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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卫东:关于人民币可兑换状况分析与建议

作者:黄卫东   来源:红歌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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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相互兑换,从兑换的实际现状来看,主要由我国政府组织实施。美元实际可兑换是中国政府承诺并兑现的,而人民币可兑换性较低,是美国政府没有实施对应的承诺,我们只能对等降低美元兑换人民币能力,减少单方面交出货币主权。美国精英批评中国限制外汇出入境,批评的不是限制民间的外汇资金出入境,不能自由地参与国内的货币兑换交易,因为这种批评是不存在的;而是批评中国政府手里的外汇储备不能按照美国资本家的要求,自由地被换走。美国精英希望和要求的人民币可兑换与其所定义的显然是不同的。 

  2008年我国新版外汇管理条例允许个人和机构持有外汇并可留在境外,也就不存在限制民间货币兑换和外币出入境了。按照美国要求的货币兑换市场化,人民币已经实现了货币可兑换。现在美国指责中国货币兑换非市场化,是要求中国政府被动参与货币兑换,交出政府参与市场交易的货币兑换交易权。近20年来,我国一直动用人民币增发权被动执行美元兑换人民币交易,不仅很大程度上交出了使用人民币参与货币兑换的交易权,而且交出了货币主权;金融界主政者现在还要继续推动货币可兑换,实际是要交出使用外汇储备参与货币兑换的交易权,只能被动参与货币兑换,按照其设定的目标,等于还要彻底交出货币兑换交易权。

  本文建议,人大应参考美国联邦储备法,立法禁止央行增发人民币兑换外汇,央行应依据国债和国内商业债券自主增发货币,货币增发量应根据经济需要,以稳定金融和物价为主要目标。央行应将外汇储备所有权交给国务院,国务院指定的机构只能使用外汇储备和财政收入中的人民币资金自主参与外汇交易,不应承诺无条件被动参与货币兑换交易。储备外汇对应的是经济资源被外国资本家控制,国家应制定促进进口政策和对外投资政策,以推进使用外汇储备。我们还应调整有利于普通劳动者的分配制度,增加国内购买力和市场容量,实现贸易平衡政策,防止净出口物资换外国货币白条,使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人民币可兑换实际情况分析

  现在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兑换,主要由我国政府的中央银行做后盾,国内几家商业银行按照政府制定的外汇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通过国际互联网和遍布全国的营业点,办理货币兑换和与此相关的支付活动。虽然在很多情况下,不需要央行介入,商业银行就实现了货币兑换,但是,在货币兑换交易不平衡时,央行是实施兑换的最终交易方,商业银行只是代理机构。央行增印人民币兑现贸易和投资双顺差增加的美元,在贸易逆差情况下央行使用储备的外汇兑现人民币。

  现在中国人使用人民币银行卡在美国购物,实际是中国的银行代替央行持有美元并向中国的持卡人承诺按国内官方汇率自动兑换人民币为美元,其货币兑换是在中国实现的,向美方支付的仍然是美元。这与美国银行不持有人民币,人们拿着美元,就能在中国市场换到人民币购物,是有本质区别的。人们无论在世界何地申请,能够实现人民币与美元的相互兑换,实际大都在中国境内实现的,不是在美国境内实现的,兑现的另一方都是代表央行的国内大银行,这是中国政府的承诺并保证其实施的,与美国政府无关。

  在国际上,通常两国政府相互承诺货币兑换,这也是西方各国最初通过协议规定的做法。1944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建立西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签订西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1],建立了以美元为核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国政府对加入协定的各国政府承诺美元可兑换为黄金,这是货币可兑换的原始含义;而西方各国政府因战争耗尽了黄金储备,无法承诺可兑换为黄金,按照协定要求,承诺经常项目货币可兑换为美元。最初承诺遵守协定的国家很少,当年包括美国,也只有3个国家,到1960年的时候,也只有10个国家[2]。虽然当时的货币可兑换有很多限制,各国政府需要承诺可兑换的情况也很有限,但是,按照协定要求,货币可兑换是政府的责任[3]。自1971年8月15日美国取消美元对黄金的承诺以后,美元和其他国家的货币都是法定货币,都是政府不兑换的货币欠条了,其地位相等,货币兑换更应是相互对等承诺了。

