全日劳动不少于100天,大队干部要求参加劳动200天以上,小队干部要求参加劳动300天以上。在1975年的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上,还反复重申要把昔阳县县社队三级干部坚持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作为一个主要经验来推广。

在毛泽东一力主张的“强行起飞”过程中间,人民公社首先是一个服从国家工业化进程需要,是作为主要政策措施推广的,目的是要强化基层政权对劳动力资源的组织和动员能力,以集体劳动的努力代替家庭小农的生产方式,来实现农业增产,确保农业的剩余产出水平足以跟上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需要。说到底是要在没有太多资源分配给农业的情况下,着眼于充分利用中国劳动力丰富的现实,而设计的唯一增产措施,主要手段就是通过增加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密集劳动投入来增产。

动员剩余劳动力来从事农田水利建设的一个重大困难,是利益增加和分配很难与家庭劳动力投入单位的一致,就要求通过制度安排促使劳动投入和增产收益的一致性,因此就必须突破以家庭为生产的传统小农方式,在新中国的短暂摇摆之后,合作生产组织――生产队――的规模最后确定在自然村落的水平上,平均一个生产队的农户数目在30户左右。

根据美国的经济史学家、哈佛大学教授德怀特·H·珀金斯的说法,在印度的社区发展规划和世界性的农村工程项目中间,想要调动过剩劳动力利用农闲时间去变丘地为可耕田的工作、以及修建灌溉系统和道路之类的基础设施,结果这些项目有许多完全失败了,其余的只是在接受了中央政府或国际救援机构的大量资助之后才得以存在。而中国农村工程的成功,原因在于绝大部分农业用地中间都废除了私有制,而农业合作社和后来公社的建立,又使得劳动与利益的结合成为可能。因为私有制下修筑渠道,主要的受益者是土地临近渠道的人,无地的劳动者和佃农完全认识不到土地生产力提高有什么价值,如果土地离渠道很远,生产力提高也往往被更高的费用所抵消,因此要动员剩余劳动力远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土地公有制和公社中间,即便一条水渠仅仅使1/4的土地增产,村民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劳动取得数量不同的工分,增加的产量归全村人所有,增加的部分也有按照各人的工分进行分配。正是遵循这个原则,中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动员工作才比较成功。(参阅费正清主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十五卷,P541-542)

对照一下知识精英们的描述,公社时期的农业完全是一塌糊涂,因此民不聊生,食不果腹,还饿死无数人,是“分田到户”的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增加了粮食产出,从而让中国人民吃饱喝足,而根据改革后创新编制过数据的《中国统计年鉴》记载,1949年中国粮食产量1.13亿吨,而1976年2.87亿吨,27年增长超过150%,而2003年中国粮食产量4.3亿吨,27年增长50%不到。

在今天三农问题成为社会热点的时候,许多人仍然忌讳提到人民公社以低成本方案,解决农村教育和医疗方面的重大成就,因为这两大成就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无法复制,所以就尤其被人忌讳。公社化与市场化的重大不同在于:公社里面公共产品的提供,仅仅受到人力物力的硬性限制。而今天的市场化却要服从精英们“高剩余索取需要”的限制条件,为此就需要对多数人进行“结构性”的排斥,没有许多人在痛苦中间无助地死去,老百姓就不见得肯于“自愿”承担超出个人剩余生产水平许多倍的高收费,换言之,失学者的痛苦是高学费和教育产业化的关键,有病不能医的痛苦是医疗产业化的关键。

按照湖北长阳县合作医疗创始者覃祥官老先生的说法,合作医疗的实施条件是“一个要有毛泽东思想,一个要有人民公社的集体组织”,没有这两个条件的第三世界国家,都不可能借用他的经验,这是他1974年参加联合国专题会议上接受外国官员咨询时候所做的判断,今天看起来也适用于公社解体之后的中国。由于无法复制公社时期的重大成就,因此中国的主流知识精英就相约不提这码事,因为只要稍加对照就难免有指责今天的官僚精英群体无能的嫌疑,于官老爷们颜面上可不好看,这是知识精英群体和官僚精英群体之间心领神会的“思想统一”,并没有机构硬性规定不让说人民公社的教育和医疗成就,而是知识精英们“自我规训、相沿成习”的结果。

