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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向何处去——“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正解

作者:   来源:察网  

【重要新闻】

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推进结构调整、创新发展、布局优化,使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要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尽快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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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涵盖国企的性质、功能、定位,以及改革的目标、方向、要求。其中一句“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成为点睛之笔。在当前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之际,可谓拨云见日,一语定乾坤。

一、关于“做强做优做大”

这次重要指示是习近平总书记国企改革思想的全面系统阐述。

实际上,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十几次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国企改革的关键性问题作出了表述。比如“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我们要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息: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等等。所有这些重要讲话都紧紧围绕着一个明确无误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发表这些重要讲话的场合都是有所选择的。比如在每年年初的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班开班仪式上,比如在每年参加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各省代表团审议时,比如在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上,比如在视察央企国企时。总体上看,一次比一次系统、详尽,一次比一次鲜明、直接。

以前的历任总书记都没有像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密集地为国企改革发声。因为确实有那么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总是朝着弱化、边缘化、私有化国企的方向不懈地努力着。这一次重要指示,就是要将一次又一次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党中央对国企改革的立场和态度,向全党、全社会做一次集中的、系统的、郑重的宣示。从今往后,再有人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这一核心要求上打歪主意,可视为与党中央做政治对抗!

二、关于“理直气壮”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国企改革这一重大问题上,我们存在理论模糊、政策摇摆,因而显得底气不足、畏首畏尾。

这是新自由主义理论长期广泛传播、浸淫的结果,也是党内一些同志放松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理解、认识的结果。一些人把“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当成文件报告的标准前置词,一笔带过,实际工作中对怎样做强做优做大国企并不十分上心,甚至认为国企不可能搞得好,会拖累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于是口号喊得响,行动有保留。一些人认为做强做优做大国企,就一定会损害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是搞“国进民退”,是观念保守、思想左倾的表现。因此,对国企的表现横加指责,对国企的问题渲染放大,将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都怪罪到国企的头上。还有一些人即使认同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大方向和原则,但是囿于对社会舆论的惧怕,关起门来搞改革,不敢宣传不敢讲,只做不说,或多做少说,遇到舆论质疑也不回应、不解释。比如一些省市出台相关国企改革政策,对公众不公开,生怕引出不必要的麻烦,把好端端的国企改革搞得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十分怪异。

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从宪法、党章、法律、制度等所有意识形态领域,维护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保障国有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环境,并通过坚持不懈、刮骨疗伤的系列改革举措,以巩固、完善、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最终都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光明正大,日月可鉴,何须遮遮掩掩、闪烁其词?如果连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自信都没有,谈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道路和制度的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尤其是“理直气壮”这一用词,宣示了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正当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给了我们直起腰杆、堂堂正正、放开手脚、继续前进的信心和力量!

三、关于“必须”

必须二字,更主要的是对党内的同志,尤其是高级领导同志而言。

毛泽东同志说过:“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国企改革能不能走对路子,能不能走好,走到光辉的未来,除了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关键还在于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解、贯彻和执行,在于国资系统全体党员的齐心协力。如果存在来自党内领导同志认识上的模糊,思想上的摇摆,行动上的偏差,就难免将党和人民的事业置于高度风险之中,难保不发生“颠覆性的错误”。

十八大之前,十八大以来,在国企改革向何处去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上述这种可能性是确实存在的。一些地方国资监管机构,认为只有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才能拯救国企,搞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任务单和时间表,“只讲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讲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甚至认为国有企业根本搞不好、应该消失”;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在审议地方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时,质疑文件起草人“是不是还要提做强做优做大的目标”;一些国企领导人跟主张国企私有化的专家学者眉来眼去,一唱一和,对党中央的国企改革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阴阳怪气,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敏锐地察觉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才会在前后十几次重要讲话中,反反复复,语重心长,旗帜鲜明,乃至掷地有声地强调党中央的立场和态度,才会使用“必须”这样的用词。这是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强调党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所谓“必须”,对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就是最大的政治,就是思想上可以保留意见、行动上必须步调一致的铁的纪律!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而且是要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再冠以必须前置条件,这是我们学习、理解、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准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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