  严格说来,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承诺完全的货币自由兑换。其根本原因,是货币自由兑换,让外国货币自由进出国境,等于放弃了货币主权,让外国政府印制货币就能拿走我们的财富了。如果我们的敌人都能印制货币欠条从我们国家的市场上“买走”物资,那就意味着国家经济主权流失了,就意味着政府管理者的失职。主权国家一般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外国货币不得进入国内流通领域或者说市场,侵犯货币主权。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0条就阐述了该项规定。

  政府通常会管制外国货币出入境,通常根据出入境外国货币的用途进行分类,主要包括用于贸易的经常项目,以及用于购买或建造工厂股票债券之类的称之为资本金融项目,一般简称为资本项目。

  中美都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都签署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并承诺遵从协定第八条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承诺经常项目下的货币可兑换。按照该协定第8.4条规定[4],两国政府同样有义务兑现对方手里因贸易顺差获得的本国货币为特别提款权或对方货币,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有义务,将中国政府手里的美元兑换成特别提款权或人民币。然而,现在中国持有的4万亿美元大都是贸易所得,远远多于美国政府持有的特别提款权加人民币,如果中国政府提出兑现美元时,美国政府是无法兑现其加入国际货币基金协议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也就是说,美国政府即使承诺什么,也完全可能不兑现。更不用说,现在美国在资本项货币兑换方面对中国并无承诺。

  经济学家经常使用简化的模型来分析经济问题。我们这里也可以将世界简化成只有中美两个国家,来分析政府主导模式下的美元和人民币兑换情况,它事实上决定了人民币和美元兑换量,而中美两国政府不参与的民间市场的美元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量则微不足道。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兑换,与其他货币无关,而实际情况也很接近这里分析的两国模型。

  在新中国前30年历史中,美国不承认新中国,支持蒋介石政权,对中国采用敌对的冷战政策,进行封锁和军事威胁,美国政府不同意任何人或机构拿人民币去兑换美国政府印制的美元的,也不同意出口物资换人民币,因而手里没有人民币,也就无法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既不同意将人民币兑现成美元,也不可能将美元兑现成人民币。此后,虽然中美建立了外交关系,美国并没有与中国签订协议,改变这一政策,承诺或执行人民币可兑换美元,让人民币侵占美国的货币主权或者说对人民币开放货币主权。我们之所以看到美元可兑换人民币,是因为中国政府同意,任何人或机构拿美元,都可以兑换中国政府印制的人民币;相反, 任何人或机构拿人民币,到中国政府哪儿换美元,则受到很多限制。例如,个人拿人民币换美元,一年不得超过5万美元。也就是说,由于中国政府的承诺,美元换人民币的限制远比人民币换美元少,或者说,美元的可兑换性比人民币强。由于中国政府手里的美元有限,无法与可增印的人民币相比,因而必然无法承诺,人民币自由换成美元,也就是说,这决定了单靠中国政府的承诺,美元可兑换性必然大于人民币的可兑换性。

  显然,如果中国政府也学美国政府,不去参与人民币和美元之间的兑换,美元和人民币之间就基本无法兑换了。所谓美元可兑换性较强,实质是中国政府同意的,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要让人民币达到与美元同样的可兑换性,就必须美国政府承诺了,如果美国政府不承诺,中国政府再怎么努力,也是无法达到的。现在中国政府对外承诺要努力推进人民币可兑换,其实再怎么努力,按照这种定义,也只是让美元兑换人民币的自由程度更大一些,限制更少一些,对人民币可兑换的提高是有限的,是依赖中国政府的美元储备的,如果中国政府耗尽了美元储备,人民币就基本无法兑换成美元了。当然,我们对这种情况的更准确说法,应称人民币是可兑换的,因为这是中国政府的承诺;而美国政府没有这样的承诺,美元就是不可兑换的。我们应该敦促美国政府做出承诺,提高美元对人民币的可兑换性,而不是检讨人民币的可兑换性。

  国内最早主张推进人民币可兑换的周小川行长在1993年出版的专著《走向人民币兑换》一书的第一页第一句话,就是定义货币可兑换为一种货币兑换别种货币或支付手段的能力[5],这里所说的能力,显然是指实际能力。按照这种定义,美元兑换人民币的实际能力来自中国政府的兑换操作,而人民币兑换美元的能力受到限制,源于美国政府不做这样的兑换操作,要想提高人民币兑换美元的实际能力,就必须要求美国政府做这样的兑换操作。