除了公社执行了工业化进程的配套要求之外,毛泽东还要在公社里搞“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和“工农商学兵”结合。一个公社范围的经济分工可以发展到什么程度,有其极限;而作为经济发展的组织的公社,本身还有一重要研究价值,就是作为一个独具特色的政权模式。需要在贺雪峰教授所定性的“半熟人社会”中间,去考察权力的运用和分配问题。

在一个半熟人社会里面,阶级的分化是要受到群众反向舆论的强大制约的,新旧社会在这个方面没有什么重大不同。解放前的中国社会阶级分化程度,本身是受到了农村社会的强大舆论的钳制,在笔者的老家,每亩水田的地租是“两担谷”,但是贫穷的农民在交租多数要玩一点手脚,最终地主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际的地租可能不足一半,有人甚至说“关中无地主”。在公社时期,生产队的粮食过磅的时候,通常有上面派出的“住队干部”监督入库,这些人多数也是容许过磅期间搞点“瞒产”工作,以与生产队社员的利益诉求和强大舆论相妥协。

即便是在城市的工厂里面,由于新中国“强行起飞”期间,要尽量节约培训成本,减少劳动者和管理者的学习成本,节约信息成本方面的支出,对应着这个相对迫切的要求,是低水平的工作流动性,要求每个工厂里面的工人和干部都相对稳定。当时在住宅建设和分配方面,基本上都是以“单位聚居”为特点,这在某种程度上复制了农村的半熟人社会特点,个人长期居住在一个相互熟悉的社会里面,强化了个人对舆论评价的敏感性,使得个体对自身的行为方式趋向长远考虑,注重同事和熟人对自己的评价。公社化本身也是一种长期存在的权力模式,虽然1958年在城市里没有明确进行形式上的公社化组织运动,但公社化的实质要求“强行起飞”过程降低信息成本的要求内在地一致,而得到了广泛实施。今天城市小区居民的杂居,工商业从业者的高流动性,人们的行为模式就与毛泽东时代呈现出根本的不同,也带来人们对权力根本不同的认识。

乡村地区的权力运用过程与反向群众舆论的特定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力运用特点,是毛泽东时代中国社会管理的一大特色。换言之,人民公社化过程本身既强化了中国的权力和扩张了政治权力的作用范围,也规定了“强行起飞”过程中间政治权力的作用方式和特点。毛泽东总是有一个很强烈的冲动,要去动员体制之外的群众力量和意志,来参与监督干部的管理活动。1955年毛泽东生日这一天,蔡畅、章蕴、帅孟奇、邓颖超等几位老大姐去看他,说某些干部对搞运动有厌倦情绪,并建议以后不要再搞,主席当场出于尊重没有表示不同意,送走她们之后,毛泽东对身边的人说“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不搞运动,我不能叫毛泽东”。让熟人长期生活在一个固定社区里的工农业生产模式,固然有助于降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信息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实现社会的“扁平化”,帮助实现反向监督,但是后来的长期实践证明,这也不能解决全部问题。

毛泽东反复要求降低国家管理费用,这个要求受到精英阶层放弃“剩余索取权”后争取到的高度认同的支持,在另一方面也要求降低信息成本和管理上的执行成本。在三大改造之后,由“私人利益最大化决策模式”带来的信息保密和虚假信息发布大量减少了,因此带来的信息成本降低是显而易见的,决策主体方面“公家人”全面掌权有助于信息成本下降。而新中国管理成本上的问题,没有随着认同感上升而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始终存在而且相当严重,最终引发了毛泽东和“集体领导”的深刻分歧。新中国管理体系内部的严重问题,没有能够在体制内程序渠道上解决,最终导向了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按照卢逊-派伊的说法就是存在严重的“贯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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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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