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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电力真牛气,“劳动仲裁”竟成求职者原罪

作者:风  雷   来源:疫观全球  

广西新电力真牛气,“劳动仲裁”竟成求职者原罪

风  雷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面向社会招人了。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在它的招聘公告中对“不予受理报名或录用”的人做了规定,其中一类竟然是“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

  这一条明显地传达了三个意思:

  一,我司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形存在;

  二,我司不欢迎依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的刺头;

  三,我司只需要那些老老实实、奉上级为神明的人,若本单位有任何不合理、不合法、粗暴严苛的行为,能够忍辱负重、逆来顺受的人。

  与“996是一种福报”的阿里,每月干满380小时才能“本分”的拼多多不同,这是一家百分百的国企。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功能为接收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所辖供电营业区40个县的电网规划及投资建设、供电服务和资产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广西新电力成立于2019年8月15日,注册资本金1000000万人民币,其股东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0%)与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其中广西电网为南方电网百分百持股的子公司。

  此前,或许这些企业同样不会招“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但人家基本上是只做不说,用别的理由给搪塞过去。

  如此赤裸裸的,尤其责任主体还是一家百分百的国企,倒还是头一次见。

  要知道,劳动仲裁本来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的法定救济途径之一。一般而言,劳动仲裁该担责的都是强势方的用工企业,弱势方的个人还得有勇、有智、有担当才行。

  怎么到了广西新电力这里,个人参与劳动仲裁就成了重大污点了呢?

  广西新电力这一行为,公然违反了劳动法,仲裁法、就业促进法:

  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就业促进法: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用工单位的不法侵害,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的,原则上来说劳动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其中就包含劳动仲裁一项。

  普遍的共识是,虽然经济下行期,劳资关系日趋紧张,但国企和私企在人事管理上多少还是有些不同的,毕竟国企不是利润第一的,同时还有政-治要求,在人事上多少是留了些社会主义的遗风,多少是有点底线的。

  这可倒好,广西新电力直接就将这一切给无视了,这是公然的违法,更是撕破了脸。

  国企,央企(下属企业)都带头违反劳动法,并把它放在了明面上,由此可见,劳动者的生存环境到底有多糟糕。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当996成为了全行业的标配,当劳动者普遍过劳,当光明日报竟然发文“996难言违法”,当劳动者们形成激烈的探底竞争而资本早就联合起来时(HR联盟或背景调查),当国-营成了国-有,出现企业拒绝劳动仲裁过的劳动者就成了必然。

  毕竟无论何种性质的资本,最终想要的都只是一群被压榨了也不会反抗的工具人,要的只是随时可以替换的工具人。

  毕竟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早就形同虚设。

  毕竟求职者没有差评的权利,但凡敢给差评的人,很有可能被该行业甚至全行业封杀。

  毕竟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少吃/不吃草,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了现实。

  在这情形下,广西新电力能查到求职者的劳动仲裁信息也毫不奇怪。要知道,劳动仲裁裁决书是不公开上网的,公开渠道压根无法查询,广西新电力直接将这一条给挂了出来。如果它是认真的话,只能说明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早就和它坐在了一起(想一想,快四个月了,拼多多用工情况调查还没出来呢)。

  如果广西新电力“不招刺头”的招聘条件推广开去,简直是要把合法维护自己权益的劳动者工作的机会全都给剥夺掉,最终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只会越来越差。

  从这个意义上讲,没人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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