  美元和其他西方货币之间的可兑换性,是美国和西方国家在同盟关系下签订的《资本流动自由化通则》协定,从而相互承诺有限开放资本项货币流动的,美国并没有对中国做这样的承诺,也不会对中国做这样的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选择性地兑现,包括不兑现;这是不同的国家关系所决定的。我们不能指望美国会对等对待盟友和战略对手。指望美国政府负责人民币兑换美元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对等降低美元兑换人民币的能力,才能限制我们的货币主权被美国单方面侵犯。

  二、美国精英定义和要求的人民币可兑换状况分析

  当然,现在西方精英并不这样定义货币可兑换性,现在的货币可兑换并不讨论货币是否实际可兑换,而是讨论政府对兑换是否管制,是否限制货币进出市场或者说出入国境,简单说,货币兑换是否市场化了。美国精英向各国推销的华盛顿共识,其理论基础是新自由主义[6],认为市场化就可以自动地配置好资源,从而给人类提供最大的福利,那些人为干预行为,都将破坏市场化带来的最佳资源配置,从而降低人们的福利,是应受谴责的。美国高官和自由派经济学家经常指责中国政府人为操纵汇率,就是这种逻辑。这种理论似乎认为市场的交易者不是人类,而是神仙或魔鬼了。

  虽然没有一个国家承诺完全的货币兑换市场化,包括美国自己,总是有一些管制措施,也就是说,不存在货币自由兑换。人们转而用货币可兑换来讨论部分管制、部分市场化的货币兑换。在货币可兑换的标准上,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7, 8]。至于这种定义下的货币兑换,能否实现实际的货币可兑换,在信奉自由市场理论的经济学家们看来,似乎是不成问题的。

  现实中,我们持有的外汇,不论是政府还是个人,大都在外国银行,持有的现钞所占比例较小,在货币兑换中的作用微不足道。在个人或法人有权持有外汇以后,人们交换的多是是外汇所有权,不需外汇出入境,政府实际上已经无法限制其出入境了。只有政府储备的外汇,其所有权在政府手里。虽然这些外汇储备实际大都存在境外的,但是,这些外汇储备的使用权还在中国政府手里,我们还称它们在中国境内。

  2008年我国政府修改外汇管理条例,取消强制结汇,规定个人或法人可以持有外汇,自行选择将其留在境内或境外,已经取消了对民间的货币兑换和出入境限制,也就是说已经实现了货币兑换市场化了。条例第九条规定: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问题在于即使将外汇调入境内,并不意味着外汇现钞从国外调入境内了,只是要求将外汇储备“存入”国内银行,国内银行仍然将这笔外汇存在国外。最近几年来,外汇储备量过大的情况下,制定这个规定的主要考虑,就是减少政府持有外汇,更是这种情况。今后出现外汇枯竭危机的时候,也许会强制执行调回外汇的规定,但这是国际通行做法。

  美国精英批评中国限制外汇出入境,批评的不是限制民间的外汇资金出入境,不能自由地参与国内的货币兑换交易,因为这种批评是不存在的;而是批评中国政府手里的外汇储备不能按照美国资本家的要求,自由地被换走。美国精英希望和要求的人民币可兑换与其所定义的显然是不同的。

  我们也确实可以在美国或中国市场上进行民间的货币兑换,但这种货币兑换的交易量与中国政府承诺并实施的通过中国的银行进行的货币兑换交易量相比,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没有中国政府实际参与的货币兑换,美元与人民币之间的市场可兑换性基本没有多少意义,这必然将极大地影响对外贸易和国内经济活动,尤其我们的经济已经融入西方经济以后。当然,因美国不事工业消费品生产,主要依赖进口,很大部分进口来自中国,从而也必然严重影响美国的物价稳定和社会稳定。这是我们的大宗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大占世界一半所决定的。

