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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狼牙山五壮士”“细节分歧”的目的何在?

作者:望长城内外   来源:红歌会网   

  最近,《炎黄春秋》杂志前主编洪振快和黄钟诉两位学者郭松民、梅新育侵犯名誉权案在北京海淀区和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案的起因是原告撰写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遭到被告驳斥:“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

  我认为,对本案的审理必须搞清两个关健性的问题:一是2013年第11期《炎黄春秋》刊登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作者洪振快,责任编辑黄钟)是否属于搞历史虚无主义;二是郭松民、梅新育的评论是否构成侮辱或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下面,笔者对第一个问题即《“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是否属于搞历史虚无主义谈一些看法。

  判断《“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是否属于搞历史虚无主义,最主要的是要分析作者写作和《炎黄春秋》刊登这篇文章的目的。那么,他们写作和刊登这篇文章,研究“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呢?通过对这篇文章原文及写作和刊登该文背景情况的分析,我认为,他们写作和刊登这篇文章,研究“狼牙山五壮士”“细节分歧”的基本目的,就是要推翻“狼牙山五壮士”在中国民众心中的英雄形象。我的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他们写作和刊登这篇文章,研究“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其直接目的是要旁证诬蔑“狼牙山五壮士”网络谣言的真实性。

  对于写作这篇文章的目的,该文作者洪振快在2014年4月8日发的微博中说:“去年广东越秀警方以网友传播‘狼牙山五壮士’谣言为由抓人,对此本人深感不解:警方如何判定历史上的事是否是谣言?为此,本人进行了考证,发现‘狼牙山五壮士’故事从一开始就存在诸多细节分歧。”洪振快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中也写到:“当我们深入‘狼牙山五壮士’有关叙述的细节时,就发现上述人员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下的陈述存在诸多互相矛盾之处。而对于同一件事,相互矛盾的描述可能都不符合事实,也可能有一个符合事实,但不可能同时都符合事实。因此,对于‘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还有待历史学家的深入研究和探讨。”

  洪振快在微博中所提到的“广东越秀警方以网友传播‘狼牙山五壮士’谣言为由抓人”一事是这样的:2013年8月27日零时15分许,广州人张某使用其本人笔记本电脑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一篇微博,内容为:“老师袁腾飞:拍‘狼牙山五壮士’电影编剧邢野去当地了解实情,村民说:这五人只不过是几个散兵游勇土八路,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惹。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他们的行踪告诉日本人。日本人就来围剿了。村民故意引5人绝路逃跑。”张某以账号“老师袁腾飞”发的这条污蔑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的微博,被转发2500余次,被评论300余条。8月29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11月13日张某以“微博非原创”为由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并依法赔偿。2014年2月13日,法院判决张某败诉。

  张某的律师葛某在为张某辩护时说,谣言不是张某虚构的,也不是张某制作的,而是张某转发的。据有的媒体报道,在2005年初,海外华文媒体曾出现过题为《被吹得天花乱坠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的帖文,之后传入国内论坛,微博兴起后又流传于微博。

  分析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再加上洪振快在微博和文章中所说的话,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洪振快写作这篇文章和《炎黄春秋》刊登该文的直接目的,就是要为海外华文媒体关于“狼牙山五壮士”的谣言和广州人张某的传谣行为提供旁证。他们想明确地告诉大家:关于“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从一开始就存在诸多细节分歧,这个故事是真是假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搞清,警方判定张某微博传播的内容是谣言是没有根据的。言下之意就是说:张某微博传播的内容也就是海外华文媒体关于“狼牙山五壮士”帖文的内容,其真实性不能否定。

  第二,这篇文章提出的的所谓“细节分歧”,不仅根本无法推翻“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基本的历史事实,反而暴露了该文作者和《炎黄春秋》有关人员的不良用心。

