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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型核对机制保障民生政策实施公平公正

作者: 姚凯   来源: 《红旗文稿》2014/16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加快推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和制度施行。在实施相关民生政策时,保障对象的经济状况是重要的准入条件,因此,如何准确、高效核查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传统的家计调查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现实的需求。2006年12月起,上海市民政局开始探索实践居民经济状况核查机制,研发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联通信息查询比对渠道,确立了科学的核对理念和专业的核算方法,初步建立了有别于传统核查方式的现代新型核对机制。迄今,已覆盖了住房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型贫困等项目,确保了社会保障项目实施的公平公正,且零投诉、零泄密。

    一、建立健全核对机制,确保核对结果客观公正

    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是一项全新的民生基础工程,通过建立专业、科学、权威的核对机制,不但能够确保社会保障审批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还能培育公民诚信意识,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以互通共享为原则,搭建核对信息平台。首先,核对系统是一个支持性政务平台,能为各类公共政策提供居民经济状况权威信息;其次,核对系统不仅能核对居民收入信息,还具备对申请人财产、支出等其他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的功能;第三,核对系统除了承担具体核对业务外,还具备为公共政策的研究决策提供数据分析的功能。信息平台建设的重点是建立电子比对专线,把原本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有关申请人的经济状况信息,通过核对系统进行最大效率的整合和利用。迄今,核对信息系统已完成了与全市所有区(县)、街镇乡的联通,与人保、公积金、税务、民政、公安、房管、工商、医保、红十字会、总工会、证券、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了电子比对专线,并形成了数据查询交换的常态机制。

    以合法为前提,出台核对政策文件。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直接涉及个人隐私和公民权利,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法规政策,对申请、审核、流转、比对、核实等流程予以规范,为开展核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尤为必要。2009年7月,《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作为政府规章正式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与居民经济状况核查有关的法规,提供了核对工作开展的法律依据。在此法规框架下,上海市民政局针对不同的核对项目,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实施细则。2009年发布《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2012年出台《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试行)》以及《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出台《上海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

    以数值为依据,设计核对基本规则。根据申请人不同的收入特点,科学确定不同的核对要素。核对要素分为“基本核对要素”和“补充核对要素”,通过电子比对专线从相关部门获得相应的要素信息,按照事先设定的合算规则,在核对系统中直接生成该申请人的收入财产数额,再与申请人申报的数额或政策规定的数额进行比对得出偏差值。偏差值小于等于零的出具标准线内的核对报告;大于零的进入重新确认程序,根据重新确认的情况,对于仍大于零的,或敦促申请人自愿退出并终止核对,或出具标准线外的核对报告并纳入不良诚信记录。

    以持证为手段,培养核对人员队伍。核对机构分为市、区(县)两级,核对人员为市、区(县)、街镇乡三级,分级管理,统一核对。2009年6月,市级机构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正式成立,至2011年底全市17个区县均成立了区县核对中心。为确保基层核对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所有核对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迄今,市、区(县)、街镇乡三级人员队伍架构和“两级三审”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以服务为根本,设置核对确认环节。在信息比对时,如果个人申报和相关部门反馈信息得出的核对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核对机构并不简单认定申请人的经济状况不符合公共政策的准入条件而建议业务审批部门直接拒绝申请人的申请,而是向申请人提供一次解释说明和重新确认的机会,同时重申相关诚信规定以及虚假申报的后果。如此,既可使申请人对核对结果心服口服,避免后续的争议纠纷,又可以检验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信息提供部门,以便改进工作。

    二、严防严控信息使用,确保私密信息安全保密

    限制对接、规范流程,消除外部顾虑。首先,核对机构与信息提供部门签订保密协议,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其次,核对系统和信息提供部门的业务系统间设置前置服务器,不直接对接,核对信息及查询结果经由此服务器间接取、送,其他无关信息由此被有效隔离,从而保障双方系统数据安全;再者,双方均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交换工作,制定操作规程,责任落实到人。

    技术防范、制度监督,防堵内部泄密。从技术层面上,在核对信息系统中加强信息安全的设计,通过加密技术实现数据传输高可靠性,通过数字签名与电子签章建立起可信度高的数字审批流程,通过应用审计、电子监察系统保障数据合法化使用。从制度层面上,制定相关信息安全制度、保密制度等,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保密监督。从人员层面上,要求核对工作人员具备高素质,拥有优秀的职业道德,签订保密协议,并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不得泄露申请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三、挖掘利用沉淀数据,协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随着相关核对业务的持续开展,核对系统中累积了大量个人经济数据,逐渐呈现出大数据的特征。对这些数据进行科学、全面、细致、深入的分析,可以发现许多有价值的规律性特点和前瞻性趋势,进而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制定和决策支持服务。

    检出率逐年下降,有效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对核对系统中数据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各个核对项目的检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这表明,首先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其次,居民对于经济状况核对政策和核对手段的知晓程度提高,抱有侥幸心理的申请人减少;再者,加大了对隐瞒虚报行为的查处力度,上海民政部门和房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严肃查处隐瞒虚报行为的通知》,增强了核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此外,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还参与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成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多样化课题,积极支持政府部门科学决策。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数据研究、分析及挖掘工作,开展了《上海市城市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分布及走势预测模型研究》、《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收入分布及走势预测模型研究》、《上海市中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影响因素分析》、《上海市廉租住房家庭人均收入与数量预测模型》、《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分析》等多个课题的研究,对沉淀在核对信息系统中大量数据做相关性分析,从而对有关社会保障政策进行预测,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民生政策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持。

    (作者: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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