  现在美国还在继续要求中国,推进资本项人民币兑换市场化,这实际上是进一步要求中国政府必须被动地使用自己手里的货币兑换的使用权。本来政府作为市场上货币兑换交易的参与者,有权规定自己参与交易兑现的条件,不符合这个条件的交易,政府就不参与交易,这是任何交易者都拥有的权力。现在西方对中国政府的指责,不仅要剥夺中国政府管理国家货币主权的权力,而且要剥夺中国政府作为货币交易参与者的权力,只能被动地参与交易。当有人申请与中国政府进行货币兑换交易后,西方精英其实是要求中国政府必须参与,甚至连交易中的价格也要有他人来决定——所谓汇率市场化就是由市场来决定货币交换比例,政府不得参与,参与了就是干涉汇率。

  中国的当政者似乎也非常认同西方要求交出政府参与货币交易的权力。2009年初,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张维迎先生提出将中国政府手里一半的外汇储备分给老百姓。央行在官方网站上批评这种建议时说[9],老百姓拿分来的外汇换人民币,央行必须增发人民币换外汇,这会导致基础货币增加,引起通货膨胀。该观点实际是认为,任何人申请将外汇换成人民币,央行都必须增发人民币完成兑换,这不仅交出了央行代表政府行使的货币交易权,而且交出了货币增发主权,让任何人,只要有外汇,都可以使用我国的货币增发主权,虽然其使用权的唯一所有者应是政府,国家通过强大的军事力量支持政府使用欠条当市场交易工具,也就是老百姓眼中的钱。现实中,央行也基本按照这个原则执行的。

  按照市场化原则,任何人拿着外汇,都应该去市场兑换人民币,政府作为市场交易者之一,有权按照自己的要求参与交易,也有权拒绝参与交易。申请者找不到交易者,也不能强买强卖,逼迫政府交易,更不应该让政府印钱交易。政府参与交易,应该用财政收入换美元,财政收入不足,可以选择不参与交易,让拿着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交易者到市场找交易者。

  各国的央行法都禁止央行印钱购买外汇的,美国央行可以参与货币兑换交易,但实质是代表美国政府财政部执行授权的货币兑换交易,所使用的本国或外国货币都是美国财政部的资金,美国联邦储备法禁止美国央行使用货币增发权力购买外汇[10]。

  当然,从人民币增发依据这个角度来看,就比较容易理解央行的做法了。金本位时期,央行以储备的黄金来发行货币,任何人拿黄金到央行,央行都应该印货币兑现黄金,这是因为本来人们习惯使用黄金做货币,纸币是替代黄金做货币的黄金欠条,方便交易的。在法定货币时代,西方各国政府早已废弃了这一做法,即使在布雷顿森林时期,西方货币在某种程度上是以美元为本位的,西方国家也不会印货币来兑换美元,政府主要拿财政收入进行兑换,并而严格限制兑换的条件。

  自1995年我国修改央行法,禁止政府向央行借钱以来,一直实行依据外汇储备增发货币[11],也就是说,外国货币,主要是西方国家货币是人民币的本位货币,是人民币增发的依据,任何人拿着西方国家货币到中国央行,央行就增印人民币兑换,将增发人民币交给外币持有者。而换来的外国货币,按照央行在官方网站上的解释,政府不能无偿使用[9];按照金融专家的解释[12],“花”我国外汇储备的两大原则:一是有偿使用;一是境外使用。所谓境外使用,主要指境外投资。其实际原因,按曾担任央行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周其仁教授的解释,外汇储备是人民币发行依据[13],暗示是不能花的,只能购买外国政府国债,以便保值增值,如果花了,国内发行人民币就没有依据了;如果突破了这种模式,就有可能造成货币泛滥,引发恶性通货膨胀了。

  这种增发模式本是西方殖民者为殖民地设计的货币发行模式,方便殖民者从殖民地掠夺财富。在这种模式下,市场上流通的每一分人民币都对应央行储备的西方货币,人民币就成了西方货币的代用券了。由于外国货币来源于外国政府控制的央行,增发主权就基本交给了西方政府,主要是美国政府。美国政府印美元,就可以借给美国资本家,从中国央行获得增发人民币,购买中国的工厂,控制中国的经济资源。

  在这种增发模式下,由于任何人都有权要求拿美元换央行增印的人民币,政府必然成为货币兑换不可缺少的被动交易者。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我们显然无法做到西方定义的人民币兑换市场化,包括人民币资本项可兑换了。因此,依据外汇储备增发货币与人民币兑换市场化是矛盾的,两者只能居其一。

