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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毅:是谁在逼迫建筑工人们以死抗争?

作者:潘毅   来源:破土网  

【破土编者按】中国的建筑工人,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却拿着最低最难要的工资。他们为城市的繁荣献出了青春、健康甚至生命。然而为了争取一点血汗钱,他们甚至需要爬上高楼寻求自杀以引起关注。到底是谁在欺负这些建设中国的劳动者们?又是谁在逼迫他们以死抗争?

  (图片来源:网络)

翠花爹娘我春节回不去

拿不到工钱没脸再见你

儿子闺女红包在哪里

问天又问地去哪里说委屈

如果说老板你不宽裕

你咋就花天酒地穿金戴银的

开着宝马奔驰你也别神气

你身上一针一线都是你欠我的

(还钱呀!还钱呀!还钱呀!你欠我的!)

离家在外几千里

城里打工不容易

陕西山东四川湖北安徽的

酒店大楼是谁盖的?

反倒被人看不起

EVERY BODY没钱没脾气

我问着自己有没有天理

我问着自己一定沉住气

我劝着自己咱是债主别怀疑

你欠我的

——农民工讨薪歌《你欠我的》(作者:时永)

一个富强的中国,如果没有建筑工人日以继夜的劳动是不可能在空间得以实现的。事实上,没有哪个行业的发展速度可以同建筑行业相比。中国建筑业消耗着世界二分之一的混凝土,三分之一的钢材,从业者超过六千万,其中大多数是来自于各地的农民工。

六千万的建筑工人,他们是崛起的中国背后“看不见的人民”,经常被忽视和欺负。没有一个年代的建筑工人的地位比今天低:干了活,拿不到工钱,受了工伤,得不到赔偿。建筑工人的生活中还充斥着争吵、打架斗殴、建筑物破坏、身体伤害甚至自杀。在建筑工地上我们目睹了很多工人采取各种各样的暴力行动。一位二十岁的河北工人说:“现在城里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去建筑工地干活了。别看现在我脏成这样。下班后洗个澡,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像换了一张脸。”此时此刻这位工人的身上正覆盖着尘土和污垢,并且因为自己的建筑工人身份而感到羞耻。工人们的这些感受反映了建筑业声名狼藉的形象,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包括:工资长期被拖欠,重大伤亡事故屡屡发生,因欠薪导致的劳资矛盾不断出现。

 

 

往昔与今日

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为了弥补建设需求和正规劳动力供给之间的巨大差距,国家曾推广过分包体制。这时的分包体制是作为一种应急机制出现的。新中国成立之初,自1949年到1957年期间,城市的恢复重建工作急需投入大量的建筑业劳动力,远远超过了正规劳动力的供给能力。于是,各种承包体制应需而生,一是某些专业部门组织内部人员成立了建筑企业,以自营或内包的方式开展建设。

1958年到1962年期间,当正规企业的建设力量逐渐壮大之后,各类承包体制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割掉了。这时,建筑项目由政府统一安排,纳入每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名下。1959年,包工制度被废除,国家通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继续进行建筑施工。跟国企相比,城市和农村的集体企业给工人提供的保护更少,发放的福利也更少,但那时集体企业至少还提供一日三餐,并按时发放适量的工资,工作时间的安排也较为合理。在此期间,建筑类工作仍被看成是需要技巧的,建筑工人也受到尊重,在宣传中他们常常被塑造成为社会主义国家重建做出了贡献的“模范工人”。能从农村生产队转到建筑业,这是一种积极的转变。一位六十岁来自河北唐县的师傅这样跟我们说:

在七、八十年代,如果我们去建设队干活,还得每天给生产队(即所在的村子)交一块钱。那时几乎没有分包商,也少有欺骗。工人一完工就可以收到工钱。工程队还给我们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靴和其他日用必需品。如今的分包商可不这样。他们总骗人。在那个年代,我们过得很好,也很少被骗。

在计划经济时代,尽管分包制度多次出现,且延续了较长的时间,但占主流地位的建筑组织形式还是以国营筑企业为主的正式用工体制。据统计,1980年国有建筑企业拥有雇员482万人,在城市集体所有制建筑公司工作的有166万人,在农村集体工作的有334万人。只有不到1万人在私营建筑公司里工作。

劳动分包体系的出现

建筑业的社会主义劳动体制随着邓小平改革时代的到来戛然而止。1978年,邓小平指出,建筑也可以成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业。建筑业而后进行了改革,其目标包括重构行业管理体系、开放建筑市场、国企实行自负盈亏、建立竞标体系以及提高项目管理技能。1980年,世界银行云南鲁布革水电项目采用了国际竞标的方式,对中国建筑业之前的社会主义实践发起了挑战。在建筑业,竞标和分包体系再次出现。

1984年,国务院签发的一份文件上说:“国有建筑安装企业,要逐渐减少固定工的比例。今后,除必需的技术骨干外,原则上不再招收固定工。”1984年颁布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建筑项目的总承包公司不得直接雇佣蓝领工人。总承包公司可雇佣劳动分包商,由其负责工人的招聘。这些规定加速改变了建筑业的管理模式和劳动力构成,也产生了一些延续至今的痼疾。受国家政策的驱动,建筑公司进一步市场化,且因为有了劳动分包制度,总承包公司便不再直接管理项目的户外施工。这就是劳动分包制度出现的历史根源。

九十年代末,建筑业重构基本完成。尽管这一系列的巨变是否有助于提高建筑业的施工效率和生产力还有待论证,但它们确实直接导致了多层劳动分包制度的出现。如今,数千万由包工头从各地农村雇佣的农民工,已经成了这一劳动分包制度的一部分。

