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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党员队伍的全程化管理

作者:沈汝源   来源:红旗文稿  

  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近年来共产党员规模激增,如何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为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一院万源实业公司积极探索,紧紧把好党员“入口关”、“考核关”、“流动关”、“出口关”四个关键环节,让“陈腐死水”流出去、让“新鲜活水”流进来。

  一、严控入口关,党员发展标准具体化

  对党员的考察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并结合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实际工作,形成具体明确的发展标准和流程,这就是严控入口、坚持标准。

  立足实际,多维把关。我们认为,党员同时也是单位员工,需建立对合格员工与合格党员的双重考察标准。首先是对党的宗旨、方针政策等体现党员纯洁性的指标进行考察;其次是对是否合格员工的考察;最后是对工作实绩等体现党员先进性的指标考察。在入党积极分子被列入发展计划之前,要分别接受党支部、党员及群众的综合评价,诸如个人思想素质表现、年度绩效考核、有无违反员工规范等指标均列入考核项中。

  发展流程科学合理。我们在考察中注重把握三个环节:第一是培养教育环节,通过对课程的合理安排、党委书记与入党积极分子座谈,系统讲解党的历史,同时提出单位对党员的具体要求。第二是发展前的谈话环节,由公司党委委员与对口业务部门中即将发展的党员谈话,保证党员对党的思想认识清晰和公司业务要求清晰。第三是在预备党员转正前的考察环节,增加党支部书记谈话环节,进一步增强预备党员对党、工作和群众的认识。

  二、强化考核关,建立党员考核的科学机制

  做好党员评价与考核工作的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党员考核机制:一要制定既有定性要求、又有量化规定的考核标准;二要针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党员采用切实有效的考核方法,并要紧贴中心工作;三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并吸引广大群众监督,使考核工作走出“自我封闭”的怪圈;四要运用考核结果促进党员队伍建设,防止考核过程轰轰烈烈,结果却不了了之。笔者结合所在企业制定出台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阐述党员评价考核工作的三个发力点:

  评价标准既定性又定量。我们以评价模型的建立为突破口制定考核标准。模型分为基本要求、工作表现和目标结果三个模块。基本要求重在考察党员的纯洁性;工作表现重在考察党员的先进性;目标结果重在考核党员的综合表现及组织和群众对党员的认可度。考核以一个自然年度为周期,满分 100分,此外还有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最终结果按照总得分(用“A”表示)分为优秀(A≥90分)、良好(90>A≥80分)、一般(80>A≥70分)、差(A<70分) 四个等级。评价结果80分及以上者为达标。其中,“宗旨观念”因涉及党性坚定与否这一是非问题,因而是“一票否决”的指标。为强化党员考核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还在“工作业绩”模块中根据员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换算成不同分值,确保党员考核和中心工作互不脱节。

  采用360度考核评价模型。为使考核结果更加全面科学,并能代表各个层面的意见,公司采用了360度考核方法构建评价模型,围绕六个维度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绩效评估:(1)党员自评。设置该考核项的出发点是尊重个人,但因为个人打分可能不尽客观,故在考核总分的权重只占10%。(2)党组织(该党员所在党支部)评价。由党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个人表现讨论完成,该部分最具权威性,故权重为40%。(3)党员所在党支部的其他党员评价。党员彼此间互相比较了解,进行交叉打分相对真实可信,故权重为20%。(4)党员所在单位(或班组)的群众评价。这是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是否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真实体现,权重为20%。(5)党员所在支部的评价,权重为10%。此分值采用公司党委对党支部的评价结果,将党组织工作开展的好坏与党员自身结合起来,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的集体荣誉感与主人翁意识。(6)表彰增量评价。根据考核对象获得省市等不同层级的奖励或不同层级的公开表扬宣传报道为加分项。

  充分运用考核结果,突出评价导向作用。为发挥结果导向作用,党支部对每一位党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并向本人反馈,促进其提高思想认识和改进工作。当党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80>A≥70分)”及以下时,取消该党员当年度一切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一般”或当年为“差(A<70分)”时,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的合理设置与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极大强化了党员“考核关”。

  三、守住流动关,流动党员管理全覆盖

  教育、管理、服务好数量庞大的流动党员,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构建一种“既流得动,又收得拢”的模式:一方面要树立“大组织”的观念,即每一个党员不仅隶属于某一个基层组织,也属于党这一整体组织。另一方面要实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负责的“双管理”制度。

  我们公司制定出台了《社聘员工党员管理暂行办法》,对流动党员的管理通过以下四个环节实现:一是确认环节。每一位进入公司的聘用员工填写入职表格时均要注明其身份是否为党员,并及时把流动党员编入党支部名册,纳入统一管理范畴。二是关系转入环节。只要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的流动党员,工作满6个月后,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将组织关系转入到公司党组织。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将组织关系转入的,在其自愿基础上,由其所在党组织开具流动党员证或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后,到公司党委备案。三是管理环节。转入关系或备案后,流动党员在政治权利上就完全等同于公司正式党员,同样履行党员义务、享受党员权利。四是关系流出环节。通常情况下,流出党员将组织关系按流程正常转出即可,同时制定详细的制度,明确要在六个月内把党组织关系转出,如果不能按时转出,可以召开党员大会将其除名,特殊情况可协商处理。

  四、畅通出口关,构建能进能出机制

  在很多人看来,党章“开除党籍”的规定,是一种底线惩戒。一般情况下,只要党员行为不触及底线,不触犯法律,很难招致党纪惩处。这直接导致有的党员赖在党内“滥竽充数”。处置不合格党员,一方面要明确并严格落实“不合格”的标准;另一方面要为 “出口”清淤。

  我们公司借助党员年度评价考核,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和退出机制。如果党员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差(A<70分)”时,除党支部诫勉谈话外,同时做为期六个月的整改处理。整改期满后,重新对其进行评价,如果评价结果仍为“差”,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公司党委批准,对该党员作劝退处理;如该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作党内除名处理。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一般(80>A≥70)”及以下时,采用同样流程,只是将整改期延长至一年,如果再评价结果仍为“一般”及以下,劝退和除名流程同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在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因此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做好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对受到劝退等处置的人员,要着重做好谈心谈话等思想工作,避免将其推到对立面。如党员对评价结果不认可,可在5个工作日内与支部书记进行沟通,沟通后如仍存异议,可向公司党委提出申诉。公司党委在接到申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商达成共识,提出最终处理结果并进行公示,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党员申诉的权利。

  (作者: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一院万源实业公司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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