  最近10多年来,我国外汇储备节节增高,这固然是政府采用一系列政策鼓励财富换美元的结果,也与央行主管官员采用依据外汇储备增发人民币政策有关。在这种增发模式下,外汇储备不能增加,人民币就无法增发,市场上货币就会紧张,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就会萧条。1998年东南亚危机期间,中国出口受阻,外汇储备难以增长,国内货币十分紧张,政府不得不到美国市场发行债券,从美国货币市场高利率借钱[14],以增加外汇储备。而当时从美国市场高利率借来的美元,主要用来购买低利率的美国国债,等于免费向美国政府提供补贴。

  从美元兑换人民币角度来看,中国政府的行动虽然不符合美国精英定义的货币可兑换,却符合美国精英所要求的“货币可兑换”了,但是,在中国的美国资本家要求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时,中国政府还没有答应被动地参与这个交易,所以,美国精英还在批评中国政府没有实行“人民币可兑换”。也就是说,美国精英还要求中国政府被动地参与人民币兑换美元的交易,要求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时,政府必须无条件地提供美元完成兑换交易,将货币兑换权完全交给交易另一方。

  中国金融界的当政者似乎也非常赞同这个要求,一再提出要加快推进人民币资本项可兑换,在2012年12月三亚财经国际论坛上,主张人民币自由化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说[15],“中国落实资本项可兑换,将是正当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新兴市场国家还可以有一些额外的管理,首先需要具备反洗钱的功能;第二也要考虑过量使用避税天堂的行为;第三,允许临时性的危机对策”。周小川先生在这里阐述的人民币资本项可兑换的目标等于基本没有限制地被动参与货币兑换,还无中生有地暗示,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或协定的要求。但是,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无权要求中国这样做,我们如何参与货币兑换,这是我们的自主权力[7],即使按照美国精英定义的货币兑换市场化原则,也不能夺走这个权力。周小川先生在讲话中[15],又明显矛盾地指出,“目前国际上对 资本项目可兑换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实际上可能是一个有一定模糊性的目标”。既然各国对资本项目可兑换都没有明确定义,执行的情况也肯定是千差万别, 周行长又如何能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中国的要求较少?又怎么可能是国际协议的要求?难道国际社会制定的国际协议,连协议内容都是模糊不清、无法遵守的?

  三、政策建议

  我们应理直气壮地维护政府的权力,包括参与货币兑换市场交易的权力和维护货币主权的权力,央行应立刻停止实施任何形式的被动货币兑换,尤其禁止央行增发的人民币兑换外国货币。人大应尽快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禁止央行使用增发货币购买外汇,以便收回人民币增发主权。

  由于西方国家实行的是低通货膨胀政策,也就是货币是不断自动贬值的,所以外汇储备本质上是我们拿物资或国内工厂换来的自动贬值的欠条。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我们持有外汇等于持有外国政府开出的欠条,对应的就是外国资本家持有我们的各种经济资源,从而控制我们的经济,我们应尽量减少持有外汇。

  在美国政府控制下,国际贸易中某些重要物资交易主要采用美元结算。虽然美元是现在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交易工具,但是,西方国家并不储备大量美元,更多的是储备黄金和免费分配的特别提款权。例如,按照德国政府提供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资料[16],到2014年六月底,德国的储备资产总计2089.9亿美元,其中黄金储备为1428.6亿美元,外国货币(主要是美元计价的证券)仅有377.26亿美元。虽然德国的对外贸易量与我国相差不是很大,但是,德国储备的外汇不到我国的百分之一。

  国际贸易主要目的是产品的交换,不是拿产品换外国货币,况且现代所谓外国货币实际上是外国政府不承诺兑现的自动赖帐欠条,不是过去外国政府承诺兑现的黄金欠条了。美国大学教科书[17]也清楚地指出,国际贸易应遵循贸易平衡政策,否则会带来大量损失和风险。2009年3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回答美国记者提问时指出:“我们把巨额资金借给美国,当然关心我们资产的安全。说句老实话,我确实有些担心”。

  我们储备的美元欠条中的大部分是美国银行帐号上的数字,大都在美国人手里,美国可以有多种理由随时冻结或没收。例如,不久前卡扎菲和萨达姆都被西方冻结了数百亿美元资金。依据外汇储备增发货币,储备大量外汇,等于货币增发依据在美帝手里,让美国绑架了我们的金融和经济主权。

