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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军:不忘国企初心,继续改革前进

作者:梁军   来源:昆仑策  

导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八个“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成为全文的核心表述。几乎每一个都离不开对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搞好国企的依赖和支撑。那么,我们建立国企的“初心”又是什么呢?我们是否在赶路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偏离了这个“初心”,导致我们“前进”方向的迷失或摇摆?这个问题细究下来,对照一些现在流行的国企改革提法,真能惊出一身冷汗!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是党中央向全体共产党员发出的号令,也是以中国共产党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做出的庄严宣示。

当前,正值全面深化改革,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胜利前进的关键时期。每一个行业领域,都应该结合自身的发展历史与现实情况,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心”为基准,为本源,以此来检视过往,校正方向,统一思想,继续前进。

国企改革已开展30年了。走过的历程,可谓百转千回,跌宕起伏,取得的成就,可谓今非昔比,浴火重生。这样的过往与这样评价,并不能取得社会一致性的认可。各种理论与实践,一直在强有力地牵扯着改革的前进方向,有时候,还会由内而外出现偏移的动力。那么,我们在向前走的过程中,在走了很远,走在一个看起来十分光辉的区间时,有没有忘记走过的路,走过的过去,和为什么出发?

当前的国企改革,或者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国企改革,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大有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心”的倾向。若不能予以棒喝,予以警醒,必将酿成大错!

那么,发展国企的“初心”是什么?直白一点说,我们要国企干什么?

我们曾经建设的社会主义,现在和将来要坚持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与“其他什么主义”的本质区别之一,就在于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使得占相当比例的社会财富及价值剩余,为全体劳动者所有,而不是为少数乃至极少数私人所有,从而抑制因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平等而引发的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并最终走向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因此,从社会主义的过去走来,朝着社会主义的光辉未来向前走,不管走到哪里,都不能忘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的“初心”。

国企的“初心”体现着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暴力革命的剥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公私合营赎买,国家资本金不断地投入,以及长期高投入、低消费的建设积累,形成了一笔庞大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这就等于是为每一位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无偿提供了一笔均等化的资本金。这笔资本金通过国企的组织形式,所投入、运营、产出的收益,归全民所有。它要么间接地用于改善国民福利和保障,要么直接进行现金分红。这就是社会主义与“其他什么主义”本质区别的直观体现。

 

一些人似乎忘记了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心”,将国企的地位和作用等同于“其他什么主义”的国企,要求国企主要或仅在关系国计民生、基础行业和国民经济命脉上发挥作用,或者要求国企仅在民企不愿干、不能干、市场机制失灵的行业领域发挥作用,在经济效益较好的行业领域则应该给民企让出“饭碗”,甚至要求国企退出所有竞争性领域。一些政府部门把本该由政府公共财政承担的任务和责任,理所当然地压在国企身上,导致国企包袱沉重,资产回报率低于民企,反手又因此而要将国企私有化。在私有化的同时,却又将上述任务、责任和包袱由公共财政承接兜底。几经折腾,将本属于全民所有的资本逐渐耗散式微。且不说国企资产回报率低于民企这一判断是否科学准确,是否忽略了影响国企资产回报率的非经济因素,即使国企的资产回报率低于民企,就能成为国企让位于民企的理由吗?要知道,拿掉了本来属于全民的、资产回报率也许不太高的资产,即使后来高出几个点,其利润也只是属于极少数私人投资者所有,与全民没有了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关系。试问,这样的国企改革方向,是否违背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

因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几次重要讲话所指出的,国企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不是要用行政手段来人为地限制、约束国企的存在领域和发展空间,不是要束缚住国企在市场化竞争中的手脚,不是要将国企改造成类似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守夜人”的附庸。“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要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要深化改革,要‘借东风’,激发内生动力,在竞争中增强实力”。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从而体现社会财富及价值剩余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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