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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是民主路线

作者:许耀桐   来源:人民论坛  

  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兴衰成败。为什么群众路线具有这么强大的威力呢?因为群众路线归根到底是一条民主路线。中国共产党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作为革命党,还是在社会主义时期转型为执政党,都始终把群众路线作为民主路线予以贯彻执行。

  群众路线和民主建设高度契合

  群众路线是指:“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俗地说,就是“两个一切,又来又去”,这充分说明了群众路线的本质核心是民主。群众路线根本上要解决“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群众路线以“群众”命名,它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深刻的内在规定。“为民”,即“for the people”;“依民”,即“by the people”,这也就是民主建设的本质核心。由此可见,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正是实行民主建设的根本要求。

  自从国家形成以来,关于政治生活的基本理念、原则和政治制度的定约条规,无非就是两种,民主政治或者专制政治。主张并实行民主政治的范围对象十分广大,必然包含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由人民群众掌握主权;主张并实行专制政治的范围对象则十分窄小,只包含极少数人,只由极少数人掌握主权。因此,群众路线作为中国共产党必须贯彻落实的根本路线,必然要求实行民主建设;而实行民主建设也必然要求走群众路线,发动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群众路线的灵魂在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民主政治的灵魂在于人民当家作主。正是在这样的根本点上,群众路线和民主建设高度地契合起来,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正因为群众路线和民主建设这样内在的紧密联系,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既然要贯彻群众路线,就必然要推进民主建设;反过来,如果不发展民主建设,那么实施群众路线也就是一句空话。同样,只要我们不是把群众路线只当口号喊喊,而是务求实际、务求在怎样看待群众这个问题上,即使是社会主义者,如空想社会主义及其政党,也并没有形成正确的立场、观点。空想社会主义的两派——和平派和暴力派,虽然所主张的道路截然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把群众扔掉了,所以他们是不可能成功的。只有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从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出发,透彻地阐明了旧世界的掘墓人和新社会的建设者是工农阶级和人民大众。在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群众观点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群众自己解放自己靠的是什么呢?怎么才能让他们“同心干”呢?显然,靠的就是民主,也只能是民主,而不可能靠强制、逼迫,靠一小部分人站在他们头上,对他们指手画脚、颐指气使。

  群众路线标示了民主建设的正确路径

  中国共产党提出群众路线,不但要解决“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而且还要解决“怎么为”、“怎么依”的问题。这是一个方法问题,而这个方法,我认为也在于民主。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来说,能否贯彻执行群众路线,面临着是否实行民主的问题。群众路线与民主的运行轨迹高度一致。在中国,毛泽东深刻地阐述了,实行民主政治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根本制度和核心制度。民主集中制要求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性,就来自于群众路线的规律性。

  群众路线告诉我们,群众在基层,深入群众就要深入基层,把基层的工作做好。群众路线对于我国民主建设的发展路径,包含着重大的启迪作用。如何在中国这样的大国、人口多,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情下发展民主建设,是自上而下铺开还是从下至上延伸,存在着关键的路径选择问题,选择不好,将会导致严重后果。从欧美国家情况看,它们走的是一条自上而下的进路。我国则应走一条从下至上的进路,这是一条渐进稳妥的可行之路。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不牢塌到底。只有建立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才能做到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这样一条进行我国民主建设的渐进稳妥之路,从根本上说,就是以群众路线作为根据,由群众路线决定的民主方法论。

  以群众路线推进民主发展

  群众路线阐明了必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显而易见,从这样的核心观念出发,群众路线的工作重点必须放在民主上,必须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推进民主发展。一是以群众路线推进民主发展,牢固树立“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的政治观点。人民向往民主,人民热爱民主,人民与民主血肉相连。二是把民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紧密联系起来。政治体制改革如果离开了群众路线,离开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要求,离开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必然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也就必然要导致失败。三是准确把握发展民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略。民主的基本内容是“四民主”和“四权”,即“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开展民主的基本方略是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四是重点发展基层民主。发展基层民主,直接受惠的是千百万人民群众,只有把基层民主搞好了,才能进而实现中层和高层的民主进程。五是实行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干部手中的权力理所当然地要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否则权力就会被滥用,被用来谋私,产生腐败现象。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也要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要按照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保证我们党的各级干部都能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这项工作确实是一项重点工程,是群众最为关注的基础工程。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导,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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