  储备大量美元的原因之一,是依据外汇储备增发人民币,却使人民币成为美元代用券,使美国政府免费夺走了中国的人民币增发主权,这是主管金融高官实施的错误增发模式,必须尽快纠正,将人民币增发与外汇储备脱钩,以便能够花出外汇储备,大幅度减少外汇储备。

  现代西方国家都依据国债和商业债券发行货币[18],由央行根据市场上的货币需要,自主决定货币增发量和增发时间。通常通过央行增发货币到货币市场来购买国债或商业债券,主要用来购买国债。政府行政部门或商业机构无权要求央行使用增发货币购买国债或商业债券。

  建议央行学习西方央行的货币增发模式,以国债和商业债券为主要增发依据。本来人民币以国内生产力为依据,发行人民币是国内市场经济运转的需要,会一直存在于经济系统中,是不需要外来的依据的。也就是说,对应的没有偿还的国债会一直存在,如果偿还到货币量少于经济发展需要,就会导致货币通缩,带来经济紧缩甚至走向崩溃。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货币发行量与国内市场内出售的产品量是成正相关的。依据美元增发货币,等于出口产品换美元,国内市场上产品减少了,反而增发货币,等于在两方面促进物价增长,这是最近几年物价上涨过快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依据国债增发货币模式下,我们可以按下述方式处理当前这种情况。从最新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来看[19],到2014年5月末,我国外汇占款,对应国家手里的外汇和外汇资产,一共为28.0382万亿,对应的外汇储备一共为3.98389万亿美元。建议让国务院开出对应外汇占款28.0382万亿的欠条或者是国债交给央行,可以分为兑现期限不同的多张国债,而央行手里的外汇储备3.98389万亿美元资金就属于国务院财政所有,作为特例,一次性解决目前因错误的货币增发模式带来的问题。今后国债到期,央行可以从政府回收货币,同时也可以根据国内经济形势需要,继续增发货币,到货币市场购买国债,调节基础货币数量。今后外汇管理局代表国务院参与市场货币兑换交易,使用外汇储备和财政部人民币资金,不再与人民币增发相关。

  由于我们借外债利率超过我们购买的美国国债利率,也超过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利润率,没有上述讨论的人民币增发依据的限制,从经济效益出发,国务院应该尽快使用外汇储备首先偿付现有的外债约9000亿美元。

  当前我国外汇储备过多的直接原因,正如余永定先生指出[20],中国的出口鼓励政策,包括低人民币汇率和出口退税,导致中国长期保持经常项目顺差,中国的引资优惠政策则导致中国的资本项目顺差;必须调整这种政策才能解决当前我国外汇储备过多问题。

  在我国有大量外汇储备的情况下,外国资本家到中国投资的资金实际来自我国政府。我们拿外汇储备购买美国国债提高给美国政府,美国政府据此增发美元借给美国资本家。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法德政府官员和金融专家就批评[21],美国贸易逆差下的投资资金,实际是法国和德国贸易顺差,储存在美国的美元,等于是法国和德国提供的;还更进一步指出,美国人拿印刷的美元,让他国接受为投资,实际等于让他国承认是美国的经济殖民地。外来投资有害我国经济,贾根良教授曾总结了外来投资的十大危害[22]。国内金融专家也多有批评,余永定先生一直对此持批评意见,并注意到,1983年就有人指出,大力吸引外资同时,保持贸易顺差不合逻辑[20]。

  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平等对待内外企业,此后,人大立法禁止歧视,但是,直到最近,我国国务院和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时时出台优惠外资政策。我国人大应督促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废弃优惠引进外资政策,减少外国货币进入中国控制经济资源,防止对外资的优惠,以减少外来投资,促进外资流出。人大和国务院应依据法律和政策,加强执行力度,促进外来投资的流出,使外国资本家控制的中国境内资产转移到中国人手里。

  国家应制定促进进口的政策,以便产生贸易逆差,最终实行贸易平衡政策。贸易逆差就会减少外汇储备,同时增加物资进口,国务院应积极推动并主动参与这一过程,政府手里的外汇储备就会兑换成人民币,成为国务院的人民币资金。因此,在这两项政策下,除了偿还外债外,随着外汇储备的逐步减少,考虑汇率变化,国务院应逐渐多出总计约10万亿元人民币资金。