  既然洪振快写作《“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和《炎黄春秋》刊登该文,是想告诉大家“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真假难定,张某转发内容的真实性不能否定,那么,他们在这篇文章中有没有拿出什么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呢?我把这篇文章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了几遍,觉得该文提出的的所谓“细节分歧”,根本就无法推翻“狼牙山五壮士” 英雄事迹的基本的历史事实。

  洪振快在这篇文章中,共提出了四个所谓的“细节分歧”:一是有关人员对“狼牙山五壮士”跳崖的具体地点说法不一;二是有关人员对五个人跳崖的方式特别是葛振林与宋学义是“跳”还是“溜”说法不一;三是敌我双方对双方在此次战斗中的伤亡数字说法不一;四是有关人员对“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说法不一。

  看了作者提出的四个所谓的“细节分歧”,我感到他真是又可气又可笑。可气的是:作者不去研究“跳崖的是不是五个人”,“这五个人是不是真的跳了崖”等最基本的问题,却在文章中对一些枝节问题吹毛求疵;可笑的是,作者提出的这些问题,就象是一个未成年人提出的问题,实在显得他太幼稚了!

  由于战争年代的斗争环境紧张复杂,以及各人对事物认知、记忆的差别,再加上时间迁移、口传错漏等原因,事后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出现不同的说法是完全可能的,这一点也不奇怪。奇怪的倒是作者怎么会提出这么可笑的问题:

  什么“对跳崖的地点说法不一”,棋盘陀和它旁边的山头,就象北京与丰台一样,一个是大地名一个是小地点,说哪个都没错!

  什么“对跳崖的方式说法不一”,跳崖又不是跳楼,楼房是笔直的,而大多数悬崖都有一定的坡度,“跳”与“溜”有什么不同?

  什么“敌我双方对伤亡的数字说法不一”,这就更外行了,古今中外,有几次作战敌我双方对伤亡的数字说法一样?恐怕少之又少!

  什么对“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说法不一”,这就更可笑了,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拔了群众的萝卜后跳的崖,难道就不算是英雄了?

  由此可见,作者在文章中提出的四个所谓的“细节分歧”,不仅根本无法推翻“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的基本的历史事实,反而进一步暴露了他写作《“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和《炎黄春秋》刊登该文的不良用心!

  第三,他们写作和刊登这篇文章的基本目的,是想得到使广大民众怀疑“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从而推翻“狼牙山五壮士”在中国民众心中的英雄形象的效果。

  “狼牙山五壮士” 的英雄事迹是任何人也无法否定的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一些人可以否认这一历史事实的存在,但却无法否定这一历史事实的本身。因此,洪振快写作《“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和《炎黄春秋》刊登该文,他们的基本目的就是想得到使广大民众怀疑“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从而推翻“狼牙山五壮士”在中国民众心中的英雄形象的效果。

  有人也许会说,《“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只是说“对于‘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还有待历史学家的深入研究和探讨”,该文并没有完全否认“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呀。是的,该文在表面上是没有完全否认“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而是因为他们现在还不敢!他们还不敢现在就直接地明明白白地否认“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否则,《炎黄春秋》杂志很快就会关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使用中国文人惯用的旁敲侧击、含沙射影等手法,来得到他们想要的社会效果。

  难道不是这样吗?我们可以打一个比喻。例如,有一个人B对某个人A恨之入骨,就散布谣言,说A的学历是伪造的,许多人不相信这个谣言,也有的人将信将疑,这时冒出一个人CC对大家说:“A这个人经常弄虚作假”。大家说,C对大家讲的这句话会起到什么效果?很显然,只会使更多的人相信B的谣言而怀疑A

  由此可见,与海外的反共势力密切配合,一唱一和,从而把广大中国民众心中的民族英雄一个一个地推倒,这,就是包括《“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作者在内的一些人,想要达到而又不敢告人的目的。

  说到这里,对于《“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是否属于搞历史虚无主义这个问题,我想,除了少数与该文作者情趣相同,以及认知水平很低的人以外,大多数的人都会得出正确的结论。我希望北京海淀区和丰台区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和陪审员,认够认清这一关健性的基本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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