在建筑业的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种双重分离的奇特现象:资本和行业是分离的,劳动和管理也是分离的。在建筑生产链中,顶层承包商利用他们与地产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对建设项目进行控制,将工程分包给下一级分包商。顶级承包商通过将投资风险和劳动招聘责任转嫁给分包商而从中获利。三级分包商老冯说:“承包商赚的钱不干净。他们把全部的风险都推给了我们。在钱还未到账、工资拖欠时,他们让我们去面对工人。”

  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剥削

九十年代,随着城市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进一步实现了扩张,市场对廉价劳动力的需求也变得十分巨大:通过分包制度来保证劳动力的供应已经成了资本和政府的共同发明。政府改变了建筑业的管理劳动关系,使得建筑业不得不开始依赖分包体系,国有企业因此变成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地方政府有时甚至违背中央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在一级承包商和低级承包商的纠纷中偏袒前者。建筑公司对此趋之若鹜,对其进行操纵,并从中获利。

九十年代末,虽然劳动分包体系日渐成熟,但农村劳动力却得不到国家或社会的保护。他们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工伤保险,受了工伤也很难获得赔偿。分包商在雇佣农民工作为临时工的时候,甚至连一纸合同都不提供。到目前为止,在我们采访的建筑工人中,没有一人能按月领取工资,大部分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尽管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正式生效,但是承包商和分包商依然明知故犯,而且大多数工人也没有意识到签订合同是承包商必须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当我们向工人询问时,得到的回答一般是“什么是劳动合同?不,我们没签合同。我从没听说过有什么合同。”

从2012年12月到2014年7月我们在北京采访了很多工人,其中大多数都只是得到包工头的口头承诺,依据工作类型和所需技能的不同,他们每天可获得150元到200元不等的工资。但是最终到手的报酬却往往比这一承诺要低得多,有些人甚至还承受着拿不到任何报酬的风险。没有合同,他们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讨回工钱的希望就非常渺茫了。

在项目结项前或年底前,建筑工人的工资并不是以周或月为周期发放的,而是以生活补贴的形式,由包工头不定时地支付。根据包工头的不同,补贴从每月100元到几百元不等(但只占承诺月工资的10%到20%),这几乎仅够支付农民工的三餐和其他日常开销。在我们采访的那么多包工头中,宋先生是最为同情这些工人的:

工人跟着你干活,却没钱花,工人感冒,却没钱买药,你得给他们一百、二百吧。

很多包工头甚至不得不用自己的钱给工人发生活补助。但是有些工人得不到任何补助,因为包工头也说自己没钱。在生产过程中,劳动价值主要就是以生活补贴代替工资的方式被榨取的,包工头说承包商没给钱,所以没钱给农民工发工资,以此来为自己辩护。

在工地宿舍里,一位五十岁的湖北工人向我们展示了他记载日常活动的记事本,他说:

我们甚至不算工人。工人将劳动卖给老板,换取工资……我们建筑工人可不一样。我已经给老板干了286天了,仍然没拿到钱。我等发工钱,就像等运气一样。

建筑工人最终将收回工钱的希望寄托于亲戚关系和老乡网。在工人中,特别是在老一代工人中,流行着一种说法,那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意思是包工头在村子里也有亲戚,因此很难推卸责任。但是到了九十年代末,随着工资拖欠和欠债成了家常便饭,这种观点也越来越靠不住了。未被商品化的社会关系被劳动分包体系一点一点地瓦解了。当工资拖欠的问题愈演愈烈时,分包商和村民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频繁,村子里的社会关系也随之恶化。

我们探访过河北的一个村子,当时那里的工人非常担心包工头不发工钱一走了之。很多村民抱怨说,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建筑工人,村子里的社会关系也每况愈下。雇主和雇员双方皆有抱怨。例如,一个包工头说,有的工人连声招呼都不打就离开了施工队,“建筑业不是一般的行业,我们跟任何人都没有长期的联系,人们可以随时离开工地。”包工头对工人的抱怨跟工人对包工头的抱怨一样多。双方之间的信任迅速流失,整个村子的社会网络都遭到了破坏。建筑业的政治经济学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劳动分包体系,这一体系包含两个过程:首先,劳动在农村被快速商品化;其次,劳动在城市被建筑生产过程所剥夺。在农村,非正规的社会关系被人操纵着,用来满足劳动剥夺的需求,这反过来破坏了社会中的信任,加剧了工地上的劳动矛盾。

 

  结论

很少有人记录或研究建筑工人的生活,就好像他们无足轻重一样。后现代观念游戏中的“非物质”劳动概念进一步将建筑工人的声音和存在边缘化了。事实上,作为“物质性”劳动的先驱,中国建筑工人在社会主义时期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并因此受到了高度的赞扬。到了改革时期,这种象征作用被逆转,劳动变成了商品,被赋予市场价值。最为不利的是,中国建筑工人的阶级力量与资本的力量对比极为不平衡,工人处于非常不利的的位置。资本与劳动关系被完全遮蔽了:工人们压根不知道开发商和总包商是谁,但是,后者才是工资拖欠的最终负责人。

今天,建筑工人在自己用一砖一瓦建造起来的城市中,成为了“隐形”的劳动主体。他们在城市的黄金地段还只是废墟一片、没有任何经济价值时,就已经来到了这里。当倾注了他们血汗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后,土地价值增加了,建筑工人们却消失了。工人们在他们自己创造的空间中消失了,工人们付出劳动却得不到报酬的现象也变得越来越普遍。快速变化中的建筑业出现了诸多异常现象,这些现象激起了愤怒,导致建筑工人最终走上了极端集体行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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