  在禁止央行增印人民币兑换美元,货币兑换市场化制度安排下,大量贸易顺差带来的外汇将只能通过货币兑换市场来兑换成人民币了,加上促进进口的贸易政策,必然导致人民币汇率增加,建议政府积极介入,大幅度一次性提高政府买入出口所得外汇的人民币汇率到购买力平均汇率,解决低人民币汇率导致的出口低价贱卖问题。这将引发出口企业成本猛涨,从而自动减少出口和贸易顺差,同时使出口企业大面积倒闭,其中大部分是外资企业,从而可以顺利地消灭大量外企。带来的副作用是失业人口大增。

  但即使失业率大增,我国也无法与美国和西方相比。美国和西方的妇女大都不工作,自愿失业者不计入失业,实际失业率高达50%以上。一个社会真正重要的是保证底层老百姓的生存。美国失业者大都有房有车,年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多于中国大多数大学教授。这是美国政府提供的。我国生产了世界约一半的工业消费品和工业基础产品,而美国基本不生产工业消费品,工业基础产品也大量进口,美国的老百姓收入远大于中国老百姓,其根本原因是中国分配制度严重偏向资本家,而美国政府向资本家收取遗产税,房产税等,通过免费向普通老百姓提供生活保障,从而偏向普通老百姓。不计地方政府向普通老百姓的支出,美国联邦政府在2002年的福利支出就超过政府总支出40%[23]。我国2013年社会保障支出,包括房建设和医疗保障,扣除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金,仅占政府财政总支出14.3%[24]。我们大量过剩产品通过促进出口政策,低价贱卖给了西方,加上西方在我国的企业所获得利润,导致我国的资源财富严重流失。我们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购买力平价汇率估算,近年来每年损失超过1万亿美元[25],最多一年损失高达2.9万亿美元,最近10年总共损失近20多万亿美元。中国科学院的一份研究报告[26]估算,2011年我国流失的财富高达3.66万亿美元,超过当年国民产值一半。

  我们与其搞促进出口政策,低价贱卖产品换外国政府开出的货币白条,不与减少出口,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大幅度提高老百姓基本福利待遇,同时应提高资本利得税,降低资本所得,从而不仅保证底层老百姓的生存,维护社会的稳定,而且提高了国内消费能力,增加国内消费市场,从而解决国内产品过剩问题,维护了经济循环的正常进行和物资的内部循环,减少了损失,保证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企业和银行效益差,负债率高的主要原因是普通老百姓收入低,不可能购买给企业和银行留下较大利润的产品。目前我国生产力严重过剩,还要继续通过二次分配补贴资本,只能增加过剩生产能力。只有分配向劳动者倾斜,逐步大幅度提高底层老百姓收入,才能扩大社会购买力,提高国内市场容量,改善企业效益,促进经济走向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推进减少外汇储备而得到的人民币资金,一部分应用于底层老百姓的福利保障,这部分资金会很快用于消费,而进入资本家口袋,国家又可以从资本家手里收税,推动经济循环。另一部分资金应用于偿还央行的债券。在外部市场减小的情况下,国内实际生产量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衰退,基础货币需要量会减少,从而要求国务院收回部分债券。此外,国家财政收入应主要通过二次分配,提供给普通老百姓,提高国内购买力和市场容量,不应分配给资本家,提高本已过剩的生产能力,从而导致更大的过剩,带来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或向国外输送财富换外国政府开出的自动贬值的不兑现货币欠条。

  外汇储备的另一个用途是推动国内企业购买国外的资产,展开境外投资活动。我们应在友好和稳定的周边国家进行投资。国家应积极影响相关国家,保障我们投资的资产安全。

  由于美国通过军事控制,经济和文化侵略等手段,造成某些重要物资的国际贸易,例如石油,主要采用美元结算,人民币和美元地位严重不对等。货币兑换市场化,必然导致美元入侵中国的货币主权。要进一步降低货币主权被侵犯的程度,我们就必须实行外汇管制政策,这应是我们下个阶段的改革完善金融制度的重要目标。

  (作者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环境专业副教授、博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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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昆仑资讯》 昆仑策研究院主办   2014年8月31日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jj/2014-08-31/27829.html